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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大地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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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打猎的间隙,他就会扛着锄头在自己分得的两亩地里面干活,把这两亩地里面的庄稼给拾掇得长势喜人。

    每次孙辰上山打猎,最不放心的就是二妞这个妹妹,本来大壮的意思是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二妞直接住到自己家里去跟燕子作伴就好,孙辰也觉得这样比较放心。

    可二妞认为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坚持自己一个人住在家里。孙辰无法,只能拜托林铁柱,让他在村子里帮忙寻了一只断了奶的看门狗来养着。

    每次孙辰外出之前,他都尽可能多的准备好二妞即将要用到的东西,好让自己走得安心一点。

    二妞也知道哥哥挂念自己,在孙辰外出打猎的时候,她会呆在家里尽量不会出门,好让他能无后顾之忧地轻装上路。

    反正哥哥每次回家来,都会带着自己去镇上逛一逛买买东西,绝对没什么她会被这样憋坏了的可能。

    忙碌而重复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孙辰每天想到从前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转眼间已经到了该秋收的时候,算了算,自己也已经穿越过来在这里生活了四个月了。

    他们涿郡这一带的主要农作物是小麦和玉米,间或种植一些高产耐饥的高粱和地瓜。在孙辰来到这里之前,已经收获了一茬冬小麦,现在则主要收获的是玉米和地瓜,还有高粱。

    因为孙辰照料得精心,这两亩地里的收成还真的不错,总共收获了一千一百多斤的玉米,另外还有七八百斤的地瓜。

    在地两边的田埂上,孙辰也见缝插针地种上了高粱,收获不算多,只有五六十斤的样子,不过高粱杆子他都收了回来,二妞在柱子婶的指点下,用它们做了两个盛放馒头和青菜的筐子,和四五个大小不一的盖帘,扫地用的小扫帚,孙辰试着上手绑了一个,虽然样子有些丑,但也能凑合着用。

    二妞在她搬回来的那天,就在院墙的下面种上了一圈的丝瓜,苦瓜,葫芦,芸豆等等各种蔬菜,虽然有些不合时令,最后倒也结了不老少。再加上后院那两分菜地里也让她种得满满当当,收获的蔬菜两个人最后都有些吃不完。

    她尝试着先腌了一点,发现味道还算是不错,索性就把吃不完的菜腌制了一半,另一半给晒成了菜干,准备存起来冬天没菜时再吃。

    有葫芦或者丝瓜没来得及摘变老了的,就让它们在秧子上挂着留做种子,等最后拔秧时再摘下来做成瓢和刷碗用的东西。

    他们还在院墙跟上搭了一个鸡窝,里面养着几只半大的鸡,听柱子婶说,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该下蛋了。二妞每天都喂得很精心,就盼着他们早点可以吃上不花钱的鸡蛋。

    紧挨着院门口是老白的狗窝,天知道,明明是一只黑得不能再黑的狗,二妞为什么非得要叫它老白。不过看它浑身黑亮的毛色,就知道它在这个家里过得很不错。

    这些都是两个人凭借着记忆中母亲的做法摸索出来的,再加上柱子婶的一些指点,他们两个小孩子倒是把日子过得越来越有滋有味了。

    父亲孙周来时每次都抢着干活,像是要弥补他们一样。孙辰每次上山打猎,他也会不时地过来照看一下二妞,这成了他们父子之间心照不宣的习惯。

    当然,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看他们不顺眼的人存在,孙杨氏就是其中的一个。

    隔上一段时间,她就会在众邻里面前故意指桑骂槐败坏孙辰兄妹,还逼着孙周在闲余时间不停地干活,好让他没时间来照应二妞。

    甚至有一次还提出让二妞要帮着父亲尽孝道,他做不完的活要二妞跟着做。好在二妞也不是泥捏的性子,断然拒绝了她,惹来她站在门口的一顿破口大骂。

    孙辰不常在家,对孙杨氏闹事也有些鞭长莫及,只能叮嘱二妞在自己离家时不要搭理她,有什么事情都等他回来再说。偏偏孙杨氏像是怕了孙辰那次的伶牙俐齿,见了他之后反而老实下来,不再言语。

    孙周再娶的王氏和她的闺女茴香,简直就是母亲孙李氏的翻版,活脱脱的包子两枚,孙辰对此只是摇头。

    她们对孙辰兄妹两个倒是很和气,只不过孙杨氏怕她俩跟着学坏了,看得很紧,几个人接触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让孙辰想点醒她们都没有机会,只能暗示父亲孙周,平时多关心关心她们。

    对于孙辰的提醒,孙周认为是儿子已经完全接受了王氏,只顾着替她高兴了,哪还能再想到其他,孙辰的这一番苦心算是白费了。

    至于必不可少的交皇粮,情况好得倒是让孙辰有些出乎预料。

    因为天启王朝最近几十年都没有过战争,赋税并不算重,今年只需要缴纳丁税和田税两样就可以了。

    孙辰兄妹两个,总共交了三百四十斤的玉米外加五十个铜板,算是在他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剩下的粮食,已经足够他们俩吃到明年夏收的了。

    地里的活计做完,孙辰他又想接着上山打猎,林铁犁却告诉他,这段时间他不会再上山了,大壮也要留在家里帮忙。

    孙辰这才反应过来,早先柱子婶也跟他说过,林姚两家约定好要成亲的日子,快要到了。

    有心想要给这一家恩人送上一份大礼,孙辰带着工具,一人独自上了山。对妹妹二妞,他当然不敢明说,只跟她交代说跟着别的村子的猎人约好了。

第二十一章独行() 
虽然山上的景色对孙辰来说早已不再陌生,可每次来到这里还是会让人觉得浑身舒泰。

    清晨的山林,尚有着淡淡的薄雾没有散尽,稍远处的景色便像是罩着一层朦朦胧胧的轻纱。

    晨光透过树叶层层叠叠的缝隙落下,留下斑驳陆离或深或浅的剪影,耳边又有此起彼伏的虫叫鸟鸣来配乐,让孙辰每每进山,都会有一种想要在这里安家,悠然自得的居住到老的冲动。

    偶尔看到进山挖野菜的乡邻,不管认不认识,孙辰都会和善地点头打招呼。

    “阿辰,咋这次就你自己?”

    说话的是林家齐的妻子林张氏。

    “嗯,铁犁叔和大壮有事要做,只能我一个人出来了。婶子你来挖菜啊?”林张氏平日里对孙辰兄妹照顾颇多,看到她孙辰显然很高兴。

    “我挖些苋菜回去弄菜卷,你家齐叔和你四奶奶都爱吃这个。”林张氏回答完孙辰的问话,又皱着眉头,“没人跟你作伴,一个人就敢这样上山?这胆子也太大了你!”

    “就是,咱们这深山里听说还有人见过老虎呢,一个人可不咋安全。”和林张氏一块挖野菜的妇人,孙辰也算是认识,她和大壮家是邻居,也跟着劝阻道。

    “嘿嘿,我就是去打些兔子野鸡罢了,走不远,可不敢去深山呢!”能被人关心,孙辰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那还好,你能干是好事,不过也要注意安全,二妞以后可全指望你呢。”林张氏点点头,“那你快点去吧,别耽误了,我们也要下山做饭去了。”

    “嗯,那我先走了婶子。”

    告别了她们,孙辰继续往山上走。

    其实孙辰想要准备的所谓大礼,是他早先在雷氏铁匠铺看好的一组弓箭。

    细心的孙辰发现,每次林铁犁去到那里,都会在挂着它的墙壁面前停留,显然是很中意的。

    孙辰倒是问过他为什么不买下来,虽然它三两银子的售价确实不低,他却不至于买不起。

    林铁犁当时只笑呵呵地说不必,大壮却偷偷告诉他,因为爷爷病逝前欠了饥荒,前两年他们家才刚刚还清,二叔还要攒钱娶媳妇呢!

    林铁犁可以说是自己的恩人,如果没有他带着自己上山打猎,又毫不徇私地把自己懂得的东西都教给孙辰,说不定孙辰兄妹的生活现在过得怎样困窘呢!

    说实话,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孙辰内心深处是慌乱无措的,他心里知道,相对于这个时代的原住民,自己没有任何的手段优势,或者说致富技能可以让他过上自己想要过的日子。

    不是必须富甲天下,也没有必要权势滔天,孙辰一向没有什么大抱负。他所向往的,只不过是悠然自得,衣食无忧的富家翁小日子罢了。可他知道,连这个他都难以做到。

    这样的认知,虽然在任何人面前孙辰都没有显露出来过,可他的心里是很沮丧的。

    林铁犁的适时出现,充当了领路人的角色,让孙辰对生活对自己重塑了信心,这样的恩情,是怎样回报都不为过的。

    才打了几只野鸡,四只兔子,天色就已经黑透了。孙辰不敢摸着黑下山,只能寻了打猎时偶然发现的一个隐蔽的山洞落脚。

    这山洞简直就是为了他们这样的人而准备的,里面有一大半的地方非常平整并且地势稍高,十分适合住宿,最妙的是低洼处还有一个山泉水流淌经过形成的小水潭,因为是活水,想饮用时只要从最上方接,就不用担心被清理猎物时的污水污染。

    水潭里面的水温度比外面略低一些,显得沁凉清爽,洗去了孙辰一身的疲惫。

    山洞里面还有他们以前在这里住宿时留下的木柴,用打火石生了火,孙辰就着山洞里的水潭清理好了一只野鸡。

    掩埋好内脏和鸡毛,再用随身携带的咸盐进行简单腌制之后,再拿树枝串起来,上火烤制。

    不一会儿,山洞里就飘起了一阵阵野鸡独有的香味。

    虽然孙辰手艺一般,可架不住野鸡确实肥美,烤好后他立马撕下一块鸡胸肉尝了尝,嗯~不错不错,真的是唇齿留香啊!

    先把烤好的野鸡放在旁边清洗得干干净净的石头上,孙辰又从背篓里拿出两个玉米面饼子,这是妹妹给他准备的。同样串起来在火上烤,等玉米面饼子被烤得外皮焦脆,咬上一口,满嘴都是玉米清香。

    中午没顾得上吃饭,直到吃完一整只鸡,又吃了两个玉米面饼子,孙辰才觉得有了饱腹感。

    躺在铺的厚厚的茅草堆上,孙辰闭着眼睛盘算着自己的家当。

    家里现在不缺粮食,蔬菜也能自给自足。打猎收入不错,可因为需要添置的东西太多,目前只攒下了四五两银子。

    再去掉给铁犁叔买弓箭的三两,剩下的还不到二两。等到了冬天大雪封山,就不能再上山了,这钱还是太少了点呀!……

    早晨起来,孙辰就背着背篓沿原路下山,在路上幸运地让他遇见了一只狐狸,他利落的搭弓射箭,竟射中了。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捡起狐狸孙辰乐滋滋的想着。

    不过狐狸肉太臊,只能留下来自己吃,毛皮也需要处理,可处理之后去卖给谁呢?制衣坊么?好像镇子上没有呢!

    这段时间的劳作让他的身体强壮了不少,用了一个时辰来到镇上也只不过有些喘息不匀而已。

    他先是去了县太爷家的后门,敲了敲之后在门前站定。

    卖给这里,比卖给如意酒楼的价钱能高上一小半,孙辰他们这段时间打了猎物都是先来这里问了再去别处。

    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过来开门,一看是孙辰,乐了,边拉着他往里走边问:“我就知道这两天你要过来了,又有啥好东西了这次?”

    “没啥稀罕的,还是兔子野鸡罢了。”孙辰腼腆地笑笑,“同叔,这次府里能要几只?”

    “老太太的一门亲戚这段时间住在这里,府里多了好几口人呢,就怕你带的不够多,你有多少?”

    “四只兔子,六只野鸡。”

    “行,那就都留下吧!也省得你再跑去别处了。”被称作同叔的中年人痛快地说。

    “那谢谢同叔了!”孙辰也很高兴,这样能多卖出不少钱呢。

    同叔领着来到后厨,孙辰把野鸡和兔子一个个地拿出来让负责采买的胖嫂过称。

    “诶,别忙,让我看看你这是什么?”

    拿完猎物孙辰正要用茅草盖上还没处理的狐狸,被眼尖的同叔看到。

第二十二章幸运() 
“呃,是我在山上猎到的一只狐狸,还没有来得及处理,不过毛皮颜色很好看。”孙辰被他的大嗓门吓了一跳。

    “拿出来让我俩瞧瞧。”

    等孙辰拿出来这只狐狸之后,连正在给兔子称重的胖嫂也跟着惊叹起来,“哎呀,这只狐狸的毛色可真是漂亮呀!”

    孙辰打到的这只狐狸,它的毛是红褐色里带有一点橘色的,这样的颜色很受一些富家女眷的青睐,虽然上面还有没有清理干净的血污,却仍旧可以让人一眼就喜欢上。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丰满又有弹性,又特别的爽滑,绝对是难得一见的上品。

    “胖嫂,看不出你一个管事婆子还是挺识货的嘛!”同叔跟她打趣道。

    “那当然,这狐狸毛做的衣裳,咱虽然没穿过,却也不是没见识过的。只在咱家太太一个人身上,我就看她换过好几件呢!你看这颜色,比太太去年过年时回家来穿的那件坎肩上,那貂毛领子的颜色还要鲜亮呢!”

    “确实,”同叔摸摸下巴上的几根稀疏的胡子,“胖嫂,你说要是让太太看到这狐狸的毛色,不得给阿辰开一个高高的价钱?”

    “那必须的啊!”胖嫂那被脸上的肉挤的几乎快要看不见的眼睛,一笑更是看不见了,“上次她回府时不还吩咐了邱管家,帮她留意着好看的毛皮嘛?!”

    “那你这这里等会儿,我这就去问问邱管家。”

    “那感情好呀,谢谢同叔了。”孙辰高兴地道谢,“也谢谢胖嫂你~”

    “谢我啥呀,我可是啥都没干。”胖嫂不在意地摆摆手。

    同叔说做就做,立马转身去了。

    孙辰为人和气,这段时间跟他们相处得不错,同叔和胖嫂都乐意给他帮忙,何况只是自己嘴边一句话的事儿罢了。

    过了半个多时辰,邱管家才姗姗来迟。不过孙辰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怨言,因为他知道,这府里最忙的就数他了。府里老太太平日里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找他去办,当然,这些都是胖嫂告诉他的。

    自己只不过是进来卖东西的,要不是这狐狸毛必须得让他过了眼才能收,他还不会来过问买东西这样的小事呢!

    “把你的狐狸给我看看。”邱管家一脸严肃,第一次见面的人很多都会因此忌惮他。不过刚才胖嫂已经偷偷跟孙辰说过了,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从来没有为难过他们这些府里的下人。

    所以孙辰也并不怎么紧张,小心地拿出狐狸,随后就静静地站在一边让他自己查看。

    刚才跟胖嫂结算完之后,孙辰已经借了地方把它的皮毛简单的擦洗了一下,少了那些血污的掩盖,这狐狸皮毛更显得光亮了。

    “嗯,不错,不错。”邱管家一边看一边点头,“你想要多少钱卖?”

    “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个啥价钱,邱管家您看着给就行,多少总不会让我吃亏呗!”孙辰不卑不亢地回他。

    听到他这样说,邱管家把目光从狐狸身上移开看了孙辰一眼,心下满意道,这还是个看透了事儿的。

    “我也不唬你,像是这样的毛皮在县城里最少也要卖上六七两银子,你这狐狸毛色鲜亮,价钱恐怕只会更高。可那些都是由专门负责硝皮的大师傅硝得好好的皮子,光是给大师傅的工钱就要一两银子的。”邱管家把什么话都说在了前头,又斟酌着给了一个较为公道的价钱,“我也不瞒你,如果我家太太今天在这里看中了,可能开的价钱会比我给你的要高一些,我只能出八两银子,我们自己另外去找师傅硝皮子,你这样还愿意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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