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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爱天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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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执爱天涯
作者:七弦少月
文案:——如风,接下来你想去哪儿?
——天涯!
——天涯?怎么说?天涯那么大那么远……
——执子之手,并肩天下。此生为爱,不离不弃。有轩文的地方,便是天涯,去哪儿都一样。
不是所有的情非得用流至血中的泪浇灌才叫爱,不是所有的爱必须身心苦虐一番才有资格生情。
一颗赤子之心,简单亦是一种难得的快乐。拥有彼此的地方,就是我们的世界。
我情与子亲,譬如影追躯。齐彼同心鸟,譬此比目鱼。
我的世界,他们的爱情,不需要那般轰轰烈烈,两颗简简单单的心熔铸着一份真挚的爱情!




  诗起渊城(一)

  春雨过后的清晨,清爽万分。空气中还未消散的泥土味将一份清新感释放得淋漓朴实。
  星星点点的阳光悠悠散入这片竹林,被雨水洗刷干净的竹叶上湿气未退,珠露点地的声音的声音明晰可辨。
  远远地便能听到林子深处传来动听的箫声。近看却原来是一八角方亭雅然而立,微风过处,轻纱慢起,间隙间可看到一青衣男子持箫而坐。
  “少主,御剑山庄少庄主莫青贤已在庄内候您多时了。”一小厮再次在纱幔外提醒到他家主子。
  悠扬的箫声骤止。
  “让他等便是。反正他等的是这山庄的‘庄主’!想要切磋剑学,就等‘庄主’出关再来好了!”声音清朗干脆,柔和,却没有一丝温度。
  “可是……〃站在一旁的小厮赶紧喝止那人道:“少主的命令已下,回庄内回话吧。”说着便拉着那人离去。
  “哼,莫青贤,你还真是没清闲哪。”一枝玉色长箫反复绕转在男子修长白皙的手指间,戏谑不羁的口吻,在那如深水般静默的黑眸中,渐渐被吞噬无遗。
  繁华的街道,人声鼎沸,商铺林立,茶楼酒肆,纷纭荟萃。
  渊城是整个邵央王朝出了名的物产丰饶、景色秀美的“江城”。
  称其为江城,则是因为该城环江而建,这江便是扬名天下的“柳环江”,静时娇花照水,莺蝶轻点;动时美光潋滟,好比婀娜。环着这渊城,晴时城墙映碧,镜透蓝宇;雨时澜波涟漪,水色氤氲。有诗赞道:“一曲清江天上来,三分妙姿数渊城”。
  阳春三月,绿柳青烟,花团绣锦,正是文人雅士、少男少女踏青赏玩,戏蝶放鸢的好时节。
  沈如风左手持一把青墨长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右手内壁,整个身子坐在雕栏上,悠闲地靠着身后的朱色木柱,阖眼假寐,任凭春风拂面。白皙俊雅的侧脸被阳光勾勒得完美无余。
  此处乃风月楼的三楼,临栏而立,放眼望去,渊城的旖旎,尽收眼底。而这风月楼,亦是这座城中的一处美丽传说。四海而来的文人墨客云集于此,不论男女,吟诗作对,抚琴博弈,撇却朝政,仅论风雅。
  正如此刻楼下一二层的喧哗涛声。因此切不可将它与那市井风月乡并提。
  当当作响的楼梯声由远及近,至停。
  “沈公子,您的酒。”一小厮弓着身子将一套玉壶白杯放至中间的石桌上便欠身离开了。沈如风淡淡地瞥了一眼桌上的酒,掌风起处,酒已在手。浓浓酒香,渐次萦绕于壶杯之间。少顷,一阵慌乱急促的马蹄声沿街传来,一白衣少年伏在马背上,左右摇晃,好不狼狈。
  “啊啊啊啊,停,停啊,不,不要跑了。拜,拜托……啊——”那马根本不理会身上少年的哀号,依旧在街上横冲直撞。街上的行人惊得退散至两边。
  “救,救命啊,别,别跑了……”少年已是脸色惨白。
  那马个头太过高大,来势又猛,在场的路人想上前帮忙却又不敢。
  眼看少年越来越有被摔落下马身的趋势,众人皆心头一紧。
  霎时,一青年从街巷中冲出来,见状上前用缰绳套在马脖上,手臂发力,硬是叫那马拉住不能再前,在地上来回打旋。众人心下稍稍退惊。却不料黑马前蹄突然蹬起,少年一个不稳,跌落在空中。
  “啊……”一声惨叫想起,伴着一声马的嘶吼。
  “烈是烈了点,倒是一匹良驹。”
  沈如风当下只顾瞧那黑马了,少年的惊呼拉他回神,旋即手拍栏杆,一跃而下。
  叶轩文此时脸色惨白至极,忽见天上掉下一人!
  只是,在看清那人的面貌之前,少年便下意识绷紧全身闭上了眼睛。
  一阵清风调皮地穿过整条突然肃静下来的街道。偶尔响起两声马鸣。
  所有的肃静都只是因为愣在路边的一脸惊讶状的路人,还有那快吼破喉咙的惨叫声。
  沈如风静静地望着怀里的人,看着那人紧闭着双眼,嘴巴大张直叫不停。
  叶轩文只觉预想中的疼痛感并没有袭来,身下并没有落地的实感,随即以为自己还在空中,原本已经略干渴的嗓子噌地吼得更大声了。
  俄而,周围突然响起一阵笑声。
  刚才那青衣男子凌空从十几米高的楼层跃下来时他们的嘴巴比看到白衣少年落至空中时张得还大。所有人的心都悬在空中!现在看来,真是有惊无险哪!
  沈如风嘴角向两边扬了扬,无奈地晃动着少年的身体道:“喂,你没事吧?”
  叶轩文这才停下声来,慢慢睁开眼。自己正被一个眉清目秀的青衣男子抱在怀中。因为余惊未了,他的眼前正是星光四溢,神智迷迷糊糊。
  “好,好俊俏的人啊。”叶轩文不停眨着微带点水汽的汪眸迷迷糊糊道。
  沈如风扑哧一笑,“你没事吧?”见少年愣愣地盯着自己看,以为他还没从惊吓中缓过神来,不觉说话柔和了一点。
  “嗯?”叶轩文愣了愣,倒抽了一口气,他,他还活着?
  (沈甲:因为这点事就会死吗?会不会夸张了点?)
  (叶乙:呀,这谁知道?不过看这主人公吓得不轻,想到死咱们这些画面外的人就理解理解吧。)
  (沈甲:那人胳膊不酸啊,一直抱着。)
  (叶乙:你管人家呢,继续看。)
  沈如风胳膊确实有一点点酸了,只是一点点。
  少年终于神智清晰了点。
  “呃,我,没,没事了。多,多谢公子。”
  注意到周围人的目光,叶轩文害羞得把头低至下巴贴胸道:“公,公子,可,可以放下我了。”
  沈如风方觉自己失礼,将少年轻轻放下。周围却霎时想起一片掌声。刚才闻声趴在窗边瞧事儿的人一个个更是向沈如风赞道:“公子好身手。”
  沈如风只是浅浅一笑,眼睛望向刚刚冲出来拉马的青年,眼神微暗。那人一身黑服装束,不苟言笑,动作凌厉果断,有条不紊,身手并不差。
  叶轩文内心一阵羞愧难当,无地自容。这算不算丢丑啊?
  他抬头悄悄看了沈如风一眼,正对上对方投过来的视线。还有一抹,也许,他觉得,是他长这么大以来见过的最好看的笑容!
  宛如春风,只是那样看着,心里就会很平静……
  心脏刚才,怎么了?
  少年盯着沈如风的眼睛,出神了。
  “你……”沈如风并不怎么喜欢别人一直盯着他看。他不是供人来看的。
  一声喊叫打断了他的话。
  “阿文,阿,阿文……”沈如风顺着眼前少年的目光望过去,又是一白衣少年,正气喘吁吁地向这边跑来。
  近了一看,却原来是个粉面朱唇、白净漂亮的人儿,身着衣饰皆不似普通人家之风。
  而观眼前的少年,衣着不似那般奢华,相貌亦算不得出众,独那一双大眼甚是水灵纯澈,长长的睫毛时不时在白白的小脸上刷下一片暗影,倒是为那平凡的五官增添了几分可爱与憨气。
  “阿文,你,你没事吧,吓死我了……云泽呢,我看见那马疯了一般载着你跑了,就叫云泽赶紧追过来了。”来人一手搭在叶轩文的左肩上弯身喘道。
  “侯爷,小人在此。”云泽手牵着那匹黑马走过来向上官瑾行礼道。
  “阿瑾,你一路跑过来的啊?”叶轩文讶道。这人是出了名的懒的“跑”的。
  “废话,本侯能不管你死活吗?那种情况下,本侯哪里想得起来去叫人弄辆马车来。累死我了。”被唤作阿瑾的少年边吐气边给了叶轩文一记白眼。
  一旁的青衣人转身正欲离开,一声“公子”让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回头一看,叶轩文正红着脸,手指着他,眼睛却对着旁边少年道:“阿,阿瑾,就是这位公子救了我。”
  “是就是好了,你脸红成那样干什么?”上官瑾说着便看向沈如风,随口道:“你既然救了阿文,一会儿可跟我们一同回王府领赏。”又看着叶轩文道:“让管家看着给他些银子不就得了。一般不都是这么打赏人的?”
  “王府?”沈如风挑眉看着他俩,叶轩文没理他却冲上官瑾微怒道:“阿瑾,你怎么这种口气……”
  “我怎么了?本侯什么口气啊?”上官瑾不解道。
  “你……”叶轩文只觉得不能那么无礼地对那人,一时却又道不出缘由。
  呀,就算不是那人,这样的口气也是不对的吧!!!但是对那个人用这种口气就更是不对了!
  嗯,对!
  叶轩文没有看沈如风,气的一脸通红,两腮鼓鼓地瞪着上官瑾。
  上官瑾右手摸着后脑勺,一脸莫名其妙。
  叶轩文瞪了一会儿,眼睛有点累了。
  应该……道个歉……才是!我吗?……
  “阿瑾,我道歉好了。”
  上官瑾一听,一脸得意,双手抱臂!翘着鼻子等着叶轩文跟他说那几个字。
  谁让你瞪我!!!哼,快点说!
  叶轩文转身,一个“公”字被硬生生挽留在嘴边——眼前人影成空!
  “他早走了。”上官瑾把眼睛睁得滚圆滚圆的,在他身后咬着牙道。
  气死我了你!
  某少年望着早已分散的人群,心中不知作何滋味,转身狠狠甩给上官瑾一个白眼。
  上官瑾望着赌气离开的某人憋屈道:“我做错什么了?”
  回答他的是满街的嘈杂声。
  “侯爷,是时候把马送回叶王府了。”云泽在一旁提醒道。
  “你先去把马送回去,王爷那里,等他,等他知道了再说,我先去追阿文。”说罢便跑着去追叶文轩。
  云泽从头至尾都面无表情,随即上马,向叶王府行去。

  诗起渊城(二)

  叶王府内。
  “放肆,竟敢未经本王许可就擅自骑着黑风出去了,本王的马岂是你们这些小儿能驾驭的了的。”叶王爷在大厅内对着跪在堂下的少年怒道。
  “爹,孩儿知错了。”叶轩文低头喃道。
  “王爷,你别气了,是我一时兴起才叫阿文去骑黑风的,要怪就怪我好了。”上官瑾上前说道。
  “哼,小侯爷,犬儿的习性我是知道的。我念在你父亲是汝定侯的份上不与你计较。你俩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如今又刚从麓山书院回来,有些话本王不想说太绝了,望小侯爷多少自觉些。”说罢拂袖而去,留下俩少年在大厅内面面相觑。
  “阿瑾,我爹他……”
  “没事,我爹都经常骂我玩世不恭,不学无术的。我不介意。哈,哈哈,哈……”上官瑾低头扁扁嘴。
  好丢人!被别人的老爹给数落一番,他爹知道了又会翘胡子吧。
  从麓山书院回来他还没进家门就直接撺掇叶轩文看黑风去了,一想起他老爹知道后的表情……上官瑾仰头长叹了一声。
  “阿瑾,你真不必这么难过的,我爹是好人。”叶轩文安慰道。
  我看起来是坏人吗?上官瑾白了他一眼。
  谁管你爹,本侯在哀叹本侯的老爹,那老头儿执行家法的时候未免太狠了点儿……他的眼神更幽怨了,手不住地摸着屁股,好像那里很痛苦……
  “阿瑾,我爹不会打你屁股的。”叶轩文眼睛眨巴地无比真诚,却换来上官瑾一记白眼。
  上官瑾猛地想起叶轩文之前在街上那记白眼,又愤怒地对着他来了狠狠的三记。
  “阿瑾,你不需要那般悲愤的,我永远不会嫌弃你的!作为你的朋友!”对面的少年信誓旦旦地说到。
  “……”算我嫌弃你好了!
  每年的三月初五,是渊城一年一度的烟花祭。
  相传一百多年前,先祖皇帝建朝初期,为了了解民生,曾微服出巡民间,行至渊城附近一荒野山村时,见一妇人身着喜服在一山头上埋头扫尘,俄而寻了一略宽敞处摆了一张小木桌,并在其上放置了一壶一觞。
  看得出来那女子很是小心那副饮器,跪坐在地上不停用袖口擦拭着。
  先祖皇帝心下生奇便走近了瞧。
  但见那女子正从身旁的草蓝里取出若干烟花竹筒,渐次摆放在木桌前,随即跪坐在一座土坟前,朝墓碑上的字微微一笑。
  这是个什么意思?
  找人来问!
  此女子名唤素娘,是个哑巴,与亡夫李某是这村子一带里的人,牛衣对泣。
  素娘为人贤惠,聪明能干,任劳任怨,李某憨厚老实,勤劳耐苦。
  夫妻俩古道热肠,经常帮乡里人做事,不计回报。
  星空灿烂的夜里,经常能见到夫妻俩在山头并肩而坐的身影。日子虽艰辛拮据,却也甜蜜。
  奈何李某在第四年便得病而死,有人劝素娘改嫁,素娘不理会。从此一个人守着亡夫的土坟生活。
  李某曾辛辛苦苦一个多月给别人做工匠想买份礼物送给素娘,不料被人骗,只得了一副普通的酒器,素娘却对此珍爱不已。
  李某告诉素娘自己最开心的一件事便是成亲之日在家门前为她点放了一只烟花,只因那时的素娘笑的最是开心。
  素娘重情重义,每年到了他俩成亲这一日都会去购置些简制的烟火,回来换上成亲时的喜服守在坟前,待入夜时便在坟前燃放,随即坐守至天明。
  时值晚间,先祖皇帝行至山头,果然见那土坟前烟花四起,却都眨眼殆尽。
  转看素娘,并不在意那烟花短暂而逝。反而轻轻捧着那副酒器,靠在坟前的石碑上,抬头望天,一脸笑意。
  三月夜风,寒意散漫。清冷山头,贫孤哑妇。烟花一笑,倚坟守夜。
  从这个山头望过去,渊城的上空一轮清月。
  故事虽然平淡无奇,但一份来自底层百姓的真挚爱情,总会温暖人心。
  先祖皇帝感其一片真情,当夜命人在渊城上空点放烟灯,霎时夜空如昼。
  素娘的事被传至市集,百姓亦感其情,久而久之,这便成邵央朝的习俗传了下来。
  而这场烟花祭亦被当做是“此生为爱,终不离兮”的见证。
  “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沈如风站在船头,望着高桥上空的火树银花不禁赞道。
  摇船的老翁闻言便转身笑道:“听公子口气,想必是初次来渊城吧。”
  “如何得知?”沈如风问道。
  “公子若是来过,便不会只是注意到那‘灯树千光照’了。”老翁悠悠道。
  “渊城每年都有一场盛大的烟花祭我是听说过的,看今日这般光景,只是不明白,与那元宵乞巧有何不同。”
  “城里的文人常道‘月满冰轮,灯烧陆海,万般春阳。三五渊城,人影婵娟,试问素娘。’元宵乞巧乃天下人的佳节,但这烟花祭却独属于渊城,期待着有缘人在今夜的相遇。〃
  “人来人往,我又如何得知她与我是否有缘。”
  “天下之大,烟花会年年有,处处办。独是渊城的烟花祭最是名闻天下,公子可知为何?”
  “哦?烦请说来听听。”
  “哈哈,老朽我一把年纪了,说这个倒是显得有点失态了。公子莫不如上岸随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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