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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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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面对林峰凝滞的神色,了解林义脾气的金牛赶紧拉了他一下,说道:“他就和林夕小子一样,根本不能用常人的眼光去看,我们还是在这里守着吧。把他们压在那个角落,他们还是赶上来,咱们就一起开枪,别怕浪费子弹,这儿多着呢。林夕说了,这些东西用完就扔,他要找更好的武器过来,子弹也和鬼子用的不一样,所以这些货色大家可劲用,就当练枪。”

    林义依然看着林峰,他是不希望有人跟着的,没人在身边,他的实力反而能更好的发挥出来。

    林峰终于低下头,“好吧。”

    林义立即离开,只拿了毛瑟k98和几百发子弹,在密林里飞奔,速度快的惊人。

    “他速度可真快。”荣萱盯着林夕消失的地方。

    陈飞雁点头,“这家伙——林夕不会也这么快吧。他们还是不是人?!”

    这是玩笑话,可在他们眼里,确实不是常人可以做到的。李亚东等人在惊叹林义的速度,金牛却盯着被踩过的地方,那里,是一个个深陷的凹坑,以正常人的体重,很难造成这样的深坑。虽然力量陡然增加和林义快速借力有关,但,还是骇人。

    林义和林夕同时移动,前者因为茂密的灌木枝叶遮挡,后者因为距离过远,都没被敌人发觉。

    直到二人转移到适合的地点开枪,这些人才被惊动,但有一点,因为转变了地势,林夕再次开枪后,敌人已经能根据枪声辨别他所在的方向。

    和林义不一样,林夕挨着一发子弹就会挂掉,所以,让敌人找不到攻击者的位置对他来说很重要。

    比如说现在,知道林夕和林义两人位置的人就有了歪脑筋——其实不算是歪脑筋,他们隐藏的地方彻底暴露在林夕和林义的枪口下,像现在这样,那些准备继续找地方藏身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地,横竖都是死,为什么不让自己死的更壮烈一些。

    两边分道一百人,朝两个射击位置前进,但显然,朝林义接近的人更有希望,因为林夕距离他们太远了,将近一公里。山岭上的一公里可不是简短的路程,比如现在,林夕和他们之间的路程根本不可能用人的双手攀爬,只能绕道而行,在绕道的路途中,他们还得忍受林夕精准的枪击。而己方能提供的火力支援少的可怜。

    仅仅五分钟,不但冲上去的人基本玩完,连后方也有不少人中弹倒下,数量竟有三百多人,原本零散的逃跑人群变的巨大,接着变成一窝蜂,没有人再敢待在这里,待在这片死神之地。

    敌人的枪声很有规律,哪怕他们的机枪数量比对方多,枪声也极为猛烈,可至始至终,敌人的开枪频率一点变化都没有,接近一秒钟时间一枪,没一枪都意味着一人倒下。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对方和自己的距离并没有成为屏障,就像他们把身体送到敌人枪口一般,可以随意钩取。

    “哈哈,他们跑啦。他们跑啦!”李亚东今儿个是大开眼见,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战斗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

    林峰一脸兴奋的看着一个角落,那里躺着一具全身穿着白色衣服的尸体,在他身边有许多随从,可见这人地位颇高。林峰望着他的眼神充满欣喜,有种“你也有今天”、“老天开眼”的情绪。

    赵之靖看到几个跑的慌不择路路的人朝他这个方向赶来,拿起机枪就对他们“哒哒哒”的射击,金牛和吴衔在旁掠阵,因为距离较远,步枪的话,不一定能伤到赵之靖,所以没第一时间开枪。敌人都散开了,有比这时候让学生们练枪更好的机会吗?

    随着赵之靖开火,李亚东、林峰也扣动起扳机,只有陈飞雁和荣萱犹犹豫豫的,虽然之前两人也开枪杀人了,可那时的敌人是要过来杀自己,现在则是敌人想要逃跑无意间和自己碰面,被动杀人和主动杀人,对她们有很大区别。

    “你们不开枪吗?”金牛把腮帮从枪托后移开,向陈飞雁说道。

    陈飞雁看着五名土匪在三名同伴的联合绞杀下倒下两人,余下三人趴在不容易射击的位置,犹犹豫豫的拿起三八式步枪,看都没看金牛。

    瞧见她的表情,金牛便不多说,在他看来,还不如欣赏林夕和林义的枪法来的精彩。两人枪法之准前所未见,特别是林夕,竟然能在两里地外射击,且一枪都不落空,别人瞄准枪靶怎么也得停个几秒钟,可林夕愣是不需要,子弹一上膛径直扣动扳机。

    可一想到两人是可以用步枪与轻机枪打下飞机的牛人,便不做其他念想,加上县城发生的事,只得看作当代传奇般的故事。

    一名皇协军的军帽上出现一道血剑,身体在原地停了一秒不到就顺着斜坡倒下。

    用四肢在斜坡上快速爬动的土匪背后突然爆出一团血雾,他绷紧的肌肉一僵,力气被瞬间抽干,整个身体趴在斜坡上,枯黄的杂草遮掩他的面部,四周常绿的灌木点缀鲜血的秀美。

    日军哪怕撤退也整整齐齐,而且总能找到适合的藏身地,即便如此,也遭到巨大损失,六十人的小队,此刻活着的不到四十,哪怕他们未曾冲上去和林夕真正对峙,也损失了三分之一。连小队长吉田勇智也感觉不能继续待在这里,何况其他人。

    往常情况下,伤亡的士兵人数超过两至三层,这支军队就不适合继续战斗。而退回后方重新组建,会令新的军队战斗力不至于下降太多。可这样的规矩不适合华夏,没有完整预备役,加上国大党校长只知道扩编扩编再扩编,丝毫不关注完全由新兵组建的队伍短短几个月训练能拥有的战斗力,就让他们赶往战场。

    虽然其中也有被逼无奈的成分,可其实还是腐拜造成的祸患,哪怕战事紧急,前方油料短缺,但国统区的油老鼠依旧不少,飞行员的飞机没有油料,战士的车辆只能用劣质汽油,他们在战火中挣扎可衣冠楚楚者不知凡几,竞相以能偷偷弄到汽油为荣,作为炫耀对象。

    “砰!”

    下方的人在跑,林夕和林义也在追,但速度还是慢上数拍,因为许多人慌不择路,会往金牛他们所在的方向靠近,为了金牛一众的安全,林夕和林义只能停下来解决这部分敌人才能放心。

    仅此一战,千余人的队伍不但没击杀一个敌人,竟然损失过半,严重刺激着南庄码头营地里的日军中佐,刺激着他几经受挫的脆弱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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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序章 换装 步枪() 
第一百零三章序章换装步枪

    追杀敌人的过程中,林夕与林义以及零散开枪的金牛等人一共杀死了两百多人。

    战休之后,大家汇合,随即哈哈大笑,不需要一丝言语,看着漫山遍野都是敌人的尸体,每个人的心里像淌了蜜一样开心。

    接着,林义作为警卫站在高地,其他人开始在尸体上搜寻战利品,三个女学生是没参与的,她们跟在林义身边,不停的拆卸三八式步枪然后重新装起来,林夕对她们的要求很低,毕竟是学生,而且还是女人。

    林夕在考虑是不是继续使用zh…29,虽然半自动能力很吸引人,可是,像这样的战斗,每次要开几百枪,以zh…29的娇贵程度,很容易在打到一半的时候给他带来影响。但半自动步枪的好处显而易见,林夕也不准备就此把它丢弃。

    而且他觉得,陈飞雁三人很适合用这种步枪,虽然对保养要求很高,可女孩子心细,反复强调,可以避免保养不当的情况。

    半自动步枪不需要拉栓上膛可以节省时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战斗中拥有快速反击能力的,有了zh…29,对这些女子来说是不小的帮助。而对其他人,他们如果想用毛瑟就用毛瑟,想用zh…29就用zh…29,两样都想用的话,不无不可,便如林夕和林义这样,一人双枪。

    搜缴了战利品后,林夕和林义带着枪械和子弹离开了几个小时,在天黑前回来,然后,那些三八式、老套筒、汉阳造等都变成了毛瑟k98与捷克造zh…29,六点五毫米子弹也变成了七点九二毫米口径能用的子弹以及弹匣。

    金牛林峰等人都觉得奇怪,询问是不是有人接头,林夕神秘的表示有,但是人得等到去了沿海城市才能瞧见。

    林夕其实很想用元素重组制造一个林义出来,可是,制造终结者需要的材料有些多,如果不能收集到充足的材料,哪怕有元素重组,恐怕只能得到一个瘦弱的外壳。

    由于习惯了林夕的神秘感,金牛首先不再追究枪械和子弹的来源,他拿了一停林夕有些眼熟的机枪,这机枪一看就知道比鬼子的歪把子强了不止一倍。

    金牛拍了拍机枪枪身,对林夕说:“捷克造轻机枪,日本人的歪把子跟它比就是孙子。好用的狠呢。你能不能从你那些个兄弟手里弄些过来?!”

    有询问,也有期待,这种机枪口径比鬼子的大,而且用的也不是歪把子的弹漏斗,而是二十发甚至三十发的弹匣。

    林义也在旁开口:“这是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国营兵工厂制造的轻机枪,全枪长一千一百六十一毫米,重九点六公斤,枪管长六百七十二毫米,子弹初速八百三十米每秒,表尺射程一千五百米,五百发一分钟,气冷式,弹匣分二十发的和三十发的,这个用的是三十发弹匣,这种弹匣还可以用到zh…29上。子弹用的和毛瑟枪一样,7。92x57毫米枪弹。”

    林义从习惯了他学识渊博的金牛手里接过机枪,一手握在枪管上的固定环上,接着向上一转,然枪管脱离闭锁的凹槽,把枪管向前脱出。他在人前将枪管合上又卸下,拆卸两次后才说:“这就是更换枪管的步骤,它的精度比较高,使用它时,一般是一名射手和一名携带弹药的副射手,熟练的射手在副射手的帮助下,更换枪管整个步骤只需要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另外,它的速射虽然一分钟五百发,但是,一般射击两百发子弹就得更换枪管,如果射击频率慢,可以延长到两百五十发。”

    白天攻击敌人时,林义用了好几把步枪,他没有林夕的人机一体,可以有效避免射击时,发射药对枪管的热侵蚀。否则别说林夕的射击频率,即便林义的射速也会让枪支在一场战斗后报废。

    天黑后,众人依旧兴奋,哪怕金牛也没参与过这么大的阵仗——虽然他经过的战场比这大多了,可是,像今天这样,以十人之力硬撼千余人马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那可是百倍之敌,这虽然是山林,却并非险要地势,而且日军还出动了战机,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战斗能打到这个程度。

    以往战场上,一旦遇到日军飞机,所有人必须躲入防空洞,避免火力点暴露被日军战机消灭。

    每个人在吃了美味的食物后都在倒弄自己的枪支,林夕和林义带回来的不但有武器子弹,还有机油和保养枪械时会用的工具。此时,趁着一场大胜带来的激情,他们对手里的武器充满了激情。在林夕的队伍里,他们不需要为枪械考虑,不需要为食物考虑也不需要为弹药考虑,他们唯一剩下的顾虑,只有如何做才能跟上林夕和林义的节奏,如何才能真正帮到他们。

    林夕准备明天早上和林义一起离开一趟,把身边收集到的三八式和数量更多的子弹用元素重组变成捷克造轻机枪,虽然上部设置弹匣会挡住射手视线,可是,在没有比这枪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它的火力优势是必备条件。

    而且经过林夕试用,捷克造轻机枪的精度确实不俗,拿着它,自己可以在五百米的距离上很容易找到目标并将对方射杀,虽然不能拿它当狙击枪用,可集中了火力和弹药充足的优点,林夕决定随身携带五把武器。

    金牛把一枚枚子弹按到zh…29的弹匣中,突然抬头瞧见林夕,一脸的平淡瞬间化为错愕。

    此时的林夕背上斜挎着两支步枪,一支毛瑟k98,一支zh…29,手里端着的是zh…26捷克造轻机枪,腰的两侧还带了两把大镜面盒子,加上后腰上带着的手榴弹以及塞满子弹与弹匣的身体,整个人胖了一圈不说,怎么瞧都觉得别扭。

    他看着林夕愁眉苦脸的捣弄着身上的武器位置,总算瞧出了对方的打算:“林夕,你不会是要穿成这样打鬼子吧?”

    金牛的脸上不禁有错愕,还有忍俊不禁的哭笑不得,他的话也让埋头把子弹塞入弹匣的人回过神来,抬头看到林夕的装束也是错愕。

    饶是林夕自我感觉不错也被一行人看的后背发痒,“怎么了怎么了?不成么?”

    林峰摇着脑袋,带着哭笑不得的神色瞥了眼金牛,然后开口:“不是不行。就是……你这样连行动都困难,何况要打鬼子。虽然你打的是远距离狙击,可既然这样,腰上的驳壳枪又算什么事儿啊?而且两支步枪一把轻机枪,既然有了机枪可以保证火力,我觉得你可以把捷克造步枪放下,林义大哥也说了,这枪娇贵,你和林义大哥开枪速度又这么快,倒不如用毛瑟枪更合适。”

    李亚东也说道:“我对这些是不了解,只是你这模样吧。”他露出了个便秘的表情,“看着挺难受的。”

    林夕转头盯着他看,然后说道:“不是挺难受,而是真的很难受。”

    确实,这么多武器带在身上,他又没有后世特质的衣服,后背上的步枪硌在肉上,走动时,不断在身上摩擦,还有后腰上的手榴弹,也把腰弄的生痛。

    “还是听你们的吧。”最终,林夕把大半的武器解了下来,由于准备随身带着捷克造轻机枪,所以林夕没再带捷克造步枪,只选择毛瑟步枪和轻机枪。用过歪把子的人对捷克造轻机枪很看重,可也只有羡慕的份,他们并不知道,等到明天,自己就不需要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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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序章 换装 机枪() 
第一百零四章序章换装机枪

    夜,林夕和林义单独坐在山坡高地,两人身上裹了好几张被子。

    虽然林义的身体不需要做这些衣物,但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人,不得不做这些改变。

    “到现在,在我身边死的人有多少?”终于,林夕安下心来调查死亡人数。

    林义调去数据,片刻,回答道:“今天死在这儿的有五百八十九人。你通知我时,死掉的人有三百零一个,算上之前杀死的,总共五百一十八人。”

    “共五百一十八个,嗯!那么从我通知你开始,死掉的人有……”

    没等林夕心底计算,林义毫不含糊的说出结果:“二百八十八人。”

    “两百八十八人,这回又像绕回去了。”原本想在金色格子出现的时候记住死掉的人数,没想到等反应过来人数早就过了,功夫似乎又是白费,不过这次交手让林夕很高兴,林义即使不展现终结者的能力,发挥的作用也极其巨大,如果不是不想在人前表露太多,他可以作为诱饵,吸引敌人投入兵力和精力,然后林夕这个在旁边收割人头。

    虽然有金牛等人在身边多了温馨,但在交战这件事上,他们确实有妨碍自己的意思。

    这时,林夕想到了那架挂在树梢上的日军飞机,“林义,那飞机你看能修好吗?”

    林义说:“不知道,明天检查一番。那是日军的中岛97式战斗机,它的数据我有备份,但不多,要不现在过去看看,如果是往常也许没有修复的机会,但你的元素重组却能弥补其中的遗憾。”

    “好。不过不是现在,大家还没睡着,等他们都睡了,咱们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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