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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山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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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子

  楔子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样一句讹言竟然搅得天下大乱,而朝廷衡帝为宦官所制,乃至朝政混乱,无暇他顾。
  百姓流离失所,于战火杀戮中挣扎,命如草芥,朝不保夕。看着不远处冲天而起的火光,隐约传来的凄厉惨叫,还有鲜血飞溅起时那特有的铁腥味,竟是我茫然而来的世界……
  “阿墨,你冷吗?”鲁维悄悄地往我这边凑了凑,小声地说。他声音很细,脸部的肌肉紧绷,好像在拼尽全力让自己不要发出颤抖的声音。
  初春的天气确实不暖和,但是我知道,他冷是因为他害怕,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初上战阵,内心的紧张可想而知。他问我这个问题,也只是想求得一个认同或安慰,他颤抖是因为冷而不是胆怯。
  其实自己的心也跳得厉害,尽管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经历战场了。我尽量表情平和地低声说,“有点儿。”鲁维显然放松了点,他一咧嘴,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立刻埋下了头去。
  下意识地一偏头,我与鲁仲冰冷的眼神碰个正着,他脸上疤痕趁着月光显得越发狰狞。我立刻移开了眼,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哪怕只是眼神。从我第一天出现在他面前开始,好像彼此八字就不合,更何况……我无奈地搓了搓脸,我还抢了他的“妻子。”
  低下头,我借着夜色掩盖了自己的表情。今夜没有月光,是个偷袭的好日子,周围除了强行压抑地呼吸声,就是人身上因为热度而发散的臭味儿。
  臭男人……忽然间想起来红楼梦里宝二爷对男人的形容来,在现代因为社会发达,大城市里的男人们非但不臭,反而香水擦得比女人还勤。
  可在这里,在我周围,全部是些汗水淋漓,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汉子。他们有的为了功名,有的是因为犯了罪,有的是为了吃饱饭,而更多的是被兵役强制送到这里来的。没有盔甲,没有合手的武器,大部人甚至光着脚,这样的组合也许不能称之为军队吧,或许,应该叫,炮灰……
  而我,也是这样的一个炮灰……
  莫名其妙来到这里已经半年了,很多事情,我依然不适应。水墨,是我在这里的名字,衡泰三年,是我所处时代的年号,同时我还有了一个美丽的未婚妻,元爱。
  一闭上眼,之前发生的一切,如同老旧的黑白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闪现着。在现代已经算是个待嫁女青年的我,在相了十几个对象而终于撞到一个有感觉,有前途,有房子车子的白马王子的时候,竟然被送到了这鬼地方。
  那天周末,白马王子约我去爬山,我兴高采烈的就去了,一路上都维持着美好的姿态,轻声慢语,适度地表现一下自己的涵养和贤妻良母的优秀本质;而王子的一言一行也当得起风度翩翩几个字。
  就在彼此感觉大好;眉来眼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是迷路了,还没等王子表演一下他的英雄气概,一转头的功夫他人就不见了。我也顾不上什么淑女风度了,放声狂吼,可除了隐约的回音,一时间,什么声响都没有。
  手忙脚乱地赶紧从包里掏手机,打开一看傻了眼,屏幕上居然一个道道都没有,眼睛一眨,手机变手表了,只剩下了时间闪烁;12:00。
  “鲁志,你在哪儿啊,你听得到我吗!”我边走边喊白马的名字,玩命地回忆着之前来时的路线。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四周一片苍翠,颜色浓的像要滴出来一样。若是平常,这样的绿色足以让我惊喜,现在却让我心悸,这绿色太纯净了,仿佛从未被污染过,B市有这样干净的青山吗?
  突然天上开始下雨,泼水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开始变得泥泞的山路上,这时候我真的开始害怕了,虽然还在用力地喊,可声音开始破碎。
  “哎呀,”我尖叫了一声,脚下猛地一滑,虽然手拼命挥舞着,可人还是整个趴在了地上,胸部被地上的石头硌得生疼,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出来,我边哭边骂,那个死白马死到哪里去了?带我来的又是什么鬼地方?
  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就是这个人吗?”
  我吃了一惊,紧接着送了一口气,居然碰到人了,太好了,有救了。赶紧抹了一把脸上的脏水就想扭回头看,刚一抬头,一道黑影夹带着雨水风声从我耳边掠过,只觉得重重的一击落在脑后,眼前顿时一黑。
  也不知过了多久,再醒来时只觉得自己在摇晃着,鼻间隐约有马粪的味道传来,恍惚间有人喂我吃了些什么,就这么昏昏沉沉地过了几天,才算彻底清醒。可随之而来的打击,让我觉得还不如不醒过来呢。
  简朴的茅屋泥舍,穿着类似汉服的村民,狩猎的弓箭,还有;还有一个未婚妻,一个很美丽的未婚妻,即使以现代的标准来看。想到这儿,我忍不住苦笑,一个女人居然有了一个未婚妻,而且还不能拒绝。
  元爱的爹一开始说得也很清楚,当初之所以把我救回来,就是为了帮自己的女儿摆脱那个恶人,他那低沉的嗓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至于你是男是女,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就需要一个陌生人……当然,如果你不想担这个名声,那就拿命来换,我不是平白救你的!”
  “起戈!”“起戈!”“起戈!”一个接一个的士卒低声给身旁的同伴传达命令,我的手越发冰冷,只能死死地攥住了刀柄。上了战场后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起戈!”准备战斗的意思,也是再无退路的意思。戈为武器代指,若不起,人头落地。
  鲁维不自觉地又往我身边靠了靠,我看了他一眼,暗淡的月色衬得他脸色越发青白,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穿越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我被穿越之后,既没有如花美貌,也没有惊天之才,有的只是杀戮,或被杀……
  衡历二年,元月初十,夜,“河谷奇袭”之战役大胜。

  骠骑

  “哐,哐!”铁器偶尔会跟岩石碰撞而击打出火花来,安雅河谷,一个听起来会让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却被最坚硬陡峭的岩石包裹着,有些甚至延伸到了腹地,所以在这个地方建筑工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呼……”水墨一鼓作气地将几个陷坑的边缘用铲子拍实,这才直起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觉得腰椎一热,然后迅速地酸麻起来。她一动不敢动,等着那针扎一般的感觉慢慢消褪,目光所及处皆是一片荒芜,除了杂乱的野草,隐约还有股血腥味道混在空气中徘徊。
  河谷后方二十里就是太平关,天朝西北第一道防线,前段时间被赫兰人占据,现在又被天军夺了回来。听钱老爹讲,这谷底曾有清澈的溪流经过,水草肥美,传说是一位美丽的赫兰仙女所留下的泪水,所以才命名为安雅,赫兰语,意为眼泪……环顾四周,现在不要说是泪水,估计就是鼻涕都没了,水墨一哂。
  天气炎热异常,仿佛一下子从春天直接迈入了酷夏,虽然已经习惯了此地早晚寒冷中午炎热的气候,但今天实在是太热了,如同下火一般,阵地边缘的士兵人人都光着脊背,一来是为了凉爽,更重要的是不想因为繁重的劳作而弄破自己为数不多或者是仅有的蔽体衣物。除了个别可以在阴凉处监工的军官们,就只有水墨这样的西贝货才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
  “阿墨,你没事吧?”正在搬运砂石的鲁维耳聪目明,看见水墨眉头微蹙的扶着腰,立刻凑近了些问。“没事,”水墨轻轻摇了下头,鲁维咧嘴一笑,缺了一颗门牙的笑容有些滑稽,水墨却一点也不想笑,那是战争留给他的痕迹,当然,一场大战下来只少了颗门牙,鲁维已经算是幸运非凡了。
  “喝口水吧,”鲁维小心翼翼地从陶罐里倒出了半碗水递了过来,“多谢,你也喝些,以免中暑,”水罐早就被阳光晒透,碗里的水温热,多少有点变质的味道,但水墨还是如饮甘露一般一饮而尽。
  附近的士兵羡慕地看了她一眼,有的人情不自禁地蠕动了一下嘴唇,“啪!”鞭声突响,士兵们赶紧低下头继续工作。“看什么!!快干,今天干不完谁也别想喝水!”监工的小队长说完之后冷冷地扫了一眼水墨和鲁维,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开了。
  鲁维吐吐舌头,回头带了点得意地笑说,“阿墨,多亏你识字,有中郎将的话在,这帮黑心的小队长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水墨唯有苦笑,她知道自己算是在这些人那里挂上号了,如果有一天落在了他们手里,下场绝不是一鞭子能搞定的。
  天朝,衡帝,赫兰,这些闻所未闻的名称就如同滚石一般的向水墨砸来,不容闪躲,自己那点贫瘠的历史知识在这里等于没用。万幸,这里的文字还是中华文字,虽然是繁体,但水墨大都认的。通过那“老丈人”甩给自己的几本书了解到,这里的历史,人文,地理,一切都好像在魏晋南北朝之后转了向,本应出现的隋朝莫名消失了,替代他的就是这个已经延续数百年的天朝,国姓,战。
  想到这儿,水墨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那个元老头虽然一脸阴沉又恶毒,但本事却很奇妙。也不知道他给自己的是什么药,强迫自己吃下之后顿觉喉咙涨痛,水墨以为是毒药,拼命地扣喉咙想要吐出来。后来那老头冷冰冰的说,这个药只管三个月,说完扔了个小瓷瓶过来,拂袖而去。
  借着元爱手中的镜子一看,水墨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喉咙略隆起,看起来很像是男人的喉结,而且疼痛过后一点也不影响说话。很好,这药确实帮了大忙,容貌清秀的水墨因为这个“喉结”省却了不少麻烦……
  不远处忽然响起隆隆的马蹄声,鲁维轻轻推了水墨一下,水墨一惊抬头看去,她立刻跟所有人一样单膝下跪,行军礼。健壮高大的战马长鬃飞扬放缓了速度,浅银色的盔甲简直比阳光还要灿烂,所过之处只有尘烟四起,却听不见半点人声马嘶,轰隆的蹄声仿佛踩在了人心上,压的人不能呼吸。
  “骠骑军”,鲁维语音颤抖,他的表情充满了神往。那是天朝最彪悍的军人,从太祖皇帝建立这只军队开始,他们从未输过,万里疆场任驰骋。这次跟赫兰人的争斗已经到了生死关头,太平关一失手,再无退路,朝廷终于咬牙命令驻防在北山防备蛮族的骠骑军火速赶来。
  七天,只有七天,骠骑军如同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了赫兰军的身后,打得赫兰军队乱了手脚,身后十里的储备粮草也被烧了个干净,被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的黑虎军,长胜军借机反击,终于将赫兰军赶回了孟朱河以北。
  接着不容赫兰军喘息,暗夜河谷奇袭,逼得赫兰军再退三十里,连让两城,太平关也收了回来,赫兰军龟缩在河口凭借天险修整,只不时地派出人马前来扰袭。现在水墨他们这些炮灰才有时间把工事构造在河谷里,因为到天平关,只有这一条路。
  “你们看!”旁边有人低叫了一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水墨发现其中几个骑士的马鞍边上都挂着黑色的旌旗,上面的图案看不清楚,但水墨知道,赫兰军以人数来区分官职,能使用黑色旌旗的,那已经是百人军了,也就是说他手下最少有三百人,人在旗在。现在那象征着武力的军旗竟然随便地就挂在骑士的马鞍上,他们看起来不过百人,难道……
  不容水墨多想,一旁监工的军官和执勤的军士们已经开始大声欢呼了,甚至有人在高喊着粗话发泄自己的情绪。干活的炮灰们不敢喊叫,但也人人激动,鲁维一把抓住水墨的手,水墨甚至都觉得有点疼了,就听他兴奋到哆嗦地说,“阿墨,我什么时候能加入骠骑军呢?”
  水墨无语,只略微抬眼看着那些镇定自若的骑士,他们仿佛根本没听到那些欢呼,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策马前行,头盔遮挡了他们的表情。“敌无名,敌无数,敌有迹!”水墨默念之前听到的骠骑军的军规,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不问敌人是谁,不管敌人多少,只告诉我们,敌人在哪儿!”
  好狂放!水墨微微一扯嘴角,低下了头。
  最后一丝如火的晚霞也被黑暗掩盖了,一声锣响,炮灰们纷纷整队,排好顺序准备下工。战事不断,后勤吃紧,没有多余的松油火把供炮灰们连夜工作,因此太阳落山,他们就可以收工了。
  “阿墨,今天这么热,回头我们去冲凉吧?”鲁维悄声说。同在一个队的王大听见了,立刻笑说,“对呀,阿墨咱们一起去吧,要说来了这些日子了,好像就没见你跟咱们一起洗过,别是你这小白脸的细皮嫩肉舍不得让我们瞅吧?哈哈哈!”
  水墨打了个哈哈,“还就是不给看,凭什么你看我的细皮嫩肉,我却得看你的粗皮黑肉满身毛啊,等你什么时候变嫩了,咱再一块洗!”她话一出口,同一个队的粗汉们立刻放声大笑,有人还去揪王大手臂上那重重的汗毛,王大拳打脚踢,脏话连篇地跟他们闹在了一起。
  鲁维使劲憋着不敢笑出来,自从把水墨敲晕带回家之后,鲁维就不时地被她吓一跳。她说起话来斯文有礼,一听就是个读过很多书的人,可写起字来却如同狗爬。这个时代的女人能读书是极少数王公贵族,世家豪强才有的特权,可水墨的行为举止又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严格的言谈规制。
  想当初老爷想要下些重药好让她的女性特质尽量被隐藏起来,阿墨却差点跟老爷拼命,说雄性什么蒙的吃多了会变人妖,你以为我长成这样前突后翘的容易啊我!!当时元爱姐姐和自己听的是面红耳赤,一向面色阴冷的老爷气得脸都绿了,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无耻!”不过也好,从那以后他倒是没再逼迫阿墨吃药。
  前突……鲁维不自觉地扫了一眼水墨的胸部,现在那里是一马平川,多亏元爱姐姐给她缝制了几个特别的背心穿着,话说那背心也是她自己设计的。阿墨真是个奇特的女子,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女子也会讲粗话,完全相悖的两种特质却奇妙的融合在了她的身上。她行为举止大气不扭捏甚至偶尔还“豪放”一回,处了这几个月下来,周围居然没有一个人怀疑,她,是个女子。
  不管鲁维怎么想,表面上看着淡定的水墨其实心里挂着一层冷汗,幸好自己来自现代,受的教育不一样,说点男人粗话也没什么别扭,不好意思的。要是换了那些从小被三从四德浸泡大的女人,王大一句调笑就够她们羞愤的撞墙自尽了,还想装男人?人妖都装不像……
  要说自己这“小白脸”没少被人嘲笑,幸好有喉结证明她是男人,胸部也勒得死紧。而且她一到军队,因缘际会,被主管的中郎将赏识,所以没什么人去招惹她。再加上水墨虽然读书识字,却不摆架子,跟谁都客客气气的,有人托她写信什么的从不推辞,奉行众生平等政策,鲁维又小心维护,因此跟这些粗豪汉子处的不错。都是最低等的士卒,生死沙场上处得久了,自然有了感情。
  也许是男人的本能,上了战场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粗们都不自觉地护着水墨,按照王大的玩笑话来说,这挺漂亮脸蛋虽然不能摸,但看看也好,伤了怪可惜的……如若不然,也许第一次守城战斗,她就挂回现代了。
  刚刚回到营门,就听说因为骠骑军大获全胜,朝廷的封赏终于下来了,炮灰们虽然没有高官厚禄,金银珠宝可拿,但今天人人都分了几个粗面大饼,还有肉汤,终于可以吃顿饱饭了。鲁维怀里塞着大饼,手里捧着装汤的陶罐,兴高采烈地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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