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醉花阴 女尊-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心念电转间,夕烟已经猜到鹦哥为了什么会变成这样,虽然心里是有那么一丁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内疚,可鹦哥这么嘴一张一闭鼓气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了,让自己许久不曾出现的恶质因子抬了头,忍不住发挥了一下,笑眯眯地对鹦哥道:“你想要什么,你就说吗,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什么,虽然你说了,我也不一定能满足你,可是你不说,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满足你,所以你还是别客气,就说出来罢……”
谁知道,鹦哥伸出抖抖的手指,指着夕烟,终于瘪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夕烟当下傻了眼,摸摸鼻子,玩过头了呀,竟把人逗哭了。
娇气啊,女儿国的男人。
虽说应该把鹦哥当成女的来对待,而且那梨花带雨的样子也很好看,可想到他确实是个男人还哭成这样,还真是让人接受不了啊。
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安慰话,夕烟只能对着鹦哥道:“别在意啊,我没有恶意的,帮你做了个简单的身体检查,告诉你吧,你身体挺好的……”
鹦哥听到夕烟的话,哭声顿了一下,夕烟正要松一口气,却立刻被一阵更厉害的哭声击败。
原来,鹦哥听到她这么说,原来哭是羞怒交加,后面却变成了不忿夕烟对他的身体全然没有动心。
人那,就是这么奇怪,既怕她对自己动心太快,又怕她对自己一点不动心。
夕烟哪里想得到鹦哥的心思已经转了这么一大圈,立起身来,见鹦哥哭个不住,忍不住又道:“其实你也不算太吃亏,我不也给你看过了吗?”
哪知那鹦哥瞄了自己一眼,抽抽噎噎道:“鹦哥哪敢跟姑娘的千金之体比,姑娘想怎样就怎样,鹦哥只管照做就是,横竖鹦哥只是个小厮,只怨自己命不好生了这么个讨人嫌的男儿身……”
“不许胡说,”眼看鹦哥说出这样自轻自贱的话,夕烟沉声打断了鹦哥,看鹦哥抬起水蒙蒙的眼眸望向自己,便又道:“鹦哥的身体很美呢,象件艺术品,男儿有什么不好,只要品性好,男儿女儿都一样。”
听得夕烟如此斩钉截铁的说话,鹦哥的眼睛亮了起来;也渐渐止住了哭声,望着夕烟轻声道:“姑娘真这么想吗?”
夕烟连忙用力点头,想起一句歇后语,稍做修改拿出来用,“真得就象男人扎鞋底一样。”
果不出所料,鹦哥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长翘的睫毛直扑扇,夕烟心里有些小得意,发誓般地举起了一只手,一本正经地道:“千真(针)万真(针)”
鹦哥略一思索,已明其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秀美的脸上还带着晶莹的泪,水漾的眼眸更是剔透。
美人真是不分性别的啊,夕烟真心诚意地道:“鹦哥笑起来好美……”
这一句赞,说得鹦哥又羞涩难当,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嘴里道:“姑娘就爱拿鹦哥取笑……”
说着拭干眼角的泪,站起身,逃也似地出了门,却在跨出门槛后回身细心地替夕烟掩上了门,在门后低声道“姑娘早些歇息吧,明日还要早起赶路……”
夕烟微笑着应了一声,然后将自己整个人都摔在了床上,确实累了,不一会儿,就合上了眼。
======================眼睛睁不开的分割线====================
赶啊赶;又写了一章出来;真的好累啊;不过亲们的支持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想看我写得H啊;在这里恐怕要多等等了;实在想看的话;就去看看我写的《七国记》的第二十九和三十两章吧。我写的H就是那样。
这两天开始忙,我尽量更新,也请亲们耐心点啊,谢谢。
第十章
第一百零一次地打了个哈欠,坐在马车里斜躺着的夕烟将挡在嘴前的手放了下来,两只手肘一起向后撑住上身,因为打哈欠而显得有些雾蒙蒙的眸子看向正坐在一边安静绣花的鹦哥。
马车其实走得算是平稳的,车身相对来说也还宽大,有软垫,薄被,还有一张小桌子。
桌子居然是磁石做的,而桌上的茶杯,茶壶,茶盘则都是铁做的,怪不得放在上面不会晃动,桌子下面还有暗格,里面有点心,茶叶,针线之类零碎的小东西,角落里还有棋坪,弦琴,,几册书,车厢壁上还挂了几个葫芦。
看得出,刘家在准备这辆马车的时候,费过一番心思。
不过,夕烟心下嘀咕,貌似欠的人情更大了。
好在她个性比较乐观,想过也就算了,并不钻牛角尖,始终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书,夕烟翻看过,居然象是篆体,完全有看没有懂,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琴棋更别谈,只会下五子棋。
背包里带的唯一一本书是英文版的《雾都孤儿》也被夕烟快翻烂了。
夕烟心里苦笑,自己一个大学生来到这么个地方,竟成了文盲,想学,一时半会,也无从学起。
鹦哥没读过什么书,也是西瓜大的字认不了一筐,从小开始做小厮,见闻也不是十分广,只能从鹦哥哪里了解一些大概的情况,比如说这儿的人都能活五百岁左右啦……
刚听说时,夕烟虽有心里准备,也猜到几分,可还是有些震惊,想到自己的情况,也有些担心,可是明知道担心也没用,倒又坦然了。
还没面临的问题,大可不必去预支烦恼。
还有一桩事,刚坐马车那几天,夕烟居然晕了车,头昏脑胀,胃里直泛酸水,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没那个本事和刘若音及一干象男人一样的女护卫一样在车外骑马的,只能强自哑忍着。
幸亏善解人意的鹦哥察觉到她的不适,取出腌制的酸酸甜甜的梅子给夕烟含着,这才好了。
夕烟心里戏称这些腌梅子为“避晕药”,却不知道鹦哥在肚里暗笑。
这些都是男儿家才爱吃的小零食,没想到夕烟姑娘倒象得了宝,整日里一得空就含着,弄得腮帮老是鼓鼓的。
夕烟在心里哀号,这马车可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自己的手表坏了,具体时间不好掌握,只能每天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用自己背包里带的水果刀划一道刻痕,现在再看看角落里的那七十三道整整齐齐的刻痕,很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自己自问是个很能静得下来的人,可这样长时间的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可真有点吃不消。
有时候想下去多走动走动,这个刘若音却只有到了荒郊野外,才会放夕烟出来透口气,美其名曰,是为了行路安全,让夕烟打算一路看看这女儿国风土人情的想法完全落空,却也只能由得刘若音安排,毕竟自己是初来乍到,不好意思多提要求。
日行夜宿,虽也投宿客栈,却都是下了马车就被直接带到客房,除了又认识了两个跟着一起出来,伺候刘若音的小厮,昭云,香雪外,竟再没有机会看到别的什么人,一路只是急赶。
刚一开始的时候,鹦哥过一会儿就会问问夕烟,什么“姑娘可要奴来捶捶腿?”“姑娘可要奴来松松骨?”“姑娘可要……”
夕烟都赶紧以“不必,不必”来回答。
鹦哥听到夕烟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到了最后一次,鹦哥终于轻轻皱起了眉头,面上突然泛起了胭脂般的红晕,垂手道:“那姑娘可要……可要……”咬了咬牙,却又住口不语。
夕烟慌得立刻再次大声道:“不要不要!”
谁曾想,鹦哥霍地抬起头来,看了夕烟一眼,却又低颦了眉,幽幽地道:“姑娘什么都不要,那要鹦哥为姑娘做什么呢?”
夕烟还来不及回答,却看到他双目之中已经水光莹然,那泪凝在长长的眼睫毛之上那是将滴未滴,双眉紧蹙,仿佛心中无限悲痛,不由大是奇怪,只得道:“好好儿的,你怎么哭啦?”
鹦哥哽咽着道:“姑娘为何不要鹦哥伺候?”
苦笑着,夕烟道:“那你为什么一定要伺候我呀?”
鹦哥低着头,轻声道:“男人天生便是要伺候女人的,何况鹦哥已经是姑娘的人了,姑娘不要鹦哥伺候,鹦哥心里就觉得难受得很。”
这是什么论调?一时之间,夕烟倒有些发呆,真不知从何说起,只觉得头大如斗。
自己也算看出来了,这鹦哥相貌秀美,性情娇憨,虽是伶俐,却很认死理,急切间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抬头望见车壁上挂的葫芦,想起前面闻到淡淡酒香,便道:“要不你给我倒点酒出来,我喝喝看。”
鹦哥闻言,收起愁容,道:“原来姑娘爱喝酒。”
欢欢喜喜取了葫芦倒了酒。
夕烟一尝之下,其味甚甘冽清甜,问鹦哥知道酒名为“解春风”,连着几杯喝下去,直到半醺,躺下便睡熟了,到也省得那鹦哥总问自己要他伺候些什么。
就这样,漫漫车程,别的没怎么样,酒,夕烟倒喝了不少,不管怎么喝,葫芦里总是装满了的,夕烟心里明白,也不多言,常常喝得差不多,就倒头睡觉,车中岁月由此好过了不少,
喝得多了,夕烟也从酒中得了趣,自认算半个女酒仙。
糊里糊涂的,日子象指间沙一样流过,竟从春初走到了夏初。
夕烟觉得自己真得堕落了,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懒成这样,可是,这堕落的感觉还真不错啊。
就象现在,夕烟在车上又睡了个午觉,醒过来后,撑着身体打着哈欠,看着鹦哥在一边绣花,就有种恍恍惚惚,如坠梦中的感觉。
鹦哥感觉到注视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抬起头来,只见夕烟又是一个大大的哈欠,不由微笑起来,刚要开口说些什么,马车却突然停了,却见车帘子一掀,刘若音探头进来,笑着道:“今儿早点投宿,好好歇息一下,明儿就到上京了。”
哦,要到目的地了吗,老天,终于可以结束这让人忍无可忍的车中岁月了,夕烟衷心地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浑不知她的这个笑容看在别人眼里是怎样的惊心动魄,目眩神弛——
累了的分割线——
呵呵,亲们好啊,本来明天考试,不想上来更新了,可看亲们的留言,还是又写了一章出来。说实话,明天考试还是有点紧张。
谢谢支持,谢谢!
第十一章
这么多天的行程中,还是第一次在太阳刚过午没多久就投宿到客栈,客栈名为“得意”。
夕烟被安排住进了得意客栈的最高层,三楼雅字号客房。
大约是靠近帝都的关系,在客栈后院下车时,夕烟已经听到外面传来的各种杂声。
夕烟微笑,外面想必很繁华吧。
在房间略微梳洗,夕烟换上了由鹦哥拿出来的一件天蓝色的夹纱衣袍,入乡随俗,夕烟已经能够很自然地穿着那不知道象是唐还是宋时期的古装了。
没过多久,刘若音便带着昭云、香雪还有两个女护卫——就是那曾用软轿抬过夕烟的春花和秋月过来,唤夕烟一起去楼下喝茶稍坐。
夕烟自然求之不得,连忙和鹦哥随着刘若音下楼,楼下吃饭的地方几乎没人,大约是因为还未到用饭的时间。
小二忙忙地过来招呼,夕烟仔细看了,也还是个女人,大约一米七二三的样子,生得精干,满脸堆笑,看到夕烟时,一瞬目光微滞,却很快回过神来,连声热情招呼着,引了夕烟一行人到靠窗的一个清净角落坐下。
夕烟和刘若音坐下后,鹦哥,昭云,香雪还有春花和秋月则立在身后,随时伺候,夕烟心中虽感别扭,也不便多说什么。
也不理会那刘若音吩咐小二去拿些什么吃食,夕烟只管自己静静地打量四周,透过窗户,看向外面的街道。
街道两边,摆着一些小摊小铺,卖得也就是一些零碎的杂货用品,夕烟的心思不在看景看物上,只对来来往往的人感兴趣,仔细观察之下,只见街道上行走的大部分是女人,一眼看过去若不留心,实在与自己以前世界的男人相差无几,身材大都孔武有力,能隐隐看出女性特征的也就是没有喉结,说话声音比较清亮。
而男人则不多,身材相形之下显得纤弱,偶尔有那男人从街上走过,一时走到人烟丛杂处,就有些躲闪胆怯之意,自有一种娇羞情态,还有抱着小孩子,看上去上了些年纪的,服饰鲜艳,脸上还涂脂抹粉,可是那喉结和须根,却分明不容夕烟错辩,确确实实是个男人。
夕烟看了,几乎没喷笑出声音,微测头,瞄了鹦哥,昭云,还有香雪一眼,心想万幸,这几个都是美少年,看着倒都赏心悦目,不至于让自己觉得滑稽兼恶寒。
鹦哥眼见夕烟回头看了自己一眼,眸子中全是笑意,却不知道夕烟在好笑什么,不由目露探询,夕烟轻轻摇头,表示没什么,便又自顾自地仍去看窗外,鹦哥正待伸长头也看看有什么好笑的景致能让夕烟开心,却觉得自己手肘突然被撞了两下,回头看去,是昭云,立时醒悟,连忙端正神色,凝立不动,暗悔自己举止失宜。
瞥眼间,却又看见香雪嘴角含笑,与昭云对望一眼后再看向自己,那眼中的神色分明是在取笑自己,不由微红了脸,暗淬一口,扭过头去,不去理会昭云香雪的挤眉弄眼。
这边,刘若音点好了东西,见夕烟看窗外出了神,也不去打扰,喝着已经斟好的茶,意态悠悠。
看了一会儿,夕烟转过头来,刚想对刘若音讲话,却被此时走上楼来的几个人吸引了注意力,一时间倒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
只见那刚进来的几个人,都是儒服方巾打扮,高矮胖瘦不等,一路大摇大摆地向里走,一路还在高谈阔论,店小二连忙将她们招呼进来,态度熟络,看样子,象是老客人。
其中一个高个的眉却浓眼偏细,一坐下,便迫不及待地对另外几人道:“昨儿我听到一桩奇事,是东街那个金家的。”
另外几人纷纷道:“莫非就是那金大户?”
那高个浓眉得意地道:“可不是吗,若非我与她家是远亲,她们家独女因病过世,求族长发落那新婚的丈夫,这才得知了这桩奇事。”
“咦,金家女儿自己因病过世,为何要怪罪其夫啊?”
众人纷纷发问,高个见目光俱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声音越发大了起来,道:“这桩事儿是这样的,金家的这个女儿名叫尚春,本是三代单传,家中视如珍宝,要为她取亲,专要那容貌上特别出众的,对门第倒不是很讲究,挑了又挑,终于找到一家姓夏的人家,是个鳏夫,带了唯一的儿子靠针线度日。”
抿了一口茶,这高个浓眉继续道:“这夏家小儿子真个是生得美如天仙,尚春姑娘一眼相中,当即定下了这头亲事,成婚后,金家姑娘将她丈夫爱到了骨子里,日夜恩爱缠绵,谁知道不到三个月,这金家姑娘就得了色痨之症,长辈大夫都劝这两人分床而居,谁知金家姑娘听不进,只管享受艳福,一时竟变得不治,躺在床上将咽气之前,家人都围在床边哭哭啼啼,她神智却十分清醒,挥手将她们撵走,说跟丈夫有私话要讲,亲生父母也只得让出地方给她们讲私话,可等大家都退出后……”
高个浓眉此刻已是说得唾沫四溅,一拍大腿道:“你们猜怎么着?”环视周围一圈,众人齐声催促她快讲,她才慢悠悠地道:“这金家姑娘就要求和丈夫再来一次床上功夫,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作丈夫的怎能不答应。这可好啦,春风还没有度完,金家姑娘就翻了白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