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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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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哈默走上前开始挑选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达兀的脚下,亲吻着达兀的脚尖,从怀里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战利品。

    达兀按照之前说的,笑着抽了他鞭子,但还是将战利品分给了他,甚至晚上还送来了一些能够不让伤口疼痛的獾子油,并且又把那块很好看的石头给了哈默。

    从那之后,哈默的日子好过起来,半年后那几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达兀杀掉,分了他们的羊马,又攻打了几个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将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隶。

    达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达兀却不是首领中羊马最多的,有时候哈默也会问达兀,达兀总会告诉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个草原。羊马是战士眼中最好的东西,而辽阔无边的草原才是首领眼中最珍贵的。

    原本草原上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达兀,竟然成了一棵华丽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为什么达兀的族人如此善战,哈默却知道那是因为达兀给了如自己这般善战的人一个善战的理由。

    春天时候,一伙带着奇怪武器的人来到了草原,将几口哈默从未见过的奇怪而又让他羡慕的武器献给了达兀,达兀留下了那些人,并分给了他们一些羊马和女人,接纳了这些肤色和奴隶一样的人,反对的声音也有,但哈默却从不会去反对,因为这是达兀的决定。

    前几天哈默杀死夏城斥候的时候,身边就有一个据说祖先是从星星来的人,现在他们逐渐学会了草原上的话,学会了骑马射箭,落星也成为达兀身边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对于落星的地位,哈默并不嫉妒,因为达兀赐给自己的那支短铁矛真的很好用,前几天就是用那支短铁矛刺死了一个夏城的斥候,对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个斥候的青铜剑就挂在哈默的腰间,外面是一层好看的鱼皮鞘,剑柄上还缀着一个装着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个女人再也等不到剑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铜剑看看的时候,身后的树上悄悄丢下来一支小松果,示意远处有人来了。(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猎手与猎物() 
哈默藏得位置很好,是在下面山谷的下风向上,他觉得那些夏城的斥候像野兽一样,总能看到蛛丝马迹,否则其余部族的斥候也不会接二连三的被杀了。

    对于落星所说的那个流淌着奶和蜜的土地他深信不疑,因为那些人的衣服很好看,自己抢到的那支铜剑也很漂亮,要是吃不饱怎么会想着穿衣服呢?自己在达兀改变部族分配规矩之前,穷的整日披着毛都快没的羊皮,之后才穿上了各种柔软的皮子。

    拨开了眼前的草,悄悄看了看下面,只有九个人小心翼翼地看着四周的动静,似乎在寻找什么。

    这九个人和以往的斥候不同,并非都是拿着铜剑弓箭的,而更像是军阵中出来的人。

    两个人拿着皮和木板制作的盾牌和铜剑,五个人手持戈矛。

    两个人背着弓箭,弓很长,而且里面贴了一层古怪的仿佛羊角一样的薄片,力量很足。哈默很奇怪对方的弓弦不是马鬃马尾,但也很坚韧,似乎是一种不曾见过的线,拿火一烧也有一股臭烘烘的烧焦毛的味道。

    身边的人小声道:“哈默,上吧,他们只有九个人。前几天别的部族被他们的斥候杀了好多,咱们上次让达兀在各个首领面前风光了一把,今天又是个机会,免得那些人又在指责达兀坏了草原的规矩,用人头让他们闭嘴。”

    “我觉得有些不对,这些人就像是咱们冬天抓狼时候的肉,是故意让咱们看到的。再等一等吧。”

    草原上狩猎多年,哈默的直觉很准,身边的人也都相信他的直觉,毕竟他身上的头皮挂串已经有四十多张了,便是放在整个草原那也是很少见的。

    估算了一下这些人的距离,很远,即便是他也射不准。

    然而等了一会,下面的人马上就要走出他们视线了,可他预想的藏起来的人还没有一丁点的动静。

    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小心地看了看远处的小高坡,那里还藏着十四个人,自己这边不出手,他们也会出手,到时候有没有藏着的人一看便知。

    “达兀一直想知道对面到底有多少人,这次想办法抓个活的。咱们不急。”

    压低了声音告诉了身边的人,如同冬季草原上的狼,耐心地等待着迁徙的鹿群犯错。

    片刻后,高坡上的十四个人忽然从草丛中站起来分成两组,相隔不远沿着两面包了过去,这里的草很矮根本没办法悄悄接近。

    这些人也清楚哈默就在不远处,如果没有埋伏的人,这九个人的头就是自己的了,要是有埋伏的人哈默也会干掉他们的。

    高坡下面的两个弓手立刻将桦木箭杆搭在了弓身上,但没有立刻还射。

    他们的箭头都是很沉的重箭,不适合这么远的距离。九个人中领头的不是石山,而是从新军中抽调的一名弓手,石山还藏在远处,他们这些人就用这种办法,一里一里地挪动着,引诱着对方出现。

    领头的人脖子上挂着一个陶哨,石山藏得地方他也不知道,甚至未必能够观察到这里的情况,但他相信只要自己吹响了哨子石山一定会出来。

    “这是想抓咱们呢。”

    领头的搓了搓粗糙的鹿角扳指,拇指和食指夹着羽箭,没有立刻拉弓,拉弓太费力气,这几柄新做的用鱼鳔胶贴了牛角的弓拉起来很沉,据说只是尝试品,将来的弓会和现在的弓长得完全不一样,不止是贴牛角这么简单。

    对面的十四个人可能是知道夏城斥候的弓比他们的弓射的更远,所以跑动的很快,东挪西藏的靠近到五十步左右的时候,领头的拉开了柞蚕丝弓弦,重箭瞄准了对面的一个人,开弓的瞬间射出,拉弓越久手臂抖动的越厉害,新军中的弓手严禁长期瞄准。

    对面那人几乎是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重箭擦着他的身边飞过,五十步的距离不是每个人都能射中的,可也把那个人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么远的距离自己的弓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羽箭飞出的瞬间,躲在远处的哈默瞳孔猛然一缩,虽然没射中,可是那个人拉弓射箭的姿势和他很像,他可是打了多少年的仗才有了那种瞬间撒放的本事,下面那个人很年轻,却有了几分意思。

    “九个人看到十四个人还不跑,要是远处没有埋伏就像是狼不吃肉一样。看着吧。”

    哈默冷笑一声,继续看着下面的动静,手不住地摸着抢来的铜剑,等待藏着的人出现。

    高坡下,那名领头的新军弓手一箭不中,立刻又捻起一支箭,四十步的距离是斥候正式的交战距离,再远了射不准不说,就是射中了运气差些连皮子都穿不透。

    九个人中的剑盾兵立刻将皮木盾挡在身前,三名矛手站成一排,戈手站在两侧,弓手在最外侧还射。

    对面想要抓人杀人,跑动中四个人停下来拉弓,剩下的人向前冲,谁在跑动中也射不准。

    左侧领头的新军弓手深吸了一口气,不去看那四个正准备拉弓还射的敌人,而是对准了已经很近的身上就穿着几件皮子的冲过来的人。

    嗡……

    羽箭飞出,沉重的石箭头正中一个人的胸口,那个人踉跄了几步,倒在地上。

    对面的羽箭也飞了过来,两支射在了皮盾上,一支偏了,另一支射中了左边的戈手。

    那四人射完这一箭,立刻想左右分开,想要从侧后袭扰,两名新军弓手不管他们,跨到矛手和剑盾兵的身后,再次拉弓只射戈手受伤那边冲过来的敌人。

    临阵两箭,射死了对面四个人,这么近的距离完全和平日训练的差不多,而对面的弓手也射中了戈手和一名弓手。

    领头的弓手站到了左边,接过戈手的矛,呼喝一声,七个人同时呐喊着冲了出去。

    三名矛手挺着长矛,紧跟在剑盾兵的后面,对面的人看着刺出的矛,下意识地避开,但是向前闪避时剑盾兵就会抽出短剑刺击,稍一犹豫就会被长矛刺中。

    草原部族冲在最前面的人用石斧隔开了刺出的长矛,知道那些剑盾兵不好招惹,向左一闪,想要绕到侧面,引的矛手来刺自己,这样正面就能破开口子。

    可矛手根本不去管他,仿佛只能看到眼前的人一样,那人刚刚闪到侧面,一支带着矛尖的短戈挥出,直勾他的脖子。

    他也是打过许多仗的人,脑袋连想都没想就向后退了一步,可自己一退就把身边的伙伴空了出来,短戈横扫,正好勾住了一人的手臂,向后一拉,顿时出现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最前面的两个剑盾兵刺死了两个从长矛缝隙中挤进来的人,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地上已经躺下来三个人,加上之前被射中的四个,几乎是喘息间对面只剩下一半的人了。

    活着的人都被挤到了两边,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他们还是第一次和夏城的步兵交手,虽然白马在草原上杀来杀去,他们也只觉得对方运气好只遇到了小聚落和女人孩子,这些人万万不曾想到这群古怪的人竟是如此厉害。

    领头的弓手见正面已经没了敌人,喊道:“分!”

    两个剑盾兵立刻分开,正对着两侧被挤开退走的敌人,矛兵戈兵一分为二,左右两侧同时一转,三个人站成一排,戈手剑盾兵在两侧,矛手在中间,多出来的矛兵挤在了右侧的队伍中,呼喝着冲向了原本被挤到两侧如今在正面的敌人。

    敌人绕了个圈子,而他们只需要按照训练的那样转个身就行。

    这一切都发生了电光火石之间,存活的七个人根本无心再战,转身逃窜。

    远处躲藏的哈默瞪大了眼睛,旁边的族人也是一样,他们曾听落星说起过这些人打仗很古怪,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么古怪。

    要论起来,似乎每个人都不怎么厉害,除了那个射箭的似乎有些本事,其余人放在草原在部族聚会中,似乎也就是被人摔倒在地引来众人欢笑的人物,怎么杀人就这么简单?

    那几个人也都是其余部族的好手,可刚才那一仗就像是被绑起来待宰的羊。

    哈默咽了口唾沫,恍然道:“怪不得这群人不跑,有没有别人埋伏不说,这九个人根本就没把十四个人放在眼里。”

    钓饵固然能钓的起鱼,可如果鱼线不够结实,鱼却大可以吃完鱼饵打个饱嗝便走……

    身边的人有些胆怯地问道:“哈默,咱们还出去吗?”

    “不出去!我总觉得肯定还有人藏着……这些人打仗的办法咱们得告诉达兀首领……若是这样的人有个四五百,这一仗可就不好打了。”

    哈默揪心地看着下面那群追了几步后就不再追赶的人,心中骇然,本以为十四个人足够逼出那些藏起来的人,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在乎。

    他跟着达兀打过不少的村落,可这样的人却是第一次见到,心头掠过一片阴云……达兀本想着趁这机会展示一下自己部族的勇武,但现在看来,只怕要告诉达兀首领,不要冲的太靠前,让别的部族先去试试。

    心惊肉跳地趴在那里许久,看着下面的人割下了地上的脑袋,又等了很久,终于听到了一声哨响,片刻后远处的树林里冲出来几个人,坐在那几具尸体旁说着哈默听不懂的话。

    哈默暗暗擦了把汗,自己身边倒是还有二十多个好手,可要是下面那些人全都和之前一样,只怕自己这点人下去也是给人送脑袋的。

    旁边的几人更是连口大气都不敢喘,暗暗佩服哈默的直觉,这直觉可是救了他们一命。

    勇猛如哈默,此时竟也生出了一丝惧意,两个石山终究以为恐惧错过了第一次见面。

    “等他们走了咱们就回去吧,怕是探不出对面到底有多少人了。”

    “他们会不会奚落我们像只兔子一样?”

    “奚落?好说咱们前天也杀了几个,比起别的部族强多了。他们要是不服气,让他们的人来就是了。”

    哈默恼怒地说了一句,咬牙道:“这次各个部族都来了,谁爱在前面谁去吧,什么到处是奶和蜜的地方,族人都死了,要这地方有什么用?”

    “我得回去告诉达兀,千万千万不要抢在前面……”(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朋友比敌人更可怕() 
哈默趴在那里许久,直到石山等人离开后带着族人撤走,他们的马拴在几十里之外。

    草原里长大的他们不是很喜欢这里的山和丛林,好在常年积累的树叶和羊毛一样松软,不需要学夏城的人穿鞋子。

    连夜奔回了营地,看到来来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听着熟悉的语言,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帐篷内,达兀,落星和巫灵祭司正在商讨这几天发生的事,哈默进来的时候,达兀冲着哈默点点头,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气又大了些,其余部族的探子都被南边的人杀了,就你们砍了四个人,大家都在说呢。”

    “哈默是达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气就是达兀的名气。”

    哈默蹲在下首,皱眉道:“达兀首领,恐怕这些人并不好对付,他们打仗很厉害。落星和他们打过,以前他说自己败在那个人手里,我还以为是他们不能打,可我看到他们之后才知道真的很厉害。”

    落星咬着牙道:“是很厉害,否则我也不会跑到草原。我们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这群人的存在。”

    达兀撕了一块烤熟的冷羊肉,抛到了哈默手中,哈默从怀里摸出一块盐,沾着吃了几口,缓过来这几天的饥饿才说道:“我没看出来他们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们部族人一样多的话,只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离他们的城邑很近了吗?他们平日吃什么?”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有出来放羊的。后来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击了那几个人,剖开他们的胃,他们吃的的确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没看出来是什么。”

    一直没说话的巫灵祭司轻敲了一下人皮鼓,冷声道:“不用看了,他们是信奉大地之灵的异端,和当初被战争之灵惩罚的那些人一样,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这些人必然会被消灭,因为羊才吃草,狼总吃肉,吃草的人打不过吃肉的人。”

    达兀点点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们打过仗,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族?”

    其实落星什么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献给达兀的铁器,他也不知道怎么锻造,但他只能说什么都知道,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于是他编造道:“他们部族和我们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首领找到了一头猪,一棵橡树……”

    回忆了一下草原部族传说中的金头骨,他又加了几句:“那棵橡树的叶子都是金子的,当阳光洒在金叶子上的时候就会长出许多的橡果,不论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头猪也是一样,每天他们都会杀掉这头猪烤熟,可只要留下骨头,第二天这头猪又会复活,他们永远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听得故事太少,这棵金橡树和可以复活的猪却比战争之灵的故事要好听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那可就厉害了!

    达兀将信将疑,回忆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敌人身上背着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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