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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政策·实务·案例-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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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装运港,并装上船,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

    (2)负责租船或订舱;

    (3)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4)提供商业*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据;

    (5)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

    (6)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并且支付主运费。

    cfr买方的义务:

    (1)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2)办理保险;

    (3)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4)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5)承担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并且支付保险费。

    使用cfr术语应当注意的问题:

    (1)装船通知的重要『性』。如果卖方因遗漏或不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未能及时办妥货运保险所造成的后果,则由卖方承担责任,且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2)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等。

    【相关链接】装船通知的重要『性』

    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该公司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链接思考: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4。fca(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ca是指当卖方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必须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ca卖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然后,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承运人的通知。

    (2)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3)提供商业*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据;

    (4)承担货物交承运人监管之前的一切风险;

    (5)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

    fca买方的义务:

    (1)安排运输,并把承运人的名称、运输方式和在指定地内向承运人交货的地点和时间等通知卖方;

    (2)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3)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4)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5)承担货物在交给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

    (6)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费用,包括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以及进口报关的税费。

    5。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是指当卖方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并已办理了运输与保险事宜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后的一切风险。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卖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交承运人,并装上运输工具;然后,向买方发出已交承运人的通知;

    (2)负责安排运输,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3)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4)提供商业*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据;

    (5)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

    (6)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关税,以及运费和保险费。

    cip买方的义务:

    (1)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2)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3)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

    (4)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

    6。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pt是指当卖方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并已办理了运输事宜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后的一切风险。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pt卖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然后,向买方发出已交承运人的通知;

    (2)负责安排运输;

    (3)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4)提供商业*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据;

    (5)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

    (6)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关税,以及主运费。

    cpt买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保险;

    (2)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3)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4)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

    (5)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以及保险费。

    23。4。4 其他贸易术语简介

    1。e组术语

    exw(ex…works……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它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f组的fas术语

    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卖方办理出口清关。

    3。d组术语(共五种)

    (1)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

    它是指卖方在毗邻国家关境前的边境指定地点提供了出口清关货物时,即完成了交货义务。该术语主要用于铁路或公路货运。

    (2)des(delivered ex…ship……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船上向买方提供了未经进口清关的货物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deq(delivered ex…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码头,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交至该处的一切风险,但不包括关税、捐税和其他费用。该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和进口时所需的其他由当局收取的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5)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主要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的术语。

    关于国际运输惯例、国际保险惯例、国际结算惯例等的内容,将在第24章论述。

【案例与实践】装运合同() 
2008年我方同外商洽谈一笔出口业务,双方同意以cif价格条件成交,并就具体价格达成一致。签约时,客户认为该批货物季节『性』较强,因此要求在合同中订明:“卖方须于当年10月份在中国上海港起运,并保证货物于11月底之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案例思考:这是cif价格条件吗?为什么?

    【思考与练习】

    1。请简述国际经济贸易惯例的含义、作用及其特点。

    2。什么是〈incoterms 2000〉?试分别指出其中各组术语的共『性』。

    3。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有什么区别?

    4。什么是“象征*货”?

    5。某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出售一级大豆500公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也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给买方。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豆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豆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请问: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6。买卖双方签订cfr合同一份,购销一批蜡烛。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有20%的蜡烛有弯曲现象,因而向卖方索赔。但卖方拒绝,其理由是:货物在装船时,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事后又查明起因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把该批货物装在靠近机房的船舱内,由于舱内温度过高造成的。

    请问:卖方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7。我国某公司与欧洲客商达成一项合同,以cif条件出口一批货物。我国公司按照约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按时装船发运货物,在取得了船方签发的提单后,我国公司到银行议付并顺利收回了货款。但几天后,欧洲客商来电称,该批货物在海上遇到风险已全部损失,要求我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否则就应退回全部货款。

    请问:欧洲客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4。1 国际经济贸易合同() 
【引子】对具体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人员来说,其面对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要远远超过国内贸易。从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违约处理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合同中的标的物条款、运输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仲裁条款,都是事关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关键条款。因此,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的习惯做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

    24。1。1 合同标的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合同的标的物(subject matter)是指有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交易对象。标的物的名称即商品品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能否成立的基本条款。

    1。合同标的的名称

    合同标的的名称,即商品的品名(name of modity),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按照有关法律和惯例,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2。商品品名的表示方法

    商品品名的表示主要有如下方法:

    (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杀虫剂、按摩膏等;(2)以其使用的主要原料或主要成分命名,如丝绸睡衣、玻璃杯等;(3)以其制作工艺命名,如精制食用油、手工饺子等;(4)以其外观特征命名,如圆桌、平底锅等;(5)以人名、地名命名,如张小泉剪刀、苏格兰威士忌等;(6)以企业名称命名,如海尔冰箱、柯达胶卷等。

    3。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的内容一般比较简单,其规定方法通常有两种:

    (1)在合同中品名条款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

    (2)在合同中不列品名条款,只是在合同的序言部分中,列入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或将品名冠在合同名称上面。

    4。规定品名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1)条款内容应明确、具体、实事求是;(2)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名称;(3)恰当地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出口的名称;(4)必须考虑品名与运费的关系。

    24。1。2 商品的价格

    价格条款(price clause)是进出口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正确把握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采用合理的作价方法,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确定合适的价格术语,对提高外贸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商品价格的作价原则与因素

    (1)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商品的价格;(2)要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3)要结合购销意图作价。此外,还应注意商品的品质、数量;运输距离、交货时间和地点;季节『性』变化及支付条件与汇率波动风险等因素。

    2。进出口商品的作价方法

    通常,国际贸易中的作价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1)固定价格。固定价格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价格,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旦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固定价格具有明确、具体、肯定、便于核算等优点,但在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情况下,会出现交货时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在采用固定价格前,必须对未来价格走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以便作出正确的选择。(2)具体价格待定。即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定价时间及定价方法,例如“以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也有的只确定定价时间而未对定价方式作出明示,如“由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地协商确定价格”。该方式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较多适用于买卖双方有长期往来,已形成比较固定的交易习惯的合同。(3)暂定价格。在合同中先订立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证和初步付款依据,待双方最后确定价格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该方法有利于尽快达成交易,且无须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4)部分固定价格,部分待定价格。即在大宗交易或分批交货情况下,买卖双方仅对近期交货部分采用固定价格,而远期或后几批交货部分采取暂不固定价格的作价方法。

    3。计价货币的选择

    计价货币(money of account)是指合同中使用的计算价格的货币。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货币(money of payment),则计价货币也是支付货币。

    一般来说,如果交易双方国家间订有贸易支付协定,则应以协定所规定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如无规定,则一般多使用“可兑换的货币”,即可以在国际外汇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外汇,如美元(/usd)、英镑(£/gbp)、日元(j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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