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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纨绔王爷-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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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不打不成交() 
林冲担心金兀术和自己在房间里打,伤到屋里的扈三娘,说完这话,大步流星地走出客栈外。

    金兀术也跟了出去,两人在大街上对面站着。

    林冲左手立掌摆了个非常漂亮的门户,右手背在身后,昂首而立,运动丹田之处充盈至全身,两个太阳穴鼓起来了。

    突然,他一声长啸冲口而出,身子如同一只大鸟一样向金兀术疾飞而去,在空中已经朝金兀术的头、胸、腹三个不同的部位连踢了三脚。

    金兀术见状,心里陡然一惊,他知道林冲的厉害,不敢有半点掉以轻心,更不敢硬接,身体向后连翻了三个跟头,才无比狼狈地躲过了林冲的空中三连踢。

    林冲的身体如同仙人下凡一样慢慢地落在地上,笑着看着金兀术,用调侃的语气说道:“四郎主,我听说你可是大金国的第一勇士,怎么现在看来像个猴子一样只会翻跟头呀,难道你的师父是一只猴子?”

    金兀术自幼就拜名师习武,长大后更是寻遍天下名师,长了这么大,几乎没遇到什么对手,没想到这次来辽国竟然被这个小小的宋人给欺负成这样。

    他不由得怒气冲天,像一只老虎一样爆吼着向林冲冲了过去,猛的发力,一拳向林冲的胸膛打去。

    林冲左手一刁,先是卸了金兀术三分气力,接着右手握拳猛的一撞,和金兀术拳头撞在一起。

    两人的拳头在空中撞击,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那是骨肉撞击的声音。

    林冲在部队里一向是拳重而闻名,曾经一拳砸碎过十块摞在一起的砖头。

    金兀术虽说拳头也是非常硬的,可是毕竟比林冲还是要差一点火候,他只觉得自己的手像是被一柄重锤狠狠地砸了一下似的,疼得他“哎呀”的叫了一声,”拳头正面钻心的痛,好像骨头被碰断了似的。

    他毕竟是长年习武,又总在军中历练,这样剧烈的疼痛并没有吓倒他,反而激起了他心中一股凶悍之气。

    他脚步向前一踏,猛的一拧腰贴身硬靠上去,随后发一肘林冲的左肋撞了过去。

    林冲深吸一口气,不但不躲反而用脚肋骨向金兀术的拳头迎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金兀术竟然硬生生地让林冲的肋骨给撞了回来,金兀术只觉得自己的热辣辣的疼痛,像被浇了一瓢热油似的疼。

    他怔怔地看着林冲,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的武功厉害到如此地步。

    林冲正了下身子笑道:“金兀术,你的拳头这么软了,不会是师娘教的吧,师娘除了教你一手,还教你什么功夫了没有?”

    金兀术经常在宋国里游历,知道林冲这话骂人的意思,不由得心中大怒,气得哇哇怪叫。

    他咬紧牙关,挥拳向林冲脸上打去,林冲一个漂亮弹腿又踢金兀术的拳头上,这一踢把金兀术我胳膊一挫,差点骨折。

    而且,金兀术只觉得一股锥心刺痛传了出来,手上仿佛有上千根针在乱刺,他这才意思到刚才这个钺拳头已经是受伤了。

    他知道自己技不如人,可是自己毕竟是大金国四郎主,而且是大金国第一勇士,就这样让一个宋人给打成这样,实在是心不有甘。

    现在,他恨不能自己天生神力一拳能把林冲打得粉碎,才能解心头之恨。

    他哼哼着飞起一脚林冲腹部狠狠踢去,两人又战成一团。

    可是,金兀术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而林冲则像耍猴儿一样,明明可以一下把金兀术,但是他没有,他就在金兀术身边转着,不时地打他一拳,踢他一脚。

    不一会儿的工夫,金兀术的脸上身上就全是林冲的鞋印儿。

    林冲每踢中金兀术一下,旁边看热闹的人都跟着喝彩叫好。

    金兀术正不知该如何收场,就看见远处有一名女子向这边跑,边跑边喊:“住手,快住手!”

    金兀术就坡下驴,一下跳到圈外,扭头看这个女子,竟然是自己的妹妹完颜燕。

    他惊问道:“妹子,你你没被这宋人抓去呀?”

    完颜燕白了他一眼,很不高兴地说:“是谁告诉你我被宋人抓去的?”

    金兀术一时语塞。

    完颜燕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你打得过我师父吗?让人打一次就行了,还在这儿逞强,你不嫌丢人现眼,我都嫌。”

    金兀术一怔,“等一下,妹子,你说什么,谁是你师父?他?”他指了指林冲。

    林冲点了点头,促狭地说:“没错,我收了你妹子当弟子,另外还要把她嫁给了我的义子为弟,按辈份上说,我得叫我一声叔呀。”

    金兀术气得不行,一把把完颜燕拉到一旁,“妹子,你是不是疯了,你一个堂堂的金国公主怎么会拜一个平头百姓为师呢?”

    完颜燕瞪了金兀术一眼,“什么平头百姓,你不是一直要结识一下那位智勇双全、文韬武略俱佳的宋国名将林冲吗,他就是。”

    “什么?他就是那个平定河东五霸,扫荡江南,活擒方腊的林冲、”

    “正是。”

    金国人一向豪气简单,崇尚强者,金兀术一听说林冲就是自己要结识的那位宋国名将,脸色马上变了,笑着说:“这样看来,我败在他手下也不算太丢人呀。”

    他走到林冲的面前,拱手抱拳道:“林将军,金兀术有眼不识泰山以前多有得罪,还请林将军多多海涵呀。”

    林冲笑着摆摆手,“既然你是我弟子媳妇的哥哥,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了,大家是一家人不必客气。另外,你也不要称呼我什么林将军,现在我已经被皇上免去所有官职,成了平民百姓一个。”

    “那,那我们可以以兄弟相称吗,我比你长几岁,我可以叫你一声林老弟吗?”

    “如果从咱们俩来论,当然是可以的。”林冲慢悠悠地说。

    “林老弟,我有一事不明呀?”

    “什么事?”

    “你在宋国可以说是屡立战功,我听说你不过是穿了下方腊的龙袍就被免了所有的官职,是吗?”

    林冲无奈地点点头,瞟了金兀术一眼,“我说老金,看来你在我们宋国的眼线不少呀,连这些事都知道。”

    “那是当然,你们宋国在我们金国也是有眼线的,这是非常自然的是,不过,林老弟,宋国皇帝不欣赏你,你可以到我们大金国来,我可以向我们的皇帝举荐你举荐你当大官,怎么样?”

    林冲白了他一眼,“老金,你这话说得就不是兄弟之论了,我是宋国人怎么能到你们金国去当官呢?再说了,我已经无意官场了,只想做点小生意,游戏人间就好。”

    金兀术叹了口气,非常遗憾地说:“林老弟,像你这样的奇才,不当官实在是可惜呀。对了,林老弟,咱们可以交个朋友吗?”

    “当然可以。”

    金兀术上前拉住林冲,“走走走,我请你喝酒去。”

    林冲这个时候可没心思喝酒,他心里想的是完颜燕的那一万匹马。

    他摆了摆手,“不好意思,老金,我现在还有件事要办,不能喝酒,改天我请你吧。”

    接着他扭脸问完颜燕,“燕子,花荣呢?”

    “哦,他带着那一万匹马回宋国了,说是买主等着要呢。”

    林冲这才放下心里。

    战事马上要开始了,童贯那里一定急着等这些马匹装备军队,现在有了这一万匹马,再加上上次送回去的近一万匹马,基本上是可以起兵了。

    金兀术好奇地问完颜燕,“妹子,什么一万匹马呀?”

    完颜燕大大方方地说:“现在我已经拜林将军为师,拜师总得送些见面礼的对吧,我师父现在想用马做生意,我就把咱们在这里买的马送了他一万匹。”

    金兀术一听完颜燕这话,心里暗暗叫苦。

    他们金国现在也非常需要马匹装备军队。

    虽说,他们金国也产马,但是金国的马和夏国产的马相比个头较少,耐力较差,所以,他才向金国皇帝请命,派了几十个部下费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夏国买了三万匹良马。

    他和他妹妹这次来夏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这三万匹马带回去准备打辽国的,现在可倒好,自己的妹子一下就送出了一万匹,少了这一万匹,他们接下来还有费时费力费钱地再买一万匹。

    可是,这样会很耽误时间,而金国那边这个月底就要起兵攻辽了,少了这一万匹马会很麻烦的。

    金兀术恨恨地瞪了完颜燕一眼,“妹子,你好大方呀,一送就是一万匹,你”

    完颜燕毕竟年轻,她不以为然地说:“四哥,你放心好了,这些马我会用我的钱来支付的,不会用公费,咱们可以再买嘛。”

    “这是钱的事吗?”金兀术本想狠狠地骂完颜燕几句,骂她耽误国事,可是,现在在林冲这个宋人的面前,他又不能说得太多,所以,他只是又没好气地瞪了完颜燕一眼。

    林冲当然明白金兀术的意思,可是他故意装糊涂,笑着对金兀术说:“老金呀,你也不用怪燕子,我这一万匹马赚了钱也分你们兄妹一份,如何?”

    金兀术知道马已经被送走了,自己再说什么也毫无意义,所以,他故作大方地说:“林老弟,我骂她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既然要拜师为什么送马,不送些贵重的金银呢?”

第274章熊掌和鱼兼得() 
林冲笑,“不好意思,老金,现在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要,我只要马。

    金兀术听了林冲的话,突然诡异地一笑,“林老弟,你这么想要马,那我再送你三千匹,如何?”

    林冲一听这话,心头一动,他太想要了,他刚刚送回宋国的不到两万匹马在战斗中一定会有所损失的,打一个国家两万匹马是万万不够的,他当然想要的。

    可是,他也非常清楚,金国现在也非常需要马匹,金兀术这么大方再给他三千匹马,一定是有条件的,而且是不借的条件。

    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用探询的语气说道:“你想在多少钱?”

    金兀术哈哈大笑道:“林老弟,你不喜欢钱,我也不喜欢。我要的是你这个人。”

    “要我这个人,什么意思?”

    金兀术指了指前面的一个酒肆,“林老弟,前面有一家酒肆,我们那里边喝边谈,如何?”

    林冲本没有心思和金兀术去喝什么酒,可是他太想要这三千匹马了,因为时间太紧了,夏国经常金国人的这么大肆收购,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马了,自己就是有再多的货物和银子也买不到。

    如果没有足够的马匹,以宋军现在的实力想打败彪悍的游牧民族辽国难度是相当大的,弄不好反而会被对方吃掉,十分得凶险。

    所以,他跟着金兀术来到那家酒肆。

    二人上了二楼,二楼有两桌客人,金兀术让随从给了他们银子打发他们离开,并在门口守着。

    金兀术这才叫了几个菜和两壶酒,开城布公的和林冲谈了起来。

    原来,金兀术一行人此行的目的除了买马之外,另一个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目的就是劝说李乾顺借兵。

    金国马上要和辽国开战了,金国为了保证一举击溃自己几代的仇敌辽国,打算向夏国借一万骑兵使用,条件是给夏国十万两黄金,五万只肥羊,一万只健牛。

    夏国皇帝夏崇宗李乾顺非常想得到这些东西,却又不知此战的最终的结果谁赢谁输,担心借兵给金国后遭到辽国人的报复。

    经过金国的几次劝诱,最后李乾顺答应借兵,但是条件是只借兵不借将,并且提出要金国选一名宋将带这些兵,扮成金军的模样,这样一来他们夏国就可以置身事外了。

    金兀术在这里遇到林冲,一下看中了林冲,他打算让林冲来率领这支假金军打辽国。

    林冲听后,陷入沉思。

    带兵打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让他一个人带着一万夏国骑兵的难度相当大。

    因为夏国人和辽、金一样也是生性彪悍的民族,这些人都非常认主,不会轻易听从一个宋国人的命令,而且他们大多都看不起孱弱的宋国人。

    一个将领带兵,如果兵不服将领,不仅非常危险,而且带起来非常得难,因为这些兵不会那么容易服从将领的命令。

    可是,林冲又非常想要金兀术的这三千匹马。

    沉思半晌,林冲看了金兀术一眼,伸出一巴掌,“五千匹,如果你给我五千匹马,我就带这支骑兵。”

    金兀术摇了摇头,又想了想说道:“四千匹。”

    林冲摇头,“五千匹,少一匹也不行。”

    金兀术苦笑道:“林老弟,如果我妹妹不给你那一万匹,我也不差这一千匹,可是我这次来夏国本来就是要买三万匹的,现在她已经给了你一万匹,剩下的我还要费时间去买,

    而且夏国的马已经让我买得差不多了,我真得很难再凑够一万匹了,再给我五千匹,恐怕回去我没办法向父皇交差。”

    林冲狡黠地一笑,“我说四郎主,你想过没有,如果有了这一万匹夏国铁骑帮助你们打辽国,你们就非常有可能一举灭掉辽国,

    一旦灭掉辽国,辽国的万里江山无数的财宝,牛马羊群和女人就都是你们的,你父皇会高瞻远瞩,雄才大略,我想他是会答应的。”

    金兀术还在犹豫,坐在一旁的完颜燕有些不耐烦了,“四哥,你做事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不过是又加了两千匹嘛,就像我师父说的,如果咱们灭掉了辽国,辽国的所有东西就都是咱们的,咱们这可是赚大了,如果父皇不答应,我去劝他。”

    金兀术看了看完颜燕,又看了看林冲,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那好吧,就按你说的,五千匹。”

    第二天,林冲又派了几个人带着刚刚从金兀术那里得到的五千匹健马十万火急地送回了宋国,而他自己则跟着金兀术来见夏崇宗李乾顺。

    李乾顺身穿黄色大团花皇袍,身高体胖,面有英气,虽已年逾不惑,有一股不怒自威的帝王之气。

    他的两个儿子风度翩翩太子李仁爱和二儿子一脸雄霸之气的甘王李仁孝分立两旁。

    金兀术和林冲见过了礼,李乾顺给两人赐了坐。

    金兀术添油加酸地把林冲介绍给了李乾顺,李乾顺扭脸仔细地打量着林冲。

    林冲不卑不亢地迎视着他的目光。

    李乾顺面带微笑,一字一句地说:“朕也听说宋军将领中有一位林将军非常厉害,不过据朕所知,这位林冲林将军是一位中年将军,没想到却是个少年英雄呀。”

    站在李乾顺左边的甘王李仁孝眼睛瞟着林冲,用一副很不屑的语气说道:“父皇,现在天下蒙吃蒙喝的骗子很多的,您可不要让人给骗了。”

    李仁孝这话一出口,林冲淡定自若,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金兀术却不高兴了,他一下站了起来对李仁孝说:“甘王,你觉得我的武艺如何?”

    李仁孝说:“四郎主是大金国第一勇士,武艺当然非同凡响,可是这小南蛮嘛,就不知道了。”说完还嘿嘿坏笑了一下。

    金兀术一指自己的胸脯,“你觉得你和我比试结果会如何?”

    “我哪里是金国第一勇士的对手。”

    金兀术又一指,“甘王,那我来告诉你,林将军的武艺远远超过我,你信吗?”

    李仁孝冷笑一声,“四郎主,不瞒你说,我不知道和多少个自称是武林高手的宋人比试过,没有一个在我面前走过十招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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