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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搬运工-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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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了个样子,烟飞雪的性子似乎也冷了不少,她凝视洛霄,道:“你刚才,有想杀了我?”

    “没有。”洛霄否认。

    以他的御剑术,就算剑尖与烟飞雪的皮肤擦着过去,也不会伤及对方一根汗毛,因此他看似想杀烟飞雪,其实随时都可以收手。

    而且,不装得像一点,怎么逼出烟飞雪的真身。

    烟飞雪凝视洛霄,望了一会儿,叹气道:“好,我姑且信你一次。”

    “现在,是我赢了。”

    “对,你赢了。”

    虽然烟飞雪还留着后手,但这只是场比赛,又不是生死搏斗,没必要把珍贵的底牌暴露出来。

    于是,洛霄,或者说荆轲,成了这一届黄昏大赛唯一的晋级者,获得金牌杀手的称号。

    这一届黄昏大赛同时也是结束时间最短的一次。

    其余参赛的杀手们仰望着颁奖台上的唯一一个人荆轲,他开口讲领奖感言:

    “我今天能站在这里,要感谢黄昏楼,感谢黄昏大赛,还要感谢你们,你们虽然没能取得好成绩,甚至连成绩都没有,但你们千万不要灰心,要继续努力,你不努力,怎么知道什么是绝望?”

    杀手们脸色一黑,他们一开始居然以为这届金牌杀手会会和往届一样给他们一点鼓励,结果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一届的金牌杀手,说他好,嘴巴又太毒,出口就打击人;说不好,他的实力有目共睹,无愧于金牌杀手之称,总之,一言难尽!

    “毒舌杀手荆轲。”也不知是谁提了一下,被众杀手们默认为荆轲的代称。

    洛霄感言结束后,杀手们统统被送回东海城,只有洛霄和烟飞雪留着岛上。

    “这岛原来是一座海中火山。”洛霄来到地洞最下面,看见一片岩浆湖。

    换个衣服的烟飞雪走到不远处,说道:“这里本该也是赛场之一,不过因为你,第一轮后就只剩下两个人,直接进入个人赛,这个赛场就浪费了,过一段时间这里就会被销毁。”

    “可惜了。”

    洛霄忽然坐在地上,望着岩浆湖,吐息起来,有岩浆的地方,火灵气浓郁。

    “你在干什么?”烟飞雪好奇道。

    “和魔法师的冥想差不多。”

    魔法师和武者都会冥想,但是两种冥想的目的有些许不一样。

    魔法师的冥想是为了吸收空气中的能量,从而增加魔力;武者的冥想是为了锻炼意志,养神练气。

    他说魔法师的冥想!一个武者怎么会魔法师的冥想?除非他是魔武者!

    好吧,他的修为神秘莫测,若是魔武者,也不算很难接受的事。

    烟飞雪眼里闪过一道警惕,道:“在这里冥想,你不觉得热吗?”

    她心想:‘这家伙该不会是族里来叫我回去的吧?’

    “热才好。”洛霄道。

    “三天后就是黄昏决赛,到时候我们可能要分开执行任务。”烟飞雪试探性地道。

    “哦。”

    ‘好冷漠……难道是我误会了?不行,要验证一下。’

    烟飞雪笑道:“大家相识一场,以后可能没机会见面了,互相留个纪念怎么样?”

    “我无所谓。”

    “那你给我根头发吧。”

    “头发?没听说纪念品要头发的。”洛霄眉头一皱。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因果杀人,倘若有人用他的头发施展因果杀人之法,就算是他也是逃不掉的。

    不过转念一想,因果杀人只是一种方法,关键还是看施法者的实力。

    一个凡人,除非有大气运护体,否则就算用因果杀人之法,也伤不到神仙分毫。

    所以先不说这个世界有没有人会因果杀人之法,就算有,也没人可以用因果对他产生伤害。

    想通之后,洛霄也就真的无所谓了。

    烟飞雪心思转动,道:“用来做护身符。”

    “动物毛发护身符是瀛州那边的传统,你是瀛州人?”

    “不,我是祖州人。这种护身符挺实用的,每次都能保我平安。”烟飞雪拿出一个红色小袋子,“这是我的头发做的护身符,送你做纪念吧。”

    这袋子里还真有一缕头发,真是烟飞雪的头发,一个女人把头发送给男人,在某些地方,这有表达爱意的意思,所以某种意义上,烟飞雪为了拿到洛霄的头发,算是拼了。

    见洛霄无动于衷,烟飞雪道:“我都免费给你一个护身符了,你一个男人别磨磨唧唧的了,几根头发而已,又不是让你割肉。”

    “好,给你。”思虑再三,洛霄切下三根头发给烟飞雪。

    “……”烟飞雪看着随风摆动的三根头发,一时无语。

    洛霄解释道:“我的头发可是相当金贵的,一般人我连一根都不给他的。”

    这话是真的,他现在虽然没有金丹,但他的身体从第一个金丹凝聚之后就产生了质变,进行了一次升华,那三根头发乃是半仙之发,因为他修炼造化之道的关系,带上了一丁点造化之气,若用三根头发创造一只小兽,那就是一只拥有成为森林霸主潜力的小兽。

    烟飞雪都不知道这些,她也不会相信这些头发是真的很金贵,只是在心里给毒舌荆轲打上了小气的标签。

    “后会有期。”

    丢下一句,烟飞雪带着洛霄的三根头发前往东海城。

    而洛霄则看向护身符,手指动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有人偷窥我

    掐算、占卜等法术,是修仙者的必修课。

    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趋吉避凶,避死沿生,有的人会以此为他人算命。

    洛霄若非专修此道,他主修造化之道,在算卦方面他擅长趋吉避凶,在此道之中最大的成就就是练出一招因果之术,此法的原理就是利用世间已有的因果,推演他人的过去、未来,或者杀人灭口。

    无论利用因果之术算命,还是杀人,都需要极大的法力,所以他基本上不会用,因为世间根本没啥东西可以勾起他的好奇心,让他付出法力用因果掐算。

    但烟飞雪倒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两人相遇,不论是巧合还是有人暗中操作,这都是一种缘。

    烟飞雪拿走他的头发,他不认为这会对自己不利,但并不妨碍他对此事产生好奇心。

    所以他催动法力,想算一算烟飞雪到底想干什么。

    若是图谋不轨,他也能及时处理;若真的只是做个护身符,那也算满足他的好奇心了。

    随着指头动作,洛霄的心神随着因果追到离开小岛的烟飞雪身上。

    见烟飞雪去了一个偏僻的书屋,书屋的主人不是人,而是一只长着丹凤眼的人面猫头鹰。

    忽然,猫头鹰锋利的视线扫向周围,他似乎发现了什么。

    ‘被发现了?这只猫头鹰至少是个传奇。’

    洛霄没想到这只猫头鹰可以感觉到因果里的视线,虽然这与他没有掩盖自身气息也有些关系,但这毫无疑问证明了猫头鹰的实力。

    是传奇!

    甚至是通神境界!

    ‘大隐隐于市,这只猫头鹰有点意思……’

    ……

    天没亮的时候,烟飞雪来到东海城外围,一个偏离的书屋前,书屋为木制,顶上铺了瓦片,与城市里其他建筑物对比显得格格不入,就像一个破烂小屋,很容易被忽略。

    烟飞雪走到书屋木门前,叩叩叩地敲了几下,道:“万事通,睡了吗?”

    “谁啊?”

    木门自动打开,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

    同时,一只成人大小的人面猫头鹰出现在烟飞雪眼前,她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并不认为自己眼前出现一只猫头鹰有什么不对。

    事实上,她眼里,这只猫头鹰并非猫头鹰,而是一个白发白须的老翁。

    不只是她,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只猫头鹰都是以一个白发白须的老翁形象出现。

    被称为“万事通”的猫头鹰平静的看着烟飞雪,道:“小姑娘,你找我……嗯?”

    忽然,他心头出现一种奇怪的感觉。

    有人在偷窥他!

    烟飞雪见万事通忽然不说话,贼眉鼠眼地在她身上看来看去,不由退后一步,问:“万事通,你怎么了?”

    “有人在偷窥我。”万事通道。

    ‘谁会偷窥一个糟老头啊!’烟飞雪一边腹诽,一边说道:“就我一个人来,而且没人跟踪,你是不是太敏感了。”

    万事通发觉偷窥的视线消失了,沉默了一会儿,暂时把这事情放下,道:“小姑娘,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咨询一些事。”

    “一个问题一万块。”

    “我给你十万,帮我测一测这根头发的主人和我有没有相同点。”

    烟飞雪把洛霄的一根头发和她自己的一根头发交给万事通,万事通接过头发后,留了句稍等一下,然后关上门,十分钟之后又打开门。

    烟飞雪见此,忙问道:“结果怎么样?”

    “你和头发的主人,上五代以内的血亲祖先中,有一个是同一个人。”

    闻言,烟飞雪道:“这么说,他果然是雪族!”

    万事通摇头道:“雪族?不,他是冬族。”

    “原来是这样!”

    烟飞雪的母亲是冬族的,因此她是冬族雪族的混血,所以和同为冬族的“荆轲”有共同祖先,也在情理之中。

    最重要的是,验证出“荆轲”并非雪族,也就意味着荆轲不族里派来是来叫她回去的,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冬族人居然离开大雪山到这里当杀手,这倒是有意思。

    “你咨询的问题结束了,拿钱吧。”万事通道。

    ……

    “冬族?”

    洛霄想起在图书馆里看过的一本名为《祖州八古》的书籍,是一个游历过八大古老家族的人写的,里面记载着关于八大古老家族的部分介绍。

    其中的冥族篇提到,八大古族之一冥族,因为理念不合,族内分为两族,一为冬族,一为雪族,不过对外还是以一族自称,没有想搞出第九族的意思。

    “我身上还有什么冬族血脉?”

    反正他自己是没察觉他的血脉有什么独特之处。

    而且对他这种修行造化之道的人来说,连神龙都创造的出来,血脉什么的,还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弄出什么样的。

    因此,他并不太在意血脉有何特殊。

    他倒是很好奇自己身上所谓冬族血脉来自何处。

    洛大河?不可能,和古族有关系的人,不可能混得像洛大河那么惨。

    那只有一个可能,他的冬族血脉来自他的母系,他那个素未谋面、不知所踪、生死不明的母亲。

    ‘说起来,我自小到大的记忆里,极少提及母亲一词,难道是因为父亲因为母亲是冬族,就刻意不提起?看来这其中的原因,很是复杂。’

    洛霄不想被那些复杂关系缠绕,所以此事点到即止,他当他的洛霄,不再去想什么八大古族什么冬族雪族。

    忽然,他想起徒弟木舞:“八大古族:东族、风族、姜族、墨族、峨族、黎族、冥族、木族,木族……木舞?”

    木舞姓木,来自人烟罕见的森林,对大城市几乎一无所知,又是一个世间几乎绝迹的魔武者,一切的线索都指向木舞是八大古族的木族。

    “我收木舞为弟子,与木族碰面是迟早的,看来想不和古族接触都难了。”

    洛霄轻声一叹,世间因果纷扰,想要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

    凡事都有利弊两面,红尘人世因果虽多,但也是最历练人心,熬不过去,万劫不复;熬得过去,得道成仙。

    叹完,洛霄收起杂物,进入修炼状态。

    此火山位于海中,外面有水灵气,这里有火灵气,水火交汇,一冷一热,正合阴阳之理,虽然灵气不多,但练出金丹三转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一练,就是三天!

第七十二章,原来是你

    自从洛霄觉醒记忆以来,已经过去十天多了。

    这次修炼三天,是他在这个世界修炼时间最长的一次,然而效果却远不如在东青学院上空修炼的那一次。

    那一次半天不到练出金丹九转,而这一次,练了三天才金丹三转!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环境太差,这地方的灵气虽然势成水火,但灵气质量不高,远比不上东青学院灵气充沛,所以造成了三天抵不过那半天功夫。

    练出的金丹也才三转,要知道,金丹每一转的法力质量差距都是十倍!对比可知这两地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可以说,洛霄这三天,是被他浪费了。

    但他不在乎。

    因为修仙者是长生者,对于拥有悠长生命的仙人来说,三天太短小,根本谈不上浪费,洛霄转世而来,仙人的记忆铭刻于心,虽然现在尚未成仙,但也不在意区区三天。

    不过!

    虽然他不在意,但有人在意。

    洛霄,黄昏楼眼里的荆轲,已经在这里岩浆湖旁不吃不喝三天三夜了!

    一个杀手不去杀人,待在这里搞什么鬼啊?

    黄昏楼派来管理这个海岛的负责人来到岩浆湖旁,他忽然觉得这个岩浆湖徒有其表,眼前明明是看起来很烫的岩浆湖,但这里的空气却不是很热,连蒸桑拿的程度都不到!

    是他搞的鬼!

    负责人看向岩浆湖旁一道修长的身影,眼里带着敬畏,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道:“荆轲先生,四年一度的黄昏决赛已经开始了,您要参加吗?”

    “当然参加。”洛霄道。

    “那太好了,这是您的任务。”负责人拿出一卷纸。

    洛霄接过,打开一看,“哦,熟人啊。”

    “他是您的熟人?我们马上给您换。”负责人一惊。

    洛霄摆了摆手:“不必了,你没懂我的意思,我只是和他认识,仅此而已。”

    “哦。”负责人没太懂。

    洛霄不理他,自顾自离开小岛前往东海城。

    任务单上有目标人物的所有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等,而洛霄的这个任务,任务对象他认识。

    桑光!

    不错,就是十天前,洛霄成婚当晚出现的采花贼桑光!这小贼当时被洛霄的杀气吓得吐血,又被洛霄以因果之力下咒。

    就在洛霄把桑光吓退的几天后,这小贼真是无可救药!伤势未愈就找上东海城一家富豪人家,上了富豪家里还在重病中的发妻,富豪发妻事后割腕自杀,深爱妻子的富豪得知真相后悲痛欲绝,一怒之下拿出所有财产在黄昏楼下任务,要杀桑光。

    “真是畜生不如。”

    洛霄自认为不是好人,但他也看不惯恶人,特别是这种让人恶心的恶人,在仙界时,这种人他见一个杀一个,哪怕他后来变成魔头,对恶人的态度仍然没变。

    上次放了桑光实属无奈,当时他才刚刚开始修炼,法力微薄,追不上桑光,如今他也不愁法力,看到要杀桑光的任务,自然要算一算当晚的账。

    没人能在得罪他之后,还能潇洒地活着!

    ……

    离开小岛的洛霄来到东海城南区,因为根据任务单显示,桑光就藏在东海城南区。

    南区刚好也是发布任务的富豪大宅子所在之地,这桑光可真是够胆,居然敢躲在受害者眼皮子底下!

    不过也是,他若没这胆,哪里会干那些天怒人怨的事!

    可惜,藏得再好,还是被黄昏楼那恐怖的情报网发现了。

    洛霄循着地址找了个茶馆,把虹光剑放在桌上,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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