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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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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前的狼人嘴里发出一声冷笑:“是的,力量越强,等级越高,这是狼人的生存法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你不战斗就只能等着被消灭,你不变强就只能等着被淘汰,你不吃就只能等着被吃,这是世界不变的定律,我们的特性是改变,改变是进化的本质,进化是变强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生存,唯有力量才是权力,唯有进化才能变强,唯有存活才是赢家,战斗吧!为了生存而战,为了荣誉而战,为了迈向明天而战斗。各位狼人战士们!我们要成为最强的掠食者,万物生灵都将尊敬我们的力量恐惧我们的力量!”

    嗷。

    狼人们一起嚎叫,声震四野。

    “莫顿,拔出你的银刃!”威廉命令道。

    莫顿脸色一僵,苦了苦嘴:“伯爵,您怎么忘了,来神州前您不是把银刃都收进保险柜了吗?”

    莫顿苦,威廉更苦,他为什么要把银刃收进保险柜,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铁公鸡,因为银刃起码也是银子做的吧。

    叶承欢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银刃,狼人总是在月圆之夜变身,变身后呈极度暴走状态,攻击力和速度暴升,凶残且无畏,极难对付。

    但他们也有弱点,银制品或液态硝酸银可以使他们丧失战斗力。

    其实被称为神圣金属的银的作用不过是阻止伤口的细胞再生,使狼人那惊人的生命力无法发挥再生的能力,普通武器造成的伤口通常在一到两秒之内就会完全愈合,换句话说,银制武器唯一的优势就在于它造成的伤口几乎不可愈合。

    钢爪级以上的狼人都有着钢铁般的皮肤和柔韧得连刀都无法斩断的体毛,而银的质地又比较软,换句话说心脏当然是狼人最致命的要害,但要想把银刀插进狼人的心脏,恐怕还是比水果刀插进花岗岩或者大理石比较容易一点。

    那么究竟哪里才是狼人容易下手的致命处呢?答案是咽喉。

    颔下的咽喉部位是狼人全身上下皮肤最薄的要害部位,而且几乎没有粗长坚韧的刚性体毛,而是些短短的柔软茸毛,无法阻挡银刃的切入。

    狼人的颈动脉部位和人的几乎完全一致,所以用银刃划开他们的颈动脉是技巧型吸血鬼的最佳选择。

    银刃造成的创口会令狼人在数秒中之内大量失血失去所有的力量并迅速倒毙,在他们体内心脏的巨大压力下从动脉的伤口喷出的血液甚至会喷到六米以外,即便是钢爪级的强悍狼人也不可能在颈动脉被银刃划开后撑过二十秒。

    事实上,血族通常会使用特制的银刃,前半段刀身是坚硬的合金,而后半段刀身则是银,这样的好处是坚硬的刀尖可以撕开坚硬的皮肤,插进狼人的身体,而后部从伤口跟进的刀身可以起到和纯银刃一样的作用阻止伤口愈合,给狼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这种银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用来补刀,血族们会细心的分开重伤或者刚刚死去的狼人胸膛上丛聚的胸毛,把银刃插进他们的心窝,将心脏刺透割裂,这几乎是唯一彻底杀死狼人方法,如果心脏不被破坏的话,即便是大量失血死去的狼人也仍然是有办法救活。

    除非那些奇葩的力量型家伙,才根本不需要银刃帮助,而是直接折断他们的颈骨或者捏碎他们的喉结,但弊端是用这种方法杀死的狼人,在断气前通常都会因为巨大的痛苦而疯狂挣扎,对猎杀者来说,这种挣扎是非常危险而致命的,使用这种方法杀死对手的猎杀者中,曾有近三成在狼人“最后的挣扎”中与之同归于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

    狼人可不会乖乖让人捏断喉咙,更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用银刃刺穿心脏,更何况悲催的莫顿根本没有带银刃。

    面对那群步步逼近的狼人,嘴里喷着白气,嘴角挂着馋涎,在他们眼里,那个在半空玩威亚的大胡子,已经成了他们的美餐。

第288章 索菲亚小妹妹() 
一滴冷汗从莫顿的额角滑落,可他并没退却,为了威廉伯爵,为了索菲亚小姐,他决定战至最后一口气,最后一滴血!

    月圆之夜,晚风猎猎,魔鬼们已经张开他们的爪牙,随时等待享受一场生命的飨宴!

    呼。

    斜刺里一头狼人窜起五米多高,伸出精钢般锋利的爪子,冲着半空中的莫顿飞扑而去!

    莫顿双臂一震,两条臂膀陡然生出黑色的鳞羽,变成两只数米之长的巨大翅膀,一个开合,刚好拍在狼人身上,狼人的身子远远的飞出,重重摔在路边,把柏油路面砸了个大坑。

    没想到他原地一滚,又人立起来,张牙舞爪的再次逼近,一点儿不像受伤的样子。

    莫顿暗暗心惊,没来得及思考,三头狼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来,人还没到,一股强烈的腥臭味便后发先至,三张血盆大口刺着獠牙,一眨眼的功夫就已到了眼前。

    他扑棱下翅膀,整个人拼命往左躲闪,人躲了过去,可左翅却被狼人们一口咬上,刺啦一声,鳞羽飞散,他勉强才收回血肉模糊的翅膀,随即整个人也落到地上。

    三两个过往,莫顿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狼人的攻击力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更何况到现在为止那只头狼还没发动进攻。

    七头狼人再次在头狼身后排成一线,他们一边把爪子往后刨,一边一步步向莫顿进逼。

    血族一旦没了翅膀就等于没了一半战力,更何况是面对这么多凶悍的狼人,莫顿把牙一咬,把心一横,已经决心拼死一战。

    头狼发出一声嚎叫,似乎是某种进攻的命令,六头狼人同时向莫顿扑去!

    另外一头则扑向了威廉。

    凌厉的劲风裹挟着一片腥味将威廉的衣服都鼓荡起来,把他的油光光的头发也给吹得一塌糊涂。

    一刹那间,威廉的双瞳好似血块,忧郁的表情化作可怖的狰狞,张开嘴巴,露出血红的口腔和锋利的獠牙,张开双臂,砰砰两下,死死攥住狼人的胸毛,用极度压抑的声音道:“我最讨厌别人搞乱我的头发!”

    话音未落,双臂一挥,将两头狼人狠狠抛了出去,一头砸折了路边一棵碗口粗的树干,另一头则将路边的水泥护栏砸个粉碎!

    两头狼人挣扎几下,就地一个翻滚,竟又跳了起来。

    威廉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梳子,一丝不苟的把散乱的头发梳好,看来没什么比这位自恋狂的吸血鬼保持优雅形象更重要的。

    莫顿已经到了背水一战的地步,况且他根本就没想着躲避,他要用自己的身体阻挡狼人的进攻,好给主人争取时间。

    此刻,威廉的拳头已经握紧,叶承欢瞳孔已经凝结,要不是为了保护怀里的索菲亚小妹妹,他早就出手了。

    电光火石间,黑沉沉的虚空里陡然多了无数道银芒,落雨般纷纷刺进飞扑中的狼人身体,消失不见!

    狼人的爪子急速收缩,瞳孔急速放大,飞扑的速度一顿,立刻慢了下去。

    同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抹明黄,经过莫顿身边时,大胡子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飞了出去,砰的一声,揣在路边的草丛里。

    砰!砰!砰!砰!

    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四头狼人无一例外的瘫倒在地,痛苦的嚎叫,挣扎,到最后慢慢萎靡不动。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眯了眯眼,清楚的看到狼人们的眉心全都多了个纤细的针孔,汩汩的往外冒着黑紫色的血水,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给这帮畜生的礼物。

    楚云轩还是穿着那件明黄色的线衫,蓝色牛仔短裤,红色运动鞋,背着手侧身而立,和平时那个邻家女孩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此时的表情有些冷煞!

    暴雨梨花,见血封侯!

    更何况她用的银针!正是狼人的绝妙克星!

    “你不去和沈东泽洞房花烛,怎么大半夜的跑这儿来了?”叶承欢一看到她心情立马好了很多。

    楚云轩看到他怀里的女孩,眉梢一凝:“原来你早就看出来了。”

    “我也是刚刚开出来不久,真没想到你会为了你姐姐,玩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居然连沈东泽都瞒过了。”

    “咱们都是一样的,你忍心看我姐姐嫁给沈东泽那个混蛋么?”

    “当然不忍心,但更不忍心看着你嫁给那个混蛋。”

    楚云轩一愣,男人的话让她感怀,千般滋味,万种风情涌上心头,让她胸膛里火辣辣的,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剩下的那只头狼,刨刨爪子,以为楚云轩没注意,猛地飞身窜去。

    楚云轩眼眶红红的瞧着叶承欢,冷不防以极快的速度掏枪,看也没看,对着头狼冲来的方向一扬手扣动扳机。

    砰!

    一枚特制的水银子弹冲出枪膛,在冷空里划出一道灼热,以外科手术般的打击,没入头狼的心脏,扑的一声,血光四射,头狼在空中便失去方向,贴着女人的后背而过,一头歪在地上。

    一击必杀!

    头狼倒地后,挣扎了半晌,全身的毛发快速退却,血却越涌越多,很快便恢复了人的皮肤和外貌,只不过已奄奄一息。

    威廉冲过去,抓起他的身子,血红着眼睛吼着:“告诉我,伊莲娜在哪儿!”

    头狼嘴角泛出一缕嘲讽的笑意:“伟大的德古拉君王正在北方废墟等着你们,他将会用你美丽的伊莲娜公主的血来祭奠巫族死去的战士们……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廉忍无可忍,张开血色的獠牙,一口咬上他的喉咙,扯掉一大块模糊的血肉,血水刺刺的溅了一地。

    楚云轩的瞳孔在收缩,目光从叶承欢转到他旁边的索菲亚,锋利的眉尖挑了几挑,眉宇间杀气一闪,整个人一个飘忽便到了索菲亚面前,扬起手里的枪,对准了女孩的眉心!

    索菲亚这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完全傻掉了,木木的站在原地,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冰冷的手指已经搭上扳机,只要轻轻一扣,女孩势必香消玉殒!

    可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间,一只比铁还硬,比冰还冷的大手握住了楚云轩的喉咙,同时耳边传来一声来自九幽地狱般的深沉嗓音:“放下你的枪,我不是开玩笑的!”

    楚云轩的余光捕捉到叶承欢阴冷的侧脸,此刻在她眼里,他再不是那个喜欢咬着她的发丝脉脉柔声的男人,他侧脸上那道冷硬的弧度好似死神的镰刀,竟比秋风还要煞人!

    她的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掏了一把,整个胸膛都空了,滚烫的泪水一点点在眼眶里凝结成冰……

    “叶承欢,你居然为了一个异族的妖孽要杀死你的女人?”楚云轩哽声道。

    “她不是妖孽,和你一样,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子。”叶承欢面无表情的道。

    “她是!她是吸血鬼!还有他,他,他们全都是!”

    “吸血鬼也分好多种,起码他们是我的朋友。”

    “你别忘了,我是神州的十二生肖守护神,铲除侵入神州的各种妖孽是我的职责。”

    “十二生肖守护神很臭屁么,起码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知道我最讨厌你们什么吗,最讨厌你们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善恶,没错,他们是血族人,可他们是善良的血族,人类的好朋友,身体里流淌着一半人类的血液,神州不是你们家的,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又没有伤害到别人什么。”

    “可是那些狗畜生都是他们吸引到神州的!你瞎了么!”

    “我没瞎,所以我看的很清楚,那些杂碎是来杀掉他们的,你如果有脑子就想一想,他们会蠢到自愿把他们的敌人勾引来杀他们么?我再说一遍,放下你的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妒忌索菲亚,怀疑我们之间有一腿,所以才要找个理由干掉她。”

    楚云轩没有否认,盯着他的眼睛:“那我问你,你们有没有那种关系?”

    “有!”叶承欢大声道,连索菲亚都吓了一惊,他可以容忍女人的任性和小孩子脾气,却不能容忍她为了妒忌就随便枪杀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尤其是现在他正一肚子邪火的时候。

    楚云轩的心好像被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然后被秋风一点点吹散,她的手臂渐渐无力的垂下,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失落和怨念。

    “我本来是想来告诉你一声,你的女人丁香被沈家抓了起来,他们正打算用她做诱饵,然后引诱你上钩,再一举杀掉你。原本我想帮你一起把她救出来的,可是现在没这个必要了。我只想说一句,也许沈家不一定能杀了你,但早晚你会被这些吸血鬼害死。”

    楚云轩甩开额前的青丝,露出苍白的脸颊,直直的盯着男人,一字字道:“叶承欢,我恨你!”

    每说一个字,她的人就到了几米外,六个字说完,只剩下空荡荡的街道,和黑沉沉的夜色,还有一缕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好美,可是你伤害到她了。”索菲亚扬起绝世惊艳的容颜看着叶承欢问道。

    叶承欢正在琢磨着楚云轩的话,怪不得这么久都没有丁香的音讯,原来她被沈家抓去了,丁香那种女人如果不是自投罗网谁也不可能抓她做人质,可是以她的冰雪聪明怎么会自投罗网呢?

    丁香失踪已经好久了,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伤害,一想到这儿,他的心就骤然缩紧了。

    索菲亚无邪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无聊的扁扁嘴巴:“索菲亚小妹妹啊,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不是吸血鬼,吸血鬼里有你这么可爱的物种也真够奇葩的了,刚才人家差点儿没杀了你,你居然还同情人家。”

    索菲亚委屈的撅撅嘴:“吸血鬼,好难听的名字。她要杀我一定有她的道理,不过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要不是她杀了那些狼人,我们一定会有危险的。”

    危险?恐怕索菲亚还不是很了解,叶承欢长这么大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如果当初让她看到叶承欢一个人踏平北方废墟的情形,她绝对会对这个男人有重新认识。

第289章 暮光之城() 
可叶承欢却没有解释,也不再吭声,思忖着她的话,渐渐地有点失神。

    也许自己刚才做的事说的话真的有点过火,看女人的样子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理自己了。

    莫顿刚刚对死掉的狼人进行了检查,显得忧心忡忡:“钢爪级狼人,巫族里的强悍派,看来巫族已经开始注意到我们了。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还会不会有别的狼人。”

    索菲亚从没见过狼人,经过一场血腥杀戮,她吓怕了,“莫顿先生,钢爪级狼人到底是什么?”

    莫顿冷着泛白的脸孔,肃然道:“狼人是分等级的,但是只有阿尔法狼人分等级,据说少数的贝塔狼人也可以。狼人和血族不同,他们没有无限的生命,但是他们的血统中流着最狂野的血液。

    狼人一般会在圆月之夜变身,并无差别的攻击身边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以及他们的天敌血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在荒野中的孤独放逐,他们渐渐可以控制自身的狂热和嗜血,在变身以后能够保持自身的理性,并开始可以有控制的自由变形。

    这个时候他就进入了钢爪级,钢爪级别的狼人即使在人形状态下也开始获得肉体强大的回复和力量。

    正是这些精锐狼人的存在,才使得狼人这个种族在千年的与血族的黑夜战争中保存下来,而之所以狼人依然处于劣势的原因则是他们的生命。

    还有,级别低的狼人从不群居,原因就是变身后他们会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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