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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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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其他的事你和……酒席上的乔大哥商量吧。”

    “那就劳烦你了。”陈飞雁高兴地说。

    林夕诧异地看着她,问:“劳烦我什么?”

    这回轮到陈飞雁奇怪了,“你不是说要回去吗?当然把荣萱带过来啊,你不会把她扣在那边吧。”话到最后有了浓浓的警惕,不过林夕看的出是该女开的玩笑。

    林夕见她装糊涂,就摇头说道:“我真有事要离开,不会回去。刚才不是介绍了么,我是独行侠,跟他们走在一起,只是有有共同的目的,他们需要我,而我也需要一笔钱,于是一拍两合。”

    “……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那岂不是说你把荣萱一个人丢下了!!”叫张鹏的家伙立即叫出来,恶狠狠地瞪着林夕。

    他的目光让林夕十分不喜,毫不掩饰的盯着他:“小子,我做什么跟你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针对我,可你给我记住,以后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小心你这双眼珠子。”

    如果是现代社会,忍下来也就是忍下来了,毕竟是法制社会。

    可这是什么时代啊,人命不如狗,土匪满地走,而且还是日军战区,死上个把人不算什么。

    “你——”张鹏色厉内荏,眼中的愤懑更深了。

    林夕已经从石头上站起来,不过这时,一旁的林峰站到中间,对林夕说:“林兄弟,你们都是学生,别为了口角争执,又不是什么大事。”

    “哈呵,你们又不是没看见,我没招惹他是他招惹到我——小子,我告诉你,这几个月把我惹火的人都死了,我真诚的希望,你不会是其中一个。”

    这话一出口,登时让其他人脸色一变,林夕居然用死去威胁一个人。哪怕作为土匪,林峰也没见过这样的,他感觉的到林夕身上的煞气,可在他看来,林夕还是太嫩了,这种人真的只能当独行侠,想要拉起队伍,就这种脾气,多少人都得离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虽然是李鹏惹出的事,可作为同学,陈飞雁还是站在他这边,几句话后,双方就分开了。

    林夕从他们身上得到一肚子火,只知道这些人安全的消息。

    “明天出山,然后就对守在小鬼子营地外。这些天鬼子肯定会增兵,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人。夜晚是我打狙击战最好时机,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东西把枪口的枪焰挡住,如果能把声音也抹去,就再好不过了。”

    林夕做起了他的美梦,想象着自己拿到一大笔黄金后立即去美国然后快速发达的场景。

    “到那时,我一定要把最好的螺旋桨飞机造出来,还有火神炮,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制造它的技术,还有还有,直升机,这是必须的……”

    一个个武器被林夕列入自己要收集的行列,先不谈元素重组,仅仅生成空间的两百个储物格就够林夕思索数月了。

    本文由小说“”阅读。

第五十二章 序章 飞雁() 
第五十二章序章飞雁

    林峰把手上的猎物交给山寨士兵,吩咐他们把猎物处理好。然后他就和学生去了山寨侧面的一处建筑。

    那里有不少闲置的房屋,是曾今腥风寨众人家眷待的地方,后来腥风寨面积变大,又在平地上建立起了集镇,山上的人从这里搬走,以至于多数都空闲下来。

    路上,李鹏有些不甘地说:“那家伙也太狂妄了,还独行侠,我看他就是个跑跑腿的……”

    他碎碎说着话,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同学知道这人脾气,林峰经过一天相处,也看出他和其他学生的关系,因此也没理会,不过心里还是将他算在不去打交道的那类人中。

    “我就送到这儿,过会儿会有人把吃的送过来,我先走了。”林峰说。

    同学们纷纷和他说再见,林峰作为山寨少当家,有很多事情,都表示理解。而大家玩了一天的枪,初时还不觉得,现在觉得全身都痛,想着快些洗漱,准备上床睡觉,也有些觉得不用吃晚饭了。

    林峰离开后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林峰转身一看,原来是陈飞雁。林峰对陈飞雁很欣赏,这个女人不论容貌还是心性亦或者气度,都出类拔萃,林峰在之前的十几年中,跟父亲在焦洋、乐安还横安三县走动,漂亮的女人见过,但陈飞雁是最让他有惊艳感的一位,她的气质与以前看到的女人完全不同。

    “出了什么事?”

    陈飞雁跑过来说:“刚才李鹏和那人有口角,我不方便继续问下去,现在,我想过去和他见一面。”

    “为了你的小姐妹。”李峰说。

    陈飞雁说:“是啊。她可是很漂亮的,又有点小脾气,我担心她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

    林峰见过“命天子”的朱明,相信他不是个好色如命的人,可谁也不能保证手下安分守己,比如腥风寨,就有些人垂涎陈飞雁白月冰梅艳萍三人的姿色,只是被他和他父亲压了下去。“嗯,过去把人接过来也好,他们是支被鬼子打散的人马,当家的几人我相信不会做混事,可手底下的人……”

    手底下的人在怎样不用说了,陈飞雁来腥风寨时就遇到过,更别说劫他们的王凯子一众了。

    在陈飞雁眼中,林峰他们的寨子是最人道的,其他土匪窝是一群好色如命、草菅人命的狼巢。

    林峰在这上面不方便说什么,只能用沉默表示。

    林夕没有走远,也不知周遭的人是不是得了林成宇的话,故意不带他去休息地,因此,林夕只能在这里徘徊。

    “嘿,林夕,你还在这里啊。”

    熟悉的女子声音,林夕转身,借着不远处几处火把的光看清了来人。

    “陈——飞雁,林峰。你们怎么又过来了。”林夕道。

    林峰指着陈飞雁说道:“是陈小姐有事要和你谈,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后,他转身去了聚义堂。

    一时间,这里只剩下林夕和陈飞雁。

    林夕看着面前的美女,问道:“你有什么事?”

    “就是刚才说的,能不能把荣萱带过来。”

    林夕苦笑地说:“这你不该和我说,我说过的,我只是个独行侠,里面聚会的才说的上话,你找我真是找错了。”

    陈飞雁还是怀疑:“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吗?”

    林夕闭起眼睛用手揉着眉心,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说了实话这些人却不相信,于是好奇的问:“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在林夕做出不想继续交谈的表情时,陈飞雁脸上闪过不虞:“什么?”

    林夕放下手,看着她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你们却一点不相信。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你们认为只要自己提出的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帮你们,是么?”

    “我……”陈飞雁被林夕的话呛住了嘴,一时除了满心的不忿,找不到可说的话。两人对视几秒,陈飞雁看着他说:“抱歉了!”

    “你要把荣萱带过来,这本就不是大要求,朱明严格算起来还是你们学长,很好说话。就算你不好意思说,也可以到里面把事情与林大当家表示一下,我想他们是不会不同意的。只是你人过去时得有人护着,那叫林峰的人不错,应该有真本事。这一路得有人护着,否则会有危险。”林夕慢慢说道,“具体怎么操作无需向我汇报,这些话我已经说了不止一遍,现在我再说一次:我只是个独行侠,和那里的人干系不大。”

    陈飞雁沉默了会儿,对他点点头,可没一会儿又抬头看着他:“不是我不相信,而是你说,你在三个月前还是学生,我无法想象,这三个月时间你能一个人在附近走动。”

    原来是这样,林夕心里说道,看来是我把牛皮吹破了。他的脸上闪现尴尬,然后才解释道:“最开始确实是一个人,我和你们一样,准备过江回家。为了避开路上不时出现的土匪和鬼子,我走的都是山道,虽然速度慢,可保证安全。可是路过横安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小队的日军,把山里面一个村子的人都杀个精光,近千号人,都死了,连孩子都没放过。我很震惊,也很气愤,所以决定不回去。我偷袭了伪军士兵,拿了他的枪,然后发现自己很有射击天赋,就拿起枪不断找鬼子麻烦。不过后来,因为我帮了一支对付鬼子的队伍,便拿他们那里当休息的场地。可因为这支队伍刚刚被鬼子围剿,损失惨重,并不赞成在实力恢复前出山,我等不起,不想一直无所事事的待在那里,所以就一个人跑出来。接着就是——在里面喝酒的人,他们找上了我,并答应给我不菲的报酬,所以我就和他们合作。毕竟有个地方能安心睡觉,对我们这类人是莫大的恩赐。”

    陈飞雁蓦然不语,她想象的出,一个回家路上的学生,看到日本人的暴行并毅然拿起枪投身战斗的勇气。

    “可你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一定很苦!”陈飞雁问。

    林夕想到自己的异能,笑了起来:“还行吧。我也想自己拉出一支队伍,可我的战斗方式和普通人不一样,想拉出属于我的队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钱。”

    “钱?”陈飞雁表情变得很奇怪,任何抵抗日本的人,说出的都是满嘴道义,能直接开口谈钱的人很少,其实这也是这个国家的人的主流观点。

    林夕很认真:“当然了,要是没钱怎么买枪,日本人的枪和咱们的武器比好了不只一倍,但是,还不够,一般人很难驾驭这种性能的武器。”

    不是不能驾驭,而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狙杀六百米外的目标,不是给一把枪就能做到的。

    林夕预定目标是今年之内离开国家到太平洋对岸,带一群属于自己的人去,方便很多事。但是,人手不是自己想要就能有的,他不喜欢土匪的习性,所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里面寻找。林夕计划过把南庄外的营地攻克,救出里面的老百姓,再从他们中拉出一票人来,分发给他们粮食和银元——等于买断他的命,然后再大摇大摆的拿着充足的资金离开。

    钱是大问题,不管是为了拉出队伍,还是将来到美国,它将于林夕所做的事所达到高度的时间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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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序章 县城() 
第五十三章序章县城

    陈飞雁之后去了聚义堂,至于她和乔茂生说了什么,林夕并不清楚,他的注意力不在这些事情上。

    虽然与他们处理好关系对自己有利无害,但林夕还是懒得与他们纠缠,何况他们间有一个李鹏,自己与这些学生的交集想来仅限于此。

    第二天,林夕与乔茂生五人离开寨子,同行的还有林峰陈飞雁以及腥风寨的十余名匪兵。

    十几里路后,林夕因为不参与乔茂生他们之后的行动,就和他们分开了,鉴于联手合击日军的日子越来越近,时间也越来越紧迫,林夕答应,明天晚上会与他们汇合。

    林夕的特立独行不止让刚刚熟悉他的林峰陈飞雁等人不喜,已经见过数面的杨达、陈当心里也有疙瘩。

    不过乔茂生将情况控制的很好,他与洪林冠、宁成功等人是见惯风浪的,以前也看到过桀骜不驯的有实力的年轻人。因此,林夕的行动并没有让他们产生年少轻狂的感触。

    又走了十几里,林夕从山里面出来,望着下面的黄泥道路,脸上一片欣喜。

    “走了这么久,终于出来了。以后可不要再进野人山,哪怕是过来,也得乘坐直升飞机。”林夕在心里将理想说了遍。随后,他了望远处,由于站在山头,视野宽阔,远处黄泥路上的景象十分清晰。

    望着五六辆卡车,林夕把肩膀上的枪拿下来,摩挲着,“伙计诶,你又要开张了。”

    这些天,次次能和鬼子伪军见面,林夕知道,日军运送的那笔物资已经快到了,林夕现在想知道的事,如果他把南庄村的营地给毁了,鬼子还会不会走横安县这条路。万一因为这个原因,让朱明等人的布置成为无用功,恐怕他们不会放过自己。

    朱明联系的可不止自己一人,结合他听到的这些人在焦洋县的战术,对付鬼子,必然利用数倍于他们的人数围攻。

    林夕只是不能确定,自己能收获多少黄金。

    “也许,我该找机会去一趟县城。”看着马路上的车辆被前面的山丘挡住,林夕喃喃自语,车队不久就会出现,而且会从自己所在的山脚下经过,要不要攻击他们,成了林夕考虑的问题。

    就在三秒前,林夕还决定对它们展开攻击,可是,当他生出要去一趟县城的打算后,不得不将它按下。车队一旦受到袭击,势必让日军警觉,林夕不想自己进城后有诸多事端。

    车辆呜呜的从山弯处驶出,在林夕的眼皮子底下缓缓离开。

    林夕眼中闪过精光,脸上出现可惜之色,哪怕心有决断,到了这时也觉得放弃这个机会实在可惜。

    接着,他将枪背到肩上,踏上黄泥路后,时不时进入人机一体查看四周动静,如果遇到老百姓或者鬼子,就从路上离开,钻进路边的林子。

    到下午一点,林夕终于看到了横安县城,“真不容易,好几次想来却因为总总原因放弃,这回我可不能错过了。”他用元素重组制作了一件衣服,然后把枪包起来,埋在一棵树下,接着,一身轻装的林夕掏出三块银圆,掂量后塞入怀中,朝县城走去。

    城门口有四名穿着土黄色衣服的人把守,两名伪军两名日军,不过城内还有更多的士兵,城墙上的人数也颇多。

    林夕被这些家伙推推搡搡一阵,最终拿走了他身上两块银圆才放他离开。

    “娘的,老子记住你了。”林夕一改刚才一脸哭丧的模样,走到伪军看不到的地方把身上的脚印拍掉,又伸手摸了摸脸上的掌印。“呀!牙齿好像被打松了,可恶……”揉着面颊的他忽然发觉牙根送动,登时讷讷地站在原地,心中涌起无限杀意。

    突然,一个东西撞了自己,林夕回神后一看,原来是个挑鱼的汉子从城里面走出去,他一边走一边对前面的人说“抱歉咧,让让,嘿,让让,借过借过”,一转眼就朝城门口赶去。

    林夕揉了揉被挑夫那框鱼撞到的地方,一股鱼腥味传入鼻孔。“流年不利,今天一定是我倒霉的日子。”刚进城就被人收掉两块银圆,同时还让二鬼子踢了几脚,更可恶的,是打自己耳光的家伙竟然把自己牙齿都打的松动了。

    作为报复,林夕用元素重组,将这些伪军与鬼子身上的银两全部分解成银元素,收入自己的怀中。

    杀人的事出城后再谈,话说仅仅林夕从城门口鬼子伪军身上弄来的银圆,就有一百多块,比自己在外面辛辛苦苦挣的多的去了。

    “我的想法果然正确,想要赚钱,只有大城市才有机会,诶,思想太不开放了啊。”

    林夕看着面前十多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心中升起无限感慨。

    饱饱吃了一餐,林夕拿舌头往牙齿上一卷,将嘴里的残羹兜入腹内,拍着鼓起来的肚皮,脸上出现陶醉神色。

    三个月了,三个月来,他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对林夕而言),今朝方才如愿,怎不叫他感慨一番。

    “轰隆!”

    突然一声爆炸在远处响起,爆炸威力极大,连林夕面前的盘子也被震的发出咯咯声。

    “发生了什么事?”

    “爆炸了,是,是城门口,爆炸在那里发生的。”

    “哇,好大的烟呢。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废话,肯定有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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