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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法则-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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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沙芭丝蒂安修女让她在出门前再次焚香斋戒沐浴,并且再三叮嘱不能在手指沾染过不洁之物后触碰陆斯恩骑士,好像芬格尔斯不是去约会而是去朝圣一样。
沙芭丝蒂安修女甚至认为,在整个约会过程中,芬格尔斯最好不要去洗手间什么的,要在陆斯恩骑士的允许下才可以对他表示亲昵。
老师的表现有些奇怪。因为在陆斯恩将老师救回来以前,这位严肃的老师总是告诉她,必须小心远离陆斯恩,那是一个危险阴暗的男人。
芬格尔斯按照老师地吩咐准备好了一切,第一次约会留下一个好印象是非常重要地,对于触碰和亲昵的警告,芬格尔斯倒是不怎么在意。她认为像陆斯恩骑士这样绅士而文雅地男子作为约会对象。绝对不会像那些无聊的贵族子弟一样,在第一次约会时就恨不得将女人搂在怀里大肆轻薄。
正当芬格尔斯有些焦急的时候。亘古不变穿着黑色礼服,戴着高顶礼帽,握着黑色手杖的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看到他嘴角温柔的笑意,眼角飞扬的赞美,芬格尔斯非常淑女地露出瓷白的牙齿微笑起来。
“很抱歉,让你久等了。”陆斯恩诚挚地道歉,在约会中让一个女士等待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其实他算是提前赶到了,只是他没有想到沙芭丝蒂安会让芬格尔斯来的更早,以表示尊重。
“是我到早了。”一个优雅的贵族小姐应该学会矜持,但芬格尔斯认为,格利沙尔塔小姐那样的女人算是矜持到了极致,自己不如大方一点,像克莉丝汀夫人一样,充分展示出一个高贵女性的雍容气度。
“这是我送你的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陆斯恩递给芬格尔斯一卷手稿这是一本散着雪慕叶花香味的手稿,从粉色的纸张和偏向艳丽的封面可以看出,这卷手稿应该出自一个女性之手。
芬格尔斯打开一看,差点惊喜地叫了起来,居然是《勇士》的手抄本,最重要的是这是二十七章的全集,现在市面上的《骑士》月刊只连载到第二十二章。
打开扉页,上面有一个署名,芬格尔斯来不及细看名字。就问道:“这是作者的原稿吗?”
“当然,她亲笔署名,要将这本她创作的原稿赠送给芬格尔斯小姐,包括整个《勇士》地署名着作和出版权。”陆斯恩看着少女露出罕见的纯净笑容,微笑道:“现在你甚至可以向你的姐妹们宣称,你就是《勇士》的真正作者。”芬格尔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仔细看了看名字,居然是多明尼卡神学院最着名的女学者雅兰斯夫人。
如果不是后边有完整的《勇士》未出版章节,芬格尔斯简直不敢相信,那个不苟言笑。在学院里从不和男性同事来往,甚至不愿意多接触男同学的老处*女创作出了浪漫多情的英雄形象希罗。
“雅兰斯夫人是我的朋友,你应该知道了,她和我开了个小玩笑,她在最新出版地章节里,把我的名字用在了一个恶魔的角色身上。”陆斯恩露出一种对老朋友恶作剧好笑又好气,却限于双方的深厚友谊,不得不忍耐的表情,很无奈地说道:“她居然在做了这样的事情后。还来托我找芬格尔斯小姐帮忙。”
芬格尔斯沉浸在获得手稿欣喜的心跳了一下,陆斯恩不会只是为了这件事情才和自己约会吧。“当然,这只是需要顺便提一提的事情,我们不能让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就围绕着他人地事情展开。不是吗?美丽的芬格尔斯小姐。”陆斯恩轻轻地为芬格尔斯合上手稿,似乎在提醒她,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这个约会对象身上了。…
“你说得很对,陆斯恩。”芬格尔斯将手稿在陆斯恩眼前晃了晃,放进了自己的手袋,宣示自己接受了陆斯恩送来的小礼物。
秋末地阳光并不伤人,只是有些微微的燥,密布的树林让辛西娅区成为整个伦德最让清洁工人讨厌的工作地点,这里总是散布着大片的落叶。将最后的生命消耗在声嘶力竭的知了声的双翼蝉时不时地会将它们的尸体从树叶上摔下来,吓得女士们惊声尖叫。
芬格尔斯和陆斯恩走在可以踩着落叶出沙沙声地百叶林大道上,辛西娅区的街道习惯以两旁种植的树种命名,芬格尔斯讲起自己曾经在百叶林大道碰到一个拉着小提琴的老乞丐,这个老乞丐虽然穿着破败,却拥有一把声色上佳的小提琴。芬格尔斯为他的曲子付出了一个金币。当她再次见到这个老乞丐时,她几乎不认识他了,老乞丐穿着整齐地演出服,拉着动人的浪漫曲子,在奢华的法兰餐厅里为客人们演奏,他获得了热烈掌声和一份稳定的收入。!
芬格尔斯感慨道,这个老乞丐原来只是用自己给他的金币买了一身还算体面的衣服。终于有机会迈进一些最看重外形的餐厅地大门。只是当老乞丐有了不错地收入后,芬格尔斯总觉得当初老乞丐的曲子里让她感动地那份悲凉自然的感情已经消失了。而他也没有认出在法兰餐厅里用餐的芬格尔斯“人们在获得一些东西的时候,总是会不知不觉地失去另外一些东西。神教导我们,要付出,才能收获,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陆斯恩微笑着,罗秀或者会驻足倾听一个老乞丐干枯黑脏的手指中倾泻出的沧桑曲子,但芬格尔斯……这个玛吉斯家的小姐,更愿意在她心动的男子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和艺术欣赏能力,而当她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勇士》这种浅薄的小说才是她的最爱。
“按照《勇士》小说中的剧情套路,我还以为这个老乞丐是某个有着深厚背景和权势的贵族,只是在玩着一个角色扮演的游戏,然后他为芬格尔斯小姐的善良所感动,让自己英俊而富有才华的继承人对善良的小姐起追求。”陆斯恩嘴角的笑容绝不是嘲讽,却让芬格尔斯不由得脸红起来。
“这应该是小说中的剧情吧?”芬格尔斯勉强地笑着,陆斯恩所说的这种剧情,正是芬格尔斯小姐在自己无聊时创作的一个短篇小说的剧情,她在和陆斯恩讲起老乞丐的故事时,稍稍改编了一下,让故事变得更加现实生动一些。
这样的改编,会更加突出芬格尔斯的善良,她记得陆斯恩在安德莉亚餐厅看着罗秀甩了奥拉萝两个耳光后。陆斯恩曾经感叹过,“真是可惜,丑陋如猪地女子”,芬格尔斯感觉到,相比容貌,陆斯恩可能更加欣赏女子内在的美丽,一个善良而乐于帮助贫穷落魄乞丐的芬格尔斯,肯定会更讨这位有着真正骑士审美观的男人的欢心。这只是巧合,芬格尔斯不相信陆斯恩会知道自己曾经写过这样一个老乞丐的故事。“是啊,现实总是要残酷一些。所以那个得到善良小姐帮助的老乞丐。居然没有向在餐厅里默默用餐的恩人说声谢谢。”陆斯恩叹息一声,有些生气地道:“芬格尔斯小姐,你不会忘记了那个老乞丐在哪个法兰餐厅拉小提琴吧?我一定要去好好教训他一下,这种忘恩负义的人,必须狠狠地羞辱他一番,他才会明白最基本的礼貌和人格是什么。”
“告诉我吧,善良地芬格尔斯小姐,我知道你不忍心一个老乞丐被我羞辱,但一个真正的骑士无法忍受这种行为。”陆斯恩严肃起来。“一个骑士,只要接受过他人的帮助,哪怕只是一杯清水,我也会报答给他一瓶帕特森红酒。”
“啊……我忘记了。很抱歉,现在应该是午餐的时间了吧,或者我们应该找个餐厅坐坐,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芬格尔斯有些惊慌地安抚着生气的陆斯恩骑士。
“芬格尔斯小姐,你太善良了……”陆斯恩一边咒骂着那个老乞丐,一边顺着芬格尔斯的话,放弃了他所谓的教育他人基本礼貌的冲动。
除了对罗秀,陆斯恩绝对没有任何教育他人地热情,他甚至不想告诉芬格尔斯。一个从未遭受真正风雨历练的贵族小姐,她伪装善良和热情的伎俩是如此低劣,不如坦诚地展示内心的阴暗和**,更让陆斯恩欣赏。
陆斯恩可是恶魔啊,如果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善良和热情,他七宗罪地赠礼。还能送给谁呢?
约会时的气氛并不十分热烈,但芬格尔斯并没有对陆斯恩不满,这个温柔俊美的男人所展现出来的风度和广博的见识,还有对芬格尔斯恰到好处的赞美,都让芬格尔斯的芳心跳跃,她只是为自己刚才这个小小的谎言而担忧。
“陆斯恩骑士,我很想听听你昨天晚上勇敢地救出沙芭丝蒂安老师时的惊险故事。虽然老师已经和我说过一遍了。但我更想听你讲出来。”男人们最愿意做地事情是什么?会有很多,但其中肯定有在美丽的女人面前讲述自己最得意的英雄故事这种事情。尤其是在那个美丽的女子以崇拜仰慕的眼神看着他时,他一定会讲得更加慷慨激烈,并且从这个女子露出的或惊讶或羡慕或担忧地目光中获得满足
芬格尔斯觉得自己应该掌握着约会的气氛,这才能够更好地接近陆斯恩。
“故事说起来,总是十分动人,但当你亲身经历时,面临的只是肮脏的鲜血和人性的残酷,一个真正的骑士会用自己的后背面对这些阴暗,而把自己地胸膛向他所要保护地女子敞开,拒绝一切危险惊吓到她。”陆斯恩露出淡淡的忧伤,“当在我胸膛里寻求庇护地女子,并不是我最想宠爱保护的那个人时,我的一切战斗,都没有真正的光荣,那只是一场血腥的屠杀,而我担任的只是屠杀者的角色……因为我缺少足够的战斗精神和理由。”他忧伤的情绪包裹着芬格尔斯,美丽的贵族小姐微微簇拢眉头,为骑士的哀伤而叹息,她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有着渴望和伤感的眼睛,深邃的目光让芬格尔斯无力移开自己的目光,他仿佛在问她:“芬格尔斯小姐,你愿意成为我战斗的理由和精神所在吗?”
陆斯恩的胸膛,一定非常有力而让人安心,芬格尔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和陆斯恩进行着无声的对答。
一道目光深情而温柔,一道目光羞涩而欢喜,交织起来似乎能激起恋爱的花火,芬格尔斯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她甚至在想,如果陆斯恩以后能够像他的前任修斯坦尼顿先生那样,有陛下赐予的伯爵头衔和封地,自己甚至可以成为陆斯恩真正的伴侣,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能展成为情人。作为玛吉斯家继承人奥斯顿先生唯一的女儿,芬格尔斯小姐的婚事,甚至可以看作樱兰罗帝国政坛中的风向标,在她的婚事中,不同的人会看到不同的政治意义,获得或者失去一些利益。
所以玛吉斯家不可能和一个没有任何官职和强权在手的普通骑士联姻。
像芬格尔斯这样有着尊贵出身的贵族小姐,她们或者不怎么在乎贵夫人的头衔,但她们绝对会考虑到婚后的交际***,这才是她们最看重的。
如果嫁个一个只是担任侍从官的骑士,芬格尔斯甚至会羞于和自己现在的姐妹们一起聚会,而她们也会含蓄地露出一点点对芬格尔斯的不屑和轻视。芬格尔斯无法忍受这样的眼光和态度,所以她必须嫁给一个或者没有很高的爵位,但一定要握有实权,让人尊敬的丈夫。
这些事情都是以后才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芬格尔斯觉得现在应该充分地享受和陆斯恩在一起渐渐蔓延开来的恋爱感觉。
“我觉得法兰餐厅的氛围要普遍比樱兰罗传统餐厅要好,精致的烛台,洁白的餐巾,还有闪亮的银制餐具,配合着法兰菜独特的香味和色泽的搭配,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法兰人根植于骨头里的浪漫情调,我知道辛西娅区有一家法兰餐厅不错,就在我们一直走着的这条街上。”芬格尔斯提议道。
法兰菜离不开酒,法兰人最喜欢用酒来调味,他们喝清汤会用葡萄酒,海鲜类的话会用白兰地,至于品类繁多的甜品,自然要搭配醇美的甜酒,为什么法兰餐厅总是让人感觉绮丽暧昧?当享受美味的时候,总是会喝下不少的酒,这种能够让人兴奋陶醉甚至迷乱的液体,自然是恋爱中的情侣增添情趣的绝佳饮品。陆斯恩觉得芬格尔斯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碧溪法尼亚餐厅,这可是个不错的地方,或者在那里会碰到雅兰斯夫人和西格莉德这两个绝妙的女人。
既然是芬格尔斯的提议,那么到时候碰巧遇上,也不会让她误会那是陆斯恩安排的会面。欢我描写建筑和风景的,也能得到补偿。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一切都是巧合()
从圣索菲亚广场延伸出去,会有三条大街。
绯色梧桐大街上聚集了伦德过五成的平民学院,以及一家所谓的贵族学院霍利斯学院。这家学院自称“皇帝的眼睛”,他们办了一张名为《荷鲁斯注目》的晨报,经常在晨报上无所顾忌地暴露伦德高官显贵们的**,看上去这是一张提供舆论监督的报纸,可以让加布里尔三世陛下更多地了解到伦德官员的**和政治上的黑暗。
实际上,《荷鲁斯注目》是最受闲暇贵族和小姐贵妇们欢迎的报纸,因为它除了会在专门的一小块版面上象征性地抨击下某个过气官员以外,它的绝大多数版面都是来报道一些风头正旺的伦德名人。
这些报道都是涉及**的**,例如财政部下辖的某个部门长官包养了几个情夫,例如某个喜欢佩戴金马刺骑士徽章的骑士,其实是约克区芬多别墅区里一个贵夫人的情人,他们有一个私生子目前在多明尼卡神学院就学,并且这个私生子还在几天前参与了一个淫秽沙龙。
芬格尔斯喜欢看这样的报纸,但她绝不愿意自己成为这家报纸重点报道的对象,那些添油加醋的描写,以及漫无边际的猜测会毁掉一个人的名声。
也不知道这样一家报纸是如何存活下来的,但芬格尔斯绝对不会愿意和陆斯恩在绯色梧桐大街上通过。
还有一条约瑟夫大街,这条大街是多明尼卡神学院各分院连接的主干道,圣索菲亚神学院的学生们经常拿着大大地募捐箱在这里拦截路人为改善斯兰罗行省人民的生活条件募捐。
要有一个不受打扰地约会。约瑟夫大街是不能去的,走过那条长街。至少要掏十次口袋。
剩下的只有百叶林大街了,这条大街通往碧溪法尼亚餐厅。
将约会地点选择在圣索菲亚广场前地菩提树,芬格尔斯绝对不会走约瑟夫和绯色梧桐这两条街。就意味着午餐只能在碧溪法尼亚餐厅享用了。
当然。这并不是陆斯恩地安排,他完全尊重女士的意愿,跟随着她选择的街道,走进她选择的餐厅。
碧溪法尼亚餐厅,有着最纯正的法兰美食,也有着操一口流利法兰语的侍者。小羊皮刻花镂空地菜单上有古拉西语,法兰语,樱兰罗语三种文字标注的菜名,这里的乐师都曾经在帕格尼斯音乐学院进修。他们修长的手指宣泄出地温馨柔和乐章,会让用餐的尊贵客人们感受到独特的法兰式浪漫。
陆斯恩依然记得,罗秀选择了一楼的普通餐厅,她冷冷地要求陆斯恩和她一起用餐,直截了当地告诉陆斯恩,她只是想让仆人感受到额外的尊重,以便获得仆人更多的忠心。
有着法兰人浪漫金色卷的侍者。将两位客人引领到芬格尔斯选择地二楼流水餐厅。这位侍者曾经为贵族法庭提供过证词,证明陆斯恩在碧溪法尼亚接触过那三个可怜地年轻人。当再次看到这个气质出众的黑衣男子时,侍者马上想起他是谁了,看来这位斯文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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