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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农妇难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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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有人不想过舒心的日子,这人说的就是宋方氏。罗云初算是看明白了,她这大嫂就是见不得别人过得舒坦。每天不折腾出个事她心里就不舒服!这不,她不过是最近给菜地施肥的次数多了一些,她就抱怨粪池里的粪水不够用了,什么水田里的水稻需要肥料啊,她的新菜地需要肥料啊,她自己都舍不得用啊什么的。
  
  罗云初听了,没和她吵,直接回房里,将二郎叫醒,让他听听他大嫂都说了些什么。宋二郎迷迷糊糊的醒来,不明所以地看着自家媳妇。却没成想,大嫂小气刻薄的话就传进了耳里,两人静静听着。或许是宋方氏见没了观众,这才渐渐停歇下来。
  
  听到最后,宋二郎铁青着脸,“媳妇,委屈你了,明儿我就在咱们猪栏后面盖个厕所,以后都用不着去受那个气了。”
  
  罗云初点了点头,她就是这么想的。不就是个粪水吗?又不是多大的事,谁乐意天天被人拿话来挤兑?她这大嫂敢在这当头闹腾,不过是想仗着大郎二郎去地里干活了不在家罢了。若她知道她说的话全被二郎听去了,指不定多惊慌呢。
  
  待宋二郎开工盖那厕所时,大郎想拦着,但没拦住。那两天宋方氏的脸色很不自然,见着他俩都是一脸讪讪的。也不去管她,见了面就问候一声,礼数到了就行了,之后该干嘛就干嘛。
  
  分了家后,罗云初深感自己得走出内宅,多多和邻居交往才是。这里虽然是古代,但对农村的妇女要求却没有那么变态,没那么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毕竟田地里的活忙不过来时,女人一样需要下地帮忙。总不能让她们干活的时候都带着面纱围兜吧?所以在这里,妇女串串门儿什么的还是允许的,但当街和男人调笑这种事,就别想了,良家妇女要是敢这样,被人知道还是要被浸猪笼的。
  
  而从古到今,妇女洗衣洗被子的溪边,都是八卦发生率最高的地儿,也是最容易结交朋友打入她们圈子里的场合。罗云初虽然不爱说人八卦,但在这资讯落后的时代,听听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却是最有趣味儿最能打发时间的事儿了。
  
  还记得头一天她提着一木桶衣裳来洗时,还隐约听到什么宋家……分家……大房二房的事。见到她时,众女人嘎然而止,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正在说她家的是非呗。不过她也当作不知道,笑着和她们打了声招呼,认识的就叫一下名字,不认识的都以嫂子婶子称呼上了。
  
  大胖的娘赵家嫂子回过神来,倒挺热情地招呼罗云初,“二郎家的,过来过来,这里有好位子。陈家的快洗好了,你过这来吧,咱们挤一挤。”
  
  “好咧。”罗云初倒不拒绝她的邀请。
  
  “哎,二郎家的,别怪你嫂子我说话直啊,你们家和大郎家真的分了?”赵家嫂子一脸好奇,其他人也是竖起了耳朵细听,接收第一手八卦。
  
  罗云初明白,她此时的话里可不能有什么不好或不满的意思在里头,若是有,即便是态度上有一些不对的地方,这些女人就能把它放大十倍百倍传回去给她大嫂或婆婆听。
  
  “是的。”罗云初多一句都不说。
  
  咦,没有抱怨?
  
  “咋分的?”抱怨吧抱怨吧,说说你心底是怎么不满意的,分家又是怎么不公平的吧。
  
  一群妇女眼睛亮亮地看着罗云初,仿佛想从她嘴里听出什么爆炸性的消息一般。
  
  罗云初看着这群八卦分子的热衷表情,不觉莞尔一笑,“别人家怎么分咱们家就怎么分呗。”
  
  无趣!“二郎家的,你难道没有觉得很不公平吗?我可听说了,你大伯一家子可分得了家里的一半田地呢。而你家和你们小叔也才分得一半,日后你们可得从中分出一份给你小叔的呢。”
  
  罗云初照本宣科地将宋陈氏的话学了一遍。
  
  众人见她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无趣地转过了话题,讨论起赵员外的第八房姨太太小产的事去了。
  
  罗云初笑笑,抓了一些皂角粉放在衣服上搓了起来,听着众人聊着八卦,时不时插上一两句。罗云初毕竟是有见识的,话虽不多,看问题往往一针见血说中其关键,加之她话里又带着一些小幽默,便很快的得到了娘子军们的认同。散场家去时,便有不少媳妇儿邀请她去家里头坐坐。
  
  赵家嫂子是个热情的,洗好衣服回去的路上,她一直和罗云初唠叨着一些家常。罗云初都是微笑着听着,充分体现了一个好听众应该具备的素质。到家时,她还意犹未尽。
  
  去洗了趟衣服,在众媳妇儿中混了个脸熟,交际就此展开,以后就做事也方便多了。毕竟以后她都生活在此地里,总不能一个朋友都没有吧,天天窝在家,外人会当你是个另类的。
  
  


23、温馨一刻
 
  渐渐的,罗云初他们这个新家由一开始的不习惯到慢慢适应四个人围着饭桌吃饭的情景。
  
  分家后,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二郎一个人的肩上,生活的迫切感让他早出晚归,拼命的干活。这些日子,罗云初实在不愿意看到兄弟两人为了地里的活你追我躲的情况了,况且她对宋铭承当以读书为主这一点深以为然,至于地里的活,适当地帮衬一二便是了。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劝他的。
  
  宋铭承默默地听着,见他二嫂确实是赶忙为他着想的,最后恭敬地向她作了个揖,便听从她的安排,每十日只三两日到地里帮下忙。宋二郎见三弟听进去了,心里也很高兴。为了能让他少干活,二郎干起活来更加卖力了。
  
  早出晚归的,如今他的肤色比之罗云初刚见他那会要黝黑许多,肩膀处有些还磨破了皮,罗云初看着很心疼。晚上的时候,会用些西瓜皮或茶水给他敷一敷,西瓜是自家或邻居家吃下的,罗云初把它们清洗收拾回来,把它们切成薄片来使用。当没有西瓜皮的时候,她就从家里剩下的一小撮茶叶拿些出来,泡成茶水给他蘸蘸,能安抚他的皮肤,减轻灼痛感。
  
  “爹爹,痛痛,饭团帮你呼呼就不痛了。”饭团看着自家亲爹肩膀上的晒伤,满眼心疼。
  
  “呵呵,饭团乖,爹爹很辛苦才能把饭团养大,饭团要听话,长大后也要孝顺爹爹哦。”摸摸他的小脸,罗云初叮咛。
  
  饭团点了点小脑袋,乖巧地说:“饭团知道了。”
  
  宋二郎见儿子这般听话,笑了笑。
  
  “二郎,别那么拼命知道不?以后巳时就回来吧,午时太阳毒着呢。还有,下午也不许那么早出门了。”看着脱皮处,罗云初轻声地说道。
  
  “媳妇,哪里就那么娇贵了?不就是破了丁点儿皮嘛,不碍事不碍事,过两天就好了。”宋二郎乐呵呵地说道,媳妇儿的关心让他很受用,觉得为了这个家辛苦点儿也算不得什么。
  
  “那媳妇的话你听是不听?”罗云初嘟着嘴,明媚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直把他眼睛都看直了,呐呐不语。宋二郎一直都知道自己媳妇长得标致,脸蛋滑滑的,像刚剥开的鸡蛋一样,衣裳下的皮肤嫩滑如脂,摸起来比他摸过的最上乘的纺织丝绸还要好摸。想着她在他身下情动的模样,宋二郎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努力干活,不让媳妇受累。
  
  罗云初被他那露骨的眼神瞧得不自在,横了他一眼,希望他有所收敛,“饭团还在呢。”
  
  饭团听到娘叫他的名字,他不明所以地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试探地叫了声,“娘?”
  
  “呵呵,没事,走,饭团,睡觉去。”罗云初将他抱了起来,走向他的小床。
  
  宋二郎火热的视线一直追着她转,罗云初挺直了背,当不知道。
  
  不用说这一夜注定了是个热情如火的夜晚。罗云初掐指算了算,今晚尚在安全期,她就任由宋二郎在她身上施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
  
  二郎买回来的肥肉,曾一度让罗云初很为难,煎油嘛,煎了后就没了,不煎嘛,那么肥,怎么入口啊?后来她在门外遇到赵家嫂子时随口问了下他们家是怎么炒猪肉时。赵家嫂子很热情,说了好几种炒猪肉的法子。罗云初呆呆地听着,貌似她听了许久,怎么没有煎油这一过程?于是她将她的疑惑问出口,赵家嫂家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罗云初就是个新媳妇不会当家的,这猪肉煎了哪里还有油水?正因为它们肥滋滋的才好吃呀。
  
  罗云初听了赵家嫂子的话,将肥肉炒得肥滋滋的,油水十足。二郎果然很喜欢,得知已经给宋陈氏送去一份,便捧着红薯饭吃得有滋有味。今日,宋铭承去他恩师家请教功课去了,尚未回来,罗云初给他留了饭菜。
  
  宋二郎和宋铭承都是孝顺的,哪天要是割了一块肉或者家里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必定会叫宋陈氏过来吃饭。罗云初倒无所谓,不过是少吃几筷子的问题。令她不舒服的是,次日宋方氏见了罗云初必定要说几句酸话的,什么分了家后日子过得红火了啊。这些罗云初都没和她计较,实在说得过火了,罗云初也不会由着她欺负,领教过罗云初的伶牙俐齿,渐渐的,宋方氏收敛了一些。
  
  想必宋方氏也没少在宋陈氏面前嘀咕,至于嘀咕什么,罗云初就不得而知了。但宋陈氏过来的次数渐渐少了,不过她不过来,二郎就让罗云初把做好的菜装一些过去,多的时候就一整碗,少的时候就半碗或大半碗。
  
  渐渐的,宋方氏见到罗云初时的脸色真是一个大转变啊,每次都笑吟吟的。罗云初略带恶意地想,送过去的那些东西,没少进了宋方氏或天孝两个孩子的嘴里吧?要不,宋方氏能给她这般好脸色?
  
  扯远了,罗云初看着炒出来的肥肉,虽然卖相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但她只吃了一两块就腻了。偏二郎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看得罗云初胃里直翻滚。她忙挟了一筷子青菜吃了起来。对于一个生长在红旗社会吃惯了精瘦猪肉的罗云初来说,她真不习惯吃肥肉啊。
  
  “娘,你做的红烧肉好好吃哦。”饭团捧着碗,吃得一脸满足。
  
  看他吃得脸颊鼓鼓的,罗云初一时没忍住,伸出手点了点他的腮帮子,嗯,弹性十足,手感很好。
  
  饭团嘴巴里塞满了东西,只好瞪着他圆溜溜的眼睛以示抗议了。
  
  不过罗云初一向都无视这种无声的抗议的,她轻笑,“好吃就多吃点好快快长大。”说着就给他挟了一块猪肉。 
  
  “唔嗯。”娘的话好像他每天对猪舍里的白白说的哦(白白是饭团给猪舍里的那头猪取的名字)。
  
  每天罗云初给猪喂食的时候,饭团总会跟在一旁看着它进食,嘴里还念念有词,白白你一定要吃饱饱长得肥肥壮壮的哦,等你长大后,饭团就能吃肉了。
  
  咽下饭,饭团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对罗云初说:“娘,饭团不是白白,不用催的啦。”
  
  罗云初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了,“是是是,咱们家饭团比白白要乖,比白白听话,以后长得比白白还要壮。”
  
  饭团很纠结,说他乖,是夸他的话,他听得懂,可是他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呢?想来想去,他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点头,“嗯,以后长得比白白壮,爹,你说对不对?”
  
  “是是是。”看着娘俩,宋二郎摇了摇头,媳妇还真调皮,连饭团的便宜也占。可不是吗,刚才那话分明是欺负人家饭团小听不明白深意嘛。
  
  “呵呵,二郎,你也多吃点,把肉肉给补回来。”罗云初给他挟了好几块肉。
  
  “够了够了,媳妇,你也吃呀,别光顾着我了。”媳妇的关心让宋二郎很开心。
  
  “嗯。”
  
  不得不说,罗云初的厨房艺不错,宋方氏和她比,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等级上的。宋方氏做事嫌麻烦,有时两样菜一起倒入锅里,大火一炒,放个油放个盐就行了。而罗云初不是这样,她习惯精细,讨厌大杂烩。油是个精贵物品,她也省着用,但却不像宋方氏那么吝啬,煮一锅菜就只放两滴油,多放一滴就像要了她的命般。
  
  而且她前世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挺忙的,所以她四年级的时候就学着烧菜了,初中那会也是住在家里头。厨房的活基本都是她包揽了。所以罗云初烧菜的技术挺不错的,虽然如今没有那个条件让她做满汉全席,但她炒起这些青菜疏果来也是别有一翻滋味。
  
  即便只是一道空心菜也被她折腾出好几种吃法,什么清炒呛炒一菜三吃,蒜蓉空心菜、腐乳空心菜。她每天变着法子给他们做,他们这一家子每天都吃得很饱。宋铭承向来苦夏,胃口一向都不咋好。罗云初做的饭菜虽然清淡,但胜在爽口,他吃得有滋有味,相比之前他还胖了一点点。
  
   



24、香芋绿豆 
 
  “二郎家的,你昨天做的那个香芋绿豆啥的,还有不?”赵家嫂子双手不住地往围裙上擦,看得出来很不好意思,“唉,家里的孩子闹着要吃这个,我又是个手笨的,只好腆着脸来问你要一些了。”
  
  罗云初一脸抱歉地说道,“赵家嫂子,真对不住了,这东西还真没了。你不知道这个香芋绿豆冰在这种天气不耐久置,一般都是现做现吃的。”
  
  赵家嫂子重重地叹了口气,眉头紧锁,“哎,这可怎么办?那个小魔星,一会还不知道怎么闹腾我呢。”
  
  “嫂子,你别急,我昨天做这个香芋绿豆冰的时候还顺手做了道叫拔丝芋头的吃食,你拿点回去哄大胖,你看中不?”自己做的食物有人喜欢,罗云初觉得很高兴,这是赚钱的第一步啊。
  
  “成,给我点让我拿回去哄那小魔星。”赵家嫂家松了口气,都是用香芋做出来的吃食,而且全都是自二郎家的做的,儿子应该会满意吧。其实也怨她,把儿子宠过了头,不过也难怪,儿子上头有三个姐姐,大胖算是她日盼夜盼才盼来的儿子,平日里难免宠溺了些,这才把他养成了略为任性的德性。
  
  罗云初领着她往客厅走去,因为他们新建的小厨房太小,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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