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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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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喝吧!”知道对方是存心捉弄自己,王洵将茶碗推开,板着脸道。少倾,他的脸上就又堆满了苦笑,“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不是装着听不懂吧?!”
    “哪句?”石怀义的眼神又开始发直,很难分辨是不是故意装傻。
    到了此时,王洵再也不敢于口舌上跟对方较劲儿了,咧了咧嘴,低声道:“算了,反正你小子是这里的地头蛇。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画下道道来,王某接着便是!”
    “你说的话,我的确很多地方听不太明白,这倒不是装的!”见王洵脸上已经露出了恼怒之色,石怀义赶紧低声解释。“我的汉话是跟我娘亲学的,她是粟特人。教我识字的师父陈老是汉人。我们族里还有很多粟特人,都会说几句汉话。”
    汉话?王洵稍一迟疑,旋即明白对方指的是唐言。接下来对方口中的汉人,自然指的也是中原的大唐百姓了。而其口中的粟特人,则是丝绸之路上一个以善于经商而闻名的民族。未曾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也常年居无定所,擅长很多种语言。从大唐长安到遥远的疏勒,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注1)
    “这些年因为要经常到城里买你们汉人造的家什,所以大伙也都能说上一两句汉话。但稍微难一点儿,就都听不太懂了!”石怀义又喝了一口奶茶,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笑容。
    听到这句话,王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麾下弟兄如此容易跟楼兰人打成一片了。双方几乎没有语言隔阂,经历了两汉、魏晋和隋唐这么长时间交融,西域很多民族,其实已经慢慢被中原所吸附。所以唐言几乎成了西域各族的通用语,能与中原人做交易,也成了西域各民族发展的保障。
    这就是大唐。你几乎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力。哪怕是在绵延千里的阿尔金山中,也处处能看到它的印记。
    带着几分身为中原人的骄傲,他笑着接了一句。“你们说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咱们俩闲聊没任何问题!”随即,又非常大度里提醒,“说罢!今天找我什么事。只要能做到的,我肯定不会拒绝!”
    肯定不会拒绝,那个小洛姑娘,本来就跟我没任何关系。就算有,冲着你对大唐如此仰慕得份上,我也成全你一回。
    正心里自恋着的当口,却又听见石怀义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们楼兰人并不完全以劫掠为生。有时候向过往商队讨取保护费,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我听人说过!”王洵笑了笑,心里约略有些不耐烦。自己都把话递到这个份上了,姓石的傻蛋居然还不懂顺着杆子往上爬。总不能让老子先开口说,不想跟你争女人吧?要是被人误解为老子怕了你,让老子的脸今后往哪搁?
    “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避寒,却不能让大伙活下去。所以”石怀义的话继续传来,隐隐竟然带着几分自卑。
    “嗨,其实那些商贩赚得已经够多了。来回一趟,据说能赚到十倍二十倍的利钱。要他们留下两成货物,未必伤筋动骨!”不知不觉间,王洵已经开始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笑了笑,低声宽慰。
    “王兄明白就好!”仿佛早就等着这句话般,石怀义笑着接口。
    他究竟想说什么?猛然间心头涌起一股警兆,王洵轻皱眉头。楼兰人如何生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莫非姓石的今天找自己来,不是为了小洛?
    仿佛在印证他的怀疑,石怀义笑了笑,继续补充,“其实王兄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明白了。咱们楼兰人很好相处,只要认准你,肯定把你当自家人看!”
    “噢!”难道他还想把我也留下?登时,王洵觉得自己的心眼儿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姓石的东一锤子,西一棒子,完全没有半点儿章法。令人想要见招拆招,都看不出他到底什么路数。
    驼背掌柜再度从帐篷后门转了进来,用一个硕大的木头托盘,拖住了一整只烤羊。头脚俱全,浑身上下金灿灿、油汪汪,香气四溢。看大小,至少有三十几斤重。却被驼背掌柜的单手送了过来,另一只手拎着个硕大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发出“咚”地一声巨响。
    王洵纷乱的思绪被响声打断。抬起头,冲着驼背掌柜微笑致意。在长安时,据周老虎介绍,烤全羊是西域招待贵客之礼。无论姓石的今天打着什么歪主意,至少,在礼节上,人家给了他足够的尊敬。
    “王兄尝一尝,驼子叔的烤羊手艺在咱们这里是一绝!”石怀义伸手抓过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将羊头上两角之间的肉切下来,递到了王洵面前。
    “我自己来吧!”按照记忆里的只鳞片爪,王洵笑着将羊肉接过。然后抓起短刀,从羊背上切了最嫩的一块,递还给了石怀义。
    这是兄弟之间的礼节。稍有误差,却基本符合西域部族的习俗。石怀义又笑了笑,抓起羊肉,大嚼起来。
    驼背掌柜烤羊的手艺,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跟对方躲躲闪闪兜了这么长时间圈子,王洵也的确有些饿了。于是,二人你推我让,很快,便将小半只羊送进了肚子。
    伙计们陆续将几个下酒小菜端来,分量不像烤羊那么大,却贵在材料稀罕。在石怀义的盛情邀请下,宾主二人边吃边喝,话越聊越轻松。
    “王兄的酒量,在我们楼兰人这里,也能排得上号!”眼花耳熟,石怀义的话头又开始往回绕。
    “石兄弟如果到中原去,肯定也能闯出一番基业!”王洵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石怀义的声音突然提高,吓了帐篷中所有酒客一跳。但大伙好像对喝酒撒疯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很快,就又把头转了回去,各自冲着面前的酒盏努力。
    “为什么?”王洵继续循循善诱。想留下我?嘿嘿,我不把你拐跑就不错了!“怕不能出人头地么?很多西域人,都做了大唐的官员。远的不说,哥舒翰你知道吧?他不就是哥舒部头领之子么?”
    “那不一样!”石怀义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年青人特有的坦诚,“我们楼兰人,跟他们突厥人不一样。他们突厥人,信的是狼神。以强者为尊。谁强大就追随谁!我们楼兰人,却是火焰之子。不会向任何强者屈膝!”
    那不一样被人家给灭了。王洵心中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可你刚才还说,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用来避寒”
    “是太小了!”对于自己说过的话,石怀义一点也不否认。“但这个山谷却是咱们老一辈楼兰人,拼了性命才从白濑人手里夺下来的。所以,不能丢在咱们这一辈儿手里!否则,否则即便死了,灵魂也要在大漠上流浪。”
    白濑人是什么民族,王洵不太清楚。西域这片土地太广袤了,到目前为止,大唐之控制了南北丝绸之路沿线的城市。而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上,戈壁滩间,以及连绵千里的群山脚下,还有很多像楼兰人这样的部族存在。既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度,也不肯接受大唐的管辖。(注2)
    可这些部落已经不可能摆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即便大唐没有心思跟他们较真儿,突厥人、吐蕃人,还有刚刚在大漠北部崛起的回纥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弱肉强食,这是西域的生存法则。火焰之子,恐怕也难逃例外。
    “知道么?当年为了打下这个山谷,小洛的父亲、爷爷、叔叔,都战死了。整个家族,留下的全是女人!”石怀义的声音又低了下去,低得就像在倾诉。
    的确,他是在倾诉。眼睛红红的,在浓浓的醉意中透着无法掩饰的怜惜,“她哭了整整三个晚上,三个晚上。谁劝都劝不好。从小到大,我就没见到她那样哭过!”
    你可真是个多情种子!王洵笑了笑,心中点评。作为一个过来人,他非常理解石怀义那种束手无策的心情。同时又觉得暗暗好笑。不就几句话的事情么?谁稀罕跟你争!绕这么大个圈子,还不够累的呢!
    “从那时开始,我就对自己发誓。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伤害。永远不会!”石怀义猛然将头凑上来,眼睛盯着王洵的眼睛,“说,你会不会好好待她,会不会?!”
    这到底是哪根哪啊!王洵彻底愣住了。真幼稚!原来不是争风吃醋,是替小洛说媒来了!有这么说媒的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别人?这又不是绝缨宴?
    还没等他想好说辞,石怀义已经站了起来,手扶桌子边缘,脸上带着笑,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无比的伟大,“我,我知道一个可以打到雪狼的方法。我,带着阿斯蓝帮你。这个冬天,肯定能凑够十张雪狼皮。但是,你必须答应我,这辈子,这辈子都不要辜负他。否则,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
    “轰”地一声,有个炸雷直接砸进了王洵的心底,溅起一团火焰。他再也不敢笑对方幼稚了。坐在酒桌前,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慢慢将面前的酒碗喝干,然后笑着回应道:“我不能答应你。我养好了伤,就会离开这儿!根本不可能留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石怀义发问了。只是不像刚才王洵那种慢声细语,而是用手将面前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帐篷中的酒客们又朝这里看了几眼,笑了笑,纷纷开始结账走人。年青男子为了女孩子喝酒打架,在楼兰部落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况且那个身上带着伤的汉家伢子,肯定不是小石头的对手。对此,他们深信不疑。
    “我是大唐军官,军令在身,你懂不懂啊!”王洵又笑又气,索性主动把话挑明。“根本不可能留下。并且未经许可在队伍中携带女人的话,按军律,会被斩首示众!”
    这个答案,应该够清楚了。但石怀义压根儿不信。“骗人!我早就知道了。哥舒翰是奉了你们大唐长老的命令,才派人假扮强盗要杀光你们。你们根本没地方可去,一出大漠,肯定会死!”
    “大唐不止有一位长老!”王洵又给自己倒了碗酒,慢慢喝了下去。楼兰人的酒是用野果酿造的,不算很烈,但下肚后却如刀子般扎得人心里生疼生疼。“也不止哥舒翰一位将军。我负责押运的这批辎重,是送到疏勒城,给封常清将军的。他跟哥舒翰不是一路!可以直接写信给大唐的皇上,替我们鸣冤。皇上,也就是整个大唐的族长!长老犯了错,上面还有族长管着他。”
    这个浅显的讲解,石守义很容易便听明白了。但是,他却依旧不想让自己的“伟大”半途而废,“如果大唐的皇上,也偏袒长老呢?”
    这一点,王洵倒没仔细想过。几天来,支撑他离开的动力,就是相信奸臣杨国忠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只要自己想办法将杨国忠想掩饰的秘密,以及哥舒翰派人假冒强盗攻击官军的真相揭开,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肯定会身败名裂!
    “那你岂不是还要被砍头?被哥舒翰杀掉的弟兄们也白死了?”石怀义的疑问宛若重锤,下下敲在他的心口。
    “不会白死!”一股酒意,直接涌上王洵的头顶,“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我答应过弟兄们,一定走出这片大漠!”他记不清楚自己当晚说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心里却认为自己肯定答应过。“我答应过他们”带着几分酒意,他大声补充,“答应过他们,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无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我答应过,就不会说了不算!”
    注1:在唐代,粟特人已经开始使用汉字,并且大部分拥有汉姓。借助中原重农抑商的便利,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个民族消失于宋末元初,蒙古帝国西征期间。
    注2:白濑人,又叫白兰人。生活在青藏高原边缘的一个游牧民族,被吐蕃所灭。
第四章 楼兰 (四 下)
    第四章楼兰(四下)半夜醒来,王洵觉得头像裂开了一样疼。
    他居然喝多了。很多年未曾尝过醉酒是什么自滋味的他居然被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半大孩子给放翻了!
    但没什么好丢人的。这顿酒喝得着实痛快。具体怎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王洵已经彻底记不得了。但是,他却记得自己跟石怀义两个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翻自己家墙头被树枝挂破了屁股,到在街上迷了路一个人哭着回家;从喜欢某个女孩子喜欢得说不出话,到被恶狗追出半里多地,你一句我一句,林林总总,尽是是少年时发生荒唐事。
    他们都很年青,他们的心都还没被世间污浊给填满。所以他们可以轻松地对自己过去的那个傻傻影子笑一笑,充满怜惜。他们以后可能还会犯错,今天做过的事情,日后回过头来看,可能还是一场笑话。但他们真真切切地年青过,无怨无悔。
    已经到了仲冬下旬,月亮只剩一个小牙。星斗却愈发明亮。冰冷的星光穿破山谷中的雾气,顺着窗子边缘的缝隙透进来,照亮人的眼睛。
    傍晚喝酒时,石怀义的眼神也如星光般明澈。王洵记得当时自己恰好提到了故乡长安,石怀义眼中立刻充满了向往。从没见过比玉门关繁华所在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东西长达十九里半,南北宽到十七里的巨城,将恢弘成什么样子。亦无法想象,一个人口超过五十万大城市,将会何等的繁荣。最最无法象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楼兰人信仰的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天竺人信仰的佛陀和大食人信奉的真主,居然可以同时享受信徒的供奉,并且彼此相安无事。要知道,换了在西域任何一个部落里,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神明,结果必然是一场血淋淋的厮杀,直到其中一方的信徒完全死光为止。
    当石怀义说起楼兰的故事,王洵也听得两眼放光。这个部族的历史居然可以上推到先秦,曾经被月氏所灭,被匈奴所破,被大汉所败,但却始终没像其他西域部族一样被漫长的岁月所淹没。从汉到唐,数百年间,只要一寻找到机会,楼兰人就会试图建立起自己的国度。即便为了一瞬间的辉煌耗尽了百余年积累的全部力量,也在所不惜。
    据石怀义所说,楼兰人最近一次差一点梦想成真的时刻,是一百余年前。当时侯君集领兵伐高昌,楼兰人出兵一千五百为前驱,带领唐军穿越大漠,直抵高昌城下。过后,侯君集**行赏,曾经上奏大唐天子,请朝廷赐予当时的楼兰族长王爵。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赏赐却始终没能落到实处。随后西域的突厥人降而复叛,隔断西域与中原的交通,楼兰人也遭受池鱼之殃,被大唐视作了反复无常的异类。直到现在,也没能重新与朝廷恢复联系。
    “想必是因为侯将军杀戮过重吧!所以朝廷驳回了所有赏赐要求!”尽管心里对现在的朝廷很失望,王洵还是本能地替大唐辩解。
    “杀戮过重?高昌人发现唐军突然出现在城外,吓得根本没敢抵抗就投了降,怎么可能杀戮过重?”对于王洵的解释,石怀义根本无法相信。
    “我说的不是当时,是过后。班师时,侯君集把一百多万高昌俘虏,都活埋在了沙漠当中了!”王洵想了想,大声补充。
    “一百多万?”石怀义的鼻子几乎和眉毛拧到了一起,“你听谁瞎说的。如果高昌国有一百万人,还能那么轻松被侯将军给灭掉?”
    “这个?”想起当时的尴尬,王洵就觉得脸红。既然要穿过大漠,唐军人数不可能太多。而高昌若是个人口百万的大国,怎么凑也能凑出三、四万守军来。三、四万枕戈待旦的守军对着远道而来,满脸疲惫的敌人会不战而降?好像古往今来都没有过类似先例!
    有关杀俘的传说,居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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