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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份后悔药-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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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其实,哭是一种很好的解压方式,可以帮助身体排毒。偶尔关起门来宣泄一下情绪,并不是一种罪。

    曲南休不能哭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他只好转移注意力,拿起床头的杂志。

    那是一本国际生物和医学领域权威杂志《elife》。

    路过报刊亭的时候,把摊车停在一边,顺手就买了。

    当时那个报刊亭的小老板还感到奇怪,一个买手抓饼的小贩,不忙着操心生计,居然买这种晦涩的杂志来看,看得懂嘛他!

    曲南休一页一页读起来津津有味,甘之如饴。原来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的论文会出现在这上面呢,现在恐怕只能是做梦了。

    有篇文章很有意思,说爱因斯坦曾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让一个男人与美女对坐一小时,他觉得好像才过了一分钟;但是让同一个人坐在热火炉上一分钟,他却感觉过了一个多小时!

    人类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词语来形容时间——光阴似箭、度日如年。

    时间一贯以它自己的步伐前进,从不偏袒谁,可为什么,我们对时间的感知如此天差地别呢?

    就像和李汤霓两情相悦的时候,总觉得时间太短;可是在瑟瑟寒风中搓着手和耳朵苦候顾客的时候,几分钟都好难熬。

    对此,科学家发现,通过操控小鼠大脑黑质的多巴胺神经元,可以改变动物对时间的感知,使它们过长或过短地估计时间间隔。

    比如,为何情侣们煲电话粥可以煲到三更半夜?

    因为激活的多巴胺神经元,缩短了他们对时间的估计。

    曲南休想,幻境中的时间空间常常转变,自己身为屠大侠,动不动就飞跃千万里,跨越数十年,难道也是多巴胺在起作用?

    他正读得入迷,手机响了。

    莫名的紧张,莫名的激动,也有莫名的期盼。

    希望是她,又害怕是她。

    既用了李汤霓的钱一时还不上,还吼了人家,心里一直愧疚,也暂时没心情去想,下次见面时该怎样道歉,虽然,心里是很想她的,想得厉害的时候,得大冷天脱光了膀子,在地下连续做三四十个俯卧撑才行!

    当然了,还有一个方法也比较管用,就是对自己说一百次“我配不上人家”。

    然鹅,他想多了,只是个打错的电话而已。

    曲南休苦笑了一下,也是,现在应该没什么人惦记自己了。

    天儿这么冷了,他倒是惦记起一个人。

    运河旁边的洪爷怎么样了呢?上回还想给他捎副手套来着,对了,还有答应他的白酒,忙得一直没顾上。

    反正今天手上的伤疼得要命,估计一时半会儿睡不着,不如去看看他。

    曲南休抓起衣服就走,冲进超市抢了一副防水的厚手套、一顶加厚雷锋帽、一包热乎乎的酱牛肉,还有几瓶二锅头,直奔洪爷那几乎是天当被、地当床的桥下栖身之所。

    跟洪爷说不上是什么交情,只是因为他看起来,像小说里的丐帮洪七公,所以随口就管他叫洪爷,叫得还挺顺口,聊得还挺投机。实际连他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好像那也不太重要了。

    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萍水相逢,一见如故,有时让你挂念,但又不用刻意约定下一次的见面时间。

    洪爷的故事有着时代的烙印,一生大起大落,但他能屈能伸,知错能改,乐观幽默,不向命运低头。

    在曲南休心里,他是位挺有魅力的老爷子,比很多衣冠禽兽要真实,要强得多。

    老远就看见有一个人弓着腰,在洪爷“家”附近的地上鼓捣着什么。听声音,好像是在踩废纸壳什么的。

    光线暗,看不清。不过看那瘦小的身形,不像是他,因为洪爷块头挺魁梧的。

    “洪爷!洪爷!”

    那人听见动静转过脸来,警觉地问:“你干嘛的?”

    果然不是他。

    “原来住在这儿的那位呢?”

    “哦,你说那个挺高挺壮、声音挺洪亮、少了一根手指头的流浪汉啊?”

    曲南休有点着急:“对,他人呢?”

    “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朋友。”

    “还朋友呢,”那人鄙视地说,“那你应该知道,他不姓红啊,他姓黄!”

    “姓什么不重要,他到底去哪儿了?”

    “死啦。”

    “死了?!”

    曲南休的心瞬间失重,好像被从几十层楼上抛了下去。

    前一阵,人不是还好好地聊天呢么?不是还绘声绘色地,给自己讲把妹秘笈呢么!

    半天,曲南休才反应过来:“不可能!前不久我还见过他。”

    “怎么不可能?我一个熟人亲眼看见的,身上盖块布,因为老黄个子高,脚踝那里还露了一截。”

    曲南休踉跄后退两步,心中翻江倒海:“怎么死的?”

    那人漫不经心地继续踩压着脚下的硬纸板,以便待会儿好捆绑:“听说是被疯狗咬了,没舍得去打针,得了破伤风啊还是狂犬病什么的,那能不死么?说是被发现的时候,身边还有捡了半麻袋的空塑料瓶呐。”

    曲南休的鼻子一阵发酸,眼眶里被涌出的温热的液体溢满了,管它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

    没想到,那人话锋一转,又欢天喜地地说:“可惜了了那些瓶子,要是给我就好了,估计能卖不老少钱呢。不过,好歹他的地盘现在归我喽,哈哈!”

    曲南休的心里,一阵阵撕扯的疼痛。

    做人,何以麻木不仁到这种程度?难道一条人命,还不如几个破瓶子重要?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洪爷这个流浪汉的死,轻如鸿毛,顶多在茶余饭后提起来当个休闲话题,但在他曲南休眼里,绝对不是这样!

    一起喝过酒、聊过天、说过掏心窝子的话,就是朋友,就是弟兄!

    小曲仰起脸,用力睁大了眼睛,以免泪水接连掉落下来,强忍住悲愤问:“尸首呢?”

    对方满不在乎地说:“派出所拉走了啊,确认身份,联系家属去啦!要是没人认领,就直接火化了,还不用交钱,不是蛮好嘛。”

    那口气,就好像在讲述一只蚂蚁的命运。

    曲南休只觉得浑身无力,好像生了大病似的。

    他长叹一声:好好的人,就这样没了。

    不知洪爷心心念念的儿子,能不能联系得上?就算联系上了,会不会愿意来见他最后一面呢?

    洪爷当时喝了酒,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样子,还在脑海——

    “。。。。。。以前我可不住这儿。信不信由你,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就靠走私黄金发了家。。。。。。人不风流枉少年嘛!年轻的时候,你洪爷我好歹也算个小帅,身边一直没少过漂亮姑娘。洪爷我总结的追女人的方法,不外乎两句话——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若是她历经沧桑,就带她坐几次木马。。。。。。”

    “虽然发迹的滋味很好,但是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我还是不走这条路了。都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我还是踏踏实实地,守着老婆孩子过小日子吧。我儿子现在,应该三十多了,大概早就不记得我这个爹了吧。。。。。。”

    眼角溢出的泪,经冷风一吹,沙得疼,但远比不上心的疼痛指数。

    曲南休吸了吸鼻子,把二锅头一瓶瓶全都打开。

    闻到酒味,旁边那人忙喊道:“小伙子,你打算在这里喝啊?喝完了把瓶子留下呗!”

    曲南休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他本该痛恨此人的冷血,但又不是太恨得起来。因为,几个瓶子对那人来说,就是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是眼里关注的头号焦点。

    自己并没有权力要求别人高尚,要求别人富有同情心,更没有能力让社会做出任何改变。

    唯一后悔的是,没有早点来看洪爷,陪他喝一场烈酒。这种遗憾,大概要跟着自己相当长的时间吧。

    “罗教授,我要后悔药,十份!”

    曲南休将二锅头尽数倾洒在桥下,就算是送这位晚景凄凉的忘年交最后一程吧。

    “老哥,一路走好,小弟希望你去了一个,有爱、有酒的极乐世界,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

    每次见过洪爷之后,心情都特别好,而这一次,曲南休却是拖着异常沉重的脚步离开的。

    夜,更加黑得像个魔鬼,仿佛转瞬就可以将他吞噬。也许很多罪恶的起源,都是因为怕黑怕孤独吧?

    他悲哀地想,如果自己现在死在这里,会不会有人知道?要多久才有人发现?

    如果换成一个明星呢?

    别说明星的生命受到威胁,大概就是他们换个发型,甚至换了颗耳钉,也马上就会有成千上万的粉丝点赞吧?

    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像某本获得雨果奖的小说写的那样,分为第一世界的人,第二世界的人,和第三世界的人吧。那么自己和洪爷,毫无置疑都是属于第三世界的,而程六朝和李汤霓。。。。。。

91 荒滩十美人

    脚似乎不是自己的了,走着走着,曲南休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管辖这一片的派出所报警值班室,这里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既然来了,不如鼓足勇气打听一下吧:“请问这几天,是不是送来了一位黄姓的拾荒者?”

    “我查一下。。。。。。是有这个人,两天前狂犬病死的,你是他家属?”

    曲南休发白的嘴唇动了动:“可惜不是,我就想知道,他一直想见的儿子联系上了吗?”

    “他儿子找是找到了,但是拒绝来认尸,说他父亲没有对他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曲南休不知道自己的脚,是怎么挪出报警值班室的。

    头痛,手上的烫伤痛,心,更是撕裂着痛。各种不适混在一起,开着灯,和衣而卧将就了后半宿,身子沉重得像陷入了地狱。

    浑身冷得厉害,大概是又发烧了。以前多少年都不生病,最近可能太累了,抵抗力好像特别差,可现在真不是生病的时候。

    想起不久前那次发烧,李汤霓正好到寝室去找他。虽然自己表白被拒,但是被她温柔呵护的感觉真好啊。但是以后,想都别想了。

    迷迷糊糊被闹钟叫醒,凌晨四点四十五分,是该起床准备出摊的时候了。

    生意刚起步,没有资本休假,而且如果不能每天都在同一个地方出现的话,会失去一些固定客户的。

    他咬咬牙爬起来,四处翻了半天,没找到药,谁让自己管理能力太差,东西放哪儿从来记不得呢?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时不时有惊喜,比如好久不穿的衣裤兜里,常常能找到钱。

    不管怎么说,刚搬进来时被李汤霓收拾得焕然一新的房间,现在已经鸡飞狗跳一团糟了。这大概也是男人离不开女人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深一脚浅一脚地出门做生意,即便穿着最厚的棉衣,冷风还是毫不留情地灌进衣领,让他不住的打寒颤。

    今天的车骑着格外沉,感觉身后拉的是泰山,不时要停下来气喘吁吁。偶尔挡了后面的路,引来一堆刺耳的喇叭声和谩骂声。

    曲南休咬牙前行,并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天地间,没有一只足以抬起我的手,自然也没有一只足以踩到我的脚!”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费力把摊支好,感觉站都站不住了,少有地把小板凳拿了出来。

    刚坐下休息,白光就不期而遇。

    曲南休早已没了初入幻境的那种不安,也渐渐能够忘却自己的身份,全身心融入屠天的角色。

    这回,来到的是一片奇异的“石浪”之中,周围寸草不生,荒无人烟。

    只见一条条连绵起伏状的巨大血红色砂岩矗立四周,好像翻腾的红色巨浪被定格住了,给人以巨大的视觉冲击。

    现实中的曲南休,这会儿正发着烧,身体不舒服。

    而化身屠天的曲南休,依旧强健,他一个人缓行在这片荒芜之中,孤独得仿佛宇宙里的最后一个生命。

    走着走着,心中升腾起一股想要放纵的**,想以此来止痛、疗伤。

    至于是什么痛、什么伤,他想他自己的,也能感受到屠天的意识。

    因此,他是古人,亦是今人;他是曲南休,亦是屠天;他是凡尘草根,亦是无所不能却为情所困的超人。

    幻境所在的世界里,欢乐场是世人放纵的地方,物欲横流,满眼桃红柳绿,一片外泄的春光。

    但青楼女子在胭脂红粉的装扮下,靓则靓矣,却人尽可夫,毫无尊严,他完全提不起兴趣,因此从未涉足那里一步。

    曲南休一低头,见地上有的是小石块,心念一动,俯身拾了十块,尽数托在宽大的左掌之中。

    另一只手自石头上拂过,再向外一推,那些石头便落地成人!

    荒石地凭空出现了十位美女,婷婷袅袅矗立,有的骨感,有的丰腴,有的眉眼带笑,有的含羞不语,有的温柔如水,有的诗情画意。。。。。。总之是千种风情,各不相同。

    目光从她们身上、脸上扫过,曲南休的眼睛亮了一下,身体有些蠢蠢欲动。

    这个时候就尴尬了。

    因为屠天是个久经情场的老手,而曲南休则是个从未步入温柔乡的新人,他们的感受自不相同。

    但曲南休还是大手向后一挥,荒石地里赫然出现一张巨大的沉香床,大到可以容纳二十人有余。

    再一挥,床周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忽然松柏林立,围成一道绿色帷帐。

    这是因为他尤其喜欢青松那卓尔不群的烈烈香气,也喜欢它那笔直的腰杆。是他,要在这青松环绕的大自然奇观里,让十位美女同时为他伺寝!

    曲南休感到一丝人格分裂的前兆。

    作为屠天,这样的场面驾轻就熟,他的嘴角露出一个不对称的弧度;而作为情场菜鸟曲南休,心中却十分惶恐!

    说一点反应都没有,是不可能的,但是,曲南休并不想做这样滥情的人,更何况他毫无应对此情此景的经验。。。。。。

    无论如何,“屠天”还是手臂一伸,左右各搂住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随便他怎样,她们都绝不说一个“不”字。

    “屠公子,我们来帮你宽衣。”

    两旁的莺莺燕燕说着,一双双纤纤玉手就向曲南休腰间伸去,恨不得瞬间就扒开衣服,露出他那男子气十足的肩背脊梁,让十指在他闪着光泽的肌肤上游走。

    曲南休不由自主皱起眉来,一把抓住玉腕制止了她们!

    这些女子,美则美矣,但千篇一律,缺少内涵,缺乏性格,灵气不足,可以说全是花瓶。最重要的是,她们不懂得拒绝。

    “都住手!”

    “屠公子,我们哪里做得不好么?”

    “屠公子,你不喜欢我们么?”

    “屠公子。。。。。。”

    曲南休终于和屠天“达成一致”,眉头紧锁发令道:“你们都退下吧!”

    大手一挥,只听一阵环佩叮当,十位美女都不见了。偌大的沉香床上除了自己,只剩下整整齐齐的十块石头。。。。。。

    这一次,曲南休是被一个女童的声音从幻境中叫回来的。回来之后还有点发懵,如果那十个妹子没走,自己此刻已经被吃干抹净了,还能有命在么?

    这时,一个老太太拉着个几岁的女孩走过。小妹妹盯着车身广告看了半天,指着对老太太说:“姥姥,我要吃这个!”

    老太太斜眼瞧了一眼曲南休,毫不避讳地对外孙女说:“娇娇乖,咱不买,街上卖的东西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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