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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6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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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水儿没有被处死,东儿只是骗我的,骗那些手下。

    高飞心中腾起了对莫邪征东的感激,忽然明白了她那样做的苦心。

    站在门口,他愣愣的望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喉结一动一动的,却说不出任何话。

    惊喜。

    这就是莫邪征东送给高飞的惊喜,也是让他晚走几天的理由,因为水儿就是要在这几天生孩子了。

    莫邪征东希望他能在临走之前,能看到自己的孩子。

    亲眼看到水儿还活着,并给自己生下了个小女儿,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惊喜,活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惊喜,甚至都超过得知自己和妮儿有了小凯撒。

    累得几乎只想昏睡过去的水儿,仿佛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睁开眼向门口看去。

    然后她的目光就是一凝,再也不动。

    “哇!”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断了俩人对视的沉默。

    接生婆这时候才笑眯眯的走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驸马,要不要抱抱孩子?”

    “抱、抱抱?我、我会不会吓着了她?我、我……”

    高飞抬手,却又飞快的缩回,在自己衣襟上使劲擦了几下,仿佛这样就会抱孩子了似的。

    他真的不敢抱孩子——这个看起来那么娇小的婴儿,躺在被褥中比猫咪大不了多少,那双黑色的眼睛却努力睁大着,清澈的让人心醉,小嘴里呀呀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吃东西,饿了。

    接生婆呵呵笑道:“驸马别担心,孩子现在什么也看不到的,包扎的很严实,不会出问题的。”

    “真的,真的吗?那、那我来抱抱。”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有些颤抖的双手把孩子轻轻接了过来,就像接过了整个世界,那样小心翼翼。

    在很早之前闲的没事干时,高飞也曾经幻想他会找个媳妇,生个小孩。

    不过那时候小孩对他来说,好像就是一个代号,一个家庭的代号而已:一个完美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没有小孩子呢?

    但是除此之外,他对孩子就没有太多想法,或者说是感觉了,因为有些感情,是无法凭空想象出来的,得亲身感受才行。

    就像现在这样,当高飞把女儿抱在怀中的刹那,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激动和感慨: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好好保护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高飞有些晕眩,脚下微微踉跄了一下,赶紧坐在了榻前的圆墩上,低头轻轻吻在孩子的额头。

    婴儿身上那股子特殊的生命气息,那样的让人陶醉,让高飞久久的保持着这个动作。

    躺在榻上的水儿,看到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后,心中先是缓缓升起一股子柔情,但很快就有焦虑从眼眸中浮现了。

    父亲在意女儿,这是很正常的,水儿也能感觉出高飞此时为了孩子甘心去做一切的幸福,但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

    她担心,高飞会把孩子带走,带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上去。

    水儿此前曾经听人说起过,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大,有她从没有见过的大海,直插云端的高山,就算放一万只老虎吃十年都吃不完的人——更多的,则是到处充斥着勾心斗角,承诺就像****那样被踩在脚下。

    楼兰的生活条件相比起外面那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世界来说,缺少了太多太多,但这儿却有着水儿最依恋的平淡,这儿是她的根,她的归宿。

    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假如要是把孩子带走呢?

    水儿该怎么办?

    是不是也跟着离开,去给他当小妾,每天都得低眉顺眼的看大妇脸色?

    想到这些事情真有可能发生后,水儿更加焦虑起来。

    就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别担心,我不会单方面的带走孩子……她是我的,更是你的,她的未来由你说了算。”

    水儿吊在半空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在她十五岁之前(楼兰的女孩,长到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我希望她能留在我身边。”

    高飞抬起头,笑了:“就按照你所说的——哦,她是不是饿了?”

    孩子这会儿张开嘴巴,就像要找到****的小猪那样,四处寻觅奶香的味道。

    水儿伸出手,高飞慢慢的把孩子放在了她身边。

    水儿犹豫了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掀起了衣襟,孩子马上就把小嘴凑了上去,吸住一颗用力吸了起来。

    高飞看出水儿是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守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别处,想到了外面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儿的奶奶,自然是女人哺乳孩子的骄傲(为了避讳那些违禁字眼,写起来很别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孩子没生孩子之前,把她那俩奶奶看的比啥都珍贵,但生了孩子后,这俩奶奶的身价就一落千丈了,当孩子饿了时就算守着公公小叔子大伯哥的,也会从容的掀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看着在怀里用力吸奶的孩子,眼角瞥着坐在一旁的高飞,听着外面传来的母鸡咯咯叫声,水儿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

    这是家的感觉,有个男人,有个孩子。

    陪着水儿发了会呆,高飞说话了:“孩子,你打算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

    水儿柔柔的一笑,细声细气的说:“还没有想好——要不,你来给孩子取名?”

    高飞知道她在撒谎。

    他不是女人,却知道女人在开始孕育一条小生命时,就已经考虑孩子叫什么好了,绞尽脑汁。

    所以,他说:“孩子是你生的,名字你来取。”

    水儿犹豫着看了高飞一眼,确定他是真心让自己给孩子取名后,才低声说:“我从小,就很喜欢小鹿,在草地上奔跑的那种小鹿。我妈活着时,告诉我说,小鹿是大地的精灵所变。”

    高飞用力点头:“好,那孩子就叫小鹿,高小鹿!”

    “高小鹿?”

    水儿一愣,喃喃的说:“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女孩名,都没有姓氏的。”

    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就算在女人地位最高的大唐帝国时期,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则天大帝,武媚的名字也是唐太宗赐的,入宫之前只叫武氏。

    地下楼兰秉承汉唐遗风,普通女孩子就一个名字,出嫁后也只称作张氏、王氏,从没有连名带姓都有的名字,所以水儿觉得女儿叫高小鹿,好像有些逾越了。

    “这是我的女儿,我女儿的名字又怎么会没有姓氏?”

    高飞微微抬起下巴,在说出‘这是我的女儿’这几个字时,语气里带着无比的骄傲。

    水儿很喜欢这种骄傲,为此沉醉,轻声道:“好,那她就叫高小鹿。”

    高飞忽然笑了下,水儿奇怪的问:“怎么,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我就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高飞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我在这儿有个干儿子,我给他起名叫高大命,现在又有了个女儿,叫高小鹿。哥哥是大命,妹妹叫小鹿,嘿。”

    高飞在楼兰有个干儿子的事,水儿已经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了,所以也没感到惊讶,想了想后也忍俊不住了。

    俩人相对着傻乎乎的笑了半天,吃饱了的高小鹿沉沉睡了过去。

    给女儿盖好毛毯,水儿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高飞知道她想问什么,低声说:“我陪你两天,就得走了,因为有件事,我必须得赶回去。”

    水儿也听拓拔千钧说过,要不是她生孩子的话,高飞可能已经离开了。

    听他说陪自己两天,水儿感觉很满足:“嗯,其实你必须要走,也不用在意我的。”

    高飞摇了摇:“你是小鹿的妈妈,我的女人,必须得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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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章 别怕,我会罩着你的!() 
今天是7月19号,农历的六月初五。

    东南边陲的天气就像往常那样,潮湿、闷热,趴在树荫里的狗儿,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不停喘着粗气,就算有陌生人从眼前经过,都懒得搭理。

    下午时,天色阴沉了下来,刮起了西北风。

    风不大,却总算带来了一丝凉爽,狗儿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随即夹着尾巴向家里走去。

    六月的北风当日的雨,这是民间关于天气的一则谚语,意思是说六月里起了北风后,今天就会有降雨,风越大,雨越大。

    果然,当街边的路灯慢慢亮起时,随着一道闪电划破乌云,豆大的雨点就这么突兀的砸落了下来。

    大雨,在岭南的六月从来都不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也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路边的行人马上就撑开了雨伞,骑车的人也穿上了雨衣,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在街灯下的雨雾里,就像一朵朵盛开着的鲜花。

    一般来说,植被越是茂盛,溪流越是繁多的地方,降水量就会越大。

    岭南最南边那个叫争差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貌,纵横连贯的溪流,在内地少见的大暴雨中,水势迅速上涨,很快就漫过了旁边的灌木丛,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那样,来势汹涌。

    争差西北五公里处,就是外界通向争差的公路尽头。

    公路来到这儿后,就再也无法前行,复杂的地形,和无处不在的深洞,都成了制约修路的要命缺陷。

    公路尽头的东侧,有几栋高脚楼,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居住过,不过后拉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儿的居民也都逐渐搬迁到了县城内,这些高脚楼就空了出来,被进山采药、打猎的人当做了暂时歇脚的地方。

    兔子。

    提到这俩字,人们就会想到那种一对长耳朵,短尾巴跑的飞快的小动物,其实这却是个人名。

    兔子是少数民族人,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本人都已经忘记了。

    人们称呼他兔子,是因为他俩耳朵额外长,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个裂唇。

    兔子不都是三瓣嘴的么?

    兔子今年三十三岁了,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兔子,所以只能是个光棍。

    兔子是靠采药、打猎为生的,每个月都会钻进边境的大山中,过两天再出来时,猎枪上就会多了一串野兔之类的野物,背篓里装满了草药,拿去县城上卖掉后,就够他大半月的花费了。

    光棍从来都是一群‘一个人吃饱,全家人都不饿’的群体,生活轻松,处世潇洒,就是晚上睡觉时,没有一具暖烘烘的身子供他搂抱,也没人喊他爸,这可能算是不多的遗憾了。

    当暴雨天漏了般的往下洒雨时,兔子好像一只兔子那样,背着背篓扛着几只野物,连蹿带跳的跑向了那几栋高脚楼,边跑边骂这老天爷,就不能等他回到县城后再下雨吗?

    看这雨势,估计前半夜是不会停下了,他只能在高脚楼内暂住一晚上了。

    做为土生土长的边境人,兔子当然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是绝不能赶路的,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股子山洪忽然冲向公路,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卷走,卷到那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无底洞里。

    想到无法在晚上十点之前赶回县城,参与大黄牙开的赌局,兔子真的很郁闷,在经过一棵芭蕉时,没好气的抬脚踢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给兔子作证,他无故要把这棵芭蕉踢倒,就是为了释放他无法回县城参加赌局的愤慨,真没有别的意思,真没有!

    兔子狠狠踢向芭蕉的那一脚,就在刚要碰到芭蕉时,那棵芭蕉忽然活了——并长出了一只人的手,一把就攥住了他脚腕,猛地向上提起。

    然后,兔子就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脚不沾地的狠狠摔在了地上。

    幸好他背上有背篓,没有让后脑砸在地上,可率先落地的屁股,却几乎摔成了两瓣。

    哎哟!

    兔子很想看出这俩字,来释放他身体的疼痛。

    只是这俩字还在嗓子眼里打转,又有一只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

    兔子这才惊恐的发现,那棵芭蕉根本不是芭蕉,而是一个人,一个头上、身上都绑着芭蕉叶的人。

    或者说,是一个树精。

    这么大的暴雨,还在外面装芭蕉的东东,真有可能是树精的。

    山里人不信鬼,只信树精,兽精什么的。

    这是什么……兔子脑海中翻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耳边传来轰的一声雷鸣,眼前攸地发黑,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

    暴雨还在下,砸在树叶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闪电不时的划过漆黑的夜空,伴随着雷鸣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照亮,随即就是更黑的黑暗。

    芭蕉打昏兔子后,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再次随风飘摆,任由雨水可劲的砸打,仿佛刚才根本没有移动一点那样。

    两条黑影好像豹子般的从高脚楼下阴影中窜出,来到兔子面前,一人抓起他一只脚,飞快撤回了更加的黑暗中。

    十几分钟后,一个人顺着竹竿灵巧的翻上了高脚楼,在门口轻轻敲了几下,在灯光一闪的瞬间,飞快的闪身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灯火通明,不过所有可以从外面看到内里的地方,都用黑布蒙了起来,所以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屋子里,竟然会有这么多人。

    足有三十多个人,都穿着迷彩服,盘膝坐在毯子上,瞪大眼睛看着站在前面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四十多岁,方脸,黑皮肤,牙齿倒是很白。

    他姓董,叫董志勇,是岭南缉毒司的司长,这次争差抓捕行动的总指挥。

    除了这屋子里的三十多号人外,其他几座高脚楼内,还有上百个缉毒警——这些缉毒警,是岭南缉毒行业中的绝对精英,从各缉毒所内抽调的。

    本次齐聚这儿,就是为了明天的行动。

    明天,7月20号,金三角几个大毒枭,有可能会在前方五公里处的争差,进行本年度的‘交货大会’。

    金三角的大毒枭,那可是些敢和政府对抗的猛人,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有人说,富可敌国的大毒枭,为手下购买的装备,比美国特种陆战队的还要先进,一套单兵作战的行头,就价值十数万美元。

    某个人说的这番话,也许有些太虚了,不过这也证明了大毒枭掌控的力量,绝对是不容小视的。

    为了本次抓捕行动,董志勇不但抽调了全省最精锐的缉毒警,还请示上级后调来了一支为数过百的特种小支队,协同本次作战行动。

    特种小支队,明天凌晨就会抵达作战现场。

    除此之外,董志勇还有更大的砝码:全华夏最为精锐的九龙王中,已经有三人秘密来到了这儿,就混在这批缉毒警中。

    有这三个人的加入,董志勇更有了完成任务的底气。

    当下,他真在给第一小组的队员们开会,讲述明天行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一百多个缉毒警总共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三十多号人。

    董志勇没有为这些来自全省各地的缉毒精英相互介绍,只要求他们必须得精诚团结在一起,彻底信任战友。

    从几天前,一百多缉毒精英秘密分别来到这儿后,他们的所有通讯器材都被上缴,所有人都不得单独外出,每天白天会撤进深山老林中,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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