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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是锦衣卫-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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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乔阴阴地笑着,“我看四妹挺幸福的,不会真得爱上人家秋少侠了吧?”
吴美柯和吴美琳知道姐姐在讥笑她们,她们并没有反驳,只是做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那是她们唯一隐藏自己内心世界的方式。
秋堂吃饱喝足了,在吴美柯和吴美琳腮上各亲了一个响的啵,挥挥手,走出门口的时候,他看到吴美柯一脸的不舍,而吴美琳明亮的眸子里流露出很复杂的眼神……夜色如墨。
一片恢宏辽阔的连绵庄院中,一座豪华宅院的客厅中烛光闪动,四人朝着背对他们的一个身材魁梧的银衣人垂首而立,毕恭毕敬,不敢轻发一言。
那银衣人陷入了沉思,过了足有一刻钟之后,仿佛才想起后面的四位,沉声道:“四大信使,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其中三人拱手施礼,齐声道:“启禀庄主,事情已经办妥。”
“好,很好,左信使,你身为四大信使之首,这次事情不会办砸了吧?”
“启禀庄主,属下派谴最得力之人去飞鹰堡,一定会马到成功,至于秋堂葬身何地,还得看明天他要去哪里,此后庄主很快得知。”
那银衣人赞许了点了点头,“左信使,你有小诸葛之称,也是我的左膀右臂,你分析一下,这次我们采取的行动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左信使拱手道:“庄主,此事属下很早时就说起过,我们控制了这么多帮派,也可以说他们都是庄主的人,可是我们在时机不成熟之前又不能将所以人员彼此明出来,他们相互之间都不知晓,若是相互争斗起来,损害的还是庄主的实力,如今送去信物,又在信件中说明此事,有信物者不可自相残杀。
此时利大于弊,可也有弊端,万一有不忠于庄主的人将此事外扬,反倒是其它帮派露出实底,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故而此信物只交给各帮派当家人,让他们在行事时做到心中有底,再有庄主的人从中提醒,此弊端也变得微乎其微。”
银衣人轻轻嗯了一声,“现在我最担心的事就是有人投靠朝廷和各藩王,程云就这样做了,幸好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可惜了,失去像陆天机和柳峰这样忠心的两大高手。”
“庄主,请属下直言。”
“说吧,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可说的。”
“多谢庄主信任。”左信使一躬身,“庄主,程云之所以背叛我们,原因有二:其一,庄主的人控制各帮派的生意,平分银财,让各帮派的当家人颇有怒气和怨言,恨不得杀了庄主的人。其二,庄主的人控制各帮派的大小事务,这无疑架空了各当家人,他们岂能不怀恨在心?
程云就是因为这些,估计在秋堂的挑唆下才背叛了庄主,又怕庄主找他的麻烦,这才投靠燕王,以保其身和麾下众兄弟。”
锦衣人身子微微一颤,“你分析的太好了,可有什么高见?”
“高见不敢,还请庄主赶紧下令,不要再找程云的麻烦,免得他被逼得狗急跳墙,反咬我们一口。另外,将原来控制各帮派大小事务的人降为二当家的,有事与大当家的相商而行,至于钱财,我们放手归还各帮派,只十抽其一,此后各帮派的当家人必誓死效忠庄主。
此所谓成大事者应不拘小节,不恋小财,若是继续抢各派各当家人的钱财和饭碗,必招致他们的共同讨伐,那时大事不成,反招杀身之祸,后悔晚矣。”
“高明,高明啊!不愧是小诸葛,此事你全权负责,一定要安抚好各帮派当家人,再将库中宝物赠送他们一些,就说主子当时急需人手和钱财,如今我们已有数万之众,兵强马壮,钱粮充盈,只等时机一到,必成大事,到时他们可封王拜将威震一方,后世子孙将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庄主,鞑子小公和赤桑,我们如何处理?”
“她不是在追秋堂不放嘛,就让她追去吧,我看秋堂这小子够色也够滑头,隔日亡命虽毒,但如果事情不成,就让她和赤桑替我杀了他。
对了,飞鹰堡不是有个取男人的规矩嘛,你安排一个美男子混入其中,便于扩大我们在堡中的实力。记住,你们四人都是我的心腹之人,不到万一,且不可暴露真实身份,更不能让手下人知道你们的行踪,还是老规矩行事。”
“尊命。”
四人躬身齐拜,从怀中掏出银面具,悄然退下。
锦衣人呵呵一笑,走出客厅,来到一间闺房之中……夜凉如水。
一处山坳中,秋堂和东方平围着篝火而坐,火堆上面还烤着两只鸡,已烤得酥黄,透着阵阵香气。
东方平在烤鸡上撒了些盐,转着烤了几下,递给秋堂,“主人,听闻江湖传言,进入飞鹰堡的男人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出来,吴蕊把您放了,是不是在玩什么阴谋啊?”
第73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为什么至少是一个月?”秋堂故意一问。
东方平的脸红了,低着头,“主人,男人跟女人在一起至少一个月才能知道是否怀胎,如果女人不来那事,自然是怀上了,然后就被扫地出门。”
这书呆子一点也不傻,还懂男女之间那点破事。
秋堂嘿嘿一笑,“书呆子,你一点都不呆,若是相中合适的姑娘就赶紧下手,也老大不小了,干靠着不难受啊?”
东方平的脸红得跟个姑娘似的,“主人,您还是饶了我吧,我我……”
“我什么我呀,难道给你个妞,你还找不着眼啊!”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屁,趁着年轻,还不多娶几个老婆传宗接代啊?”
“若是要娶,一个足矣,何必多娶。”
“嘿嘿,估计你连女人的手都没握过,娶了个媳妇不会用,也是个麻烦,改天我带你去怡春院,你先演练演练。”
“主人,您还是杀了我吧!”
秋堂只是跟这苦瓜着脸的书呆子开个玩笑,见他认真成这样,气得掰下鸡屁股就扔过去。东方平伸手接住,见是鸡屁股,也不舍得扔掉,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大明只有几千万人,其疆域辽阔,这个年月到处是原始态的森林山脉和湖泊,并不是像现在到处是路边店,所以跑江湖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没有地方住宿,只能露宿山林中,这是常有的事。
秋堂最喜欢明朝这一点,就当作野营了,只是今年秋天冷得有点早,都说今年北方是个寒冬。
东方平是个书呆子,但是个心细人,他用树枝和茅草搭了个简易的篷子,两个人可以睡在下面,免得被秋露打伤身子骨。
秋堂跟东方平基本上没有共同语言,吃完烤鸡,刚要去篷下睡觉,一人纵飞而来,落在篝火前,黑衣蒙面,手执长枪,胸肌发达,目光灼灼,随之将长枪杵进地面,那叉足而立的架势,宛如一尊天神。
秋堂还是认出了那人,起身走过来,将她揽腰抱住,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是不是性急了,不舍得老子,从飞鹰堡跟过来,想在这里做对野鸳鸯。
他坏坏地一笑,轻声问道:“美琳,你怎么来了?”
那蒙面人正是飞鹰堡的五小姐吴美琳,她轻声嗔道:“我蒙面着面,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吴美琳白了他一眼,“我娘在酒里下了江湖奇毒……隔日亡命,这种毒药第二天才会发作,我暗中示意你,你也应该领会,可就是不听,还是喝了毒酒,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她轻轻伏在他的怀里,轻轻地啜泣着。
秋堂轻轻抚摸着她的背,“飞鹰堡可够牛逼的,还有这种奇怪的毒药。”
吴美琳听到牛逼二字,还是轻声一笑,捶了他胸膛一把,“这毒药不是飞鹰堡的,看来是有人送进堡中,一定是藏在那封书信里带进堡中,我听说堡中每月钱财都会外流很多,总觉得飞鹰堡被什么人控制了,娘总是闷闷不乐。”
秋堂俯下身去,亲了亲她的耳垂,嘴巴伸在她耳畔,声若蚊蝇地道:“那不远处监视我们的那一男一女,是不是你安排来的?”
“没有啊!”吴美琳低声解释道:“飞鹰堡有人出入,我最先会得知,就是堡中有监视行动,三姐也要给我打招呼,不然她们也走不出堡外的树林”
秋堂明白了,那不是飞鹰堡的人,一定是给吴蕊毒药的人在监视,却是苦着脸,“美琳,我明天就会死了,今天晚上你就不要回去了。”
吴美琳知道秋堂想要做什么,反正是他的女人,也不在乎,“讨厌死了,你弄得人家现在腰还痛着呢,人家给你送解毒妙药来了,今晚必须赶回去,不然不堡主怀疑,我这小命保不住。
我也想做你的女人,可如果不扮成女汉子,早晚被大姐她们玩死,我们同母异父,根本就没多少亲情,只有美柯跟我关系不错,娘若死了,我们俩根本对付不了三位姐姐。”
“还有我呢?我会帮你的”
“哼,你会在堡外做我的小媳妇吗?”
这丫的还没忘记这事,秋堂不可能给她做小男蜜,吃了一个闷憋,“你们飞鹰堡的女人不娶男人能死啊?”
“能憋死!”
东方平是个聪明人,看到主人跟蒙面人这么亲热,知道那一定是个女人,再看主人的暗示,心里就明白了,监视他们的人一定不是这女人的手下。他非礼勿视般走开,自然是将追踪的人抓住。
跟踪秋堂的这两个人挺幸福,借着远处的火光,正在看一场大戏,猝不及防之下被人从背后点了穴道。
东方平看到那蒙面人已经走了,直接将二人拎过来,见主人还在眼巴巴地朝着远处瞅着,忍不住笑了笑。
这女的长得很娇小,像个江南小妹子,用后世的长度单位来描述,她有一米六三左右,穿着宝石蓝色的锦衣,长得白白净净,眨巴着眼,挺可爱的。
秋堂用手托起人家的小下巴,“小妹子,你们俩跟我到现在,到底是谁指使的,你可不要说是飞鹰堡的人,五小姐刚走呢!哥正在火头上呢,你要是不说,今晚哥可要跟你入洞房了。”
东方平还是第一次听闻这样逼供,他怕主人真办出这种事来,眼不见为净,笑着走到一边去。
那男人长得贼眉鼠眼,一对眼珠滴溜溜转,有些不屑一顾地道:“天大地大,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吗?凭什么说我们监视你?”
“充你娘的大头鬼,装逼!”秋堂骂了一句,一伸手,直接捏碎了这小子的喉咙。
那小妹子吓愣了,她一直没的搞清楚秋堂和他的随从是怎么发现他们的,而他的随从武功如此之高,可想这主人有多牛叉。
她战战兢兢地问一句,“你不会杀我吧?”
“那得看你说些什么。”
“你松开手,我不习惯被人捏着下巴说话。对了,你跟来的那人亲热,是不是想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然后让你的随从趁机抓我们?”
秋堂笑着点了点头,刚一松手,就见那小妹子将头一低,手一抬,从手腕上咬了一个东西,随后小娇身抽搐着,嘴角直吐白沫。
在武侠书上,古代有低头用嘴吃毒药一说,毒药多是藏在用布做成的纽扣中,这事有些扯蛋,一个人低下头,用嘴巴很难咬到纽扣,除非纽扣在肩头处,可那也太显眼了。
她是将毒藏在手腕上,手腕有护腕,她咬了护腕上的纽扣吃毒自尽。
秋堂长叹了一口气,他不想杀这小姑娘,可她还是死了,这是何必呢,好死不如赖活着嘛。东方平这书呆子也真笨,点穴不多点几处,干么让她的手还能听使唤,笨死了。
他在二人身上摸了一遍,只搜出几百两银票,一些碎银子,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东方平看到二人都死了,赶紧走过来,看秋堂还在人家身上摸索,“主人,不必搜了,像这种人,身上根本就不会带着表明身份的东西。看他们俩穿得都是蓝色锦衣,可见是大帮派的人。”
秋堂可不相信这个,越是大帮派的人都应该有信物,甚至是腰牌,如果他们俩是大帮派的人,一定将东西藏得很严密。
他先把那男的上衣扯开,并没有发现什么,刚要扯开那女的,就被东方平阻止了。
“主人,人都死了,这样不好吧?”
“这两个人的轻功都不错,如果不是我们有戒心,说不定死的就是我们俩,他们身上一定有证明身份的东西。”
秋堂说着,猛然想起一事,将那小妹子的护腕摘了下来,她右手腕下三寸的地方赫然一个红色的纹身印记,那印记呈龙鳞状,中间还印着一个信字。
东方平赶紧撸开那男的手腕,他手腕上没有护腕,右手腕没有印记,却在左手腕上,依旧是手腕下三寸的地方发现同样的标记。
“男左女右,看来他们是属于打探报信之类的人,分工这样明确,还暗中有龙鳞印记,一定是大组织的人。”
秋堂想到程云背后的神秘组织,程云也说过,组织的神秘人控制了许多帮派,估计飞鹰堡也被人控制了,而这些人给吴蕊去送信,恰巧听说他在堡中,便暗中跟踪,看看吴蕊到底有没有给他下毒。
这是他以一个后世杀手的思维来推断的,但不能断定。
秋堂轻叹了一口气,心想当日对燕王吹了一个牛逼,说是帮他清除江湖上的谋逆势力,看来这股实力还真是庞大,不仅是控制着各大帮派,而且还有严格的组织分工。
古人最讲究的是一个信字,江湖就是信义行天下。
秋堂还是明白这一点,看来此事不能失信于燕王,得将这个组织查个水落石出,他想着这些,让东方平将尸体埋了,独自来到篷下睡大觉。
南河镇。
在镇前的大路口上,一个穿着极为华贵讲究的姑娘骑在马上,她面如凝玉,秀目明眸,那种美丽中带着一种难言的富贵,微微一笑的样子,却是有几分调皮。
秋堂无法形容这女子的穿装,只见她袖镶锦绣,襟上配玉,腰挂金剑,看上去决对是一个懂武功的白富美,而对于她的美丽,他会的词不对,但可以说她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决对亮眼。
她决对是一个美女,可这样一个美女竟然主动搭讪,在马上一拱手,“在下苏小小,敢问这位公子可是秋堂?”
第74章百分之百中招()
“小哥正是秋堂,不知美女有什么事?”秋堂在马上还了礼,看到美女,眼光有点发直,突然想起一事,“呀,你就是南飞燕苏小小啊?”
苏小小心想原来秋堂说话这么滑稽,江湖传闻此人风流成性,长得如此英俊,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以讹传讹,随即乐得噗嗤一笑。
秋堂见美女喜上眉梢,赶紧趁热打铁,“美女,今天你是特意来相亲的吗?”
这话说得更逗,苏小小乐得掩嘴笑了起来,笑得有些花枝招展。
秋堂心里有想法了,莫非美女打扮的这么漂亮,就是慕名在等他,然后跟他双宿双飞?
他决定拿出后世一请饭二喝酒三上床的老套路,这套路最有效,小妹们百分之百中招,“美女,小哥请你吃饭怎么样?”
苏小小笑着,“好呀!”
秋堂听到娇娇柔柔的这两个字,心里爽得像喝了冰镇柠檬,拨马来到苏小小身边,顿时只觉香气袭人,恨不得将美人搂在怀里,享受满香盈春。
香美人果然不一般,富贵娇艳,非俗脂庸粉所能比。
东方平这个书呆子都轻声感慨了一句,“江湖上传闻的侠女南飞燕果然是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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