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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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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当然要出去,空气中弥漫着****的味道,还有那个**分的小丫头的说话声:“小可怜儿,你有救了,大小姐让给你请大夫呢,你千万别死啊,大夫就快要来了。”

    轿子走出杨树胡同,夏至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咱们去清心茶铺坐会儿?”

    “不了,去梅花里的书局吧,两年没去,听霍家姐姐说,那书局还在。”罗锦言淡淡地说道。

    夏至高兴地吩咐了轿夫,难得小姐有这个心情。

    从小到大,小姐就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可自从上元节之后,小姐就一直不太高兴,现在老爷抱回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小姐不但没有正眼看过,还像是很讨厌似的。

    她记得以前在行唐时,总有两只野狗在衙门后门那里转悠,小姐就偷偷拿了吃的去喂它们。

    老爷知道了,就让婆子们跟着小姐,生怕她被街上的野狗咬了。

    可能就是还记得这件事,老爷才会给小姐抱只小狗回来吧,可小姐怎么就嫌弃狗了呢?

    夏至想不明白,好在那间书局还在。

    书局里的两个老伙计也在,看到她们主仆进去,两人怔了怔,然后就欢天喜地过来打招呼,那高兴劲儿倒让主仆二人都有些诧异。

    可能是这里太冷清了,好不容易才有客人吧。

    黑脸的老者对白脸的那个道:“这位姑娘是老主顾了,你去把刚到的词话本子拿过来。”

    白脸老者立刻笑着走了,夏至奇道:“你们在别处还有书吗?”

    黑脸老者就道:“就是我们的住处,早上出来的急,忘在家里了。”

    夏至释然,罗锦言已经在书架前看书了。

    她去的地方多了,对游记也就更加挑剔。她现在最想看的,是关于番邦和西北一带的游记,可是这样的游记很少很少。

    她找了一遍,就不些失望起来,正想去看看隔壁书架上的词话本子,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只小狗你喜欢吗?”

    这声音对于罗锦言而言,就像是夏天里恼人的蝉鸣,她的头立刻疼了起来。

    “快死了。”她头也没抬,冷冷地说道。

    说完,她看都没看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拉着夏至离开了书局。

    夏至的脸都白了,待到走到轿子前面,她才小声说道:“小姐,那人是章老七。”

    “嗯,这件事谁也不要说。”罗锦言说道。

    既然书局不能逛了,罗锦言索性去逛苏州街。

    其实她从江苏和浙江带回很多东西,家里并不缺这些,她只是想透透气,不想现在回去看到那只什么小可怜儿。

    京城的苏州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大到苏绣屏风,小到针头线脑,卖的都是女子们喜欢的东西。

    “咦,这是惜惜吧。”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罗锦言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在看着她,笑意盈盈,相貌似曾相识。

    少女穿着桃花洒金小袄,翠绿色克丝八幅湘裙,外面是一件大红色斗篷,衬着一张俏脸如同芙蓉般娇艳。

    电光火石间,罗锦言已经想起她是谁了。

    她已经快要忘记这个人了。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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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六章 一点春

    初春带着凉意的阳光下,罗金瓶笑靥如花地望着面前的罗锦言。

    一晃五年过去了,小哑巴倒是长高了。

    她打量着罗锦言身上的湖蓝海棠折枝妆花褙子,月白色挑线裙子,墨绿色镶白狐狸毛的披风,梳着双螺髻,插着两柄镶红宝石的银发梳。

    罗金瓶微微松了口气,背脊挺得笔直,小哑巴的这身衣裳虽然都是上好的料子,可比起自己身上的洒金小袄和缂丝裙子,可是差得多了,更别说自己头上新打的金步摇了。

    “惜惜,你还认识我吗?”她甜甜地问道,她终于可以直呼其名了,再不用恶心巴喇地叫什么妹妹。

    罗锦言微笑点头:“瓶姑娘,好巧。”

    罗金瓶瞪大了眼睛,声音扬得很高,惹得路过的人纷纷看过来:“哎呀,惜惜,你的哑病好了?会说话了?”

    夏至闻言气得变了脸色,这个罗金瓶是怎么回事,大街上就这样说小姐。

    罗锦言却面色如常,她淡淡地说道:“嗯,好了。”

    罗金瓶笑道:“听说你和罗大人搬到京城了,住在哪里?改日我去登门拜访。”

    罗锦言嗯了一声,道:“住在杨树胡同。”

    罗金瓶就对跟在身边的丫鬟道:“是杨树胡同,你们可要记下来。”

    丫鬟们连忙说记下了,罗金瓶这才对罗锦言道:“惜惜,你改天也来我家玩吧,我家就住在顺天府衙门后面的四喜胡同,你到那里一打听官媒罗家,全都知道。”

    “官媒罗家?河间罗家?”罗锦言终于有了兴趣。

    罗金瓶没想到罗锦言竟能说出河间罗家这几个字,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尴尬,但随即笑道:“对啊,就是天下第一媒的官媒罗家。”

    夏至恼她方才说自家小姐的话,但笑着讥讽道:“哎哟,还真不知道昌平罗家啥时变成河间的了。”

    罗金瓶看都没有看她,眼睛盯着罗锦言,道:“惜惜,我还有点事,改日咱们再好好聚聚。”

    罗锦言再次向她颌首,直到罗金瓶主仆走远,夏至才忿忿地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她该不是认了什么干亲吧?”

    昌平罗家和河间罗家没有一点儿关系。

    昌平罗家祖辈就是昌平农户,后代子孙经营有道,开了铺子,置办田庄,后来出了罗绍这个进士,成为公认的耕读之家。

    河间罗家却是世代官媒,子孙之中做不成官媒的,也会做私媒,开不起冰人馆的,也能摆个说媒摊子。

    这两个罗家虽然都在北直隶,但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家人。

    罗金瓶的父亲是罗武,他是罗家的旁支,可也是昌平罗家人,和河间的那个罗家没有关系,他的女儿怎么就成了河间罗家的姑娘了?

    夏至想不明白,罗锦言当然更想不明白。

    她还在很小的时候,便把河间罗家和自己这个罗家的关系弄清楚了,可现在罗金瓶这是怎么回事?

    她没有说话,还是悠闲地逛了苏州街,这才回了杨树胡同。

    秦珏目送着罗锦言走出书局,他转身也走了。

    就在书局不远,有间蜀风楼,这里的东家是四川人,经营的是京城里独一无二的川菜。

    长在番邦的辣椒和麻椒,前朝时传过来,并没有受到关注,农户们也没有人种植,没想到却在蜀地受到青睐。但京城不比四川,这间蜀风楼是去年开的,直到现在依然门可罗雀,但秦珏喜欢。

    沈砚明天又要去宣府,秦珏在这里给他践行,原本准备走了,白伯匆匆忙忙跑了过来,对他耳语几句,秦珏便让沈砚等一会儿,他跟着白伯走了。

    沈砚知道秦珏在附近有间书局,倒也没有在意。秦珏没有买单,他是不会走的。

    他原以为还要多等一会儿,可没想到也就过了一盏茶的功夫,秦珏就回来了。

    “怎么了?你那书局着火了?”他懒洋洋地问道。

    “小狗快死了。”秦珏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不可能,我娘把那狗当闺女一样养着,它做月子时还专门请了两个嬷嬷侍候,它生的小狗个个壮实,怎么被你抱走就要死了?”

    秦珏眼睛一亮,把他从椅子上拉了起来:“快把侍候你妹子的嬷嬷给我一个。”

    “我妹子?”沈砚瞪眼。

    “你不是说你娘把它当闺女一样养着吗?”秦珏一脸的认真。

    沈砚一下子跳了起来:“秦玉章,你等着,我从宣府回来再找你算帐!”

    “好了好了,你快去把那嬷嬷借我用用。”秦珏催促他。

    沈砚直皱眉:“那是我娘的人,我弄不出来,不过嬷嬷身边的小丫头倒是能弄个出来。”

    秦珏无奈,道:“丫头也行,不过要快。”

    沈砚应声就往外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看着秦珏笑道:“你和我说实话,你把小狗给谁了?我才不信你会在明远堂里养狗呢。”

    “你问那么多做什么,记着把那丫头的卖身契一并给我,我买了。”

    沈砚上上下下打量着他,道:“你要丫头我就是偷也给你偷出来,不过你去东海一定要带我一起去。”

    “东海暂时不去了,等我从扬州回来看看形势再说。”秦珏说道。

    “怎么又不去了?那马呢?”沈砚问道,重又坐到桌子前。

    秦珏低声对他说道:“我只是暂时不去东海而已,马匹的事还按原本计划,你这次去宣府是最后一单,今上即将征讨瓦剌,宣府重开马市之举势在必行,我们做完这一单见好就收。”

    沈砚撅着嘴,有些不太高兴,好一会儿才道:“你说怎样就怎样,我全听你的,不过你若是偷偷摸摸去东海不带着我,我绝对不依你。”

    秦珏道:“行了,到时再说,你快去找丫头吧。”

    沈砚这才笑嘻嘻地走了。

    秦珏想了想,叫来明月,道:“你去找身破衣裳过来,越破越好。”

    一一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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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七章 薄命女

    罗锦言回到杨树胡同时,大夫已经走了。这位大夫还是生平第一次给狗看病,好在有罗锦言那句“不用心疼银子”的话,否则这大夫也就不肯来了。

    收了双倍诊金,灌了一碗汤药,到了晚上,小狗倒是不屙稀了,但还是没有精神。

    春分求了灶上的婆子,给小狗蒸了易消化的肉糕,可小狗还是不吃。开始时还闻闻,后来连闻也不闻了,趴在暖炕上没精打采。

    罗锦言在自己屋里也能听到小丫鬟的抽泣和常贵媳妇的训斥声。

    丫鬟们是不能随便哭的,这不是给主子添堵吗?

    罗锦言有心叫来问问,眼前又浮现出秦珏的可恨样子,她索性假装没有听到,专心致志给罗建章写信。

    她向罗建章询问罗武一家的情况。罗建章的父亲罗经和罗武以前走得很近,否则罗金瓶也没有机会到庄子里陪她。

    这几天就是二月二了,家里还要准备过节的礼品。写完信,罗锦言便叫了常贵媳妇,把给各家的节礼写了出来。

    她有心把这些事全都做得仔仔细细,她迟早要出嫁的,以后不论父亲会不会续弦,逢年过节,也能按照她这里的定例去做,省力省心。

    想到这里,她又有些惆怅。上次廖家的亲事是不合适,并非她不想让父亲续弦,相反,她一直盼着父亲能娶位新太太,早日生下嫡子。

    可现在父亲升官了,有来送礼的,有来攀关系的,可就是没有提亲的。

    常贵采买的那两个俏丫头已经送进父亲屋了好几天了,可也就是跟着粗使婆子做些扫扫抹抹的事,父亲的起居还是远山和明岚打理。

    罗锦言叹了口气,当年舅舅带着娘亲从扬州来到京城,在皇榜下“捉”到父亲的,这兄妹两人的眼光真是太好了,找到一位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李氏去世时,罗绍刚刚及冠,如今他已年过而立,这些年来,他甚至连教坊司这种地方都没有去过。

    不行,父亲不能这样下去,他一定要有儿子。

    可是她是做女儿的,也不能去给父亲说亲吧。

    次日清晨,她拿了毽子到院子里玩,刚从屋里出来,就看到春分正在抹眼泪,她这才想起今天早上好像没有听到小狗的叫声。

    那只狗该不会死了吧?

    罗锦言根本没有正眼看过那只小狗,她现在想到小狗的模样,脑海中浮现的便是秦珏的脸。

    她顿时没了心情,对春分道:“如果死了,就埋了吧,老爷不会怪你。”

    “没。。。。。。还没死,我听人说人参能吊气,小姐。。。。。。”

    “人参?”以前宫里也有嫔妃养这种狗,可是也没听说谁会给狗吃人参的,可是这里不是宫里,这是父亲专门给她抱回来的狗。

    她叫来夏至:“去拿支三十年的人参,泡水给它喝喝试试吧。”

    春份喜出望外,夏至却直咧嘴,拎着春份的耳朵道:“去偷偷喂了便是,千万不要说出去,就是府里的人也不要说。”

    春份一头雾水,大小姐心地善良,都舍得给狗吃人参,怎么就不能说了?

    夏至狠狠瞪她一眼,知道和她说不清楚。老爷是当官的,若是把这种事传出去,外人可不管罗家有没有家底,只会说这人参是老爷贪墨来的,说不定还要给老爷戴个穷奢极欲的大帽子。

    虽然夏至叮嘱了,可春份还是很高兴,她的立春一起跑到灶上去要了热水,往回走的时候,两人还在嘀咕,这个说人参有股味道,若是小狗不肯吃怎么办,那个就说加点肉汤进去。

    两人正说着,就听到有个男声从身后传来:“给狗吃人参?谁让你们这样做的?”

    两人刚来几天,府里的人大多都不认识,这时回过头来,见是位年轻公子,两人面面相觑,傻乎乎地道:“是大小姐让我们喂的,小狗快死了。”

    霍星眉头微蹙,道:“把狗抱到东跨院,我来看看。”

    。。。。。。

    到了下午的时候,春份便高高兴兴地来见罗锦言:“大小姐,小狗活过来了,它不会死了。”

    罗锦言松了口气,这只狗不管怎么说,都是父亲给她的,她当然不想让它死。

    “用人参救过来的?”她问道。

    “不是不是,是阿星少爷给治好的,阿星少爷说,小狗是洗澡着凉,又吃了太多肉和骨头的原因,阿星少爷说要等到它长大一些,才能喂肉和骨头,阿星少爷说现在只给小狗吃糊糊就行了,阿星少爷还说也不能每天都洗澡,阿星少爷。。。。。。”

    小丫头叽叽喳喳的,说得罗锦言莞尔,想不到霍星还懂这些,她对夏至道:“阿星哥哥喜欢吃红枣米糕,做一碟送过去,替我谢谢他。”

    夏至答应着,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夏至刚走,常贵就领来见罗锦言。

    “大小姐,有个丫头饿昏在胡同外面,有婆子心善,给她端了碗剩饭,她就求这里的东家收留她,她不要工钱,只要有口饭吃,有瓦遮头。“

    罗锦言皱眉,她前不久刚刚买了一批丫头,现在并不缺人手,况且这丫头来得也太蹊跷了,她便道:“给她一吊钱,让她走吧,府里不缺人了。”

    常贵却有些为难,道:“这丫头也真是可怜,她原本是在通县一个骡马大夫家里当丫鬟,后来那家人回老家,就把她放了。她家里只有一个哥哥,哥哥好赌,见妹妹回来了,就琢磨着要把她卖了,她没办法,把这些年的积蓄全都拿给哥哥,她哥这才不再管她。家里是不能待了,她就来了京城讨生活,可到了京城就差点让人拐了,她慌不择路跑到咱们这里。”

    罗锦言瞪着常贵:“她给骡马大夫家里当过丫鬟?”

    “是啊,小的就是听到这个才想求您留下她,府里有骡子,让她喂喂骡子什么的也行啊。”

    罗锦言眉头扬起,这就像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来得也太巧了吧。

    一一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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