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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3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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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宋正本起身,王云燕连忙帮他披上衣服。
宋正本道:“我这就亲自去见见吴不善。”
“大人最好亲眼看着王伏宝死,吴不善那个人我了解,是个口是心非的小人,如果您不亲眼盯着,他说不好会弄什么猫腻出来,他谎称王伏宝死了,明天王伏宝若是出现在朝廷,大人您的前程也就完了。”
“多谢!”
宋正本郑重点头道:“今日之后,你我便是生死之交!”
说完之后,宋正本快步离去。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之后,王云燕眼神一变冷笑着喃喃道:“今日之后,你难道还能容得下我活着?”
宋正本出了摘星楼上了马车,上车之前回头看了一眼摘星楼的招牌冷冷笑了笑。他撩开帘子低声吩咐赶车的那个马夫道:“明儿晚上之前,我不想看到洺州城里还有摘星楼,也不想看到王云燕这个人。”
“属下知道怎么做。”
赶车的马夫点了点头,一脸的阴沉。
等宋正本的马车消失在街角之后,站在摘星楼门口的小伙计立刻进去,不多时,换了一身衣服的摘星楼老板王云燕从后门出来,钻进一辆马车后低声对马夫吩咐道:“去孔德绍大人的府邸,快点!”
赶车的马夫应了一声,回头问道:“要收网了?”
王云燕缩进马车里,微笑着回答道:“是该收网回家的时候了,出门这么久,没有我在身边伺候着,主公得多寂寞?得多想我?”
“就是可惜了这楼子。”
他喃喃了一声,微微上翘的嘴角在得意中带着一丝遗憾。
第五百二十一章收网回家(一)

马车碾过青石板露面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一下一下就好像有节奏的敲打着乐器。月在天空中将一片银白洒下来,而风则将光秃秃的垂柳枝条影子拖拽着摇曳摆动。已经近深夜,街上已经看不到行人,所以马车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看起来有些突兀,但是很显然马车并不想隐藏行迹。
巡城的名州府差役和守城军士兵都会将马车拦截下来盘查,但毫不例外的马车只停留片刻就再次上路,只不过今天有些不同,马车上的王老板给的酒钱比以往都多些,似乎今天他的心情格外的好。
王老板的心情好,巡街的士兵们自然心情也好。
马车在深夜静街上行走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稀奇事,洺州府的巡捕差役和守城军的巡防士兵都知道,摘星楼的老板王云燕有个特别的嗜好,那就是他喜欢在深夜去城西的那家狗肉店吃宵夜。
这个习惯有些让人不解,但天长日久之后士兵们也就习以为常。尤其是王老板出手豪阔大方,每次遇到巡街的士兵们都会送一些酒钱,渐渐的,士兵们也就熟悉了这个看起来有些猥琐但讨人喜欢的富商。
先后三批巡街的士兵都主动上前和王老板打了招呼,然后为首的队正拎着一袋子沉甸甸的肉好心情极爽的告辞。
马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从摘星楼到城西的狗肉店路程也就二十分钟就能到,在巡街士兵们的注视下,身材干瘦的王云燕下了马车,缓步走进门口还挂着迎客气死风灯的狗肉店,在店老板殷勤的接待下坐在店里的靠中间的一张桌子边,不多时热气腾腾的炖狗肉上来,还有几样精致的小菜,一碗米粥,一张看起来能引人食欲的金黄酥脆的烙饼,一壶这狗肉店只为王云燕一个人准备的一枚斋的上好香茶。
看起来,这和往日没有任何区别。
在狗肉店对面的小巷子口里,暗影中两个黑衣人缩在里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狗肉店的门没关,他们能看到王云燕的背影。
一直盯了很久,其中一个黑衣人点了点头轻声道:“你回去告诉大人,一如往常。”
另一个人点了点头,转身迅速的离去消失在黑暗中。
半个小时之后,王云燕还在狗肉店吃宵夜的事就传进了纳言宋正本的耳朵里,而此时,宋正本乘坐的马车刚好在洺州府衙门的后门停下来,身穿一身便衣的洺州府郡守宋宝来和态度恭顺谦卑的洺州总捕吴不善已经等在那里。宋正本对二人点了点头,然后缓步走进了夜色中的洺州府衙门后院,这后院再往里有两排不起眼的房子,是为刑房,刑房之下,是为地牢。
没人知道大夏第一重臣宋正本会在深夜到访洺州府,除了当事人之外也没人知道当天他们三个人说了什么话。但送茶进去的下人出来时候却一直诧异,今天来的这位大人物到底是谁,怎么在这人面前郡守大人和总捕大人安分的好像鹌鹑一样,而且脸色都难看的好像大病初愈似的,白的就好像初冬的第一场雪。
他虽然不知道他们交谈了什么,但可以肯定郡守大人和总捕大人都吓坏了。
而就在他们在房密议的时候,在内史侍郎孔德绍府邸后门也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身穿布衣的干瘦老头,本来黝黑的脸色此时也吓得发白。他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身边身材修长的男子,用最认真的语气说道:“下次如再求你让你带在人家房顶上乱跳就不是人。”
这身材修长的男子脸色平淡自然,可却让人感觉他嚣张到了极致。原因无他,在大夏都城洺州府的深夜中,敢穿着一身白衣背上负着一柄长剑在人家房顶上跳来跳去这种事绝不是一般人敢干的,也不是一般人敢干就能干的。
“你可以不。”
白衣男子侧头看了干瘪老头一眼平淡道:“可惜,你这金蝉脱壳之计离不。”
“老子要是有翅膀会求你带飞?”
干瘪老头正是王云燕,也就是燕云寨第二可爱第二可恨第二无耻的王启年。当然,这是他自己如是认为的,在他心里,有一个人他注定了今生无法超越,当然,这样的话他也绝不敢说。
“就算你有翅膀也绝不是金蝉,最多算是没发育好的燕巴虎……如果你再不进去今晚就自己先出城。”
白衣男子语气平淡的威胁道。
“叶翻云”
王启年对白衣男子笑了笑用最赞美最真诚的语气说道:…操…你…大爷。”
……
吴不善看着自己手里端着的托盘,脸色差的好像刚刚吃了一只死老鼠。他端着托盘的手还在不住的颤抖,以至于托盘中的酒壶和几盘菜肴也跟着颤抖,瓷盘瓷瓶碰撞,声音直接挠在人心里似的听着难受。
“废物!”
宋正本皱眉骂了一句。
听说在洺州城里,只要有人出的起价钱就没有你不敢卖的货,手脚脑袋明码标价,越是大人物就越值钱,你升任总捕的这一年来,在你手里断手断脚甚至断了脖子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礼部侍郎温升,金紫光禄大夫孙璞,鹰扬郎将苗万春之所以在地牢中暴病身亡,都是出自你手里的杰作,听了这些本以为你还是个人物,想不到竟然胆小如鼠!今天这件事,你难道以为你还有退路?如果你真不敢,那就想想武阳县令这个实缺,既允了你,就绝不会食言。”
“大大……大人,这次不一样啊。”
吴不善颤抖嗓子说道:“这次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将军啊,军中威望极高,而且他手下都是悍不畏死的兵痞,这件事如果被人知道了的小命也就完了,别说夏王,就是窦郡主也会大卸八块撕碎了喂狗。”
“你放心。”
宋正本严肃的说道:“如果这件事传出去,窦郡主知道了的话绝不会把你大卸八块…最不济也会剁成肉泥,怎么可能给你留下成块的肉?”
吴不善身子猛的一抖,险些洒了酒水。
宋正本瞪了他一眼皱眉道:真不知道你这凶恶的名声怎么传出去的,本以为你是个能做大事的,算了……你听清楚,这件事既然亲自来安排的,怎么可能会传出去?难的身家性命比起你来还不如既然敢如此安排,自然是奉了夏王的旨意。郡主一直对王伏宝不死心,这件事全洺州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可夏王不愿意郡主嫁给王伏宝,那怎么办?”
“弄死他!”
似乎是因为夏王旨意这四个字给了吴不善勇气,他咬着牙说道:“可是大人…卑职从没有亲手干过这事,都是卑职安排手下人做的,让卑职说可以,让卑职动手真的有点难,卑职的手不受控制,抖成这样王伏宝一眼就能看出端倪来。那家伙武艺高强,卑职绝不是对手啊。”
“唉……”
宋正本叹了口气回身道:“宋宝来,这事你来做。”
宋宝来是宋正本的族侄,没有宋正本他绝不可能做到如今这个位子,所以他虽然也害怕,但也知道自己的身家性命早就绑在了宋正本身上,他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后咬着牙点头道:“这事既然做,就不能在牢里,不如将王伏宝请房中,就以恭喜他即将出狱官复原职为借口请他喝酒,一旦他中了毒立刻派人将他再送回牢房里。人死了,后面的事交给吴不善,这种事他擅长。”
“随你!”
宋正本点头道:只要结果。”
明白!”
宋宝来看了吴不善一眼道:“去将王大将军请来!”
宋正本走到门口招了招手,一直守在外面的身穿麻布衣服的马夫立刻垂首问道:“大人,有什么吩咐。”
“鬼牙”
宋正本想了想说道:想了想,明晚再动手有些晚了,今晚你就先去将王云燕杀了……不!将摘星楼里的人都杀了,然后放一把火。你尽管多烧几处,洺州府的差役不会去的太快,这一点你不用担心,至于巡城的守城军……你躲过他们也不算什么难事。”
“属下这就去办!”
叫鬼牙的马夫抬起头笑了笑,露出一张布满了蛛网一样疤痕的脸。
……
“大将军敬您!”
宋宝来谦卑的举起酒杯说道:“恭喜大将军即将官复原职。”
“你怎么知道?”
王伏宝端起酒杯却又放下,直视着宋宝来的眼睛问道。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宫里面派人传出来了话,让下官做好准备给您洗漱更衣,明天早朝的时候大将军就要上殿,说起来着实吓一跳,主上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下官一点都没听说,旨意到了洺州府衙门里几乎吓傻。送走了传旨的内侍,下官也不敢耽搁,连忙安排酒宴为您接风,已经准备好了热水,稍后您洗个澡之后就在这个房间里休息,被让人换了新的,明日一早下官亲自送您去上朝。”
“夏王回来了?”
王伏宝装作不知情的诧异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道:“既然是主上要,那就不能喝酒了。你让人将水桶抬进来洗过澡之后就要休息。还有件要问你,明日一早上殿,是只自己一个人吗?”
躲在屏风后面的宋正本微微皱眉,嘴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他心里一紧,心说王伏宝表面粗犷想不到心思竟然这么细。自己也是大意,应该将程名振一块找来就好了。既然以重新起用王伏宝为借口请他来喝酒,怎么能丢下程名振?若是换了自己,只怕也会起疑心。
宋宝来一怔,随即陪着笑脸说道:“程将军也是要上殿的,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内侍直接将程将军带去宫里了,说是主上要见他。这种事下官也不好问,不然怎么可能不将程将军一并请来喝酒?大将军……喝一杯可以安眠,大将军需要好好休息一晚,只有精神好明日一早见主上才会应对自如,您放心,下官会安排人叫醒您。”
“也好,只一杯。”
王伏宝不好推辞,他点了点头道:“麻烦郡守大人派人家里一趟,让下人们将甲胄收拾好,说不得明日就能用的着。”
“好说!”
宋宝来立刻笑着说道:“大将军,请!”
“请!”
王伏宝端起酒杯示意了一下,然后送到了唇边。
第五百二十二章收网回家(二)
王伏宝端起酒杯,停顿了一下说道:“麻烦郡守大人派人家里一趟,手下的老兵将甲胄收拾好,那些家伙一个个都懒的猪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落了一层的灰,说不得明日会用的上,若是穿了一套脏兮兮的甲胄让主上看到了岂不笑话?”
宋宝来心中有鬼,连忙答应下来只劝着王伏宝赶紧将酒喝下去。王伏宝也不好推辞,点了点头道:“既然明日一早就要上殿觐见主上也不能陪宋大人畅饮只喝这一杯,宋大人不要见怪。”
“当如此!”
宋宝来笑道:“这一杯接风酒大将军无论如何也是要喝的,但明日还有要事却不能多饮,这杯酒之后下官便告辞,这房中已经收拾干净,大将军早点休息,明日一早下官安排了马车送大将军上朝。”
“马车?”
王伏宝摇了摇头道:“那种东西不适,你准备一匹好马就是了。在地牢里憋了这么久,也该舒展下筋骨。即便找不到好马,便是走着也不坐马车,那是一种让人变得越来越懒惰的东西。”
“行!”
宋宝来只盼着王伏宝将酒赶紧喝下去,满嘴的答应。
“请!”
他端起酒杯示意了一下,王伏宝也端起酒杯,先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然后将酒杯送到了唇边。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嘭的一声被一股莫名的大力撞开。这力度之大超乎想象,两扇房门碎裂开来向两边飞了出去,木屑激荡的到处都是,一声巨响之后一道人影如电一般在在碎屑中冲了进来。
“不要喝那杯酒!”
一个人高呼一声,带着难以掩饰的焦急。
王伏宝怔住了一下随即作出反应,身子猛的向后一退,借着房间里的衣架将碎屑挡住,手里依然端着那杯宋宝来亲手倒上的酒。他出身军武,大大小小打过不下百战,反应算是一流。但宋宝来则不如他多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一柄雪亮锋利的长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刀锋距离他的咽喉近的让人窒息。
他吓得白了脸,下意识的仔细去看时才发现,自己身前站着一个身穿大红色长袍的男子,这人只需稍稍动一下手,长刀就能割破了他的脖子。一看到这身衣服,这个人,这柄刀,宋宝来心里立刻涌出一股绝望。
四把刀!
夏王身边的亲卫四把刀!
窦建德的亲卫营是夏军中最为精锐的人马,乃是窦建德自二十几万夏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武士组成,亲卫营有两万人,但其中一万八千人都算不得真正的亲卫营,只有两千精甲才是窦建德最为信任的亲兵卫队。而在这两千人中,有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是他的贴身近卫,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在百人的近卫中,有四个人与窦建德几乎寸步不离。
这四个人都善用刀,武艺之强令人震撼。这四个人自从做了窦建德的贴身近卫之后便舍弃了原本的名字,只有代号。
现在站在宋宝来面前看起来显得很阴柔的白面无须男子,就是四把刀中的绝刀,为人最阴狠冷冽,只要出手就没有留下过一个活口。
霸绝天地,是这四个人的代号。
霸刀是个四十岁左右的汉子,身材极魁梧彪悍,其身材之健硕比起雄阔海来也没有什么不如之处,与雄阔海更相似之处便是他善用的也是一柄陌刀,长九尺,刀锋就足有五尺长,厚重锋利,足有一刀之下人马俱裂之威。
绝刀,三十岁上下,白面无须,脸色永远是一副大病初愈般的苍白,看起来身子也瘦削孱弱,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可这个人却是四把刀中刀法最惊艳身法最快的一个,这个人性子冷傲无羁,嗜杀,最大的喜好便是杀人,他是一个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人,他极享受杀人过程中的那种快感刺激。
地刀,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他是四把刀中最让人容易忽视掉的一个,他总是出现在最不起眼的地方,静静的站着,而当他出手的时候人们才会发现,他所在的地方绝对是出手最好的选择,他也没有什么刀法可言,他的朴刀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他的出手速度足够快,快的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天刀,是四把刀中至今为止从没有出手过的人,但毫无疑问也是最可怕的一个。他不出手,甚至身上看不到带了刀,可即便狂傲的霸刀,冷酷的绝刀,低调的地刀这样一等一的高手,却没有一个人敢挑战天刀。说起来,也只有天刀才是真正和窦建德寸步不离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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