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盛唐剑圣-第38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王忠嗣嘶哑着声音道:“等撤到子亭镇尽管睡!”
“撤?”王难得一脸意外,道:“援兵来了,为什么要撤?”
王忠嗣道:“这里的防线都给打烂了,早已不能提供有效的防护,退守第二道防线才是正确的决定。”
王难得大急道:“但只要有援兵,防线再烂,也守得住!”
王忠嗣笑道:“岂能因我一人之名,半点功绩,无辜牺牲将士性命?旻哥曾说过,只要有本事,功绩要多少有多少。而将士的性命,却只有一条。为将为帅,为了贪功而罔顾将士性命,将失了本心。”
“我也知道,以四千兵卒,抵抗五万大军,寸步不让,杀敌数倍之众,更为好听。可我若为了这个虚名,强守此地,让本不需要阵亡的兵士为国捐躯……”
“我王忠嗣哪里对得起旻哥的谆谆教诲,哪里有颜面继续面对一个个将性命托付的兄弟?退,我一人名望受损,那怕换取一人性命也是值得,何况百余将士生命?”
“将这一片废墟让给吐蕃,去守第二道防线,我们并不损失什么。你传令下去,将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带不走的直接销毁,一把刀一粒米都别留下。”
王难得看着高高在上的王忠嗣,正步道:“遵命!”
唐军趁着夜色悄然退去了。
毫无声息,甚至避开了吐蕃军的眼线。
第二天,达扎路恭站在如同废墟一样的子亭守捉。看着四周荒芜的景象,心中不住的滴血。
就是这一刻废墟,前前后后吃了他们吐蕃近乎两万人马。
“唉!”
达扎路恭长叹了口气,想着这些天交战发的敌手,终于明白自己败在哪儿了。
王忠嗣压根就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是一个武夫。
他是热血好战,但是他好战的同时,更兼拥有一颗沉稳的心。
此子年不及弱冠,就有这般能耐,要是成长起来,岂不是第二个裴旻?
想到这里,达扎路恭莫名的打了一个冷颤。
“元帅,现在怎么办?”副将也带着几分悲怆的看着这战场。
达扎路恭有气无力的露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飞道:“撤吧,不管怎么样,我们也是攻破了子亭守捉,算是交差了。”
他不能不撤!
再不撤,支援安西的唐军就来赶来了,那时候情况将会逆转。
吐蕃军在“攻取”了子亭守捉之后,没有多余的迟疑,选择了退军。
的哒的哒的哒……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在撤军的时候,达扎路恭忽然听到后面传来阵阵喊杀声……
回头一看,红马红衣红袍……
马是正常的红色,但那身衣袍却是单纯的让鲜血染红的。
达扎路恭目眦尽裂,忍不住破口大骂。
王忠嗣,这厮就是一个嚣张、好战的武夫。
好不觉得疲累的王忠嗣,又留下了八百具尸体……
一连串的攻守,王忠嗣生平第一次正事指挥战斗,展现了自己勇猛与沉稳的两面性。
让达扎路恭这位吐蕃新生代的第一名将,历史上吐蕃帝国的主要制造者,大吃苦头,深刻的意识到大唐帝国除了有一个裴静远,还有一个王忠嗣。
**********
子亭守拙的战报传到了安西。
裴旻看着达扎路恭出彩的表现,兴奋的无以言表,从高适那里取过地图,参考着地图看着子亭附近的地形脑海中浮现着达扎路恭、王忠嗣博弈的景象。
兴奋的擦拳磨掌,那表情比自己打了胜战还要高兴,将战报拿在手心里,久久不愿放下,就跟小孩子拿着心爱的玩具一般。
王忠嗣出众地位表现,让他这个当哥哥的,与有荣焉。
“忠嗣果真没有令人失望!”
裴旻有胆子安居西域,便是因为子亭守捉有王忠嗣在。
果然,王忠嗣展现了他因有的水平,凭借弱势兵力,拒数倍之敌,实在了不起。
裴旻着实为自己的这位兄弟赶到骄傲。
好半晌,裴旻才将战报递给了高适,问道:“达夫,你觉得如何?”
高适作为裴旻此次远征的行军参谋,看着手中的战报,道:“王守拙强挚壮猛,攻有胡、鄂之威,守有毛观阳之稳,勇猛与沉稳并重,实有名将之风。”
高适口中的胡、鄂,指的是胡国公秦琼,鄂国公尉迟敬德。
因小说影响,后人对秦琼、尉迟敬德的武勇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实际上秦琼、尉迟恭的武勇,在隋末是位列第一、第二的,什么天宝大将宇文成都,西府赵王李元霸都是虚构的产物。
秦琼是历史上鲜有的历史中明确记载单枪匹马与万军丛中斩将的盖世猛将。
是有言初唐猛将,首推秦叔宝,尉迟敬德。
至于毛观阳指的是刘宋开国功勋毛德祖,毛德祖是气吞万里如虎的南朝第一雄主刘裕麾下战将。
北魏入侵,毛德祖以五千兵士,对抗大半个北魏,外无援兵,内又粮断水,坚守虎牢两百余日,是有史记载中最善守的名将。
高适以秦琼、尉迟恭、毛德祖三人形容王忠嗣,显然是莫大的赞誉。
裴旻欣然笑道:“我问的是达扎路恭。”
王忠嗣的本事还用说,盛唐第一名将的头衔,可不是虚的。
高适沉吟了半响道:“无法形容,其实我找不出他此次袭击有什么不妥之处。步步为营,用兵沉稳诡诈,没有明显的疏漏。可他就是败了……”
裴旻赞许的点头:“评价的很是公允,确实如此。这二人都是当世少有的熊虎之将,达扎路恭可谓吐蕃未来军方第一人,他的军事水平不凡。毫不客气的说,要不是遇上忠嗣,他大有可能一战功成。只可惜,他遇上了更加出众的王忠嗣。好刀需要好的磨刀石,能够遇上达扎路恭这样的对手,也是忠嗣的一大幸事。”
高适点头赞同。
便在裴旻彻底安顿好于阗的时候,裴旻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落款正是阿拉伯帝国的狮王莫斯雷马萨,邀请他到边境线一会。
此时大唐与阿拉伯帝国的边境线已经不限于西南方了。
就在裴旻治理河西军的时候,莫斯雷马萨已经兵发天竺,攻取了天竺大部分的土地疆域,几乎征服了印度刘玉。
领地更进一步的与唐朝接洽。
裴旻一直守着安西,不是担心别的,就是担心莫斯雷马萨,担心阿拉伯帝国。
现在还不到与阿拉伯帝国决战的时候。
同样的阿拉伯帝国那边也不是跟大唐决战的时候,可一但西域有样,即便不是时候,也是战事来临之际。
第五十章 试探反心
乌仗那是安西最偏远的小国。
法显在《佛国记》首次记录此西域国家名为乌苌国,大唐玄奘高僧与《大唐西域记》中记作乌仗那国。
此处亦一直以乌仗那记之。
乌仗那国地处葱岭之中,源自雪山的斯瓦特河。
裴旻应阿拉伯帝国的狮王之约,往大唐与阿拉伯的边界线会晤,先一步来到乌仗那国落脚。
乌仗那国的国王那连耶齐与有荣焉,举国相迎。
“西垂小国能得天朝国公来访,大福德至尊。”
越靠近天竺,佛教就越是兴旺。
这位那连耶齐显然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
大福德至尊,就跟阿弥陀佛一样,是一个口号。
裴旻知道乌仗那以后世的地理位置来说就是相当于今巴基斯坦的开伯尔。
作为后世的巴铁,这个时代的乌仗那与华夏王朝的渊源也是极深的。
自晋代高僧法显一行首到此地之后,历代中土高僧前往天竺求学佛法,都必经于此,其中包括南北朝时期的高僧宋云、惠生;唐代高僧玄奘皆是如此。
尤其是太宗时期,唐朝兵威无人可敌。
乌仗那国王达摩因陀罗诃斯,曾遣使者献上龙脑香等贡物,并上表给太宗皇帝说:“大福德至尊!一切王中上乘的天宝车,能破除一切黑暗。您就譬如帝释天王一般,能降伏阿修罗王。我由于宿世所种的善根,得以生为释迦种姓。现在,以此表上拜至尊,并献上龙脑香等贡物。”
近年来,唐朝的军事力量日渐强势,加强了对西域的控制。
乌仗那也再一次成为唐王朝的附属国。
乌仗那这里是独特的高山谷地气候,出产金、铁。
华夏并不缺铁,但因地势环境的因素,华夏的铁,质地一般。
远不及西域、日本、新罗等国优良,但朴实睿智的华夏人凭借无上的智慧,将寻常质地的铁,冶炼成百炼钢,使之效果更胜于优质钢铁。
但是若用西方精铁,东方和钢,辅以华夏的冶炼技术,制造出来的兵器,才是最完美的利器。
乌仗那盛产的铁矿,论及质地比大马士革钢略逊一二,但是比之华夏中原的铁矿,要好很多。
故而朝廷无限收购乌仗那的铁矿,以之制造兵器。
乌仗那国小,也因这个原因,深得朝廷重视。
裴旻选择在乌仗那国落脚,也是借此表达朝廷对乌仗那的重视。
对于乌仗那的国王,裴旻这个非佛教信徒,也少见的以佛教的礼节应对,双手合十,跟着叫了一声:“大福德至尊!”
那连耶齐热情的领着裴旻游玩他那一天就能从左跑到右的国家。
他们看的不是风景,而是情怀!
那连耶齐指着这个石凳,说南北朝的高僧宋云在此休息,指着那个高坡说惠生在这里讲经,这不是情怀是什么?
当然真正让裴旻感兴趣的还是信度河。
那连耶齐指着如黄河水一般浑浊的河流,说道:“当年玄奘法师从天竺取经过来,途径这河,因船家疏忽。玄奘法师取来的真经跌落水中,被河水冲走。是我国国王命国中高僧鼎力相助。玄奘高僧他在我国驻留五十多天,才得以补充完备了经卷,将真经带回天朝。”
裴旻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自然看过,书中却有类似章节,忍不住道:“这里不会就是通天河,载玄奘法师的船家可是乌龟变得?”
那连耶齐那里知道这个梗,听得是一头雾水,一脸茫然,道:“此河用华夏语翻译是信度河,不叫通天河。载玄奘法师的船叫老鼋,是有大鳖的意思,却不是真的乌龟。”
裴旻想不到还真有这茬,咧嘴大笑起来,笑得陪同的乌仗那国一行人是莫名其妙。
在乌仗那游玩一日,翌日裴旻前往喀布尔河与莫斯雷马萨见面。
喀布尔河发源于喀布尔以西桑格拉赫山脉,而今已然成为了阿拉伯帝国与大唐帝国的边境线。
裴旻领着神策军到了喀布尔河,让他们远远的等着自己一人前往。
哥舒翰叫道:“裴帅,让末将陪同吧!”
裴旻随意的挥了挥手道:“去见一个手下败将而已,不值得如此劳师动众。”
来到近处,莫斯雷马萨已经提前到了,他也是独自一人,穿着厚厚的熊皮大衣,坐在一张华丽的波斯地毯上,面前摆放着各种精制的酒杯器械,还有诸多的下酒美食,一个人自顾自的吃着。
裴旻下马走上前去,去了鞋子走在了软绵绵的波斯地毯上。
这各民族的工艺,确有独到之处。
裴旻府上的地毯也是上品,但跟这波斯地毯比起来,感觉明显逊色一二。
面对面坐下,莫斯雷马萨正好给自己满上了一盅酒。
裴旻直接伸手抢过,一饮而尽,砸吧了两口,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
他说的居然是阿拉伯语,虽然有些拗口,但字句大意,却表达的非常清晰,意思是:“就是好酒,只可惜这酒杯用的不对。葡萄酒配夜光杯才是最佳组合……”
莫斯雷马萨满头的金发抖动,取过一个新的酒杯,给自己满上说道:“你们东方人就会乱讲究,我真是不信,同一种酒,酒杯的不同,喝着还会变得美味?”
裴旻怔了怔,对莫斯雷马萨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他说的居然是华夏语,字句也用的极为恰当。
裴旻由衷说道:“这回让你赢了一次,华夏文化博大精深,远胜你们。你能学会华夏语,确实比我学会你们的语言更要厉害。”
莫斯雷马萨哪里听不出来他这是贬低自己,提高自己的国家,不屑道:“!@#¥%……鬼个博大精深,我十天就学会的东西!”
他面前说的是嘲讽贬低之语,这种深奥的词组,他无法用华夏语表达,就跟后世半调子的英语一样,一半自己家的阿拉伯语,一半华夏语。
“不才三天!”
反正吹牛不犯法,裴旻岂会弱了自己的威风?
莫斯雷马萨瞪着眼睛道:“真不要脸!我还一天呢!”
裴旻怪笑道:“不如这样,你我各写一句话,看我们谁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谁认准了,谁说的对。怎么样?”
莫斯雷马萨道:“比就比,谁怕谁!”
他说着不带任何迟疑,抽出了自己放在一旁的长剑。
这河边多是大石,找了一个石碑,嘻嘻哗哗的刻了一行阿拉伯文字。
裴旻也在同一时间找了一个像样的石碑,秦皇剑出鞘,手腕轻微抖动,石屑哗哗而下。
“好了!”莫斯雷马萨收剑回鞘,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裴旻写了老大一串,但与对面几乎同时收手。
莫斯雷马萨一声不吭的来到近处,看着一连串的字,大有眼花缭乱的感觉。
他瞪圆了眼睛,一字一句发的念道:“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当然,莫斯雷马萨年的都是第一声,越念他越觉得不对。
中文本就绕口,他念着念着都念不下去了,舌头都有些打结。
裴旻捧腹大笑,这句话,没有一定的文学功底,不好好研究,根本念不出来。
莫斯雷马萨也知自己是念错了。
裴旻将这段话的正确读法,缓慢的念了一遍,还将意思解释给他听。
听了裴旻的解释,莫斯雷马萨脸都青了。
明明是几个字,哪有那么多的读法。
他忍不住叫道:“你这是耍赖!”
裴旻白眼道:“我华夏文化,博大精深,同音字,通假字,多音字千变万化,即便是七八十岁的老学究都不敢说精通我华夏千年文化,你就一个能说几句华夏语的水平,还敢说华夏文化简单?”
他慢慢悠悠的来到另一个石碑前,眯眼瞧了瞧,忍不住道:“就这水平,还来献丑?”
莫斯雷马萨脸色忍不住泛红。
裴旻是文武双全,他的字是书法家的水平,楷书当世一流,而莫斯雷马萨就是单纯武夫,字是会写,但如蚁爬一样,这用剑雕刻更是难看,歪歪斜斜的。
莫斯雷马萨写的是一手很具有阿拉伯帝国特色的悬诗,粗犷自然,述说爱情,抒发感情。
裴旻学习阿拉伯语言是为了更好的了解阿拉伯的情况信息,就如莫斯雷马萨学习华夏语一样。
为得是了解对手的大势,而不是研究学习他们的文化。
但相比华夏文化字与字之间的深奥意思,阿拉伯的文字就跟英文一样,代表着死的意思,根本不值得推敲。
裴旻就算看不懂大义所在,却也一字一字的认了出来。
莫斯雷马萨似乎意识到在这方面,他真不是敌手,立刻转移了话题道:“不与你一般见识……”他昂首眺望南方,指着远处的一座城池道:“那里是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