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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第4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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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林牧肯定没什么异议,但苏桃花还是欢喜地给林牧拨通电话。
哼哼,这次可是有正事,不是自己想他才打的。
电话里的林牧,对这种事情的看法,果然如自己所想,向李开先打了个ok的手势,苏桃花有些不想挂电话,就羞红着脸回了自己房间,边走边聊的样子,看得苏父不住摇头:“女大不中留了……”
李开先哈哈一笑,拱手做礼,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也不在乎这些小节,辞礼一做就转身离开,明显是已经迫不及待地进行创作。
……
心神一致,登峰造极,自小到大学到的东西,这时候就像是丝毫不用思索般地顺手拈来,每日里除了看看《水浒传》,其他时候,李开先几乎忘记一切。
杨志、晁盖、宋江,一个个主角的出场,几乎媲美大制作动作电影的武斗、文戏场面,一家人看得痛快不已,连平日里最喜欢去电影院里看电影的女儿,都准时准点地坐在电视跟前,诉说着现在电影院里的冷清。
但李开先似乎对这些角色完全投入不了一丁点的注意力,在他的眼中,即使这些角色形象再是鲜明、故事再是曲折,在自己眼中的吸引力,都比不上一个林冲。
看到林冲被王伦欺辱,他会怒发冲冠;看到张三那些泼皮为他报仇,阉了高衙内,让这个昔日的小混混做了太监,他会哈哈大笑,嘴上笑骂着张三的胡闹,眼里却是满满的赞许,时不时地还在旁边书稿中记叙几笔。
昆曲界的大事,吸引了不知多少人的眼光,现在但凡是梨园里的人,哪怕是一个刚入行的小生,都知道昆剧大师李开先,正在根据一页书《水浒传》里的林冲,谱写一出新的曲目,而且完成之期,就近在眼前!甚至听说林牧抽空来了趟苏州,与李开先聊了半上午后,把自己包里的一部,还未在市面上发行的水浒传打印版送给了他,说这样的大师,值得他一页书的尊重!
这样的消息传出后,不要说是曲艺圈里的人,就是文学圈、影视圈、甚至是普通人民众,都心头暗惊。
单只前目前《水浒传》里出现的人物,就已经可以料想《水浒传》的精彩,那是绝对能名传史册的著作!
这样贵重的存在,哪怕是抱以再大的珍藏,都正常万分,哪能想到,现在一页书为了心里的赞叹,竟然就把一份书稿,送了李开先?
第九百七十一章 公开飙车
李开先要写的《夜奔》,究竟是哪里打动一页书了?!
多少人的疑问,在《宝剑记》在央视曲艺频道播出时,终于得到了回应。
在这段时间网友、文学圈专家的科普下,即使是平日里只看央视台的大妈,都已经知道了林冲的命运,知道这个悲剧英雄,最后的命运是何等的悲惨。
所以在《水浒传》播完《宋江怒杀阎婆惜》后,告诉大家李开先这个昆曲大师,要表演自己新创作的、展示另一种林冲命运的《宝剑记》时,哪怕是对戏剧不感冒,单只对林冲有兴趣的观众,都心里记住了这件事,在第二天时,有意无意地去看了眼《宝剑记》。
没有准时准点,有的看了一眼就转了别的台,有的因为林冲的原因看了下来,真耐下性子听了之后,才忍不住暗中伸了个大拇指,暗叹这位昆曲大师的功底。
《夜奔》已经是极难的了,在《宝剑记》却只是一个曲目,其他讲述林冲一生的曲目,也是极为精彩。
在《宝剑记》里,林冲不再是那个被陷害的禁军教头,而是一个赫赫战功的将军,因为看不惯高俅的奸臣行径,就上疏弹劾,被降职成禁军教头之后,仍旧不与高俅同流合污,继续给皇帝上疏,高俅恼羞成怒,设计将林冲定为死罪。
从这个开头的人物设定,就能看出《宝剑记》林冲的性格与《水浒传》里的截然不同,“洒家有攻事要办”的英雄,性子自觉、坚毅,清醒地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要做什么,一身浩然正气、文人风骨、武人气概,人们心中完美的英雄形象。
而在后面的剧情里,与《水浒传》一样有着草料场的剧情,同样被逼上梁山。
不过故事在这里向理想化发展,林冲自梁山借兵攻打京城,最后徽宗下令赦免林冲的罪过,提升了他的官职,同时将高俅父子绑起来,交由林冲处置。
嗯,和童话里“从此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也差不多了。
皇帝贤良,只是被奸臣蒙骗,最后向英雄低头,签了城下之盟,升了英雄的官职,惩治了奸臣,皆大欢喜。
这大概是古代民众最喜闻乐见的结果了,但林牧觉得这更像是一出讽刺剧,或许也正是这种讽刺意味,在那天打动了自己。
……
是完美如同神人一般的美好结局,还是在**寺中郁郁而亡?
林牧没有做出选择,他只是与家人平静地看了《宝剑记》,父母和老人喜欢听戏,既然他们喜欢,那就不妨多看看这个扬眉吐气的林冲大将军。
只是,林牧的平静,很快就被现实踢成粉碎,而且这一脚,还是当初的自己踢的!
原因很简单,武松出现了!
景阳岗上,当出现一只真老虎在武松面前时,不只万千观众,就连小萝莉都看得张大了嘴巴,怀里的小花狗都抱不住,落到了地上。
“哥哥,大老虎!”
影视圈里,不乏屠龙斩虎的镜头,但基本都是特效合成,倒是现实里,老虎一次次地向那些挑衅其存在的人,展示了昔日百兽之王的威风!
探身一爪,就能把一个壮年男子拍倒在地,到人胸口的高度,更有一种奇异的威势,但凡看过老虎发威的人,都不会忽视这种大猫的实力,知道敬而远之的道理!
但在《水浒传》里,就真的出现了真正的老虎,在结束后的片花里,甚至有演员被老虎扑击,驯兽员驱赶老虎的花絮,别人什么心情不知道,家里三只大狗,那可是看得耳朵都竖起来了。
也因此,这个武松刚一出场,就力压先前的杨志、晁盖、宋江几人,成了不下于林冲的风云人物,受到无数观众喜爱。
林牧也很喜欢这部戏,哪怕是前世弱上一筹的《新水浒》,在这段里,也用了真老虎,驯兽师在前面吸引老虎注意力,“武松”就心惊肉跳地骑上老虎,做出打它的姿势,别的不说,只这一个镜头,也够让林牧赞叹一声“武松”敬业了。
……
这样人气角色的出现,林牧自然声望赚得美滋滋,但乐极生悲,打完老虎的武松,很快就遇到了国产风月片里的霸主级存在:享尽艳福的西门大官人,勾魂夺魄的潘金莲。
就是不知道潘金莲要是穿上丝袜高跟后,会不会更让大官人“知足者常乐”?
这本来也没什么,即使里面的一些镜头邪恶些,比如说“莫要让人看见”,“求大官人快些”,“心肝宝贝,想煞我也”的对白,以及金莲那入骨的挠人,顶多也就算给大伙开个车,大家连“文明看球”都办不到,最多被几个道学先生骂上两句。
但鲁迅说过:自做孽不可活!
当初拍的《破坏专家》,已经成为喜剧片中经典一级的存在,即使是几年后的现在,各大网站上,依旧被影迷数次地观看,里面的一些台词,时不时地还在影迷嘴里出现。
而有那最终一战,何金银与大师兄决战之时,两个人都不出手,主持人就先是念了《倚天屠龙记》救场,书掉了之后,抓过本《金、瓶梅》就疯狂飙车。
“潘、金莲……啊,不,大师兄娇、喘一声,倒在西门庆……啊不,倒在何金银的怀里,在这个时候,大师兄眼如媚丝,湿润的双唇,微微张开……”
当初飙的车,哪怕是已经过去了n年时间,依旧在秋名山的弯道上,赫赫有名!
哪怕是只出现一次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名字,但那群见色眼开的网友,哪个不是名震百里的老司机,对于这样的飙车技术牢记在心,在《水浒传》里刚介绍出小潘和西门两人的名字时,林牧的书友就炸了。
“卧槽!金莲要‘眼如媚丝,口中喷出有若兰花一般的香气’了?”
“震惊!当初的《金、瓶梅》,就是现在的《水浒传》!?”
“2333,我记得里面可是有这一段:‘西门庆的手,偷偷地从潘、金莲的衣襟挖入,在他丰满的xx附近,到处任意游览’……一个‘挖’字,用得真好!哈哈,坐等棉花糖变成橡皮糖,老奶奶过马路我都不扶,一页书我就肤你!”
“夭寿了!污书在央视一台公开飙车了!”
第九百七十二章 联珠快书
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消息,林牧无奈地发现,这次的车,确实有点太《头文字d》了。
电影院终归是属于小众圈子,哪怕张子怡先是两粒棉花糖透水可人地摇来摇去,再“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地野战,都没什么关系,电影嘛,总得给人家点卖座的噱头。
但电视剧就不一样了,面向无数老幼,那些赤果果卖肉,恨不得把胸围子围在腰上的电视剧,根本就没法在电视上见人,要么删,要么改,没二话。
《水浒传》这段西门大官人的戏码,没卖什么肉,原本在电视剧里算是小清新,林牧走到哪都能自称一声“正经总导演”。
但怪就怪小金莲这个演员实在太过内媚!
《私人订制》里,小璐一双“贾乃”都快露光了,都没让林牧眼前一“亮”,毫无撸点,甚至想笑。
但小金莲这个演员可不一般,是林牧从《大染坊》里挖过来的,当初饰演的“大洋马”,那也是馋人得厉害,现在一身古装,包裹得严严实实,硬是穿出了性感的味道,一颦一笑、一言一喘,无不让人看得眼神发直,恨不得把西门大官人一脚踹开,换自己上。
林牧当初都想自己上,但在许静柔的注视下,还是觉得正人君子比较安全一些,再说为了占那两下小便宜,被武松暴揍一顿,也不值当,这才打消了心中的邪恶念头。
……
如果单只是电视剧里表现的这些,似乎也还好说,毕竟没卖肉,可一页书你《破坏之王》里的台词是几个意思?
在受众最大的国语版本里,台词虽然邪恶,但还算是正经,更多的是偏于脑洞,有点打擦边球的意思。
但在海港城里的粤语版本里,那几乎是把《金瓶、梅》里的段落照搬下来,当时林牧只是一时腹黑,想逗逗影迷,哪曾想过那部名震华夏五百年的奇书,有朝一日会在《水浒传》上,把自己埋了?
启干戈:“把本子交出来!我还是你的书迷!”
刘少冲:“我是万万没想到,一页书写个《水浒传》,竟然还会出番外!这特么的,简直丧心病狂得令人发指!有我当年初中把自己当主角,写两个女同学野战本子的风采!”
轻语:“楼上的牲口,请说出你的故事……”
一时之间,也不知多少人蜂拥而来,《水浒传》这样的正经小说,即使写,也不可能写出那么羞耻的段落,唯一的理由,就是这其中还有一个番外在林牧电脑里存着!
林牧早就恢复了往日的忙碌状态,也不知道为毛线,自打西门庆的剧情出来后,自己的电脑就老是受到黑客攻击,有的甚至借用肉鸡的庞大信息流,以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手段来蛮干,气得林牧把电脑抱到神威。太湖之光那边,一天数次地进行黑、客战争。
在神威。太湖之光面前秀配置?
可是老这样搞也不是个法子,黑、客好办,那数之不清的浪荡书友,却是个麻烦,哪怕电视上,武松已经大展神威,斗杀完西门庆、醉打过蒋门神、血溅完鸳鸯楼、夜走过蜈蚣岭,连续四出大戏,都无法阻止那些牲口伸手要种子的无赖行径。
林牧觉得自己内心还是一个比较有节操的人的,思来想去,还是没发表这本争议极大的小说,毕竟前世自明出现之后,都几百年了,这本书依旧争议参半,林牧最近还没精力去趟这个浑水。
……
林牧耍无赖,每天编着程序,再和书友闹腾着玩,一群人整天你要我不给地闲过。
但别的不说,曲艺圈,那是已经翻天覆地了。
自古文曲不分家,自打李开先的《宝剑记》大获成功,连着京剧都跟着唱这个曲子时,整个圈子里的气氛,就微妙了起来。
流行音乐,兴起也不过是这二十年,而曲艺圈里的那些名家,少说也唱了三、四十年的大戏,在戏曲衰落的今天,看到一个能一定程度改变现状的《水浒传》时,又哪里坐得住?
李开先写了《宝剑记》,是很厉害,但这曲艺圈里,自觉功底不比他低的名家,又哪里少过?!
许多曲种现在,不光面临着佳徒难求的现状,还面临着自己都没饭吃,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都要失传的困境,联珠快书,就是其中之一。
奎松斋就是善唱联珠快书的大家,这个曲种最后的“联珠调”最是讨彩,联珠箭一般的飞瀑直泻,一通快书唱下来,不只听着好听、痛快,也最能显示唱书人的功底,给奎松斋挣了一辈子吃食。
但旧的书已经唱老,喜欢这个曲目的都是些老人,总是听也厌,生意最近又被《宝剑记》抢了不少,奎松斋吃着碗里的饭,都觉得不安稳。
他向来是性子极淡的人,不然也不会能安下性子,一辈子唱着快书过这清淡日子,碗里的白米饭上浇些肉汤,都能让他喜笑颜开,与其他同行一同吃得心满意足。
“罢了罢了,虽说不求名利,但总归要把祖师传下来的快书传下去,唱了一辈子的快书,写快书倒还是头一遭,也不知道好写不好写……”
事情出人意料的顺利,一个人就是个快店的奎松斋,只感觉一切都是如行云流水,根本不费什么劲的,就把《蜈蚣岭》、又名《削道冠》的快书给写了出来,讲得是武松血溅鸳鸯楼后,路过蜈蚣岭,听过恶道士王飞天强抢民女张秀英后,就闯上山去,一场恶斗结果了王飞天,救人除害。
这也是联珠快书的一个特点,因为节奏通快,又扎根民间,最喜欢说的就是这些寻常的“义士为民除害”的故事,没办法,旧时候为了讨口饭吃,自然要满足听众的喜好来说。
写曲本、唱快书!
奎松斋只觉得世道都变了,往日里的门可罗雀的小书馆,在打出了说“武松夜走《蜈蚣岭》”的招牌后,马上就吸引了许多的听众,旧日里费天大劲都难以出现的场景,竟然就这么突然地来到自己面前!
奎松斋彻底懵了。
第九百七十三章 不该出现的老前辈
当初一本《网游之天地》出现后,引领了网游类小说的潮流,一度成为网络小说站上最火爆的分类,在那个时候,出本网游小说,就火一本,只要不是烂到极点,就能被那些被网游小说吸引的读者,送到各个一等一珍贵的推荐位上。
而现在,这样的观众疯狂追捧现象,似乎也出现在《水浒传》上,对于那些形象鲜明人物的喜爱,让观众对与之相关的戏曲、小说、故事,都产生了极浓郁的好奇心,哪怕奎松斋的联珠快书再是小众,一搭上最新的“人气王”武松,那也是水涨船高地受欢迎。
小小的戏园,连续几天人满为患,甚至吸引了许多小商贩来戏园外做生意,成了附近颇热闹的一个所在。
休息的功夫,奎松斋三口两口扒了半碗饭菜,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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