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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魂-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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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长长的鬣毛披散在它骨骼健壮的身体上,如同一头威武的狮王,硕大的头颅上,一对深褐色的眼睛闪动着慑人的寒光,微张的大嘴里,耷拉着半尺来长的舌头。

第106章 斗犬生涯(2)() 
曹鹏一眼就认出来了,它就是那头咬死高加索犬的白毛猛犬,想起他派人去找那个高老头,并且把高老头活活地烧死,连他的房子都给毁了,曹鹏就明白了,这头威猛的大狗是来找他算帐来了!想到这儿,曹鹏强忍着后背上的伤痛,猛地一翻身,向炕梢滚了过去,那里放着他的枪套,他非常清楚,眼前的情况只有拼死一搏了,他知道这头白毛大狗的厉害,虽然他曾经非常喜爱它甚至想把它据为己有,可是,在他受伤之后,他就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居然找上门来了!

    看见它那威武的样子,曹鹏终于明白那头红獒是怎么死的了,所以他拼命地想把手枪抓到手里,既然这头猛犬已经不能为己所有,那就只有让它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曹鹏的判断没错,站在门口的这头白毛猛犬正是烈风。

    烈风一路暗中跟着那个管家和家丁,来到了曹鹏的房间外面,它听到了曹鹏说话的声音,恨不得马上冲进房去,将他咬死,但是它也知道,它的目标是这个说话的人,他后悔那天没有咬死他,而那个管家和家丁,虽然可恨,它却没有亲眼看到他们动手殴打高老汉,只有这个说话的人,不但将高老汉推了一个跟头,而且还要掏枪打它,亲仇旧恨一齐涌上了烈风的心头,它强压怒火,等那个管家和家丁走了以后,它才打开房门,站在门口,双眼凶光大炽,死死盯住了趴在炕上不能动弹的曹鹏。

    说时迟那时快,曹鹏的手刚刚碰到那个枪套,忽然眼前白影一闪,一只毛茸茸的大爪子就按在了枪套上。

    曹鹏一愣神的功夫,忽然闻到了一阵令人作呕的腥气,那是从烈风嘴里喷出来的气味,紧接着,曹鹏只觉得脖颈上一凉,一股滚烫的液体喷了出来。

    冰凉的感觉是烈风那尖利的牙齿刺进了他的脖子,滚热的液体是从曹鹏身体里喷涌而出的鲜血,曹鹏眼睛一翻,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噜声,随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烈风抬起头,舔了舔唇边的鲜血,然后叼起那个枪套,轻盈地跳到地上,一阵风似的消失有门口。

    夜,死一般的寂静。

    烈风在黑暗中找到了那个狗洞,从狗洞钻了出去。

    站在曹府大门外面,烈风抖了抖身上的长毛,迈步刚要走,忽然听到了曹府里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快来人啊!救命啊!”

    烈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呜呜声,然后它身影一晃,消失在漆黑的夜里。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曹家大院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曹家大少爷一夜之间暴病身亡,把整个抚顺城都震动了。

    大财主曹不仁老年丧子,精神一下子就垮了,当然,曹鹏的死因他无法公开,他总不能说曹鹏是被狗咬死的,因为抚顺城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曹大少爷爱狗如命,却没想到却被他喜爱的狗给咬死了,这不是最大的讽刺吗?但是细心的人们还是发现了异样,曹府那些大小小的狗儿们,在曹鹏死的那天,都被曹大财主处死了,包括那头世界上有名的猛犬红獒。

    烈风根本不会想到,它的复仇行动会连累到它那些无辜的同类,此刻,它已经来到了高老汉那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的家里。

    烈风把带着枪套的手枪放到了高老汉的尸体旁,然后它在那具尸体旁休息了一会儿,悄然地离开了这里,它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那就是尽快地找到主人张铁鸥。

    离开了高老汉的家,烈风茫然地在大街上走着,凭着它当初的记忆,它进了一片树林子。

    这个时候,天气渐凉,秋天已经来到了。

    行走在茫茫的森林里,一阵秋风吹过,树上的叶子随着风的“抚摸”簌簌地落了下来,踏着林间厚厚的落叶,烈风漫无目的地走着。

    这时它感到了孤独,虽然没有认识张铁鸥之前,它一直孤身在野狼山里生活着,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倒也逍遥自在,如果不是遇到了身陷绝境的张铁鸥,也许它就会这样慢慢老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可是,上天不仅让它遇到了张铁鸥,而且还让张铁鸥把它制服了,当然,它也不是吃素的,张铁鸥的身上被它那两只巨大的爪子抓得血肉模糊,就是那样,张铁鸥也没放开那两只紧握住它的大嘴的两只铁钳一样的手,一直到一人一犬都没有了力气,烈风才彻底地臣服在张铁鸥的手上。

    它和张铁鸥成了彼此生命中的至交,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它却能听懂张铁鸥的话,这也许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保留着世界上最聪明的两种动物:狼和藏獒的基因的缘故吧。

    张铁鸥把它带出了野狼山。从此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两个不同种类的生物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张铁鸥无形中已经成了它的主心骨,可是,现在这个主心骨又去哪里了呢?

    空旷的森林里,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枝叶照射着正在林间漫步的烈风。

    这时,它的肚子里发出了一阵咕咕的声音,烈风知道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

    它抬头看了看四周,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潺潺的流水声。

    烈风迈步向水声传来的方向奔去。

    从小就在森林中生活的它知道,有水的地方就会有动物,它要来一次伏击,捕食猎物填饱肚子再说。

    烈风来到了一条小河旁,它仔细查看了一下周围,找好了伏击的地点,然后它悄然地隐藏了起来。

    它刚把自己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就传来了一阵“嗒嗒”的声音。

    一头体格健壮的狍子出现在小河边,那清脆的“嗒嗒”声就是它的蹄子踩在河边的碎石上发出的声音。

    烈风连忙把自己的身体向后退了退,它知道,狍子这种动物非常警觉,但是有一点,它们对任何新鲜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就是遇到了山里的猎人,它们也不知道逃跑,反而对那些生人的喊叫声十分好奇,最后它们都成了猎人们枪下的猎物。

    那头狍子警觉地看了看四周的动静,然后低下头饮了一口水,抬起头,再一次看了看四周,又低下头去饮水。

    就在这个时候,烈风已经象一道闪电一般扑了出去,那头狍子听到了烈风发出的低沉的咆哮,猛地一抬头,想看个究竟,烈风那尖利的牙齿已经刺进了它的脖子,鲜血立刻飞溅出来,那狍子挣扎着向前跑了两步,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瞪着两只黝黑的眼睛,用力地蹬了几下腿,似乎还想站起来,烈风的牙齿已经切断了它的气管,狍子拼尽了全力,最后一动也不动了。

    烈风松开尖利牙齿,低头看了看已经毙命的狍子,毫不犹豫地掏开了狍子的肚子,开始进食。

    突然,烈风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回头一看,不远处,一头毛色青黑的野狼在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

    烈风只是淡淡地瞥了那头野狼一眼,依然故我地品尝着鲜美的狍子肉。

    那头野狼远远地看着,却不敢过来,一直到烈风吃饱喝足,离开之后,那头野狼才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埋头享用烈风留给它的残羹剩饭。

    烈风却根本连看也没看那头野狼一眼,它还要继续赶路。

    在树林中行走了三天三夜之后,这天,天快黑了的时候,烈风走出了这片树林,前面不远的地方是一个集镇,烈风依稀记得,上次它从阎王岭上偷跑下来,也路过了一个镇子,那个镇子上还有它认识的老熟人:“铁狼”

    只要见到“铁狼”,也许就能找到张铁鸥了,想到这儿,烈风加快了脚步,向那个集镇奔去。

    来到了集镇上,烈风才发现,这里并不是当初它来过的那个集镇,这下烈风真的有些失落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街上看不到行人,一些小商贩们也都早早收摊回家了。

    烈风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忽然,从路边蹿出来一条黑色的大狗,把烈风吓了一跳。

    这个家伙的身材比烈风略小一些,但是却很凶猛,它站在烈风的面前,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在黑暗中闪动着熠熠的寒光。

    烈风看了看它,对它友好摇了摇尾巴,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那条大黑狗却根本不买烈风的帐,它用力地刨了两下后腿,喉咙间发出了一阵低沉的呼噜声,好象在说:“你是干什么的?怎么跑到我的地盘上来了?”

    烈风昂起头,它觉得这个黑色的家伙太不识抬举了,它本来不想生事,可是这大条黑狗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烈风非常清楚,一场恶斗是在所难免的了,所以,它已经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那条大黑狗见到烈风的反应,顿时怒不可遏,在这块地盘上,还从来没有哪个同类敢对它这个态度,它“呜嗷”的一声狂吠,猛地向烈风扑了过来。

    烈风向旁边一闪,那条大黑狗就扑空了,大黑狗当时就一愣。

    它不是一般的看家狗,是一条经过训练,用来打斗的斗犬,它的主人给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黑箭,形容它的速度如同离弦的箭一般迅速,而这个黑箭也确实犬如其名,在斗狗场上,黑箭给它的主人带来了滚滚的财源。

    今天下午,黑箭在斗狗场上一连打败了四条斗犬,它的主人心里十分高兴,回到家里以后,叫上了几个朋友,弄了几个菜,正在炕头上喝酒,黑箭趁主人没注意,偷偷地溜了出来,刚出家门,就遇到了从这儿路过的烈风,它被烈风那倨傲的神态激怒了,所以才挑起了这场争斗。

    然而,令黑箭没有想到的是,在斗狗场上所向披靡的自己,却连烈风的一根毛都没碰着,它觉得不可思议,也更感到了愤怒,只见它抖了抖身上的短毛,再一次向烈风扑了过来。

    烈风从黑箭向它扑来的动作上看了出来,这个浑身黑毛的同类并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它不想再和它纠缠下去,况且它初来乍到,没有必要给自己惹麻烦,此刻见黑箭再一次扑来,烈风“汪汪”叫了两声,转身就跑。

    黑箭本来以为这下它可以将烈风扑倒了,没想到烈风叫了两声,把黑箭吓了一跳,这声音如同平地上炸响了一个惊雷,震得它两只耳朵嗡嗡作响。

第107章 斗犬生涯(3)() 
黑箭一下子愣住了,确切地说,是被烈风的叫声震住了!

    它从烈风的叫声中听出了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王者之气,它一惊之下,就停下了向烈风追赶的脚步。

    它似乎明白了,这个毛色灰白的家伙比自己强的不知多少倍,自己跟它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上的,它之所以离开了,其实是不屑再和自己过招了。

    这时,黑箭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它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自己的主人来了。

    它的主人姓卢,外号“卢胖子”,朝鲜族人,其实这个集镇上的人大部分是朝鲜族人,烈风在森林里走了三天三夜,其实它自己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它来到了朝鲜人聚居的临源集,这是一个距离通化不到五十里的一个小镇。

    镇子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繁荣,只因为这个镇子上有一种非常吸引人的娱乐项目:斗狗。

    其实那个时候,斗狗活动在东北大部分地区都有,但是由于这里聚居着大部分的朝鲜人,他们以狗肉为食,闲暇的时候就以斗狗取乐,久而久之,渐渐形成了一种行业,一些无所事事的混混更是乐此不疲,这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养狗事业的发展。

    烈风误打误撞跑到了这种地方,也给它自己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刚才遇到的那个浑身黑色的同类,并且跟它纠缠不清,这还只是烦恼的开始而已。

    跑过了几个街口之后,烈风停了下来,它四下看了看,街道上静悄悄的空无一人。

    烈风站在街口,茫然四顾,这是个完全陌生的集镇,它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才好了。

    此时,夜已经很深了,它的肚子又有些饿了,上哪里去找点吃的呢?

    正在这个时候,烈风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它回头一看,只见黑暗中,一个汉子挑着一副担子走了过来。

    烈风的鼻子里嗅到了一阵诱人的香味,那浓浓香味刺激了烈风的嗅觉神经,使它觉得自己更加饥饿难当,烈风连忙闪到了一旁,看着那个人从它的身边走过去,然后它悄悄地跟在那个汉子的身后。

    那个汉子一边向前走着,嘴里还在哼哼着一阵小调,烈风在他身后跟着,他浑然不觉。

    向前走了一段路之后,那个汉子在一个院门口站住了,他把挑子放下,掏出钥匙去开门,趁这个功夫,烈风悄悄地跑了过去,嗅了嗅担子里装的东西,不由得大喜过望,原来担子里装的是烧鸡!

    烈风偷偷地叼起一只烧鸡,快速地跑开了,那个汉子把门打开之后,转过身来,忽然觉得眼前一道白影闪过,把他吓了一跳,他揉了揉眼睛,却什么也没看见,低声地嘟囔几句什么,挑起担子进院去了。

    等到进了院子,这个汉子才发现,自己担子上的烧鸡少了一只,他连忙跑到外面看了看,院门外什么也没有,只好摇了摇头,走进院子,一边关门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怪事!怎么会少了一只呢!唉,今天又赔了!”

    烈风叼着那只烧鸡飞奔着离开了那个汉子的家门口,跑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它把烧鸡放到地上,用力地嗅了嗅烧鸡的香味,张开大嘴,一口咬掉了半只,三下两下就吞下肚去。

    它低下头正要去吃第二口,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咆哮声。

    回头一看,一头身高体壮的大狗站在它身后不远的地方,在它的身后,站着一个瘦高的汉子,手里拎着一条长索,长索的另一头拴在那条大狗的脖子上。

    烈风仔细打量一下这头大狗,见它的身材和自己不相上下,浑身的毛色黑中带黄,硕大的头颅上,两只大耳朵低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的嘴巴上露出了四颗尖利的牙齿,一对不大的小眼睛闪动着绿幽幽的光芒,这个家伙宽背深胸,两条前腿虽然有些微微的罗圈腿,但是却很粗壮,给烈风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家伙身上充满了力量,如果和它交手的话,短时间之内是很难取胜的。

    大狗身后的那个人看到烈风居然对他牵着的猛犬无动于衷,不由得暗暗称奇,这头猛犬是他费了多年的心血精心培育出来的斗犬,它的身上综合了本地柴狗、森林野狼、高加索斗犬、还有英国獒犬的优良基因,再加上他近乎残酷的训练,可以说这条猛犬的身上迸发出一种高贵的王者霸气,寻常的猛犬在它面前根本不敢抬头正视,更别说和它交手了。

    其实他不是临源集的本地人,他的家在通化,祖上以打猎为生,到了他这一辈,家传的那些打猎的本事他也一样也没学会,只对养犬感兴趣,他养犬是为了和别人斗犬,当然了,得有彩头,也就是赌博,十几年来,他养了二十几条狗,但都不是特别优良的品种,这种狗在斗犬场上没有让他得到什么实惠,甚至让他赔尽了家产,他的老爹老娘见他整天不务正业,只知道摆弄那些狗,被他活活气死,就连他的老婆也都要跟他散伙了,要不是看在他那个可爱的小儿子的年纪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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