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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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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身后十几米外,钱侯看着一脸心疼的赵汉,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子弹又不是打在你身上,这么副表情干什么?”

    赵汉摇头苦笑,看着钱侯说:“钱队长你还不知道我吗。我是心疼那些子弹啊,咱游击队虽然有了这么多缴获,可总归有用完的时候,这么浪费掉,我看着心疼。”

    “这有什么,等小张枪法准了,多杀些鬼子,这用掉的子弹不就回来了吗?”罗金宝用块暗黄色的布擦脸,听清水打湿的面庞上还有许多水渍没有擦干,听了赵汉的话就说:“我觉得小林的话有道理。要做大事,就要舍得投入。我们条件艰苦,可正因为这样就得把其中的资源贡献给一部分人,我看小张对成为神枪手很有天赋,咱们九个人中,就他最机灵,难道你赵汉也要上去?”

    看到罗金宝乐开的表情,赵汉苦笑着摇头:“别打趣我啦。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枪法,哎,其实我就是说道说道。我也知道小林说的对,就是心里肉疼啊。一想起过去艰苦的日子,就不忍心啊。”

    “哈哈哈。”

    身边几名战士笑了起来,伤势逐渐康复的牛诚靠坐在地上,对赵汉说:“那你就赶快去俘虏那边,他们还得等你转化呢。我看啊,要是党组织再不派政委过来,干脆由你兼任得了。”

    “好你个牛诚,居然笑话起我来了……”

    “哎——我可没笑话你,虽然你的枪法确实不行,可说真的,咱们以后要打出去,肯定会有俘虏,这些人我们总不能一直关着吧。得把他们转化过来,难道党组织一天不派政委过来,我们就一直养着?要是在原来的根据地,咱们还能监督他们干活,可在这儿没有补给,他们不是在空耗咱们的物资么,是不是?”

    钱侯、罗金宝、周驱虎、黄三等人颔首,游击队总共只有十人,带回来的八名俘虏,几乎是游击队的一半。还要算上六匹马的吃食,原来看似充足的食物居然变得紧张起来。

    钱侯坐在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然后对赵汉说:“牛诚说的对,以前你就跟在政委身边,知道组织工作怎么做,这转化战俘的事就交给你好了。那些人也说了,林夕把他们的当家的以及小头目都杀了,他们也就是小卒子,在土匪窝里,作恶也不多,我觉得这群人还是值得你花费精力的。而且这都十多天了,我和罗金宝压着不让小林出去,可总不是个事啊。难道告诉他战俘给了咱们负担,要是这么说,我保证这小子以后见到投降的人也是一枪击毙。”

    一名游击队员想了想,点着头说:“小林的脾气,倒是会这样。”

    “所以,赵汉,你的工作很重要。”

    赵汉见大家都露出“你就得干这行”的模样,只能应承下来,可是,他觉得这种工作真的不好做。“行。我试试吧。不过最好党组织能快点把政委派下来。”

    “哈哈,就这么决定了。那些家伙虽然没什么大错,可小错不少,像小林说的,杀了他们都是轻的,这些家伙得用一辈子去还债。”钱侯振振有词的说。

    半月前的林夕没有说错,他俘虏回来的人,虽然没有大问题,可小问题却有不少。奸/淫掳掠都干过,虽不是主犯,可在八路军的队伍里,这样的人被杀实打实的。

    若非如今缺少兵员又是战争时期,了解具体情况的钱侯早就把他们杀了。

    黄三已经不会帮土匪说话,只靠一句“他们生活困难,无奈当了土匪”的解释,没办法讲述他们当了土匪后所做的一切。

    钱侯等人的苦恼林夕无从知晓,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只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厉害,没想到才几天你就有这样的成绩。”林夕通过望远镜,看到三百米外靶子上的弹孔,对身侧的张青称赞。

    “呵呵,还是因为林哥你,要不是你,我哪能进步的这么快啊。”张青一脸谦虚,脸上则洋溢着欣喜。

    林夕站起来,拍了拍泥尘,对抬头看向他的张青说:“你现在欠缺的就是对风速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子弹精度的问题的计算。不过对一名神枪手而言,继续练下去,你有这个资格了。”

    “可我想成为一名狙击手。”张青爬起来说道。

    林夕张开嘴巴,显得惊讶,接着摇头苦笑道:“小张,你知道什么是狙击手吗?”

    张青摇了摇头,接着对林夕说:“林哥,难道你不是吗?”

    “我当然不是,要知道,成为一名狙击手,需要学习很多东西。而且,配合上威力巨大的步枪,光一个人可不行,还得有人在旁协助。现阶段呢,你是没这个条件的。等我出国后活着回来,一定给你带一把威力巨大的步枪。好啦,该说的都说了,以后就靠你的勤奋。慢慢练吧。”

    林夕从两人趴着的土坡跳下去,来到营地,与钱侯他们打了招呼,拿起自己的步枪,朝林深处走去。

    他的身上多了两把手枪,不是王八盒子,而是驳壳枪。虽然平常使用时,手枪的后坐力比较大,但在凝滞的时空之力环境下,这一缺点能有效得到缓解。

    八名土匪,转化成功的只有三人。

    在那之前的夜晚,俘虏中的五人居然把看守他们的战士打晕,幸好林夕当时就在人机一体状态,从发现他们的小动作开始就一直注意着。

    因为林夕不信任土匪,所以,他虽然发现了土匪们的小动作却没出言提醒,最后在一名土匪将看守的战士打晕后才开枪。

    连续五颗子弹,把在底下做小动作的五人全部击杀。

    事后钱侯问过林夕,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他们的动作,林夕没有承认,只说是自己无意间撞见。

    虽然有怀疑,可毕竟是件小事,特别是对钱侯等一群人而言,没了爪子的饿狼还有锋利的牙齿,只要改不了本性就有反噬他们的一天,是个很好的教训。

    这因为如此,之后几天,林夕被允许再次走出山区,不过依然不是他一人,而是和钱侯、罗金宝二人一起行动。

    “我们要去哪里?”走在路上,看到了黄泥路上的行人,林夕忍不住好奇。

    罗金宝对他说:“别问这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钱侯走在道路的另一边,故意与他们拉开距离,林夕摸了摸腰间的驳壳枪,脸上闪过无所谓的表情。

    “要是遇到鬼子,我就动枪,这你可不能阻止我。”

    罗金宝无奈道:“你要动手,就等我们完成任务再动手,好不好?”

    林夕心头一喜,乐呵呵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成,我会给你们暗中提供帮助,放心吧。”

    “嘁,你这孩子,说话老气横秋的,才多大年纪呀!”罗金宝笑道。

    林夕才不管他说什么,反正,只要能杀人,只要能赚钱,被人说成什么都行。前一个世界活着拼爹,这个世界要活着更加现实,实力。

    草原狼的生活艰苦无比,城市流浪狗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如果流浪狗认为如果没有城市的约束,没有人类的驱赶自己就能活的好好的,那就大错特错,因为没有了秩序,狗终究是狗,命运只会更惨。难道一条狗能成为狼王。

    有过宅男经历的林夕很明白自己的实力,了解自己有多少能耐。所以,他不会却故意表现自己的气度,依旧如以前一样,我行我素,只是和曾今相比,他拥有了实现梦想的资本。

    三人去了个名叫袁庄的地方,这地方原来是个袁姓老爷的住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佃农,后来军阀混战,袁家老爷被人打死,原本的佃农就成了自耕农,加上民国成立,这里也就成了普通的村庄。只是袁庄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袁庄比林夕之前去的集家市规整,房屋也比那边要好。

    “你不要进去,在村口找个地方待着。”罗金宝一把拉住林夕,对他轻声说。

    林夕不动声色,低头时嘴里轻嚅:“明白。”

    两人分开,罗金宝与钱侯走入村子,然后在一条岔路口分转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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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序章 再见绺一毛() 
第二十一章序章再见绺一毛

    林夕躺在村口道路旁的斜坡上,嘴里叼着草屑,静静望着人烟稀少的黄土道路。

    马路上人虽然少,可是,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却很多,农民们早出晚归,林夕在这个世界待了快两个月,总算知道什么是“早出”了,天蒙蒙亮,这些人就背着农具离开,午饭都由家里婆娘带出来,等到太阳彻底落山,才背起锄头返回。

    这样的景象二十一世纪也有,不过只会出现在城市,农村的农民很少这样。

    可如此辛苦的劳作,依然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的苦兮兮,丝毫看不到出路。

    林夕觉得,如果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宁可拿起刀去抢/劫造反,哪怕第二天横死街头,也比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强。

    正因如此,林夕对皇协军汉奸什么的没多大意见,虽然看到他们还是要杀,也会说出一大套一大套的道理,其实心里并未看不起这些人。比如那些土匪,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能理解,但不能原谅。

    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汉奸,即使前一个世界的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不但不缺乏,很多都是战略级间谍,各个鼎鼎大名,却能衣表光鲜的出现人前。

    和这些人比,连汪精卫什么的都得靠边站。

    所以,此时黄泥路上走了一个带着鬼子军帽,穿着一件绸子衬衫,没系扣子,走起路来衣袂飘飘全身晃荡,不知道这名类似日军翻译的家伙自己是什么感觉。在林夕眼里,这小子活像一个晾衣架。

    没有其他日军,只有一个翻译,林夕懒的动他。不过心里还是冒出了个想法,要去国外,就要学习他们的语言,林夕可不希望两眼一摸黑的过去。能成为日军的翻译,外语肯定好,也许面前这人就可能精通日、英两门语言也不一定。

    只是,现在不能打草惊蛇,必须等钱侯和罗金宝的事办完才能对他动手。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呀!不过这小子到这里来干什么?”林夕有了些好奇心,可惜与其他人不同,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前世因为总总原因,不得不保持一定的警觉,但如今么,一旦发现威胁,把人杀了就得了,没必要犹豫。

    过了两个小时,钱侯和罗金宝终于出现,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在山坡上躺着的林夕。

    等二人走过去时,发现林夕居然睡着了。

    钱侯紧蹙眉头,道:“这小子,怎么这么大意,要是被小鬼子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罗金宝呵呵一笑,对他说:“钱队长,你要这么跟他说,这小子指不定唠叨,‘要不是因为你的命令,我才不会在这儿待着呢’……”

    “那是了。”一个声音插进去,二人一惊,低头后才无奈地发笑。原来林夕已经醒来,听到罗金宝的话,马上应声,“你们的事办完了?”

    钱侯叹了口气,看不出高兴还是不虞,对他说:“算办完了,咱们走吧。今儿个没看到鬼子,你也别动枪了。”

    “这可不一定,我已经有目标了。”林夕可不想现在就回去,在山里近半个月,骨头都散了,可不想出来后马上回山。

    罗金宝看了钱侯一眼,转头问道:“有鬼子进村了?”

    林夕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摇头说:“不是,我看到了翻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总之很像。”

    “这种人有什么好杀的。”罗金宝说道,眼里很看不起这些家伙。

    林夕自然把他的不屑看在眼里,笑着说:“虽然做鬼子统治下的顺民有些可耻,但不能不承认,这些人的学问还是有的。”

    “嘁,学问!这些家伙的学问都学到狗身上了。”罗金宝似乎很恨这些二鬼子,钱侯作为队长都没激动,他却气的不轻。

    林夕懒得说“良禽择木而栖”的话,只是道:“我不是说要去国外么,现在外语过不了关,所以得劳驾一位专业人士给我补补课。其实钱队长,咱们学日语也有好处,说不定在他们编制混乱的时候,能借着这个优势混到鬼子的军营里。不说了,你们先回吧,我一个人进去。”

    看着林夕朝村内走去,钱侯站在原地看着,“你觉得小林说的事怎样?”

    “……我看——行。”罗金宝犹豫着开口。

    钱侯嘴角泛起笑意,说道:“就知道你不会因为个人恩怨说瞎话。”

    罗金宝低头轻轻一摇,道:“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承认他的话是对的,可看到那些二鬼子,心里就不舒服。”

    “等将来游击队壮大了,有你报仇的时候。你那家子人,终究会沉冤得雪的。”

    罗金宝把脑中的不快甩开:“谢您吉言。我们走吧。俘虏一名翻译,简单是简单,也很危险。”

    “嗯。”钱侯点着头。

    就在这时,远处马路上扬起一阵黄土,飞扬的黄土推进很快,不一会儿就显出里面的原委。

    钱侯把手里的烟杆往腰上一插,大叫不妙:“是土匪绺一毛,不好,快藏起来。”

    现在去村子里和林夕汇合已经晚了,土匪骑马过来,速度很快,凭两人的腿脚不可能比马更快跑进村子。

    “林夕还在村子里,怎么办?”罗金宝着急道。

    钱侯很冷静,开口说道:“别担心,小林的实力可在你我之上,只是这样一来,他想要抓住俘虏的想法不可能实现了。如果强行出击……”

    土匪已经被鬼子买通,这样的情况下林夕动手劫持鬼子翻译,后果可想而知。

    可惜,让二人没想到的是,林夕进入村内后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去哪里找翻译。身上没有带最大射程超过两公里的三八式,而驳壳枪的最大射程只有三百米,想要短时间内找到翻译不是易事。

    农村的房子虽然没有县城多,但因为分布范围广,要走动的地方一点不比城镇的少。

    “混蛋,作为小鬼子的翻译,不好好在街上欺男霸女,你要去什么地方呀!”

    林夕找了一会儿,没有那人踪迹,心里苦闷至极。

    话说人机一体状态下的透视能力实在变态,他甚至看到两名女子解手时的全视角状态。若非当即退出人机一体,林夕觉得自己恐怕要当场失态。

    不等他继续查找,身后街道上出现马蹄践地的响声,“嗯?”没有多想,林夕急忙将身体闪到一座房子后。

    接着在把目光移过去,为首一人正是他熟悉的,当时在集家市看到的土匪绺一毛。

    “又是这帮家伙——”林夕双手紧握驳壳枪,眉心紧紧的挤成“井”字,他想动手杀人,但是,自己虽然有异能,对付这帮土匪却有生命危险。和当初对付那支土匪武装不同,绺一毛的人数不但多,自己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射程更远的步枪,如此一来,把自己暴露在对方射程范围内,危险可想而知。

    “难道就放过他们吗?”看着绺一毛的队伍拖成长线从街道穿过,林夕的身体出现轻微颤抖。

    是激动,也是紧张。

    他杀人,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动手,对方不但有三四十杆枪,和自己的距离也不到两百米,若是骑马,不消数秒就能来到自己身前。

    “这些土匪身上没有手雷,即使用出元素重组,若是缺乏特定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发挥威力。”林夕对这支叫绺一毛的土匪没有好感,如果动手,自是片甲不留,不会考虑俘虏。

    忍了几秒钟,林夕终于按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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