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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游记-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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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尚未来得及眨一下,那黑影已经一把将宝镜一卷,随即朝着快活林之外的窗子而去。

    “咳……”

    迟到的咳嗽声之后,李寻欢的声音忽然传了出去,“把镜子留下”。

    如果说宝镜为巴山顾家所得,李寻欢的心中还会有那么些许的纠结。如今的李寻欢,却已经不是李寻欢,他是小李探花,例无虚发的小李探花。

    黑与白,岂非就像黑暗与光明一般,那黑暗虽无处不在,但光明所到之处,却没有一丝一毫可供黑暗生存的空间。

    小李飞刀的可怕,便在于他一刀既出,便是避无可避。

    起码,自李寻欢出道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看得见他的飞刀。

    “哼!”

    一声冷哼,那身影眼看已经到了窗外,但随即终于一个狠心,反手一掷,已是将那宝镜朝着顾家的那名中年人掷去。

    小李飞刀的名头的确可怕,他不敢尝试李寻欢的飞刀,但却敢给李寻欢添一些麻烦。

    只可惜,如果他还能在破窗之后再折返回来,定然会懊恼万分。

    因为那顾家的中年人在得了这块宝镜之后,居然毫不犹豫的将它反手又是一抛,对着李寻欢掷去。

    镜在半空,已经给铁传甲接住,此时的李寻欢站起身来,对着那顾家的中年男子双手一个抱拳,随即开口说道:“多谢,不知道是顾家哪位英雄到此?”

    那中年此时也是抱拳回了一礼,同时开口说道:“若无小李探花的飞刀神技,那半人半鬼岂肯将这宝镜留下,小李探花得此宝镜,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在下顾坤伯,他日小李探花若是有暇往巴山一行,在下必定扫榻相迎,请!”

    “请!”

    宝镜既有归属,那这大厅里的人,除了李寻欢二人之外,便很快一一散去。

    “少爷,这宝镜真的能让人快乐吗?”

    铁传甲将那扇宝镜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半天,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但它若真的能让她快乐,哪怕只有一刻,那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木雕,镜主() 
快活林,顶楼,窗开,月隐,灯明,屋暗。

    李寻欢是一个人进来的,这并不是他不信任铁传甲,也不是快活林的规矩。只是因为,铁传甲是他的朋友,而他,从来不想将自己的痛苦传给自己的朋友。

    江风正在点灯,上好的青铜,上好的工匠,打造出了这精致的青灯。一股股交缠的纹理之上,似是名山,似是大川,于灯火的映衬之下,光暗浮动,浑然天成。

    然而,李寻欢注意的,不是灯,而是点灯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那使他梦牵魂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癖的。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除了,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江风很有耐心的在点灯,一盏接着一盏。

    “锦帐燃花好,罗帖照梦醒”。

    “活火明千树,香鹿动六街”。

    “滩头谁断蟹,萍面认飞萤”。

    “红裳经幌咏,青焰梵宫寒”。

    “十年窗下影,一点案头心”。

    “落月澹孤灯”。

    “花落佛宪灯”。

    “茶当影裹煮孤灯”。

    “静参掸语看传灯”。

    江风一连点了九盏灯,每一盏灯上,都刻着一行锋锐的小字。九盏灯将屋子环绕,已将整间屋子照的通明,这种通明,江风并不需要,但是,来这里找他的人,需要这种通明。

    李寻欢静静将镜子推到江风的面前,江风没有看,只是对着李寻欢淡淡的说道“李探花可知道规矩?”

    “知道,这里虽然卖快乐,但从不收钱!”

    “谁的快乐?”

    “林诗音。”

    “她不快乐吗?”

    沉默,良久,李寻欢的眉头几乎要皱到一起之后,才终于从口中发出一声低语“我不知道!”

    “代价。”

    江风的声音冰冷而无情,就像一面镜子,无论是什么,都会被最真实的反应给镜子外的人。

    “这个东西怎么样?”

    李寻欢自袖口拿出了一个木制的雕像,巴掌高,一指宽。做雕像的材料很普通,普通到你只要在路旁随意找到一棵树,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类似的木头。

    但江风却很仔细的盯着这个木雕,那是一个人,方正大脸,长发披肩,但不知为什么,五官却是模糊的紧。

    他着一身长袍,坐在一个被截断的树桩之上,双手拉着一柄二胡。除了五官之外,每一个细节都惟妙惟肖,完美无瑕。

    但随着江风目光的流转,已渐渐将目光集中到了木雕的右手之上。简单,平常,这可能是大多数人对于将这只手雕刻而成的技艺的评价。

    但江风却忽然抬起头,对着李寻欢开口问道“我想,这只手应该不是李探花所雕。”

    “不错!”

    “那人用了几剑?”

    “一剑!”

    “好。”

    江风言罢,便已经将那木雕收起,江风并没有问这个木雕雕的是谁,也没有问这个木雕的来历。在江风的眼中,任何东西都只分成两种,对自己有用的,和对自己没用的。

    江风之所以说那只手是另一人雕出来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只握剑的手,天生就用来握剑的手。一个没有把剑握进手里的人,是绝不可能雕出这样的一只手的。

    尽管只是轻轻的看了一眼,江风便已经能够从这只手上感受到一股股浓浓的剑意。它也许不够漂亮,但,它是一个天生就应该用来握剑的手,它是一只为了剑而生出来的手。

    那手上虽然没有剑,但江风的眼中却不一样,那里有一柄剑,一柄不许要握在手中,但却随时可以握在手中的剑。

    江风一向对于自己的剑很有自信,但自信不代表自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对于自己剑法武道有帮助的东西,对于江风来说,都是最有用的东西。

    一场交易的顺利完成,无论对于交易双方的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那是一壶酒,好酒,三十年的杏花汾酒,怎能不是好酒?

    “咳咳咳”

    酒多伤肺,李寻欢喜欢酒,但能够在伤到肺之后依旧喝酒的人。他喝的已不是酒,是药,是掩盖过去,医治痛苦的药。

    李寻欢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饮而尽。他喝的不是酒,是醉意。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过,快活林的规矩一向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很多时候,得到却不如失去。”

    江风的声音很平淡,平淡的没有任何感情。

    “这个道理十年前我就已经明白,否则,我也不会离开中原!”

    一阵风透过半开的窗子,吹的灯火一阵摇曳。忽闪的光线在李寻欢的脸上映出一中复杂的神态,沧桑而痛苦。

    江风终究是有感情的,当声音尘埃落定,人性的光辉已然回到了他的身上。

    李寻欢起身,离开,即将出门的瞬间,江风的声音忽然自身后飘来“你当年若不离开,也许今日根本没有来这里的必要。”

    李寻欢顿了一下,“咳咳咳”,他大步朝着楼下走去,那里有朋友,有酒,这两样东西可以让他忘记许多,包括女人。

    “砰!”

    阁楼的大门忽然重重的合上。

    江风闭着眼,手指轻轻拂过木雕的手,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沉醉的感觉。

    良久,他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张怪异的面具,好似一面面小镜子按照蜂巢状拼接而成的面具。

    带上,飘走,只留下空荡荡的房间。。

第二百六十三章 小店有怪客() 
寒风刺骨,乌云掩日,天地之间虽然还没有雪,但那股冬日里面风雪的寒意已经扑面而来。似乎想要把每一个走在街道上的人化为一座座冰雕一般。

    “碳,上等的好碳”

    苍老而略显沙哑的声音,那是一个被一大堆厚厚的各色布块围起来的人。他的头发已经不再黝黑,他的皮肤已经不再光滑,他已失去了生命中最好的年纪,但是,他很快乐。

    这种快乐是因为今天的冬天特别的冷,从他不住蜷缩身子的动作和拉着碳车的蹒跚脚步之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怕冷,也怕累。但与之相比,他更害怕自己的碳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车上的碳也越来越少,对于他来说,一天的辛苦得到更多的回报,已是最大的幸福与美好。

    前方的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来了。”

    “来了。”

    “一碗茶,一个饼。”

    “一碗茶,一个饼。”

    简单而重复的话说的多,无论是谁,都能过清楚的记得。

    两个清贫的人,两个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两个生活在这江湖,这世界角落的人,总是能够在对方的身上找到许多吸引自己的地方。

    “呼”

    呼啸的北风冰冷的灌入,孙驼子抬起头,他忽然也笑了,笑的就像那卖炭的老翁一般。因为,打开门的是一个客人,有钱的客人,这样的客人,孙驼子已很多年没有见过了。

    一袭镶着银边的白衣净是最上等的绸缎,越是严寒之中,越是能够显示出他的柔韧与绵软。头上带着的面具之中,无数密密麻麻贴在上面的镜子使得人一眼望去,看到的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小店里的桌子不多,但人却更少,来人随意的寻了一张桌子,一摆衣角,静静的坐下。

    孙驼子一眼看到他时,就从他裸露在外的眼珠之中看到了许多与众不同之处。他的眼神之中对孙驼子的残废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的同情神色,这种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孙驼子虽然是驼子,但手脚却是麻利的紧。来人刚刚坐下,他已飞快的窜到对方身前,将手中的抹布贴在桌面之中,小心翼翼的抹了起来。虽然这张桌子今天他已抹了不下三遍,但这一次,他是为了生意,而不是为了干净。

    “啪!”

    来人的手在袖子里面一缩一伸,已是将一锭足足十两的雪花纹银拍在了桌子上面。

    “隔壁的兴云庄,你知道多少?”

    从来人拍出银子的一刹那,孙驼子就知道,他绝不是来吃饭,也绝不是来喝酒的。因为这样一间小店,绝不可能有价值十两银子的酒菜。

    孙驼子愣了一下,因为在江湖上,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但话却不能乱说。

    良久,孙驼子忽然已将抹布往银子上面一抹,随后开口说道“孙驼子已在这里住了十多年,而隔壁的兴云庄原本也不叫兴云庄,而应该叫李园。

    大概十年前,在一个张灯结彩的喜庆日子里面,那庄子忽然换了主人,自然也就跟着换了牌子。

    现在兴云庄的主人,乃是龙啸云龙大侠。龙大侠为人豪迈大方,仗义轻财,结交了许多江湖朋友,想来此时的兴云庄里面,定然是高朋满座。”

    说到这里,那孙驼子又解释了一句“这不,昨天,兴云庄的厨子才在小店定了两坛子老酒,想来这两日,定要有一阵狂欢。”

    说话间,那小店的大门忽然已经开了,一个精悍的短小汉子已经冲了进来。

    “孙驼子,快快拿酒来!莫要耽误了时辰。”

    来人话虽然佐证了孙驼子的话,但此时此刻,孙驼子却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他一面看了看那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一边不住的捏着手中的银子,没有任何时候,让他感觉到自己手中的银子是如此的烫手。

    “不用捏了,这银子可不怎么结实”

    言罢,来人忽然转过脸,对着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开口说道“你从兴云庄里面来?”

    “你是什么”

    那短小汉子尚未说完,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一块抹布堵住。一股混合着污水与尘土的气味顺着咽喉留下,的确不是什么好滋味。

    “你从兴云庄来?”

    依旧是那毫无特色的语调,毫无特色的音色,但那短小汉子却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冰冷与恐惧。

    毕竟,把一个抹布放进一个人嘴里,可比把一柄刀放进一个人嘴里困难的多。

    小心翼翼的将口中的抹布掏出,那汉子顾不得干呕,便赶忙开口笑着答道“小人巴英,的确是来自兴云庄。”

    “如今的兴云庄里面是什么情况?”

    “今日兴云庄里面来了许多与龙四爷交好的朋友,其中便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老爷子,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一棍压天下田七爷和摩云手公孙摩云等江湖前辈人物”

    “好,既然兴云庄里面有这么多江湖高手,那在下怎么能够不去凑一个热闹。前面带路!”

    “啊?”

    巴英只是一愣的功夫,江风已经站起身来。

    不得不说,巴英能够在江湖上活到今天,还活的不错,自然不是一个一般人。江风既然已经起身,如果他还没有做出决定,那么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做决定的机会了。

    “请,这边请”

    谄媚的为江风让开一条路之后,那巴英赶忙对着那孙驼子吼道“孙驼子,记得赶快送两坛子酒到庄里,怠慢了龙四爷的客人,可没有你好果子吃。”

    待得那面具怪人和巴英的身形消失,孙驼子脸上的陪笑忽然消失殆尽。他干瘪的手指在那锭银子上一阵摸索,随后自言自语道“是真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只身闯庄()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巴英立在兴云庄的门前,天很冷,冷风如刀,刮得他裸露在外面的脸颊生疼。但他不敢走,也不能走,毕竟,与小命相比,些许寒意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那怪客低声的读着兴云庄门口的对联,当年李园里的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唯一保留的,大概只有这么一副御笔的对联。

    “这幅对联,他龙啸云也配?”

    怪人留下一句话,虽然没有任何腔调,但只要有人一听,便能够明白这必定是嘲讽。

    巴英不语,只是不住的赔着笑,小人物的悲哀便在于此。无论任何一方,他都不能有丝毫的得罪,否则的话,对方想要自己死,不会比想要一只蚂蚁死困难多少。

    “诶,这是什么人?”

    刚刚进门,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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