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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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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计,若是毁在他手里那陛下之怒才是真的九天雷霆临于人间。
这些年已经上了年纪的薛世雄很少做什么不冷静的事,但他性如烈火骨子里还是有着一股傲意很难剔除掉。
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
这是薛世雄的性格,老而弥坚,改不了。
“爹,那黑马小子没规矩!”
薛万均有些恼火的说道。
薛世雄骂也骂了,此时怒气渐消:“是没规矩,但是……若换做是你,敢过来与我相见吗?”
薛万均一愣,随即明白过来。
他才不会相信自己老爹说的什么那十八骑是某个世家的家丁私兵,看装备,看坐骑,看控马技术,如果说家丁能有这个水平,那大隋的府兵还不都得汗颜死。知道是自己老爹打算保护那十八骑,所以此时经薛世雄好歹一点拨,他也明白了此中关键,怒气倒也消了一半。
“这样的兵,其实不要也罢。”
薛万均赌气说了一句。
薛世雄笑了笑问:“你哥呢?”
薛万均指了指高坡后面道:“我哥说把那些高丽兵的人头都割了再埋,正忙着呢吧。”
薛世雄一愣,随即怒骂道:“老子怎么生了这么个白痴儿子!难道还想拿着这几百颗人头去邀功吗!”
高坡外忙着割人头的薛万彻忽然打了个喷嚏,心说辽东这破地方真他妈冷,都三月了还寒气逼人……
李闲众人一口气跑到隐秘的渡口,寻到了正急的热锅蚂蚁一样的独孤锐志他们。若说论上阵厮杀,一个铁獠狼能打五个独孤锐志也不用打的太紧张狼狈。若是论耐性,独孤锐志也远不如血骑四虎的其他三人。可这厮是个有狠劲的家伙,为了让自己能忍住不带着人贸然出去接应而失了船只,他竟然下令飞虎军的人将他绑在船上,还堵住了嘴,他下令说,无论自己说什么,在寨主,也就是李闲没回来之前也不能给自己松开。
他知道自己心性差,所以才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来。
李闲他们到了渡口的时候,独孤锐志正被堵着嘴声嘶力竭的嘶吼。
“呜呜……放开我……放开我!”
因为嘴里塞了一团布,他说话的声音很模糊。那些飞虎军的人想上去解开他,又想起他之前的命令所以踌躇不前。见到李闲他们回来,这才如蒙大赦一样冲过去跟李闲诉说原委。
“大当家……不是我们以下犯上啊,是头儿让我这么干的。”
飞虎军的小头目苦着脸说道。
李闲嗯了一声,本以为是手下哗变,现在看来却不过是个独孤锐志自导自演的闹剧,对于这个教自己用毒的老师,李闲其实很钦佩,在医理用毒上独孤锐志绝对当得起宗师这两个字,可在做首领这方面,他白痴的像个三岁孩子。
“无论是不是你自愿的,但这件事终归没了规矩,罚你三个月饷银。”
李闲淡淡说道。
那小头目一怔,随即苦笑道:“属下明白。”
“有怨言吗?”
李闲问。
“没有!”
那小头目挺胸道。
李闲嗯了一声,颇为严肃的说道:“没规矩,当罚。令出必行,独孤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错,回头回了寨子,到账房上领两贯赏钱。但要记住,以后聪明点,不要什么糊涂事都做!建飞虎军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你们都能成为独当一面的能手,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还有什么脸面领着比别人高一倍的饷银?”
那小头目这次真的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闲也不再理他,举步走到挣扎的独孤锐志面前,先将他嘴里的布抽出来:“小毒哥,你还能干得再白痴一点么?”
独孤锐志不理他的指责,而是近乎于哀嚎的强调喊道:“快,松绑松绑!”
李闲白了他一眼将绳子松开,独孤锐志恶狼一样冲出去,三下五除二脱了裤子,对着辽水洒了一泡绵远悠长的骚黄尿。
“他娘的……憋死我了。”
……
次日一早,被皇帝狠狠训斥了一顿夺了官职戴罪立功的工部尚书宇文恺放弃了之前的计划,将预备的两座建造好的浮桥弃而不用,亲自监督民夫下水打桩铺造浮桥。数千名饮了烈酒的民夫赤着脚冲进刺骨的辽水中,一尺一尺的搭造浮桥向辽水东岸延伸。整个上午,辽水这一段都是红色的。高丽人在河对岸用弩车和弓箭射杀河道中的民夫,而大隋这边则用精工打造的弩车还击。到了中午时分,浮桥终于快接近了辽水东岸,死在河道中的民夫也超过了千人。只是越到了接近东岸,民夫的伤亡速度越快的令人心惊。
大隋的府兵弓箭手在盾牌手的掩护下开始顺着四座浮桥向前顶,弩车也被推上浮桥,针对性的打击高丽人本就不多的重弩。
这次推进中规中矩乏善可陈,完全是靠民夫的牺牲才将浮桥搭到了河对岸。而事实上,最终两千多民夫的死亡,有三百余人是被大隋的督战队射杀在河道里的。往前是死,退后还是死,但退后按通敌论处,向前的话,死了朝廷还会发几贯肉好的抚恤。所以民夫们也狠了心,死了还能为家里赚些钱粮,不死,就是他娘的赚了一条命。
左屯卫将军辛世雄请命要为左屯卫大将军麦铁杖报仇,要求继续由左屯卫担任先锋。大业皇帝杨广允之,亲自把盏敬了辛世雄一碗烈酒。
辛世雄手持长槊,带着红了眼的左屯卫府兵悍不畏死的第一批冲上了辽水东岸。紧跟着,左祤卫,右祤卫,左武卫的兵先后杀了上去。
乙支文德调集军马抵抗,正相持不下时,北面一阵尘烟翻滚,无数面大隋的烈红战旗出现在高丽兵的视线中。
左御卫,薛世雄大将军到了!
高丽军大败,弃了辽水畔大营退回辽东城,乙支文德更是安排了人固守辽东城后,直接率领人马退往平壤。
此战,隋军斩敌一万余,血染辽水东岸。
一万多颗人头被割了下来,随大军观战的各国使节俱是吓得白了脸色,再也不敢对隋军的战力指指点点。
第一百一十一章一叶扁舟两女子
“你真的要走?可是你的伤还没有好呢。”
燕山上,欧思青青拉着阿史那朵朵的手劝说着。
阿史那朵朵回头看了看立在山坡上的那块木碑,正面是李闲亲自用狼毫清清楚楚端端正正书写的一行字,只有四个,透着一股别样的悲凉。
无栾之墓。
简单之极的四个字。
木碑同样很简单,是李闲用黑刀一刀一刀的挥洒斩断一棵百年老松后选了最平滑的一段削出来的,正如那座坟包一样普通的没有什么让人侧目驻足的地方。无栾之墓,这四个字也不符合这个时代墓碑的题字规格,但,李闲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极为认真,每一笔都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惊醒了睡在坟包中的花季少女。
人生有时候短暂的就好像落叶,春天才发芽,夏天才生长,秋天就变了枯黄然后随风而落。就好像曲着手指也能算出终期一样的短,短到足以让那些活的稍微久一些的人唏嘘不已。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该死,最起码在某些人的认知中该死。比如李闲,从那个老尼带着些挑衅意味甚至是故意刺激文皇帝杨坚而放出那几句荒诞不羁的话语之后,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李闲早就该死了,可他偏偏还活着。
而无栾,在霸州北面被铁浮屠马贼截杀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她不过是个小丫鬟牵扯不到什么恩怨所以她不该死,可是仅仅时隔两年多些,她便死了,死的那么快,快到连阿史那朵朵都没来得及悲伤。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阿史那朵朵看到无栾的木碑时候,脑子里眼睛里都会出现那个盘膝坐在土地上,一笔一笔认真写字的少年身影。
他不曾表示过自己的悲伤,正如阿史那朵朵时至今日也没有落下一滴眼泪一样,有些人的悲伤是不会用表情和泪水来宣泄的。回到燕山之后他和她的表情都一直很平静,他写的平静,她看的平静。
木碑后面还有一行相对较小一些的文字,只是一句话。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如不见。
阿史那朵朵回身看到那一行小字,忽然笑了笑,竟然带着些许洒脱:“人生若只如初见,真的不如不见。”
那一年,霸州北,若是没有初见,何必今日伤神?
“该回去了,必须回去了”
她对欧思青青说,该和必须两个字咬的极重。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思单纯的欧思青青偏偏感觉自己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忽然,欧思青青感到很悲凉,因为她发现有时候回家去这么简单之极的事也会有很多种意思,并不一定是因为想回家,渴望回家而回家,或许是该回家了,必须回家了。
“是啊……你是突厥王庭的圣女。”
欧思青青叹了口气。
阿史那朵朵握着欧思青青的手,很认真很羡慕的说:“真的很羡慕你,可以不必……急着回家去。”
欧思青青道:“家就在那里啊,什么时候回去都行。而且,有时候家并不止一处。哪里有他,哪里都是家。”
她笑了笑,很甜美:“我一直在家里。”
“家不止一处,而且,我一直在家里。”
欧思青青的话让阿史那朵朵心中震颤,本来就已经不再风平浪静的心湖上骤然掀起一阵波澜,这波澜势不可挡的冲击着她的情感关卡,多年来苦心苦身才封锁起来的心门竟然有了被撞开的痕迹。她赶紧将思绪引向别处,尽量再也不去想欧思青青话里最后那六个字,我一直在家里。
只是,她又如何能控制得住心湖波涛?
扪心自问,我的家在哪里?
开始的时候她的羡慕仅仅是局限于欧思青青的单纯而无忧无虑,因为她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出离家的悲哀和无助。现在她羡慕她的是,她的满足。是啊,她一直在家里,那么,我一直在什么地方?
“回家也好”
欧思青青感觉到了阿史那朵朵手心逐渐凉下去的温度,还有一丝滑腻的汗水。
“回去之后,就没有那么多伤心事了。”
阿史那朵朵一怔,随即心中的羡慕更浓烈了起来。是啊,这个小姑娘是个心里干净的没有长草的人,而自己,从肩膀上有了那个金色的狼头开始,心里面的草早就已经生长蔓延到无法铲除的地步。如果能铲除,也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的。可是……帮自己将心中杂草除掉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在哪里等着自己?
恍惚间,她又看到了那个盘膝席地而坐,认真书写每一笔的清秀少年。
坟包上被他刻意移植了一些新绿小草,可是看起来,那草……并不令人烦躁,相反,如此纯绿的令人心生感念。是啊……无栾睡在里面,或许也喜欢自己的身边多一些色彩吧。
草并不可怕,无论长在什么地方。
可怕的是,你不敢去打理。
她又想起弱洛水畔的怀袖草庐,春风吹佛后,也不知道篱笆下的蔷薇有几支窜出了新绿,又有几支吐出了花蕾。
师父她……真的比自己看的透彻。
这一刻,她竟然连对叶怀袖的怨恨都淡了几分。
“是啊,回去之后,一定没有这么多伤心事。”
阿史那朵朵笑了笑,其中苦涩渐去。
“要不要让阿爷派人送你?”
欧思青青问。
阿史那朵朵骄傲的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说:“别忘了我的身份,只要过了北长城,整片草原都是我的家。”
欧思青青也笑了,竟然也带着羡慕:“你的家,可真大啊。”
……
在辽水东岸真真切切的看了大隋东征的第二战之后,李闲舒舒服服的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冰冷刺骨的辽河水中来回畅游,辽水不是静止不动的,所以血腥味早已经随着波流去了未知之地。而李闲这次来辽东其实目的性并不大,顺便积累些将来用得到的人气已经是额外的收获。他只是想真真正正的做一回大隋观光客,看看历史上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他来的那一年大隋才二十岁,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但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看过,去过很多地方,也曾经驻足停留过,却因为那恼人的生存问题而根本无心欣赏风景。这一次,李闲不仅仅是要欣赏风景,还要欣赏天下致锐的大隋府兵是如何作战的。
这才是真正要留心关注甚至下力气研究的正事,谁知道将来某一天会不会和其中一支府兵正面交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李闲没奢求过什么战无不胜,可最起码要了解敌人,尽量多,必须多的了解。所以,他才会将只五十人的飞虎军带到辽东,然后先是不顾人生死不负责任的将其中最精锐的二十个人散出去深入高句丽境内,锻炼他们收集情报的本事。再然后,就在今天大隋的雄兵渡过辽水一口气杀到辽东城下之后,他又把剩下的三十个人放出去在各个角度观察记录辽东城之战的始末,他要细节,所有的细节。
高丽人是如何防御的,大隋是如何进攻的。
这些将来都用得到。
既然自己已经开始打算将来在乱世分一杯羹甚至喝完了它,那么各种经验都是必须的,靠自己去经历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这个过程没有危险。能从别人身上吸取经验,这才是速成之道。
没错,他是从另一个科技水平相对来说高不少的时代而来。可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以现在的工艺他还造不出热兵器来终结一个时代。他脑子里没有那么多科学数据,这只是一个在那个时代也挂过科的普通人不得不在冷兵器时代立足的有些艰难的过程,他只想不艰辛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可能,他倒是甘愿有一支巴雷特12。7毫米口径的重狙在辽水东岸一枪打爆了杨广的脑袋,然后哼着风萧萧兮辽水寒,皇帝一去兮不复还的小调调骑着大黑马拉风的跑路,管他史书上怎么记录这一笔最起码不必再担心姓杨的偶尔动念就会给自己带来的无尽麻烦。
可说来说去,他空有心而力不足。
终究他不过是个从四岁开始妖孽一样修炼不辍努力适应弓箭适应横刀适应战马适应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杀的外来人,并且逐渐从外来人变成家里人。
好吧,如果非得说他有什么常人所没有的本事,那就是他知道那么一些这个时代的故事,并且还大部分是从什么隋炀帝艳史之类的不靠谱的小说中吸取来的。当然,他记住的更多的是床地之欢而不是什么扯淡的勾心斗角。二十一世纪的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怎么可能知道精确到哪天的历史史实?他也不是军工科技人员,连枪械爱好者都不是,怎么可能动动念头就能造出战车大炮?
所以,在李闲看来最靠谱的还是手里的刀,还是手里的弓箭。
他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畅游而不会抽筋到淹死,不是因为他是个穿越者就带着无敌光环,而是因为他从四岁就开始每天洗冷水澡有机会就下河摸鱼的积累,是因为他努力的适应这一切。
在辽水中脱光了洗澡的人古往今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可像他这样躺在河面上一边打水漂行一边认真思考明天该做什么后天该做什么甚至于将来要做什么的人绝对不会多。
他很认真的想,以至于陷入沉思。
以至于,当下游划水而来的一叶扁舟上那个背着一柄大黑伞的娇小女子冷冷看着他的时候,他才骤然惊醒。
他记得那个看起来娇弱的女子,也记得她身边另一个看起来同样娇弱的女子。
着绿衫背大号黑伞的女子,叫青鸢。
着红衣背大号铁枪的女子,叫凰鸾。
李闲很恼火,不是因为自己一时沉思而在那船到了几十米外才察觉,而是因为那两个女人盯着赤身裸体的自己看而且看得那么认真冷静。因为是躺着漂浮在水面上,所以能看的不能看的,人家都都看了去,一点没打折。
第一百一十二章三上三下终究饮恨
一身翠绿衣衫,将面容映衬的如三月桃花,格外精致动人,只是那眸子里的神采太冷了些,比这辽河水还要冷。李闲依稀记得这绿衣女子的名字,好像是叫青鸢。看她身高最多也就一米六,体重绝不会超过八十斤,怎么就时时刻刻喜欢背着那么一柄沉重的乌骨大铁伞?
青鸢身边那一身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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