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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6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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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在洗手间内的颜红,心乱如麻。

    她能确定,那个叫爱伦的不是在撒谎。

    再说了,只要给高飞打个电话问问,他是不是要在19号赶到岭南,就能确定了。

    “那个设计陷害高飞的自己人,会是谁?”

    颜红心里这样想着,来不及走出洗手间,就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

    可那边却没有人接听。

    她很着急,也知道这儿不是久留之地,赶紧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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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9章 叫上官风铃的老妪!() 
红姐脚步带风,急匆匆的回到了自己办公室,继续拨打高飞的手机号。

    接连三遍,都没有人接听。

    急得她只嘟囔:“接电话啊,快接电话啊小子!”

    第四遍打过去时,手机中却传来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机械女音提示声。

    高飞的手机没电了。

    颜红只好打电话给梁明。

    梁明的手机倒是一打就通了,但不等她说什么,这个老实倔犟的家伙就冷笑道:“颜副总,您有什么指示啊?我现在正忙着开会,没时间和你说什么废话!”

    现在梁明恨透了北山集团的人,因为他现在也得到消息了,怀疑那些在专柜上诋毁天涯化妆品的人,差不多就是沈银冰的人,所以懒得和颜红说什么,冷嘲热讽几句后,直接就扣掉了电话。

    “傻比,你特么的敢扣我电话!”

    颜红恨恨骂了句,继续拨打梁明手机,但人家根本不再接了。

    她只好再给老王打,幸好以前就有老王的手机号。

    但可惜的是,老王始终没有接她的电话。

    老王现在也算是老总一枚了,不过以前可是红姐的御用车夫,而且他人有老实,不管身份有多大的改变,每次见到颜红时,脸上也会下意识的露出谄媚的笑。

    对这个火爆的小女人,老王不敢像梁明那样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干脆不接她的电话了。

    接连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肯搭理颜红,无奈之下,她只好决定亲自去天涯集团去一趟,当面找梁明说清楚,要求他毋需联系到高飞。

    她相信,梁明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吃一惊,不管真假,都会告诉高飞的。

    颜红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刚走到电梯门口,就看到苏青从楼梯上走进了走廊,看到她后说道:“颜副总,沈总请您去小会议室参加一个紧急会议。”

    颜红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你去告诉沈总,就说我有紧急事要处理,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不等苏青说什么,颜红就急吼吼的走进了电梯内。

    “幸好今天才18号,一切还来得及。”

    颜红心里嘟囔着这句话,走出北山集团总部大厅时,对那些对她点头哈腰的员工理也不理,踩着高跟鞋飞快的去了停车场,上了她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到底那个自己人会是谁呢?难道是小冰?不可能,小冰最多也就是折磨高飞,不可能真对他下手。是铁屠,还是秦紫阳?或者说是高雅?铁屠他们不可能,高雅倒是很有疑点——但也不对啊,高飞已经离开高家了,对他么什么威胁了。”

    颜红边开车,边琢磨谁要是那个要暗算高飞的‘自己人’,几乎把能有资格成为‘自己人’的人选,挨个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那个人谁。

    “到底是谁呢?”

    红姐黛眉紧皱中,仿佛看到了前面路口的绿灯变红了,但却没有该有的反应,车速依然不减,红色的流星那样,嗖的飞了过去。

    然后,她就听到了砰的一声大响,身子剧烈的一振,脑袋重重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

    高飞洗了个舒服澡,裹着浴巾来到了卧室内。

    换了一声整齐的衣服后,高飞拿起手机要看看几点时,才发现昨晚忘记充电,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了。

    接上充电器,高飞开机后拿起电话,和酒店前台订了早餐。

    刚放下酒店内的电话,充电的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来电,看号段应该是公用电话。

    高飞拿起电话,接通后随意的问道:“喂,我是高飞,你哪位?”

    前些年红遍大江南北的《还珠格格》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是这样说的: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这本来是一句很普通的话,不过经过无数网友的各种版本恶搞,知名度是火箭般的上升,高飞这种从来不看宫廷戏的人,想不知道都很难。

    现在他的手机中,就传来类似的一句话:“果果,你还记得祁连山下的上官风铃?”

    在手机那边的人,说出前两个字后,高飞的双眼就猛地睁大。

    果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个名字,像可爱孩童的乳名。

    其实这就是一个名字,高飞的乳名,果果。

    上官风铃这个名字,可能要比果果这个名字有内涵,正式,优雅多了,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的名字。

    果果,和上官风铃这两个名字,一下子让高飞的心咚咚的跳了起来,觉得嗓子发干,紧攥着手机哑声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怎么敢不记得!你、你在哪儿!?”

    那个叫上官风铃的人,声音在电话里听不出男女,但很苍老,声音和这个优雅的名字一点都不相配,不过听在高飞耳中,却比天籁还要好听!

    上官风铃没有说自己在哪儿,在稍稍沉默片刻后反问道:“你在这儿,有比较安静点的地方吗?”

    “比较安静点的地方?”

    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连声说道:“有,有,你在哪儿,我这就去接你!”

    高飞想到的地方,是方小艇的老家,方家村的老宅。

    方小艇当初把老宅的钥匙给了他,说是把那个老宅送给他了,让他有空的话就回去看看,不过高飞始终没有得空去乡下。

    现在分别二十年之久的上官风铃来到了冀南,高飞知道她不喜欢都市的喧哗,那么去老宅暂住应该是最合适的地方了。

    方家村,位于冀南东北边缘一座叫做锦绣山的山脚下。

    翻过锦绣山向北直行两公里左右,就是被华夏人民称之为母亲河的黄河。

    为维护黄河两岸的环境,国家明文规定两岸近距离内,尽可能的维护自然环境,严禁开发两岸,建厂啥的,只能植树造林,搞绿化。

    这样一来,黄河两岸近距离的所有乡下村庄,经济都不怎么发达。

    没办法,为了维护两岸环境,有必要得做出一些牺牲才行。

    方家村就在黄河岸边,所以村里不像别处那样,可以在田地里搞什么企业,村民只能靠种地,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

    就因为留在村里实在没啥发展前途,所以方家村的居民,在近十年来,绝对是只出不进,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都走了出去,只剩下一些留守老人和儿童,通往村里的路,也坑坑洼洼的,一看就是多少年没修过了。

    高飞没有开方小艇送他的那辆迈巴赫,那车子虽然牛比拉风的,不过地盘太低,跑这种路肯定得经常擦彻底。

    他开了一辆小越野(类似于面包车,是天涯集团运输用车),还得小心的躲着坑子。

    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一个身穿明月蓝老式衬衣,黑裤子,黑色平低方口布鞋的老妪,盛夏六月,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半人高了,知了都热的不住的叫,她头上还围着一块蓝花头巾(最老式的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妇女经常用来裹头)。

    老妪的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脸上的皱纹几乎遮掩了她的模样,稀稀疏疏的眉毛全白了,瘪着的嘴巴偶尔动一下,也看不到一颗牙齿,那双老眼也混浊的要命。

    更让佷多现代都市女郎反胃的是,老妪布满老人斑的皮肤还发乌,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老气’。

    所谓的老气,就是指老年人因为年龄过大,疏于洗澡,勤换衣服等,身上就会散发出一股子尿臭味。

    这个老妪,说的难听点,就像死了三十年不腐烂又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样,别说是和她这样近距离相处了,就是远远看她一眼,恐怕都会恶心半天的。

    但身穿名牌,浑身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香气的高飞,却对这个老妪没有丝毫的嫌弃,甚至是无比的尊敬。

    尊敬不是尊重。

    尊重是敬重的意思居多,尊敬则是多了一些亲切。

    高飞对老妪就是尊敬,每当车子过一个坑时,他都会及时减速慢行,偶尔侧脸看向她时,眼里是带着暖洋洋的爱意——就像出嫁三十年的女儿,看老母亲那样。

    这个老妪,就是上官风铃。

    四十多年之前,祁连山下上官风铃,那是西域一带无双的美女。

    传说她的声音像银铃,唱起歌来时,甚至连百灵鸟都忘记了飞行,会落在她的肩头,痴痴的听到歌声消失。

    每当她去小溪前洗脸时,水里的游鱼都会变呆,情不自禁翻起白肚皮,渴望女神能够把它吃掉——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最多让鱼儿羞愧她的美丽,而沉入水中,可上官风铃却能让鱼儿甘心成为她的午餐。

    你说,她会美到何种地步吧!

    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美丽无双的美女,现在却成了一个让人看一眼就反胃的老妪,由此可见世间最恶毒的东西不是毒药,而是岁月。

    岁月如刀,红了果子绿了芭蕉,也把上官风铃变成了一个老妪。

    上官风铃侧脸看着道路外面的玉米地,混浊的老眼微微眯缝着,干瘪的嘴巴不时的动一下,吐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高飞能听懂。

    她说的这两个字,是盛世。

    盛世。

    也唯有在盛世,才会有这一望无际的农田,才会有远处村落的炊烟,才会有在路边到背着双手沿着低头散步的老头,老头后面那条老狗,才会吃的胖胖的,走路都一步三摇,没有精神。

    高飞嘴角的笑意,却慢慢的收敛。

    他不喜欢听到‘盛世’这两个字。

    如果必须听到的话,他只希望那是在他有可能创建的国度中。

    不过,高飞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更小心的开着车。

    车子慢慢的驶进了方家村。

    村内不是水泥路,是土道,每逢下雨天就会踩一脚泥,倒是没有太大的坑洼。

    街道也很凌乱,七拐八拐的,会跑过一群扭着屁股的鸭子,后面跟着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手举着水枪,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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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章 老宅的主人是那副画像!() 
乡下农村的大门前,好像总是会有一颗长的弯弯曲曲的大树。

    每当盛夏来临时,大树下就会聚集佷多妇女,坐在马扎上纳鞋底,东家长西家短,每逢有个人经过时,都会齐刷刷的看向人家,小声议论这是谁,要去哪儿等等。

    华夏人民其实是个最容易满足的,只需给他们能勉强活下去的空间,他们就会在恶劣的条件内,尽可能的快乐,并创造出令人惊讶的价值。

    当然了,现在是盛世,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从不为缸里有没有米发愁,只是为下一顿饭该吃什么操心:我家那小子,不喜欢总吃面条了呢,想给他包一扇酒菜水饺呢。

    高飞驾驶着小越野,停在了一群在大树下乘凉的妇女面前,推开车门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盒中华烟,凑到了妇女们面前,笑问:“大婶,请吸烟。”

    几个大婶相互对视了一眼,用城里人听起来很老土的腔调,笑道:“这大兄弟哟,杠着有意思来(就是很有趣),俺们是女人家,谁会抽这玩意儿?”

    “呵呵,那是我,我,呵呵。”

    高飞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收起烟时,有个妇女问道:“大兄弟,你来俺村是打听人的吧?”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打听人,是打听一个家。请问这位大婶,你该知道方家老宅吧?”

    “方家老宅?”

    大婶放下手里的布鞋,回答说:“当然知道了,那可是俺们村最有灵气的地方——不过,俺听俺婆婆说,在小三十年前方家那丫头离开后,老宅的大门就再也没有开过了。你是电视台的吧?俺听俺家那口子说,这老宅已经申请那啥的文化遗产,要拍照上电视呢!”

    “我不是电视台的。”

    高飞摇了摇头,扭头看了车里一眼,声音放低了说:“我、我就是小三十年前离村的方家那丫头的儿子。”

    “啥,你就是小艇的儿子?”

    一个看起来得有五十多岁的老妇女,眼里全是惊讶的看着高飞,全是不信。

    高飞问道:“大婶,你认识我妈?”

    “我当然认识了,我刚嫁过来时,你妈还是我的伴娘呢!”

    老妇女老脸泛起了红色光泽,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个值得她铭记一辈子的岁月:“那时候,小艇可内秀了,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俺出嫁时,她才十五六岁吧?这才多久啊,她先有你这样大一个儿子了?”

    俺妈要娃要的比较早,还真不像有这么大个儿子的样——高飞讪笑一声,敷衍道:“岁月如梭,岁月如梭。”

    老妇女们才听不懂啥叫‘岁月如梭’,她们只是惊讶于昔日那个看起来内秀的小丫头,怎么可以会有这么大、还很有气势的儿子呢?

    眨眼间的工夫,街上就围了十几个老娘们老头的,大家都围着高飞乐呵呵的,好像在看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猴子。

    叫了若干个大爷大娘大婶大嫂大妹子大兄弟,高飞累出了一身汗,才总算把方家老宅的方位打听清楚,又万般客气的拒绝了‘姥姥门’亲人们的热情(回家喝口水啊),这才逃也似的上了车。

    车子顺着歪歪扭扭的街道驶出老远后,高飞才长舒了一口气,抬手擦着汗说:“老家的人,简直是太热情了,让我受宠若惊。”

    一路上很少说话的上官风铃,忽然说话了:“果果,你真把自己当做是高飞了吗?”

    高飞一楞,车子好像颤了颤,差点把左边大门前那个水缸给撞了,幸好他反应及时,迅速摆了下方向盘,车子擦着水缸将将的过去了。

    上官风铃没有看他,那双混浊的老眼看着前方,嗓音沙哑的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为了演好高飞这个角色,不但费时打听到他所有的人脉关系,还得模仿他说话的语气,行事作风以及某些细微的小习惯。”

    上官风铃说到这儿时,车子已经驶到了方家村的后村,锦绣山的山脚下。

    这儿比起村口那边来,显得更加荒凉了许多。

    一路走来,十家院门,最多有一两家开着,其他的都是铁将军把门。

    目光掠过道路两侧的玉米地,高飞能看到前面几百米处,矗立着一栋主调色彩为青灰的老式宅院。

    高高的门楼是大青砖和青石板建成,门楼上飞檐走壁,屋脊上蹲着三座灵兽,一股子磅礴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方小艇的祖上,不愧是做过清知府的,建造的这座宅院,就算和现代那些小洋楼相比起来,在气势上也丝毫不逊。

    这让人很惊讶,这样一栋建筑历经上百年的风雨,竟然能逃过上世纪的那场大浩劫,这绝对是个奇迹了吧?

    把车子慢慢停在门楼前的荒草中,高飞没有下车,点上了一颗烟,望着在烈日下无精打采的玉米,沉默很久才说:“是的。很多个早上醒来后,我都以为自己就是高飞,也该是高飞——我喜欢是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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