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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大地主-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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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买来的海鲜没有吐好沙,午饭是在丰海县最出名的丰海渔港吃的,作为东道主的刘明轩一点都没有吝啬,叫了一大桌子的海鲜让孙辰尽情享用。

    真正的丰海县人,都是不会经常食用海鲜的,他们的印象中,如果一个人经常食用某一类海鲜,死后就会遭到那类海鲜的报复。

    最为经典的,就是关于吃蟹的故事了。说以前有个富家老太太,她在世时最喜欢吃海蟹,每到秋风起蟹脚痒的时节,她都要买上几十只,与儿孙辈在家里大快朵颐。等老太太去世以后,她子女在道观为她做法事,却诡异地碰到老太太在道观外现身说法:我因为吃海蟹太多,所以造业也太多,死后被驱入了蟹山遭受报应。阴差把我的身子叉起来扔到蟹群中,让我受众蟹鳌爪的钳刺,一刻也不停歇,我真的是痛苦不堪。希望你们回家后,“为我印九天生神章焚之”,超度群蟹,好让它们早点受生。她的子女听了之后,就赶紧回家雕版印了她口中所谓的神章,每天晚上都烧它个几百张,一直到整个丧事办完才停歇。

    老太太最后还托梦告诉子女,让他们以后吸取教训,不要再重蹈她的覆辙。

    还有一个关于吃鱼羹的传说,说有人因为吃了一碗妻子为他做的醒酒的鱼羹,当晚就暴卒而亡,后来他的家人才知道,原来那条用来做鱼羹的小海鱼,是一条未成年的幼龙。那人是吃了幼龙,让幼龙不能再投胎转世,这才遭到它父母的报复而暴毙的。

    从那之后,没有长成的小海鱼几乎无人敢再食用,生怕不小心冲撞了某位大人物,惹来杀身之祸。

    虽然这些都只是传说,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绝对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所以对于打捞上来的海鲜,他们大都怀着敬畏居多,即使平时会吃,也不敢经常食用的。

    他们捕捞上来的,除了海参鲍鱼之类的精品,有一大半都要加工成干品,由这里的外邦人买回各自的国家。

    剩下的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被他们送来这样的酒楼,供应了毫不知情的外邦人食用。本地人吃的最多的,只是紫菜,海白菜等素食罢了。

    “怪不得我买了这么多,才花了五两银子~”听了刘明轩的述说,孙辰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道。

    “也幸亏这样的传说只在丰海县,天启王朝别的地方的人,还是吃的。”刘明轩解释道,生怕孙辰以为自己明知道这些,还唬他过来。

    “那这里的人真的是太悲哀了,守着宝库却不能动,真是折磨呦!”孙辰丝毫没有刘明轩的担忧,就算是整个天启王朝都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又能怎么样?依然不能阻挡他那颗爱吃海鲜的吃货之心。

    “谁说的?只是不让经常吃,又没说不能吃,更没说不能捕捞~他们捞了海鲜自己不吃,把海鲜卖了买别的东西吃总成吧?”

    “也对,饿的没东西吃的时候,谁还在乎会不会被报复~”孙辰深以为然。

    “不过要不是丰海县有这个港口,他们的日子不知道有多难过呢!至少海鲜买不上价,收入得少很多~”

    虽然现在的卖价也不算多贵……

    “这倒是,周围的人都不吃,他们捞上来还能卖给谁呀!”孙辰一边熟练地把扇贝里面的脏污去掉,一边和刘明轩聊天,一点都不像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美味。

    刘明轩看了,只以为他是因为吃货的性质,无师自通罢了,倒是李益聪,笨手笨脚地,到现在还和粗壮的蟹腿奋斗着,让刘明轩有了一种难得的优越感,耐心极好地拿起工具,一步步教他怎样吃蟹。

    肚皮圆滚滚地跟着刘明轩离开,孙辰听到了结账时他花了多少钱。

    “咱们以后还是买了海鲜自己在家里做吧!暴利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港口() 
随后的日子,孙辰过的可谓是真的充实又有趣。

    每天早上起来,他总是会和表弟李益聪两个人去港口那边转悠,在这里瞧一瞧,去那里看一看,常常这样就能过一整天。

    碰到出海回来的渔船,总会买上一些新鲜的鱼获。最让孙辰惊喜的是那天竟然有人在浅海捕捞到十几只个头巨大的龙虾,要知道孙辰一向认为这些东西只会出现在深海,至少以现在的捕捞技术,他是不可能有机会吃到的。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竞争,孙辰最后花了六十两银子买到了一只。这可真的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要知道孙辰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买下两大背篓的海鲜,也只不过花费了五两银子而已。

    不过这只十几斤重的大龙虾还是让刘明轩他们啧啧称奇,那一顿他们只吃了龙虾肉就吃得饱饱的,最后还剩下了许多,都让刘明轩赏给了他的手下。

    孙辰有时候也会跟那些没钱买渔船,只能拿着小渔网在退潮后的沙滩上赶海的渔民手里,买点紫菜海带之类的回去晒干。剥好晒干的海米和蛤蜊肉,他也收了许多,准备离开时通通带回家里去。

    不过孙辰最愿意做的,却是站在港口的码头上,等着那些漂洋过海来到天启淘金的那些外邦人的大船靠岸。

    每当有这样的大船靠岸,就意味着有无数新鲜玩意儿的到来。孙辰这时候就会在人群中站着,等着那些没有提前找到买家的外邦人现场叫卖。

    有的船上运过来的东西,譬如象牙、犀角、玳瑁等,都是外邦人受自己所在国家的首脑所托,运过来讨好天启王朝的当权者阶层的,像是孙辰这样的普通民众,是没有权利拥有的,顶多就是在他们从船只上往下卸货时,过过眼瘾。

    天启王朝的计时用具是沙漏,普通民众则是看天,另外各处还有专门负责打更报时的人,所以孙辰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没机会知道具体的时间是多少,都是跟着别人懵懵懂懂地过的。他在一个外邦人的船上倒是看到有一座石英钟,打听了一下,却是不列颠女皇要送给天允帝的贺寿礼物。孙辰只来得及看到一眼石英钟上面搭着的楮色厚重帷幔,连它具体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不过也还是有许多面向普通民众的日用品运过来的,镜子就是其中的一样。

    天启王朝的大多数人,生活中都是使用的铜镜,就算是打磨的再平滑的铜镜,反光效果也是很差的,妇人们照镜子时,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多清楚。

    而外邦人运过来的,却是孙辰最熟悉的玻璃后面带有水银涂层的那种。这样的材质做出的镜子反光效果极佳,照出的人影自然纤毫毕现,栩栩如生,让人啧啧称奇,是十分受欢迎的外邦商品。

    不过物以稀为贵,一块只有两三平方分米的椭圆形玻璃镜,再配上木料普通,却雕琢得花样繁复的镜架,要价就要二三百两银子,大一些的更贵。以前孙辰随处可见的落地穿衣镜,一块竟然要上千两银子。这都还只是落地价,如果这些东西经过刘明轩这样的大商人之手再卖出去,等普通人买到手时,价钱或许翻番也不止了。

    孙辰没能免俗,买了一个最小的过过瘾,一边掏钱一边还在心里感叹,这么一小块镜子,在他所在的时代,只不过几块钱而已,现在却卖的这么贵,真的是心疼死他了!

    还有的外邦人运过来的,是珠宝美玉之类的东西,那些玉玦大都只是小小一块,却全都价值不菲,更是因为由外邦人制作,上面浓浓的异域风情使之成为天启王朝的商人们所争相购买的对象。

    孙辰也跟着随大流买了两条珍珠项链。至于玉玦什么的,他始终认为那些外邦人的雕工始终比不上天启王朝的工匠,也就没有买,倒是李益聪,花了八十两银子买了一个玉质的小鲸鱼,说要送给自己以后的媳妇。

    这个时候的珍珠,可不是后世那种大规模成批养殖珍珠贝的时候,可真的是一个个在贝壳里面翻找出来的。珍珠的成色不一样,价钱自然也不一样,孙辰所选择的,不是个头最大的那种,而是个头中等,但大小均匀,珠子也闪着莹润的粉色光泽的。

    两条小小的珍珠项链,就花了他五百两银子,不过孙辰倒是没有多心疼,给自己的妹妹带礼物,花的钱少了还不好意思呢。

    “咱们天启王朝其实也有地方盛产珍珠,只不过跟汨罗国的相比,所出数量实在是太有限,质量也比不了。”刘明轩感慨道。这次他一下子就从汨罗国的商人手中买了四五万两银子的货物,一转手肯定能够大赚一笔。

    “哦?”孙辰倒是第一次知道。不过想想也不觉得奇怪,天启王朝海岸线也挺长的,其中自然少不了它的身影。

    “哪里有?”这段时间孙辰没少在海边溜达,听到别人从扇贝中找出来的珍珠,两只手都数的过来。自己也吃了这么多的扇贝了,一颗黄豆大的珍珠都没有发现。当然这也是因为没有人专门寻找珍珠,都是在捞捕别的海产时,顺带发现的。

    如果自己专门养殖这东西,不知道可不可行?

    “距离丰海县不算远,两三天就到了。有一个叫珍珠湾的地方,十只扇贝里,就能有一只里面有珠。不过采出来的珠成色不算是多好,有一大半都是不能用来做首饰的,只能碾成女人敷面用的珍珠粉。”

    孙辰听了之后,坐不住了。

    ……

    三天之后,刘明轩架不住孙辰的软磨硬泡,处理完手中的事物,就带着他踏上了去往珍珠湾的路上。

    对于孙辰口中的赚钱门路,其实他是不太看好的,天启王朝曾经也不是没有别的商人看出其中的商机,想要在这一块做出成就。

    可不管是当初有多么的胸有成竹,始终都没有人能够真的在这一领域如愿以偿。充其量能够弄个保本白折腾,就可以说很不错了。

    “”

第一百六十三章珠场() 
两天半之后,孙辰他们来到了珍珠湾。

    因为来这里带着目的,所以他们也没有停顿,直接由刘明轩找了在这里有产业的熟人。

    那人就是刘明轩口中,做了珍珠产业之后,竟然还勉强可以保持收支平衡的那位,来自都城的潘代宁。

    潘代宁三十多岁的年纪,因为长期居住在海边风吹日晒,脸上的皮肤很是粗糙,看着倒是像四十多岁的样子。

    他领着孙辰他们来到属于他自己的一大片海滩上,指着面前忙碌着从渔船上卸货的人群跟孙辰他们说:“你们看,要不是外派的船只还能每天打捞上不少的收获,单靠这珍珠一项,我早就已经饿死了!”

    他的所有身家,都已经投入到这一片海滩上,即使已经后悔,也是不可能做到说离开就离开的。

    “用来采珠的扇贝,除了平时船只打捞上来的,还有就是在这里自己养的了。”

    孙辰抬眼望去,只见离着海滩不远的地方,被人工地挖成了方方正正的几块。里面有从海里引过去的海水,乍一看以为是用来养殖海鲜的。

    离得近了,就能看到水底那密密麻麻的扇贝在吐着水珠。

    “每天有专门的工人,来这里挑选合适个头的珍珠贝用来采珠,小一些的,则会在这里继续养着。”

    孙辰跟着潘代宁朝着挖好的那些水田后面走去,那里是搭好的几间草棚,下面坐着的,是几个拿着工具在采珠的工人。

    他们用薄薄的铁片插进扇贝的两个贝壳中间,稍一用力就把紧闭着的扇贝打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扇贝肉。用没有捏住铁片的后面两根手指在上面一压,就已经知道里面是不是有珠。

    发现有珠的,仔细地把珍珠取出来放在托盘上,扇贝肉放在竹制的大团蒲上晾晒。

    孙辰特别注意了一下,还真的跟刘明轩说的一样,差不多十只扇贝里,就能有一只有珠。

    “要是这些有珠的,里面的三分之一珍珠能像是这样,我这些年也应该赚了许多了,可惜……”潘代宁拿起一颗比花生米略小一些的珍珠,摇着头说。

    他又指着工人专门挑出来放在一个竹篓里的珍珠,“像是这样的,只有都城的一些胭脂铺子里才能卖的出去,价钱连好成色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这个时代的女人,都已经知道了珍珠的护肤价值,只不过即使价钱只有做成首饰的珍珠的十分之一,也不是人人都能用得起的。只有像是都城这样的大都市,才能有那样的消费基础。

    “我从十年前来到这里,原先的十万两家财全都投入进去,最后竟然满打满算只剩下三万多两,全怪自己当初想的太简单了,没那个赚钱的命呦!”潘代宁感叹道。

    “不是说能够收支平衡吗?”刘明轩诧异道,怎么他这会儿又说赔了这么多?

    “那是在前几年,”潘代宁解释道,“前几年咱们天启还没有这么多的外邦人来做生意,自然珍珠制品过来的也少,咱们这里的那些成色有些差,但又不是太差的,还能凑合着卖出去,不用碾成珍珠粉,那时候还能够小有盈余。可是自从外邦人的船只渐渐增多,运过来的珍珠成色又都普遍比咱们这里的好一些,我的珠子就卖不出去了。稍微有些瑕疵的,就没人理会,只能狠心碾了粉。这珍珠和珍珠粉,价钱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自然不再赚钱,每年还要往里搭钱呢!只去年一年,我就搭进去七八千两银子!”

    “现在要是有人给我个三万两,我所有买卖立马转给他!”

    孙辰的心里微微一动,却又很快平静下来。因为他发现即使只要价三万两,他也是拿不出来的。

    以他现在的身家,能凑出一万两好像也挺困难的,“说到底,还是没钱啊!”

    刘明轩看出孙辰的神色变化,推拒了潘代宁要拉着请客的好意,和孙辰来到了珍珠湾的内城,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孙辰刚刚洗漱完,还没有来得及下楼吃饭,就听到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刘明轩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正站在那里。

    “说说看,有什么想法?”孙辰来时一路上的兴致勃勃他可是看在眼里,这会儿竟然蔫了。刘明轩给自己灌下一杯茶之后,用手托着下巴,手肘杵在桌子上问道。

    “这么说呢?”孙辰斟酌着语句,“来的时候想的太简单了,等看了情况之后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而且我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太穷了,非常需要努力赚钱。”

    “你的意思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反正刘明轩也不是外人,孙辰干脆实话实说,“我们这次,好像白来了一趟,因为暂时我还没有能力在这里置业。不过也不能说白来,这一趟下来,让我学到了挺多的,第一条就是,不能随随便便地,就想要进入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里来。不过我还是挺看好这个产业的,我要回去准备准备,过几年再过来。”

    孙辰所说的准备,除了金钱上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发现即使自己知道提高珍珠贝的出珠率和珍珠的成色是怎么一回事,可具体到怎样操作他却是不清楚的。他需要试着去积累积累经验,看能不能摸索出一个成熟的方案。

    “看你也是想清楚了才说的,那就随你吧!”刘明轩本来想着如果只是因为钱的事,自己借给他也无妨的,可听到孙辰的话之后就改变了决定。不是怕孙辰失败了之后还不起钱,而是发现孙辰好像心意已决,即使有了足够的资金,他也不会再这样莽撞地投进去。

    哪知道孙辰自己歇了心思,潘代宁坐不住了。

    他直觉地知道,刘明轩带着人去他的珠场那里,不只是简单的图个新鲜。那人看着珠场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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