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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家有个河东狮-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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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当家这是在跟马月漫天要价,就等着马月坐地还钱了,他倒并非是贪得无厌,想要一车东西,但马月本就是少年,并非十分老成,因此并不懂得山贼这番是在讨价还价,只当山贼是得寸进尺了。

    他在走镖之前就听父亲说过这些,如果山贼好说话,那么给点钱打发也就行了,如果山贼得寸进尺,如果一味的退让,那只会让山贼更加贪得无厌,所以,这个时候就一定要展示出自己的本事了。

    马月解下大刀扔在地上,道:“既然当家的想要这一车货物,那我们来做过一场如何,你们要是赢了,一车货物你们自取,就当是我交了你们这个朋友,若是胜不了,还请行个方便。”

    把刀丢掉,也是在表明自己的态度,并不是想要见血。那大当家的,也是个懂规矩的人,手底下的人都没有乱动,他和马月便各自走上前,镖师和山贼分为两边对峙。

    其实大当家的,最强的是一手鞭法,但是面前是个半大小子,都是赤手空拳的,他怎么好意思拿兵器。于是也赤手空拳。

    拳怕少壮,大当家比马月年长了几岁,正是拳法最巅峰的时刻,马月离巅峰,还差了些年岁的沉淀,但马家的拳法精妙,马月心中又想着刘月娥在这里,以至于心中憋着一股劲,不能输。

    这大当家一上场,便被马月给压着打了,十多个回合下来,大当家虽然没有被打倒,但输赢已经是分明了。

    马月又使出一招双峰贯耳,大当家堪堪格挡住,却被马月一计回旋踢踢到了肚子,退了几步,却没有受到什么伤害。顿时知晓,这马月应该是留了情面,刚要拱手认输,他的那些手下却动了,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场对决吸引住的时候,那个王三做了些小动作。

    他在看出自家大当家打不过人家之后,立刻就开始撺掇着那些山贼,动起来了,都为一口饭吃,节操什么的,根本不值钱,于是,大当家的手下,都被王三煽动了,趁人不备,偷偷溜到马车边上,扛起箱子就跑。

    如此变故,让大当家的拱手都没做出来,马月一看,刘月娥藏身的箱子,正在那些被抗走的箱子当中。

    “卑鄙小人!”

    马月顿时红了眼,回身捡起砍刀朝着那些人追了过去,大当家兄弟四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只得一边喝止着山贼们,一边跟着追了过去。但这样的行为,在马月看来,分明是惺惺作态。

    他也没功夫去计较这些,只想着把刘月娥追回来,但是,刚才和大当家的打了一场,本来气力就有些损伤,再有这些山贼虽然扛着东西,但是对山路驾轻就熟,没多久,就把马月甩开了。

    马月怒极,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拖着疲惫的身躯,朝着山上追去。

    却说这一伙山贼,扛着那些箱子回来之后,大当家四人也追着回来了,大当家问清楚事情的经过,二话不说就找到王三,猛地扇了他一耳光。

    “你这样致我们兄弟的名声于何地?”

    王三惨笑一声,半边脸已经肿了,但他还是倔强地道:“大当家你要杀要刮,我都认了,只要能让众兄弟有一口饭吃,我死而无憾。”

    大当家扬起的手,又放了下来,看到其他山贼那闪烁的眼光,长叹了一口气。

    “罢了,事已至此,就这样吧,也不需要你扛着,他人以后若是戳脊梁骨,就朝我们四兄弟来吧!”

    大当家的一番话,让肿着半边脸的王三露出了一丝笑容,他感激涕淋,哽咽道:“大当家……”

    看到他这样,大当家也有点鼻子发酸。

    这一帮山贼,在他的带领下,已经越来越惨了,因为他将江湖道义,就算是打劫,也只取十分之一,可这过路的人本来就少,也难得碰上马月这样的大车队,十分之一,真的不够吃的。

    得了大当家的默许,山贼们开始开箱子了,有的箱子里面有布匹,有的箱子里面有丝线,还有的箱子里面……

    “有女人!”

    打开刘月娥那个箱子的山贼,顿时震惊,接着便是心花怒放,这山上,只有二十来个光棍,再呆下去,这个山上都会有些哲学的感觉了,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女子,而且长得清纯美丽,这可是比布匹和丝线更值钱的宝贝啊!

    一时间,无数如狼似虎的眼睛,看了过来……

番外之马月(下)() 
刘月娥到底还是个小姑娘,看到这样的可怕场景,顿时吓得腿软,但依然色厉内荏地道:“你们别过来!”

    “嘿嘿嘿,没想到,那马家的镖局,居然也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不过,这下都便宜弟兄们了。”

    王三肿了半边脸,笑起来就更加猥琐了,差点把刘月娥吓哭,倒是大当家穿过人群,走到刘月娥面前,道:“姑娘是哪里人?为何会被马家的人拐卖?”

    “你不要胡说,我是马家的儿媳,才不是拐卖!”

    虽说没有嫁过去,但刘月娥已经把自己当成马家人了,他们之间,也只是缺了一个程序而已。这时候听到有人诋毁马家,都忘了自己身处险境,还在说着维护马家的话。

    大当家的点点头,道:“姑娘你不必担心,我们只劫财,不会乱了江湖道义。今日天色已经不早,劳烦你在山上住一宿,明日一早,我们兄弟便送你下山。”

    大当家的发话决定了刘月娥的去留,但是,他没有注意到,他的那些手下,眼里都闪烁着怨恨的光芒。

    长年累月见不到妹子,好不容易抢到了一个,你说放就放,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

    夜里,刘月娥被安置在了一个单独的房间内。但她身处狼窟,虽说大当家的许诺明日送她下山,她依然觉得不踏实,即便是睡在床上,她手里也紧紧捏着一个簪子。

    到半夜,当睡意终于袭来的时候,她却听到了一阵响动,她赶紧起身点亮了烛火,便见到一个刀片从门缝进来,挑开了门闩,那个猥琐的肿了半边脸的人便带着令人发毛的笑意朝她走了过来。

    “小娘子,长夜漫漫,是不是无心睡眠啊?”

    王三上下打量着刘月娥凹凸有致的身材,口水都要掉出来了,刘月娥惊叫道:“你别过来,你们大当家的都说了……”

    “别提什么大当家,他不配!小娘子,这时候就不要说扫兴的事情了,陪哥哥乐呵乐呵啊!”

    王三说着,在也忍不住,朝着刘月娥扑了过去,刘月娥惊叫着闪开,之前学过的三脚猫功夫,现在都用不上了。王三一下扑空,反倒是更加兴致勃勃了,刘月娥越是尖叫,他就越是兴奋。调整角度,又一下扑过去,刘月娥再次一个闪躲,但是,却被王三抓到了衣服,用力一扯,布帛碎裂之音响起,刘月娥虽然是脱离了危险,但身上已经是春光乍泄,露出了雪白的香肩,还有红色的肚兜。

    王三两眼都放着光,刘月娥赶紧将衣服收拢,勉强遮掩着泄露的春光,右手却是握紧了簪子。

    王三这下不敢动了,他好色,但更惜命。但是,到嘴的美味,怎么可能放过!

    “兄弟们,都进来吧!”

    王三说出了一句让刘月娥绝望的话,只见门口开始成群地出现了十多个人,除了四个首领,所有人都来了。

    他们的眼里都放着光,小小的房子,都快容不下他们了,刘月娥一步步退缩着,但她已经绝望地知道,自己就算有簪子在手,恐怕也清白不保了。

    刘月娥露出了凄楚的笑容,喃喃道:“小马哥,对不起,我先走一步了。”

    那个簪子,没有刺伤任何山贼,却刺进了自己的脖子。这一下,势大力急,整根簪子都插入了脖子,刘月娥再忍着剧痛,一下拔出,鲜血如泉水一般喷射而出,走在前面的山贼都吓得后退了两步。

    那王三却阴森森地道:“还没死透,是新鲜的。”

    刘月娥感觉自己已经快无法呼吸了,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在流失,恍惚中,她好像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但是,永别了……

    “啊……”

    山寨中响起了一声凄厉的怒吼,正在酣睡的兄弟四人都被这声音惊醒了。他们本能般感觉到大事不妙,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奔去,随着越来越靠近他们安排给刘月娥的房间,他们心中的不详预感越发浓烈了。

    当空气中那浓烈的血腥味冲击着他们鼻子的时候,他们的心都沉到了谷底。

    入目,是七零八落的断臂残尸,大当家一声怒吼,正欲为兄弟们报仇,冲进房间里去,却只见到那个少年,浑身的鲜血,怀中抱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脖子上一个血洞,触目惊心。

    大当家再看到一个断臂,手里握着一块带血的残破布片,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那个少年的目光已经是麻木的了,不带任何感情,就连大当家兄弟四人走进来,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大当家等人,脚下踩着的,都是鲜血,房间已经被鲜血溢满,他的兄弟们,没有一个人留下了完整的尸体,而造成这一切凶手,还活着,但与死了无异。

    大当家看着马月,心情十分复杂,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只是对兄弟们太信任了,其实,在他们不听号令,擅自行动的时候,他就应该有所警觉的,不然也不至于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放在这里,没有做任何的防备。

    他以为自己的话,兄弟们都会听的,但是,他们已经不是之前的兄弟了。

    按照道义,他应该为兄弟报仇,杀了马月,但是,他更清楚地知道,马月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他们自称为义匪,劫富济贫,但绝对不滥杀无辜,可是,因为他们,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死去了。

    “青山四大天王?”

    马月的声音如同九幽地狱的冥王,让人听了后背发寒,大当家冷不丁听到这一句话,后背都湿了些许,却还是硬着头皮道:“马家公子,这事,是李某御下不利,还请……”

    “你们等着我。”

    马月打断了大当家的话,阴森森地道。大当家当即默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个未来祸患扼杀在这里的念头,但是,最后他只是叹息了一声。马月一路奔波上山,又竭力虐杀了十多个山贼,此时已经是力竭,是最脆弱的时候,但大当家还是让他离开了。

    眼看着那少年,颤抖着抱起那个女人的尸体,如行尸走肉般,一步步踏起地上的血花,大当家的心也在滴血。当马月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大当家对着这一地的残肢断臂,潸然泪下,继而仰天怒吼道:“我李金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大当家其他兄弟三人,也是心有戚戚,皆是伸出三指,对天发誓道:“我李木(李风、李火)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因为这一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变故,兄弟四人彻底决定不再落草为寇,他们离开了青山,但故土难离,他们到了青山郡的另一边。开始了种田放牧的生活,隐居深山,不再出世。

    但四大天王的恶名却是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出去了。兄弟四人也没有辩解,他们知道自己确实是有做错的地方,所以他们隐姓埋名。

    而在青山镇,马月已经成了行尸走肉,特别是在四大天王已经不知所踪之后,他更是再无一点生气。活着,仿佛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了。

    刘月娥虽然没有嫁过来,却被马月强行葬在了马家的祖地,也上了马家的族谱。但是,马月的父亲答应了这个请求,给刘月娥的名分,却只是一个妾侍。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要为自家后代考虑。

    但马月不知道这些,也不在乎这一些了,他每日就是拿着那一个簪子,那是刘月娥自杀时用的,那是马月第一次走镖之后,获得的佣金,送给刘月娥的,她一直带在身上,马月却从来没有见她戴在头上过。

    马月这个传人,到这里,几乎是等同废物了。马家上下都痛心不已,这个孩子还活着,但是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了。

    为了让马月重新焕发斗志,马家老小一个个地轮番给马月上教育课,可是,持续了半年,都没有任何用处,马月依然是行尸走肉。

    但忽然有一天,马月从行尸走肉的状态解除了。

    他说,他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所以,他要整顿江湖。

    马家上下闻言都兴奋不已,以马月的武学根骨,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大家,既然马月立志如此,那将来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可就在马家上下高高兴兴的时候,马月表示,他要弃武从文。

    因为习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不得不说,马月的眼光很不错,江湖事,如果江湖了,终究是只能不了了之,唯独用朝廷的王道,征服江湖才能解决这一切。

    况且,这一切悲剧的原因,就是因为青山镇太过贫穷,就算马家多年经营,吃不上饭的人,还是有很多。

    那一天,马月立志,要考取功名。

    马家的人没办法阻止他,只得由他去,读书,总比当行尸走肉要好。

    就这样,马月勤学苦读,一年后就考上了秀才,两年后,通过了乡试,进京赶考。进京的那年,他已经十八岁了。

    马家又开始为另外的事情担心了,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可是马月却不近女色,这可怎么办?

    马家人知道,肯定是马月还放不下刘月娥,这个问题不解决,这孩子怕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

    于是,在临送别的那一天,马家人给马月下了药,又找来一个女子,和马月发生了关系。

    他们不知道,那一晚,马月又梦到了刘月娥。云雨之后,马月醒来才发现怀中是另外的人。

    他的处子童真,是在十八岁这一年失去的。

    马月没有顺从家人的意思,就算那个人只是买来的妾侍,马月也没要,背着行囊,一个人走上了京城。

    那一年的考试,马月名落孙山了,但是,他没有灰心绝望,因为他被陆明看中,选入了鹿鸣学社。

    于是,那年离家之后,马月没有再回过青山镇。

    家里会送家书过来,马家也是有钱的人家,马月的吃喝也不会短了,但他在青山镇不近女色,临走前来了一发,突然便像是开窍了一般,在京城爱上了大宝剑。

    当然,他并不会奢侈度日,终日流连声色犬马之地。

    他也不会对别人说起,其实,每一次大宝剑,他想到的,都是刘月娥。大约是相思成疾了,当他第一次在身体上背叛了刘月娥却想的是刘月娥之后,马月却发现,这是一种能麻痹自己的方式,就仿佛,刘月娥真的一直在他身边一样。

    他已经病入膏肓,但是,没有人知道,正如他表现出老老实实的样子,或者表现出贪恋美色的样子,许多人都放心了,父母不再担心他光棍一辈子,以为他放下了一切。其他人觉得他好相处,却不知道,他曾经用一把刀,活生生地将十多个人的头颅,四肢,一刀刀地砍下……

    距离刘月娥的死去,已经过去快七年了,但是,在马月的心中,刘月娥的音容笑貌,却没有一刻曾经变淡过。

    当楚云跟马月提及娶公主为妻,马月嘴上没有说,但是他在心里说了。

    “这辈子我的心里只会爱一个人,而那一个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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