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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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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成为*官,自然有调和鼎鼐的能力。一番周旋,这个算法通过了。
  于是,在号称第一部*宪法的美国宪法的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段里出现了3/5的定义:“Representatives and direct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which may be included within this Union;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Numbers; 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by adding to the whole Number of free Persons; including those bound to Service for a Term of Years; and excluding Indians not taxed; three fifths of all other Persons。 ”
  印第安人不用交税,其实是因为根本收不上来,其余的人都要交税。美国独立就是要纳税而有代表权,因此这些交税的人在国会里都有自己的代表,自由人按1人算,那些契约奴隶也按1人算,其他人按3/5人算。开国先贤们很小心地没有用到奴隶这个词,但每一个读这段话的人都清楚all other Persons指的是什么。
  契约奴隶是北美的传统,当年欧洲的穷人想去北美求发展又买不起船票,可以和伦敦公司签约,公司提供免费船票,到了北美后当几年契约奴隶,然后就自由了,这是当代人蛇集团的前身。而黑奴是没有契约的,他们不仅一辈子是奴隶,而且他们的子子孙孙都是奴隶。南方人说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就好像你家里的鸡生了小鸡、猪下了小崽,难道就把它们扔到野地里放生?
  可是一直有人认为当奴隶起码要有个最高年限,77年后,北军统帅格兰特将军率领13万大军南下,在弗吉尼亚莽原和南军统帅李将军的6万大军血战三场,双方各伤亡一半人马。格兰特不顾师老兵疲、士气低落,继续南下,率仅剩的六万多人渡过詹姆斯河。
  河对岸,一小群黑奴静静地等待着他们,其中一位108岁的老人用苍凉的声调问:“当了108年奴隶,到底够不够?”
  6万男儿鸦雀无声,片刻之后拔足狂奔。这一次,除非战死,他们再也不会退过詹姆斯河。正是这一句悲伤的问话,彻底地埋葬了奴隶制。
  幸亏美国宪法不容许改动,上面这一段文字才会永远地留在那里,像一个大写的耻辱,挂在美国的大门之上。奥巴马当选为什么那么激动人心?不是因为他提出的改革的口号,而是因为美国欠历史一个公道。
  南方的代表们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奴隶主,而是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联邦权力分配中占多数,才能左右美国的政治。1850年前的62年中,南方籍总统占了50年,只有可怜的12年由北方人出任总统,其中还包括亚当斯父子的8年。31位*官中,南方人占18位。而在1850年时,北方人口比南方人口包括黑奴在内多了将近一倍。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只有战争,这一点则是开国先贤们所始料不及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和谐为上(2)
人的定义解决了,该吵政治体制了。两院制度定了下来,众议员民选,参议员每州两名,这样一来解决了大州小州的问题。接下来是中央政府该怎么设立,一样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方案之一是国会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国会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二是各州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各州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三是人民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一来技术上难度比较大,当年从美国最南端到最北端,在路上的时间比坐船从欧洲到美国都长,如果民选的话不知道多长时间能选出总统来。二来*出来的往往是各地的头面人物,而不是能在全国叫得响的人物,也没有通过。
  一看又成了僵局,3/5先生威尔森关键时候再次挺身而出,他建议采取抽奖的办法,在国会放一抽奖器,里面放满了球,有几个球是金黄色的。议员们来摸球,谁摸到金黄色的球就成为选举人,有权选举总统。
  对于3/5先生这一次的建议,大家认为还是留到将来摇六合彩的时候用吧,但他的选举人的概念被接受了。最后普遍接受的方案就是今天的按参众两院议员的总数,各州派选举人组成选举院来选举总统。但是议员们和联邦高官不能当选举人,以免舞弊。选举院也不在一起开会,因为怕互相营私舞弊,要各州开各州的小组会。每名选举人投两票,其中一票必须投给外州的候选人,以防止他们只选本州的候选人。如果选举结果都不过半数,则由众议院投票,每州一票,半数以上者为总统。副总统如果出现平局的话,则由参议院决定。
  这样的方案看起来听合理,可是有人左瞧右瞧看不上眼,尤其是华盛顿的邻居兼政治启蒙老师乔治·梅森觉得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选举院成为提名委员会,每次选举都没有胜利者,次次都要由众议院来决定。他预言,每20次选举中,起码有19次要由众议院决定。
  这个预言说得正好相反,迄今为止只有两次大选是由众议院决定的。
  到了7月底,大家觉得吵得差不多了,可以中庸了,就成立了一个起草委员会,把各个方案中大家比较接受的部分拿出来,写出一个各方面读起来都不那么气愤的版本。版本出来之后接着吵,吵到重新成立起草委员会,成员包括麦迪逊、汉密尔顿、杰克森、鲁福斯·金和古文诺·莫里斯,由莫里斯牵头,写出了最后方案。
  对于这个最后的方案,代表们没有一个真正满意,可是也没有更好的,因此大部分人就将就着签字了。9月17日是签字日,55名代表就剩下42个了,其余13位没有耐心,中途溜回家去了。42位中,有3个人拒绝签字,是弗吉尼亚的梅森、伦道夫和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齐·格里,因此,在宪法上签名的总计39位。
  总算通过了,主席华盛顿松了一口气,和汉密尔顿会意地一笑,再一次非常谦逊地离开费城,回到波托马克下游弗农山庄园,继续闲云野鹤的生活。这一次费城之行,华盛顿有得有失,失去了一名挚友,因为在制宪会议上观点严重分歧,梅森和他绝交。得到的呢?
  华盛顿挥手拂去波托马克河畔的一团浓雾,就差捡起一根树枝,学姜太公老前辈钓鱼了。
  用不着愿者上钩,在宪法中确立的总统这个职位就是为华盛顿准备的。在汉考克挂冠而去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最有资格成为国家元首的,正是住在波托马克下游的庄园主乔治·华盛顿先生。宪法中对总统权力的刻意限制,就是为了防止华盛顿成为*者。
  是你的跑不了,华盛顿有的是耐心。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1)
制宪完成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园,胸有成竹地等着各州批准宪法之后,国会把总统的桂冠送上门来。
  华盛顿能等,可是国会不能等。国家已经到了四分五裂的边缘,迫切需要有位强人把国家团结在一起。宪法产生后,要拿到13个州批准。汉密尔顿、麦迪逊和国会外交部长约翰·杰伊出了一系列小册子,大力鼓吹新的宪法。三个月后,九个州批准了宪法。
  国会等了一年,但还有罗德岛和北卡罗来纳两个州没有批准,而且什么时候批准也没谱。国会实在等不起了,干脆就现有的11个州吧,于1788年底进入总统选举阶段。
  现今总统选举是个系统工程,从热身开始起码得两年时间,主要政党还有党内初选,竞选活动甚至在上一次大选刚刚结束就开始了。但是第一次总统选举没有这么复杂,竞选提名一概不用,国会只需要干一件事:派人来到弗农山庄园,获得华盛顿先生的一个正式承诺。
  这个承诺就是像今天很多演艺界人士经常做的那样,宣布复出。华盛顿不再退休了,就可以选举他为总统。
  造势的有了,法律也有了,国会信心十足地相信,华盛顿先生肯定会和上次接受大陆军总司令那样急不可待。没想到,华盛顿竟然拒绝了,请国会另选贤能。
  国会诸公的脑袋嗡的一声,大了好几倍。按部就班进行了一年多的事,到了最后关头偏偏流产了。从第一届议会总统开始,国家元首都是这样国会内部推举的,被推举人至多半推半就,从来没有一口回绝的。
  华盛顿不干,就找别人吧,可是国会实在找不到人干。除了华盛顿之外,当时美国还找不到能服众的人。今天看来历任总统庸才为主,可是当第一任总统,其他政治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毛遂自荐,哪怕是华盛顿推辞,也没有人站出来。
  国会只能再去找华盛顿,想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第一位总统这么崇高的地位,不可能有人推辞呀?
  是对薪水不满意吗?25000美元在当年是巨额了,而且还可以商量。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跟上次任总司令一样,薪水不要了,支付生活费就成。
  是要一个凯旋式的上任吗?国会可以按英国国王坐的马车的样子订制马车,沿途组织各城镇人民夹道欢迎。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不用花公费,我自己借钱雇车上任。
  那您有什么条件?华盛顿说,我不希望听到有反对我任总统的呼声。
  说清楚一点,是希望一致同意华盛顿先生出任美国第一位总统,不能有反对票,要100%同意。到了这个地步,什么条件国会都答应,有了这个正式承诺,国会便开始着手进行选举。
  选举制度在宪法中已经制定好了,总统和副总统要经过选举产生,不是国会这种罗马*院式的贵族*,而是全民*。人一多意见就会不一致,连去哪里吃午饭都有18个主意,更不要说一致推选总统了。100%同意?近代总统大选能达到51%就算大胜了。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2)
*选举制度听起来很简单,老百姓有资格的一人一票,到了选举日去投票点投就是了。可是一人一票不可能,美国当年的人也就是选民只有白人成年男子,黑人是奴隶,妇女没有选举权。那么白人男子一人一票吧,也不是这个规矩。成为选民还有别的条件,比如当时弗吉尼亚规定,白人成年男子中,城镇居民要拥有英亩土地,农村居民要拥有25英亩土地,达到这个标准才能成为选民。罗德岛直到1842年才给予能出得起一美金选举税的白人男子选举权,在此之前只有地主和他的长子有选举权,造成罗德岛60%的白人男子不是选民。
  到现在,不仅所有白人,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妇女都有选举权了,到了选举日,大家都去投票,可是投的不是总统副总统,而是本州的选举人。各州和华府各自选举自己的代表,代表的分配是根据各州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众议员又是根据人口比例分派的。华府在国会里面没有代表,可是华府人民也有选举权,因此就参照代表数最少的州,有*,这样全国一共有538名代表,组成选举院。这些被选出来的代表根据选民的意见支持不同的候选人,哪位候选人获得270票以上,就当选为总统。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容许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平分代表外,其他州都采取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拿走全部代表的方法。
  所以美国的总统选举是两极选举制,最终不是靠着绝对多数,而是靠着州加上代表数的多数,于是不止一次出现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落选的情况。这个制度正是在宪法中规定的。
  这种办法不是真正的*,老百姓有意见怎么办?议员们有话说呀。这位选民先生,你去年给国会写信告状,说你家附近有五条河,没有一条河上有桥,这封信在路上走了一年我们才收到,选举的时候是我们游过去还是你游过来?还有那位选民先生,你家住的地方本来没有路,是上次你搬家的时候用斧子砍出一条路,现在全是一人高的荆棘,你说,政府哪里去找一个用斧子的高手把选票给你送过去?即便找到人,等他开了路,你投了票,他还得再开路回来,估计能赶得上下回总统大选。
  宪法制定的时候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种交通不方便的情况,不能等到路修通了、桥盖好了之后再*,因此只能采取这种折中方法,而这种折中方法成为美国*中贵族式*的残留,可以使政治贵族们在某种程度上影响选举的结果。宪法规定两级选举制度,也是考虑国会推举的候选人,也就是华盛顿先生能够顺利当选。因为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的选举人必须公开选举,而是由各州的议会指定,至于如何指定,宪法并没有硬性规定,而是后来经过修补才定型的。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3)
这样一来,满足华盛顿要求的100%的支持率就有可能了。国会议员是各州的代表,尤其是参议员,在当时是由各州议会任命的,他们是各州在联邦中的利益代表人。国会一致了,把任务分派下去,议员们回到本州,一定保证本州派来的所有选举人都支持华盛顿,就能够满足100%支持率的要求了。
  没有其他总统候选人,还不能有反对的。总统有人选了,副总统也差不多有了一致意见。政府总统要文武搭配,还要南北结合。华盛顿是南方人,那么副总统就一定要找个北方人。华盛顿是武人,所以副总统一定要找个文人。
  新兴的美国论文才韬略,首先要从外交人才中找。美国还是弱国,外交为国事之重,能人多是搞洋务的,比如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刚从驻英国大使位子上卸任的约翰·亚当斯、现任驻法国大使杰佛逊,以及现任外长杰伊。这几位之中,《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佛逊是南方人,北方三杰中以亚当斯最具资格。
  亚当斯与发小汉考克、堂兄塞缪尔结成革命的铁三角,理论、钱财加上激情促成了美国独立。战争年代出使欧洲,长袖善舞,苏秦之才让英王乔治三世深为折服,他和华盛顿算得上佳配了。
  1788年大选从当年12月开始,直到1789年1月份结束,各州的代表选出来了。北卡罗来纳和罗德岛对宪法没有认可,不够选举总统的资格。纽约州应该选出八个代表,但是在究竟谁当代表的问题上,纽约州议会吵成了僵局,索性决定一个代表也不派了。因此美国的首次总统大选只有十个州派出了选举人,或者说这个总统只代表十个州。
  这十个州里面有六个州让公众投票选举参加正式大选的选举人,其余四个州的代表则是州议会内部指定的。在公开投票的六个州里,最后的决定权也掌握在州议会手中,也就是选民投票只是摆样子。这六个州一共有38818位选民投了票,根据1790年全美人口统计,全美一共有约三百万人,因此这次大选的投票率为。不过如果去除了60万奴隶和没有选举权的妇女和儿童的话,投票率就很可观地变为5%左右。
  最后组成的选举院一共有69位代表,每位代表要投两次票。临到投票了,汉密尔顿突然出了一身冷汗,不好,要出事!
  大家说好了一票要单独投给华盛顿,这是千万不能改的,不能投给其他人,也不许不投。另外一票随便投,可是大家也基本上说好了投给亚当斯。这样一来,很可能华盛顿和亚当斯都是全票。让梅森料中了,两位得票一样多的时候,要由众议院决定,各州议员投票,说不定总统成了亚当斯,这不是白忙了吗?
  汉密尔顿赶紧四处活动,劝说选举人们,另外一票随便投,只要别投给亚当斯。
  他私下活动,亚当斯哪里知道?一开票,华盛顿全票,获得69票。副总统的选票一共有11个人上榜,亚当斯得票最高,34票,汉密尔顿的活动奏效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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