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宋清徽和他们却不一样。就像王翠芬之前爆料的一样,如果他愿意,早几个月前他就可以回城了,而且就算当初公社的回城指标不属意他,他家里一样可以运作让他回城,工作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难解决。
  可是现在时局并没有明朗,那么多知识有本事的人仍然还在被压迫、没有得到平反,谁又能保证他回去以后,不会再经历一次大规模的混乱运动?
  既然已经下乡当了知青,宋清徽就不想不明不白的时候回去,他和家人都相信领导一定会拨乱反正,只是在那天到来之前,他们没必要进去趟浑水。双岗大队日子或许比较清苦,却是个远离是非的好地方。
  所以宋清徽不可能接受叶舒华的心意,他是一定要会回北京,看现在的形势,知青回城必须是单身且一个人回去,配偶孩子全都不能带,如果现在轻易就和她处对象,回城的时候怎么办,像前辈们一样“抛家弃子”吗?
  宋清徽当然想不到,叶舒华追求他压根就没想要成家生子,也就轮不到他日后“抛家弃子”了。只不过宋清徽接受到的教育让他做不出如此违背礼义廉耻的行为,所以必须想办法让她明白,免得越陷越深了。
  于是叶舒华发现她在偷瞄活雷锋的时候,对方似乎也在不着痕迹的观察她,眼神还颇为复杂的样子,弄得她心里也七上八下起来,难道宋知青发现她一直在盯着他的袋子了?
  叶舒华终于感到羞耻了,因为清楚她这样的行为不好,可是肉罐头就在宋清徽手上,她能忍着偷瞄而不是流口水,已经很不容易了好吗!
  既然被发现,那不如大方点说出来,还可以塑造成是她为人直爽、不拘一格。
  这么想着,叶舒华便清了清嗓子,开始表演了,“那个宋同志,我刚刚发现你还拎了个袋子?”
  “我的意思是来就来嘛,不用特意带礼物的,你这样太见外了。”
  宋清徽也有注意叶舒华之前的欲言又止,还在纠结她要是现在表态他该怎么婉拒呢,马上就要吃饭,他也不想消化不良啊。没想到这姑娘不走寻常路,酝酿了好一会儿竟然主动问他的袋子,这样对待客人真的好吗?
  心里这么想,嘴上还客套道:“哦,也就是一点吃的东西,平时我也用不着,还不如借花献佛。”
  吃的东西,肉罐头稳了!叶舒华心里雀跃,仿佛已经闻到了肉的香味,忍不住脱口而出道,“您真是太谦虚了,多少人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你还能拿肉罐头送别人,这是多么的舍己为人……”
  叶舒华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宋清徽却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停下脚步,看着她不动声色的纠正道:“你误会了,我准备的是两罐麦乳精,不是肉罐头。”
  “麦乳精?”叶舒华满脸茫然,一时间忘记了失望。
  她出生在九零年代,因为家里条件好,从小都是喝牛奶饮料比较多,还真没听过麦乳精这种东西。
  宋清徽却不知内情,只看她这茫然的神情,不觉有点心软,小姑娘应该是从来没喝过麦乳精,便耐心解释道,“这是冲泡的粉末,甜甜的,你们女同志应该会比较喜欢。”
  叶舒华眼睛一亮,“是跟蜂蜜糖水那些味道一样吗?”
  宋清徽还是比较会形容的,特意点出了开水冲泡、香甜可口,还有牛奶的芬芳。
  那估计跟奶粉差不多!叶舒华想到热腾腾香喷喷的牛奶,又开始分泌唾液了,上辈子她没有多喜欢吃甜食,当然也不讨厌,直到穿越以后,被队长父亲的两颗糖甜了好几天,她才发现甜食竟是如此的美味!
  没有肉罐头,能吃糖也不错,活雷锋都说有两罐,那估计够吃很久。叶舒华很会安慰自己,遂真心实意的感慨道:“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留着自己吃,宋清徽同志真是个好人,活雷锋啊!”
  拿着好人卡的宋清徽已经无法再直视她的眼神了,因为他想起来,上一次叶舒华用同样炙热的眼神看他,就是在听到他说回屋换衣服的时候,估计那会儿就惦记着肉罐头了。
  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好吃懒做。
  宋清徽只要想到他误会这个满脑子只有吃的姑娘对他有意思,就觉得头痛、脸红,无法原谅这么自作多情的自己。
  而罪魁祸首还在他身旁欢快的蹦跶,这让宋清徽苦中作乐的想,这姑娘倒是不挑,没有肉罐头,麦乳精似乎也挺欢喜。
  怎么好像是在夸她?
  宋清徽于是更不想直视叶舒华了。
  蹦蹦跳跳不胜欢喜的叶舒华走到一半,又突然意识到某个问题,垂死病中惊坐起,直勾勾的盯着宋清徽问:“宋大哥,麦乳精其实不适合宝宝喝,对吧?”
  他什么时候变成宋大哥了?宋清徽顾不上吐槽,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是看了看怀里乖乖吐泡泡的小家伙,不忍心告诉她,他就是看到小朋友才拿这两罐麦乳精了。
  关于吃的问题,叶舒华还是能看懂眼色的,当下就捉急了,如果麦乳精跟奶粉那样对婴儿有好处,那她一定肯定抢不过这小胖子,两罐麦乳精都得进他的肚子。
  那怎么行呢!叶舒华稍做退让,但语气更为坚定了:“大宝偶尔喝一杯可以,过犹不及,多了就对身体不太好,我懂了!”
  不,你不懂!
  理直气壮跟三个月侄子抢吃的,宋清徽对叶舒华的节操有了个全新的认识,但是看着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宋清徽还是鬼使神差的点了头,“你说的有道理。”
  叶舒华这才松了口气,浑身上下又弥漫着欢喜劲儿,暗示道:“那宋大哥记得提醒我娘哦,免得她把麦乳精都喂给了大宝,反而对他身体不好。”
  他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宋清徽么得感情:“哦。”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又要出门办事,不确定回来后还有没有时间更新,所以抓紧更一章,昨天的断更我也会找机会补上的。
继续晒土豪——
爱你们,么么哒。

  ☆、第十章

  叶舒华不但毫不掩饰她的嘴馋,甚至落落大方到给人一种天经地义的感觉,这股不要脸的劲儿可以说让宋清徽相当叹为观止了,同时他还有点好奇,叶队长那么严谨的性格,怎么会把爱女养成这副模样?
  本来按照宋清徽一贯的教养和习惯,他是不好意思找叶舒华打听她家的生活水平,孤男寡女聊这个多少有些令人浮想联翩,他跟叶小妹的关系也没到可以讨论各自家庭的地步。
  所以宋清徽把这些不合时宜的八卦压下去了,直到叶舒华坦坦荡荡的暗示他去提醒叶婶不要喂大宝太多麦乳精,跟几个月侄子抢口粮的意图简直路人皆知,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还是低估了这姑娘的“心性之强大”,想来是不怕被人看穿她的用意。
  那他稍微冒犯一下,或许也没关系、
  实在是宋清徽内心的好奇都快压不住了,终于忍不住清了清嗓子,不动声色的问起来:“叶……舒华同志,你刚才说很多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次肉,叶队长家应该不会是这么个情况吧?”
  叶舒华停下脚步,刚想点头说是,突然意识到活雷锋好像第一次叫她的全名,硬生生卡住了。
  换成这里任何一个人,叶舒华都更希望他们喊她洋气的大名,叶小妹什么的实在太接地气了,她有点Hold不住。偏偏这些人里不包括宋清徽,他是她决定要泡到手的男人,并且她已经正式发起进攻了,这个时候对方竟然连“小妹”这个昵称都不肯用了,公事公办的喊她大名,这不是显得她的进攻毫无作用、甚至引起了反效果?
  这要是让上辈子那群狐朋狗友知道,估计够笑她一年。叶舒华可不能丢这个脸,因此完全忽略了宋清徽的好奇,而是热情的对他说道:“宋大哥不用这么见外啦,直接管我叫小妹,或者喊我舒华也可以的。”
  宋清徽嘴角又有点僵硬。
  单方面管他叫“宋大哥”也就算了,现在还希望他也随她的叫法,叶队长家的闺女不是一般的缺心眼啊,被人听见还以为他俩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呢。
  宋清徽不希望影响姑娘的名声,当然也要保住自己的清誉,因此只是难为情的冲她笑笑,并不接话,相信她也能听懂他的意思。
  只是没想到叶舒华的定力不比他差,也跟着笑而不语,定定的看着他。大有他不改口她就不回答的架势。
  这姑娘未必是要挟,更有可能是看不懂他的暗示。宋清徽安慰了自己,还是从善如流的改了口:“叶小妹……同志。”
  叶舒华不是很满意,不过想想他之前也是这样称呼她的,至少没退步,她还是应声了,这才勉为其难的为宋知青解惑:“你猜对了,我们家也很少吃到肉的。”
  宋知青反而更想不通了,“只有过年才吃肉?”
  其实不是宋清徽太八卦,而是叶舒华所诉跟他的认知出入太大,他在双岗大队也待了快两年,乡下日子是比较清苦,而双岗大队在这附近已经算比较不错的,当初家里为他敲定这里,就是打听到双岗虽不能敞开肚皮吃饭,但也足以温饱、不至于把人饿坏,才绝对送他来双岗的。
  可能队员们是比不上城里,他们每月都有肉供应,双岗一般的人家可能三四个月割点肉打牙祭,偶尔还有野味什么的,而叶队长家是条件最好的,以他家的工分一两个月买一次肉也吃得起。
  叶舒华的话多少让宋清徽难以置信。不过她倒没有发现他的怀疑,还当宋知青跟上辈子的她一样,是位不知人间疾苦的二代呢。
  这就让她很伤心了,明明这个时代也不缺有钱人,怎么她就没挑个好人家?叶舒华难过的眼睛都红了,真情实意的控诉道:“差不多,反正从我生病到现在都两三个月了,还没尝到过肉味!”
  叶舒华并不知道,叶家这么久没肉吃也有她的一份责任,因为事情还要从她生病骗吃骗喝间接导致叶家婆媳大战爆发说起。
  就像宋清徽估计的那样,叶家条件不错,过去每隔一两个月王翠芬都会去镇上割肉回来。除了猪肉,她偶尔还会赶叶大哥和叶二哥去河里摸鱼,为了给怀孕的林红梅补充营养,顺便也给宋秀秀调理身体、好让她早点抱上大孙子。
  而婆媳大战爆发后,王翠芬发狠了,决定挽回当家主母的威严,开始纵容叶舒华跟两个儿媳抢鸡蛋吃,要让她们知道家里她说了算。
  不买肉、不发话叫儿子该去抓鱼也是同样的道理,林红梅现在喂着奶,宋秀秀又怀着孕,都是祖宗,割了肉回来一大半都得进她们的肚子,所以她干脆不去买肉,既能敲打两个心大的媳妇,同时也不会留下苛待孕妇的证据。
  王翠芬的做法无疑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让叶舒华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绝对一早放下她的大小姐脾气,把大嫂二嫂当她的亲姐一样捧着,为了改善生活她可是非常能屈能伸的。
  可惜叶舒华不懂这些弯弯道道,宋清徽情商倒是不低,可他并不清楚叶家的具体情况,总不能掐指一算铁口直断,相比之下当然是叶舒华的话可信度更高,毕竟这丫头委屈得都快掉眼泪了,宋清徽相信她是真情实感。
  那叶队长还真是作风清廉、令人佩服,只是宋清徽更可怜叶小妹了,物极必反,想来是平日里过得太苦了,才会比别人更嘴馋些。
  也难怪她会为了一颗鸡蛋跟两个嫂子闹不愉快。
  宋清徽俨然已经把叶舒华脑补成惹人疼爱的小白菜了,再看她眼圈还红着、委屈到无法自拔的模样,不由柔声安慰道:“别伤心,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实在不行,下次他去镇上买点肉送过来,作为叶队长这两年来对他关照的谢礼——做事很有分寸的宋清徽没有意识到,他这次送了两罐麦乳精已经是厚礼,再送肉就真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叶舒华听到宋清徽的安慰,确实没那么伤心了,倒不是听懂了他隐藏的心声,而是因为她很会自我安慰,没肉吃不要紧,等她泡上人傻钱多的宋知青,就可以吃肉肉穿新衣、过上社会主义小康生活了!
  这么一想,叶舒华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容,冲他点头道:“嗯,我相信宋大哥!”
  叶舒华变脸的速度又让宋清徽看呆了,接着抿唇低笑,暗想这丫头果真好哄,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这个时候,精明细致的宋知青完美忽略了叶舒华对他的信赖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路上发生了这么多故事,他们终于到了叶家,王翠芬和林红梅一起从厨房出来,一个忙着招待客人,另一个则迫不及待把出去大半个小时的胖儿子抱回房喂奶。
  在走近叶家时,宋清徽为了避嫌就把小胖子还给叶舒华了,他只拎着自己的礼物。不过小家伙折腾这么久,可能也有些困了饿了,这次倒挺配合的让妈妈把他从小姑姑怀里抱走,林红梅不由瞥了叶舒华一眼,笑容灿烂:“大宝有点调皮,今天真是辛苦小妹了。”
  “没事,谁让他是我大侄子呢。”叶舒华自认回答得很大气,她也看不懂林红梅眼底的扬眉吐气,当然就算看得懂,这会儿也不会放心上,因为她正紧张的关注着她娘和宋知青你来我往的客套,生怕宋知青一个立场不坚定又把麦乳精拎回家了。
  还好宋知青并没有让叶舒华失望。
  僵持之余,叶队长发话请小宋先进屋喝水,王翠芬也觉得把客人堵在院子里瞎客气不是待客之道,因此尽管礼物太过贵重,思量过后她还是收下了,热情洋溢的招呼客人:“小宋,先跟你叶叔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倒热水。”
  说着,王翠芬同志直接拎着袋子去了厨房。
  叶舒华当然是亦趋亦步跟着她娘。
  叶家人都不知道叶舒华这么黏王翠芬是为了什么,宋清徽却心里有数,所以他还在院子里跟叶队长寒暄,一转眼就看到叶小妹心无旁骛的跟着叶婶去厨房——如果背后有尾巴,叶小妹此刻肯定一脸欢快的在摇着尾巴呢!
  这个细节让宋清徽再次感到无地自容,他之前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个眼底只有吃的姑娘会喜欢自己?
  叶舒华并不知道勾搭对象已经看穿了她的属性,刚好厨房就她们母女,她正在怂恿王翠芬同志:“娘,咱们给宋知青泡杯麦乳精吧,听说用开水冲泡,又香又甜很好喝,好东西当然要给客人啦。”
  王翠芬正一脸仔细的把麦乳精锁进柜子,想也不想的拒绝,“拿客人送的东西招待客人,这也太不懂事了。”
  叶舒华还想借着给宋知青泡麦乳精的借口,为自己也顺一杯呢,王翠芬同志的性格她很清楚了,这会儿单独给她泡是不可能的,可她又迫不及待想尝鲜,只能拿客人当由头了,因此振振有词的表示:“那可不一定,麦乳精这么好的东西,宋知青凭啥无缘无故送咱们?肯定是在知青点不方便吃嘛,要烧开水冲泡,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可知青点那么多人,一人分一勺也不够吃啊,还不如留着送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有点晚,白天去啃文了嘿嘿嘿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

  ☆、第十一章

  别看叶舒华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清楚她娘没那么好忽悠,王翠芬同志是这个时代最宠她的没错,但绝对没宠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不然家里的鸡蛋早没两个嫂子的份,她一个人吃独食吃完了。
  但是另一方面,叶舒华又有着迷之自信,认定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王翠芬同志最终还是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所以叶舒华准备了一肚子话忽悠她娘。
  万万没想到刚发挥了个开头,就见王翠芬同志回头,竟然很有些赞赏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