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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型穿越空间-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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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老确定的结果,算三生早已算到,毕竟那是月老通过曾经他教授的一招半技看到了模模糊糊的天意,姻缘簿上大多都是这样确定下来。而那大多,则是已经确定的。另外一些,就是没有被确定下来,只是知道结果,却还没发生,王公子和李小姐便在这一部分之中。

    月老的姻缘簿并非绝对,不是说上面写了谁和谁长相厮守就一定如此,因此冥冥之中总会有些东西在牵来扯去,在暗中搅动过程,促成了结果。至于那东西,便是月老的手笔。

    而作为天界第一神算,算三生觉得,改改这么小的一件事,简直是太简单不过。

    就当作是一件乐事。

    思考许久,王公子还是摇头道:“我长得这么丑,小时候她就觉得我丑死人,更别提现在了。就连我以前去绿楼,都得吓得好几个姑娘不顾及我的身份地位来打我,哪怕事后被人处死也要这样做。更别提,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李小姐了。算了,要不师傅还是收我为徒,让我能够去行侠仗义,好歹也会给个丑面侠的称号,不至于没脸出去见人。”

    对于王公子的长篇大论,阅历极其丰富的算三生不由得又笑了:“放心,我是既不会收你为徒,更不会改变你的长相。相貌生来如此,长得怎样,全在自己。”

    随后又接着说道:“就问你想不想娶?”

    “想是想,但是还是不想了吧。”王公子摇动着肥头大耳,无奈地摇了头,刚才自己话语里的那点小意思,果然是被看了出来,但还是没用。

    话说到这个份上,算三生不得不蛮横起来:“这件事啊,你是有贼心没贼胆吧?”

    王公子不由得羞红了脸,低下头。

    “哈哈哈。。。”笑声回荡在房间内,传荡了很久。

    但当王公子抬起头时,那个神秘出现在自己房间中的帅气且妖异还无比自信的青年便已消失不见。

    他沉默了许久,才将一边的书拿起来看,叹了口气,喃喃道:“黄粱一梦。”

    房间中的王公子,又回到了这两年来,一直持续的状态,不断地看书,打发时间。

    而明天则是他离开房间的日子,他将要离开这监禁生活。

    空中,隐去身形的算三生透过层层墙壁看到王公子的行为,不由得感叹:“难怪,十年如一日的读书,这两年生活过后,居然还习惯了这种生活,更是直到三十多岁时,才因出门意外间显露才识,被一名微服私访的高官发现重点提拔。不过,那样的生活,你真的喜欢吗?”

    位极人臣,但却孤独一世。这样的结果与王公子本身的努力无关,但在青年时的所作所为,却仍旧是成为了一些愤世嫉俗人们的谈资,哪怕自己依靠努力,达到了父母终身不可能达到的程度,也变成了是依靠关系和财力达到的虚伪。这其中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升官太快,当官时许多举措都有益于长远,但却在短期之内让人们损失许多,因他而死的普通百姓也不少。尽管他让后世造成了百来年的兴盛,且主要是因为他才如此,但依旧成了一个“贪官”,因为他胖,而且丑。

    王公子在晚年时,为这个国家做的可不少,但却因为一次改革,让一些本就是罪有应得的美丽女性死亡,得罪了一些在市井间行侠仗义的武林高手。后来的下场,便是被以劫富济贫的理由,死了一家的人,就连王公子父母积累下来的财富,也被这些武林高手分给了一些大事无力小事无心的市井间人。

    其实,若不是算三生感兴趣,且这种遭遇也少见,并且还是他来旅游,刚好碰见,恐怕就算再凄惨,再怎么有趣,也不会引起他的一丝注意。

    。。。。。

    夜晚,将丫鬟安置在马厩的李小姐手持隐身护符,来到了这家客栈之中。

    身上无一分钱银的她本该是今晚被迷昏在小巷,被一群大汉准备乱来时,被武功高超一个帅气书生救起,随后当晚直接以身相许,并且私自成了婚。

    话说为什么那么碰巧?算三生算过,发现自己在教训丫鬟的时候,那一群大汉正和帅气书生在酒楼里喝酒,讨论着什么绿楼女子逃窜的事情,有几个还想去浑水摸鱼,但却被晚上有行动这个理由劝了下来。

    若杨飒知道这事,肯定会鼓掌道:“貌似很有意思的样子。”

    至于那丫鬟,算三生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好心,其实那丫鬟长得要比李小姐更符合大汉们的审美。。。。。。

    而她却是在马厩好好活了下来,虽说是和马一起共度夜晚,但起码活了下来,且在今晚没遭遇什么。虽说那群人找不到李小姐也跟着仿若自己在行走的丫鬟,来到了这间客栈。

    事实上,帅气书生的审美也和大汉们差不多。。。。。。

    本来应该娶李小姐的帅气书生,转而扑向了丫鬟的怀抱。(小绿?小红?小黑?应该是小篮。。。小兰。。。小蓝)。

    而本应该与帅气书生走到一起的李小姐,却是通过一些诡异的手段(老板认为),让这家客栈的老板心惊胆颤,弄来了一些银两还吃上了霸王餐,顺带着还搞到一个房间去过上今晚。

    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后,李小姐轻轻说了“隐”。

    被子被凭空撑起,其中无一物。

    睡梦中,李小姐来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这里天空蔚蓝,芳草遍地,朵朵鲜花盛开,令她不忍心踩上,但那草也是如此可爱怜人,她只能拔掉一些草站到了无草的地上。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二章:唉,南柯一梦() 
“有人吗?这是哪里?”李小姐高声喊道。

    这里环境很美,是一片草原,远处仿佛有一些矮小的马匹正在奔跑,但却不清楚,应该是十分遥远的缘故。

    而突然出现在这里,李小姐并不认为这里是梦,因为她刚才掐了自己一下,发现。。。好痛!

    于是她便开始找,到底是哪个人将她带到了这里。

    摸摸身上,护符已然不见,而衣着仍是睡前的那样。尽管现在是秋天,但穿着白天外出时的衣衫,还用被子裹起自己,也是十分燥热。

    突然来到这么一片清凉的地方,遍地花开,连李小姐自认为赏过许多美景,也不经意间迷失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起来自己身在何处。

    然而并没有人回答她,她撅了噘嘴,还是从那不忍心踩的花儿上踩过,但却尽力避开花儿,尽可能多得踩到草上。

    “要不朝前走,说不定能碰见人呢。”下定决心的李小姐向着之前看到远方奔跑的马儿走去,毕竟那是她唯一看到除自己以外的动物。

    可这么一直走着,走了一会儿,李小姐始终没有走到马儿边上,仍是最开始那样的远,那样的小。

    不经意间,有些失落的李小姐走到一棵高大的柳树旁坐下。

    “都已入秋了吧?”抚着柳条,李小姐有些怅然。

    她家里的确是有一株柳树,这个时候,仍让人怜惜。但却已不是她这样离开家的人,所能够看到的了。不过这样也好,那惨败之象,还是不看为好。

    忽然间,李小姐生起了一个念头:“这里如此美好,若是能永远在此生活,该多好啊。。。”

    这里既能够不受他人干扰,又有令人陶醉的风景,蓝天白云,红花绿草,多么简单,又多么绚丽。

    一时间,李小姐又沉醉其中。

    忽然,一阵朗朗读书声不知从何处传来。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

    李小姐疑惑地皱起了眉头,四处张望,并没有发现这读《中庸》的人。

    “那是谁?这声音是何人所发,好像,是一个男子?”

    声音听着十分浑厚,让人心安。

    不知不觉,四处张望达到李小姐在这朗朗的读书声中,靠着柳树树干,睡去了。

    。。。。。。

    深夜,王公子久久不能忘怀今日那仿若黄粱一梦的事,他坐在床上,抱着膝盖,背靠墙壁,看着对面的墙,脸上的神色十分落寞。

    “唉,多想这么多干嘛,两年了,明天就可以出去看看了,又何必要纠结,什么黄粱一梦呢?就算是真的,我长这么丑,她又怎会甘愿嫁来。唉。”

    叹息着,王公子下了床,从书堆中取出一本古朴的线装书,上面竖写着“中庸”二字。

    “当初刚开始看时,大概就是这本吧,一下都一年半多过去了,有些内容也是以往,不如再看看吧。”

    当初刚被关起来时,飞扬跋扈的王公子自然不是什么乖乖女。。。呸。。。男。开始时都是硬撑着一口气,整日通过窗户看院子里做完工的丫鬟仆人们玩耍,这自然是他爹的规矩,除了贴身丫鬟以及一些特殊地位的仆人,干完活都可以随意在院中行走,就算想去外面,只需通报几声,也便能允许,这算是一股清流。

    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后,就是冬日了,许多丫鬟仆人都向他爹要求,想要这几个月回乡照顾家老,对此,王公子他爹是允许的。

    因此他便只能看着偶尔才路过一个人的院子里,常常在发呆,想着自己以前做过的事。

    他以前出去乱来的时候,也碰见过一些想要为民除害的高手,但当那些高手要来行侠仗义,除去王公子这个祸害时,他都不需要多说,身边他爹派来的更高的高手便能轻易解决掉那些高手。

    处理掉高手,就是他自己乱来的幸福。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是不幸福的。

    有时他也会想起自己的父母,一个在他幼时即离开贫民窟,去城池更里面的地方发展,那段日子里,没什么养育之恩可言。而自己的母亲,常被贫民窟内一些比王公子更受人欺负的人说道,但她却很少说话,总是在早上出去,中午回来做饭将一两个铜板放下再走,再到晚上才回来做饭给他。大多时候只有饭,没有菜,有的时候也仅是别人家有了,可怜他家,才给一些。可,大家都是贫民窟里的,基本一样穷。

    而贫民窟里许多没有父母的孤儿,大多是婴儿时就被人送至这里,养了几年便没人愿养。经常在贫民窟里欺负一些有父母,但父母却根本没时间来看管的孩子。对于他们来说:“你们也一样穷,但为什么你们就有爹娘!”他们气氛,于是欺负幼时的王公子等人。

    王公子曾经一度不敢出门,因为怕被欺负,被打,被骂,被逼着去做一些他不想做但却不得不去做的事情。但为了那万一的可能,地上或许,就真的有值钱的东西,于是他在街上找,希望能找到值钱的东西,让娘开心一下,哪怕一下就好。

    但这行为换来的,仅仅只是挨打挨骂。

    这种被欺负的压抑始终被积攒在心里,一直没有爆发。

    直到王公子父亲携带荣华富贵,如同天神一般降临,带着他和他娘二人来到了一个非常大的地方,有吃有穿。

    他的心一下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十年来与母亲相依为靠,终于拥有了父亲,能够享受到父亲的关爱,对于他来说,是要比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更令人心安的美好。

    但这美好,并没持续多久,在一次外人来访时,他在父亲的身后看,那个高大的外人身后跟着两个小孩,他们打闹着。

    虽是嬉笑着打闹,但却让王公子想起了那几年,被欺辱过多少次的经历。

    一时间怒火涌上心头,他强行要求一个平日里关系还好的仆人,假借带他出去玩的理由,回到了贫民窟。

    “唉。”如今已经想清的王公子不再像进来后一段时间的那样自责,而是十分淡然地读起了《中庸》,前人的道理,还是能让人心安,并且将他引入一个神秘的境地。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

    不知不觉中,王公子沉浸在了读书之中,哪怕夜晚,也没能阻止他。

    这间房间附近是柴房客房以及厨房,是他爹特地安排,哪怕声音再大,也干扰不到别人。

    这也曾是杜绝了王公子两年开始时整天鬼哭狼嚎对周围仆人生活的影响,他爹也曾劝告过他,但是无效,只能以此方式避免。

    不知不觉中,王公子专心读书的嘴,略微有了丝笑意。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的爹娘早已将隔壁的柴房改成了他们夫妇俩的居室。

    听着孩子朗朗读书声,二人在床榻上相视一笑,熄灯睡去。

    不知不觉中,李小姐醒了,醒来时发现自己仍处在客栈房间中,本来裹着自己的被子被松开来,显然是自己睡梦中做的。

    擦去脸上的热汗,李小姐的心仍沉浸在昨夜梦中的遭遇,多美的景,多好听的读书声,即使是那自己曾被强迫背会的书,也有了分圣人真言的意味。

    不知不觉中,李小姐发现,自己似乎忘不了那场梦了。

    整好被褥,李小姐站在床榻边,看着床,内心有些惆怅。

    “唉,南柯一梦。”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三章:红(蓝?)颜祸水() 
一夜未眠,饶是常这样做的王公子也有些不适,在鸡鸣时便闭上了眼,睡了过去。

    正午时,李小姐吃了些东西,便已准备回到李府。

    “都能隐身了,那必然要骗作是被高人收徒,爹娘也不会将我嫁给王公子。”心里打好算盘的李小姐很是喜悦,只是自己那丫鬟不知跑去了哪里,令人疑惑,不过只是个丫鬟而已,丢了就丢了。

    她也曾想过,可能爹娘就算知道她被高人收做徒弟,也还是要将她嫁给王公子。但这不是问题,就算他们如此,她也有隐身的办法,来避免这种情况。

    大不了,自己就一直隐身,谅爹娘也找不到自己,还可以过上以往锦衣玉食的生活。

    打着这样的算盘,李小姐乘上马车,开始了回到李府的行程。

    而李府边上的王府,则是开始了一个令全府上下皆是欢喜的仪式——结束王公子的两年监禁。

    这两年来,王公子的改变大家都是看在眼里,再也不是过去哪个飞扬跋扈吃喝嫖赌俱全的废物,终于成了一个令全府上下都爱戴的少爷。

    仪式结束后,王公子回头看着这两年来自己有时会想出来的地方,不禁笑了起来。

    而院中看见此时情景的丫鬟们都不禁有了丝念头:“真帅。”

    虽然王公子并不知道这是为何,但当他看向院中人们的时候,也是有些诧异,和两年前丫鬟仆人们看他的神色已是完全不同。

    而这两年来,一直给自己送饭菜的娘,则是站在爹的旁边,一脸笑意,似乎都不知道不会笑是什么了。

    “我,出来了。”

    “恭迎少爷出世。”

    。。。。。。

    在为他出世庆祝的宴席结束后,王公子也洗漱完毕,来到了大厅中拜见自己的父母。

    一番沉默后,王公子开口了:“爹,将我这两年来所住的地方再放些书吧,大多我已读熟。”

    王公子他爹有些感慨,虽说自己的儿子有点丑,但孩子毕竟是孩子,在他眼里要比别人家的孩子可爱多了,尽管这个孩子早已成人。

    “孩子,你两年都在那里待着,想必也厌烦了那里,我这就给你换一间房间,供你读书学习之用。”

    “不必了,爹,我还是在那里好些。”王公子肥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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