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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狙神-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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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几十个武功高强的护卫一下子被恐怖的火海吞没,平日娇生惯养的安吉儿,,连一次战斗都没真正厮杀过的,都是这些手下的护卫帮她摆平,哪里受得了这么血腥的刺激,一翻眼晕了过去。

    施罗德更是把银色斗气运转到了极限,银色光芒罩住了全身,抵抗着这高温和爆炸的伤害。抱着昏迷中的安吉儿没命的狂奔。那流星雨像是长了眼睛一样,一直跟在施罗德的身后,火海吞没途经的一切,所经之处一片火海。 

英雄救美(三)() 
尽管施罗德在斗气的支撑下,奔跑的速度可以与奔马相比,但是不断下落的火流星速度更快,施罗德左躲右闪,沿“之字形路线逃跑,可是流星雨太密集了,还是不断的有流星在他身边发出剧烈的爆炸。

    在强大冲击波和炽热的不断冲击下,施罗德身上的银色斗气护盾越来越稀薄了,心里不由暗暗叫苦。要不是保护少主,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在烈炎魔蜥的战斗中全身而退。可是现在他没有选择,他必须保护着这个任性的少主与死神赛跑。

    可是那头发狂的烈炎魔蜥不会轻易的放过眼前的这两个人类,龙脉中高傲的血统让它必须杀死这些威胁自己性命的人类。尽管刚才施展的高级魔法“火神之怒”,它的魔力己经消耗殆尽,但它还有强悍的利齿和尖爪,撕都能把这两个人类撕成碎片。

    火流星雨渐渐消失了,施罗德身上的银色斗气护盾也消退了下去,没有了斗气的支持,两条腿的施罗德跑不过四条腿的烈炎魔蜥。双方的距离越来越接近了,突然烈炎魔蜥一个跳跃,张开大嘴,一口咬住了施罗德的小腿。

    己经筋疲力尽的施罗德用尽生命的最后一丝力量,把怀中的少主抛了出去。昏迷的安吉儿被重重摔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娇躯正撞在树干上,剧烈的疼痛让这个娇小姐醒了过来。

    安吉儿瞪大双眼看着前方,她宁可自己还在昏迷之中,也不愿看到那血腥的一幕:拼命挣扎,惨叫不断的施罗德,被那头魔兽的利齿紧紧咬住,并不断的甩头撕扯,那身精钢渗着秘银制成的盔甲在这利齿面前如同纸片一般。不一会儿,自己那个忠心耿耿的待卫长被便那魔兽撕成了碎片,鲜红的血液喷溅的到处都是。

    “小姐!!!快走!!!!”施罗德的最后呼喊并没有给这个千金小姐多少勇气,她发现自己双腿发软,抖得像农妇筛糠一样的。

    安吉儿的娇躯半靠在树干上,一双碧瞳大眼睛满是恐惧的看着这头烈炎魔蜥,三口两口就把她忠心的待卫长给吃下去了,连铠甲都不剩一片。看着那魔兽用鲜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巴,一双赤红的眼睛又盯着她,一步一步向她爬了过来。安吉儿想尖声大叫,却发现有一团棉花堵在嗓子眼上,什么都叫不出来。

    “嘭~!!!!!!”

    “嗷~~!!!!”

    只听身后的树林中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只见那头凶狠的烈炎魔晰那脑袋开出了一朵红白相间的血花,烈炎魔蜥万分不甘的哀吼了一声,趴在了地上一命归西了,可怜的六阶魔兽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啊~!!!”安吉儿的娇躯随着魔晰最后的一吼浑身一震,只觉得那吼声像无数的针刺进脑子里,捂着耳朵尖声惨叫了一声,随后眉心闪烁了下一圈白色的光环,便软软的摊了在地上,晕死了过去。 

知识就是力量(一)() 
“嘿!!!又是一只大家伙!!!我这下真的发财了!!!”一个黄色皮肤,黑色眼眸的年轻战士从树林中钻了出来,戴着迷彩军盔,身上穿着破烂的迷彩军服,双手端着一支乌黑的狙击枪。正是一路从北方走来的外星人——唐风。

    唐风在这森林走足足走了一个多月,白天穿山越林,晚上空虚无聊,就抱着那个魔法师留下的书本狂啃。到最后连那几本泡妞的书都看得滚瓜烂熟了。经过这一个多月冒险过程中的“被学习”,唐风了解了这个大陆的大致情况。

    在这片广阔无比的兰蒂斯大陆,生活着七大种族和各种各样的魔兽,七大种族按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人族,兽族,矮人族,精灵族,最为强大神密的卓根龙族和生活在大海深处的海族。

    其中人族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勇敢团结与恐怖的生育能力,占据了兰蒂斯大陆南方大部份最富饶肥沃的土地。成立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唐风现在所在的弗朗西斯王国只是偏南方一个小小的王国。

    人族有着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军队与大陆最智慧强大的存在——斗士与魔法师。斗士与普通人一样,都信奉太阳神阿波罗,他们通过坚苦的训练,吸收阳光的能量修练提纯成强横的斗气。

    斗士中有着战力最强悍的存在——圣斗士!圣斗士无一不是魔武双修的天才,并获得众神的祝福,斗气会自然在身体生成星座战甲。而斗士力量的顶端存在,便是黄金圣斗士拥有十二黄道星座之一的黄金星座战甲,战力和魔法足以与诸神相抗衡。

    《黄金圣斗士是怎么炼成的》记载到,斗士每十二级才能升一个阶位,从斗士,青铜斗士,白银斗士,黄金斗士。圣斗士是大陆力量的顶端存在,靠的不止是实力,更需要魔武双修天赋,才能受到神的祝福获得星座战铠。阶位可以分成青铜圣斗士,白银圣斗士与黄金圣斗士。圣斗士是斗气与魔法完美结合的力量存在。

    而魔法师则信奉智慧之神雅典娜,通过对元素感应的天赋与刻苦的冥想修练,通过咒语操控魔法元素,远距离发出毁天灭地的火土水风雷等魔法。而他们所信奉的创世神竟然是唐风所熟知道古希腊神话主神——宙斯。

    唐风从另一本《魔法基础入门》了解到,魔法师也是第十二级才能升一个阶位,分别是魔法学徒,铜徽魔法师,银徽魔导士,金徽魔导师,紫金圣魔导师。所在魔法师中防御力最强是空间系魔法师,攻击力最恐怖的是雷系魔法师,因为这个世界的创世神就是掌控空间法则与神罚天雷的创世主神,众神之王——宙斯!

    “难道神也有重名的吗?”唐风看到这些都是很熟悉的名字的神,只是疑惑了一下,并没有太在意。他己经见怪不怪了,自己都可以穿越,神难道没有重名的吗?

    这两者构成人族在其它种族中处主导地位的根基。尽管人类都有着一定的元素感应力,但产生魔法师的概率远远小于斗士,就像高阶魔兽与低阶魔兽一样。普通人的元素感应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一阶的实力都相差十二倍,到了圣阶实力,就是行走在世间的半神了。 

知识就是力量(二)() 
兽族虽然战力无比强悍,但是大部份的兽族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无法与人类抗衡,只能在荒凉的北方大荒原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兽族信奉以狂暴蛮横著称的战神阿瑞斯,萨满巫师是兽族中唯一可以与人类魔法师相抗衡的存在,萨满巫师的萨满战歌也是兽人战力的倍增器。兽人种族人口两极分化严重,最强悍的狮族比蒙的人口与最弱小的鼠族比蒙人口是一比一百。

    矮人族是精于锻造和战斗的种族,信奉火神赫菲斯托斯,每个矮人都是天生的锻造大师,对锻造的痴迷和重金属的污染导致矮人生育能力低下,人口比较稀少。占据着比斯大陆阿古玛山脉最丰富的矿脉资源。除了个子比普通人类矮一半,胡子长一倍外,其它都和人类相似,被大陆视为人类的一脉近支。

    矮人族的魔法天赋与他们的锻造工艺简直成反比,加上长期与最排斥魔法元素的金属接触,矮人中成为魔法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他们身体对魔法元素的抵抗力却比其它种族高数倍,也算是有失有得。

    精灵族是远古森林的娇子,信奉月亮与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与自然女神德墨忒尔。与有着近乎变态的艺术执着与对大自然的狂热迷恋。连绵数千里,横跨大陆南北的精灵大森林就是他们的领地,精灵族是天生的神箭手与元素感应力最强的种族,寿命要比人类长十倍。

    但是精灵的身体比较纤弱,长达十年的孕育期使他们的生育力低下,高傲自负的个性也让他们不屑于与外面的种族交住,闭国自封在远古大森林中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如果不是精灵族的弓箭天赋与产生魔法师的数量大大优于其它种族,他们早就在人族与森林高阶魔兽的夹击下消亡了。

    精灵的一支分支,德鲁伊族相对比精灵的身体要强横了许多,只是人口更少,德鲁伊不仅可以汲取自然的力量控制飞禽猛兽,更可以通过修练“自然变形术”,变身成强横的魔兽,甚至变身为最强大的巨龙。

    瓦特海族分布在大陆四周的茫茫大海之中,信奉海神波寒冬,基本不和陆上的生物接触,所以具体的情况记载的非常少,只有从大海冒险回来的水手们留传着海族的一些传说与故事。最著名的当属大海中号称“死亡号角”的百慕达海域,那里是航海的禁区。

    巨龙一族是大陆中最为强大神密,数量却极为稀少的种族,龙族的高傲比精灵族还要变态百倍,不屑于与任何种族交住。龙族自恃为神的宠物,信奉天后赫拉为母神,拥为悠久的寿命,强悍的战斗力和恐怖的龙语魔法。

    龙族的等级观念非常之深,在最高端的是称为“神之圣兽”的黄金巨龙,精通全系龙语魔法和无比强横的战斗力让它们一龙足以横扫一个小国。

    龙族的居住地“龙谷”在大陆的哪个角落,至今无人知晓。高阶的龙族可以通过种族异能“变形术”在龙身与各种种族的模样间互换,但是一条巨龙一生只能一次性定形成某种族模样。有一些巨龙自愿或被迫与大陆强者缔结契约成为魔宠,成为大陆最强的组合。 

财色双收(一)() 
他就是因为不念书在社会耍流氓,才被无奈的父母连哄带骗送进了部队。但是到了部队,他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一目十行学什么都快,什么科目都是前三甲,以至于唐风自己都自嘲,要是有这个读书的劲头,老子早考上博士后了。废话,被用枪指着头,你敢不学?!

    “哼哼~!子曰:魔法再强,也怕猎枪!若是不怕,枪管加粗!”唐风冷笑的扛着枪,嘴上叨着半截军队特供的军神牌香烟,这己经是最后几根了,一路上这包烟被他节省着掰断成三截,一天只抽一截。

    唐风走到那头被一枪爆头的烈炎魔蜥,用枪管捅了捅它的脑袋,照旧前面小洞后面大洞,这一路上死在他枪下的大家伙加这头一共有六头了。也浪费了他六发狙神枪弹。只是刚才这畜生最后的一场吼叫,让他有种头晕呕吐的感觉。

    一般小的魔兽就用驽箭和冲锋步枪就搞定了,只有这样的大家伙,不用狙神不行。不过大部份时候他都是用驽箭搞定小魔兽的,因为驽箭是可以回收的。可惜的是在一次突出风狼狼群包围的战斗中,消耗了大半的冲锋枪子,让唐风着实心疼了几天。

    唐风把狙神收进了空间戒指,抽出腿鞘上的军刀,照着烈炎魔蜥血肉模糊的脑袋挖了起来,很快挖出了一颗掌心大的火红色魔晶。唐风惦了惦,笑着眯了下眼“又是万把块大洋啊。。。为了以后的生活,要多攒点钱才行。。我可不想跟那个马克一样,为了几百块大洋死在这里。”

    《魔兽百科全书》是唐风最先看完的书,身处这片恐怖的魔兽森林之中,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啊。知识就是力量,人类之所以能战胜所有的生物成为万物之灵,靠的就是知识的力量。记忆力惊人的唐风看几遍就把上面的魔兽介绍都背得滚瓜烂熟。

    所以他对这头烈炎魔蜥一点都不陌生。亚龙兽是龙族的后裔,全身都是宝啊!可是不可多得的珍稀魔兽,龙血龙骨龙筋龙肉龙皮都是不可多得的武器和魔法材料。虽然比不上真正的龙族血统,但也是很值钱的材料。

    唐风上次刚穿越不明情况,浪费了那头双足飞龙。当唐风看到书中介绍的亚龙兽资料,当场用书捂着脸痛嚎了几声,几万金币就这么扔在了荒林中成了其它野兽的晚餐。想到这里,唐风都在心里痛骂‘你个败家子,几万金币都够买好几幢别墅了啊。。’

    “这次可不能走宝了,我收!!!”唐风一路上遇到不少魔兽,亚龙兽倒是第二次碰到,唐风熟练的用精神力一收,便把烈炎魔蜥的尸体收进了空间戒指里,空间戒指中的空间法则是不能储存有生命的动物,但尸体就变成物体了。

    足有半个房间大的尸体占了空间戒指的三分之二多的空间。空间戒指的真空空间倒是保鲜的第一神器,保鲜效果比地球的冰箱还要好上几倍。这枚空间戒指是那个倒霉小贵族魔法师的祖传宝物,价值上万金币,顶得上一套别墅了。

    “咦,怎么还有个金发小美女?!美国妞穿越来的吗?!”兴奋过后的唐风环视了四周,才发现在不远一棵树旁晕倒的金发小美人,赶快走过去。

    当唐风看着这个美女娇艳可爱的俏容,眼睛顿时发直了,口水从嘴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让他觉得就连以前最喜欢的明星刘亦菲,在这个美女面前都输上三分。 

财色双收(二)() 
刚才狙杀烈炎魔蜥时,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小美女,只是走到附近,被这边上方空中积聚的,通天火红的火云吸引了他的注意,他躲在几百米外的一棵树上。

    透过“狙神”的高倍数瞄准镜观察这里,只看到一个男人被这头猛兽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他抓住这头烈炎魔蜥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一枪爆头,这威力巨大的子弹打一颗少一颗,不能浪费啊。

    “当兵当三年,母猪都能看成美女。。看你这猪哥样!这个世界的妞都这么好看么?”唐风赶紧擦了擦口水,轻掌了自己一嘴巴。发现她身上穿的是魔法袍,看来是这个世界的妞了。唐风心里小小失望了一下,尽管来这世界有个把月时间了,他还是希望自己只是在做一场奇怪的梦。

    “喂!!!喂~!美女,快醒醒!!!!”唐风弯下了腰,用手轻轻推推这个女孩的胳膊,可是安吉儿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像睡美人那样紧闭的双眼。

    “美女,醒醒!!太阳晒屁股了!!!”唐风拍了拍安吉儿那如剥壳鸡蛋般滑嫩的脸蛋,依旧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孩子,一定是吓坏了。。昏迷成这样。。”唐风叹了口气,一扭头发现这美女的身边躺着一根华丽的魔杖,自己收藏的那根魔杖和它比起来,真是村妇见了公主,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

    “这美女还是个魔法师?!看来不是个简单的妞啊!这个我先替她保管吧!”唐风把那根魔杖收进自己的空间戒指,抱起这个全身柔若无骨的美女,罩在魔法袍下的曼妙娇嫩身材显露出不少,那圆润的**刚好摩擦在了某个部位,瞬时充血雄起,顶出了个帐篷。

    “想想。。。老子己经三年没摸过女人了。。。”唐风苦笑的摇了摇头,都是当兵惹的祸,憋得连街上的肥婆在眼中都变成了美女,何况还是怀中这个金发美女,她的美丽的足以让全地球女明星都暗然失色。

    唐风他可不是单纯天真的小青年,在参军前他谈的女朋友不下一打,长得虽然不算貌若潘安,也别有一番男人味道。高中辍学混了一年多社会,从单纯的学生妹到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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