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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法则-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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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远方的家乡9

  又是一个晴天。
  说实话以前我讨厌晴天,太过强烈的光线直照得人睁不开眼,就好像非要融化你的血肉把你的秘密暴露出来似的。相较而言,我喜欢阴天,带着淡蓝的五十度灰,那才是真正的温柔,让我想起坐在图书馆里的日子。
  我生下来就和上帝犯了冲。听说我受洗的时候一爪子拍掉了神父的眼镜,我想那神父一定诅咒过我。
  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教堂,我想,如果阿尔托他们把我弄到镇子里的话,以我对自己的了解,我一定会成天到教堂看着圣母像,一边咒骂她一边向她请求宽恕。
  现在,我的腿又开始疼了,我知道是上帝那个混蛋又要用下雨来折磨我了。在我喜欢阴天的时候,他非要放晴,而我现在瘸了的时候,他就给我下雨,该死!这两天每天傍晚都要下一场,这是存心要我难受!
  现在,我的腿瘸了,走起路来显得可笑之极,我讨厌那些同情的眼光,说道这里,我不得不说,我喜欢康妮,是的,我非常喜欢修格的妻子,我想娶了康妮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康妮从来不可怜我,她走的那么快,一双蜜色的长腿简直停不下来,她从来都不等我,也从来不回头看我有没有被落下,感谢上帝,我在她身后那悲惨的模样我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
  哎,其实我是不想活的,活着有什么意义吗?我已经忍受了太多,只要我活下去,那么接下来的每一天对我而言都是折磨。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开心过,自打生下来,我那严厉的父母就在我身后鞭笞,奶奶总是给我讲着不切实际的励志童话。如果能够选择,我宁可自己生下来就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明白,那也就什么都不必去思考了。
  我曾经策划着再自杀一次。用什么呢?我身上所有的尖锐物品都被没收了,身上只套着一件没有带子的衬衫,连我裤子的腰带都是用草绳编的。这没什么,我想,你们阻止不了我去死,阻止不了我像个史诗中的英雄那样自我了结,我会找到机会的!
  但是,我的朋友却很残忍,他们找了个小男孩跟着我,那愚蠢透顶的傻小子怎么知道什么叫做悲剧英雄?他成天跟着我,也不说话,就那么直直地盯着我,看得我毛骨悚然,难道你就不能像个正常的孩子那样去玩吗?
  然后就是,他们剥夺了我的隐私。我现在每天都要跟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这让我感到尴尬,每天早上醒来都要面对一个男人的胸膛,晚上入睡的时候都要看着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宽衣解带,你明白那种感受吗?
  哎,我其实还是不想活的,只是暂时找不到方法自我了结。
  想想我这辈子都干了些什么吧!被诬陷、被开除、被殴打、被欺骗,我想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人物是被自己的人民从阳台上扔下来的吧?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其实,在我至今为止的整个人生中,最让我痛苦的是所罗门容格里尔斯这个人。他接近我,诱惑我,然后以高姿态在我面前羞辱我,这是我人生中遭受的最大的背叛。也许背叛我的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一种名为命运的东西。
  我知道自己什么德行,我真的太过高傲了,如果我是个聪明的人的话,我应该像条哈巴狗一样对着那个家伙摇摇尾巴,然后跟着他回到首都,在他的光芒下谋得一份好职位。
  但我对自己说,我不是狗。
  人可以向命运妥协,但绝不能屈服。从法院到军队,再到税务局,我忍受了太多的折磨,有时候你不得不背弃自己的良心,为了那么一点薪水,你可以忍受被人嘲笑,可以忍受被人欺骗,但我之所以能够忍受,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个人,我的脊梁骨还在!并且,只要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一直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你可以把我打倒在地,你可以往我身上吐口水,你也可以逼我说出违心的话,但总有那么一些东西,就算是死我也要去维护!
  算了,在世人面前我就是个笑话。现在远在首都的那个小贱人一定会感叹:“当初我请你跟我走,你不走,现在你看看你,简直被人笑掉大牙。”
  哎,那该死的小贱人,我曾经是那么崇拜他,现在,我再也无法触碰到他了。
  如果你要问我,这辈子最想要的是什么?我会回答你,我想要好好的过日子,想要凭自己的奋斗过上普通人的幸福生活,我希望我所珍视的东西不要被别人随意的践踏,仅此而已,你会相信吗?你一定不相信,难道我就为了这个去闹革命?我会对你说,是的。就连革命这件事情都不是我所选择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推到我面前的,我从来都没有过选择的机会。
  现在,下雨了,比往常早了那么一点,那蠢得要死的孩子又跑过来了,哎,今天也没能找到办法自我了结,或许,明天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远方的家乡10

  八月到了,矫健的马儿在起伏的翠绿色山谷中奔驰,安德科人也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雨季,同时也是对神明献祭的节日。
  精壮的男子赤裸着上身,背上带着五颜六色的羽箭,他们脸上涂抹着青石磨成的颜料,追寻着山谷间的猎物。
  在这之中,有两个肤色稍浅的男人,他们也如同山谷里的孩子般,脸上和身上涂抹着狰狞的图案,在一只獐鹿的身后追逐。
  不久,红发的男人张满了弓,一只如同他头发一样火红的箭飞了出去,接着,獐鹿倒在了地上。
  红发的男人催马奔跑过去,接着把獐鹿扛到了马背上。
  “你的打猎技巧真是让我佩服啊!”乌松看着他说。
  “当然,你这个炮兵出生的家伙只会画画图,写写报告,我们步兵可是要实打实的拼命呢!”红发的男人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接着拔出腰间的匕首,割下獐鹿的耳朵甩了甩血渍,递给了灰色马上的男人。
  “什么?”乌松接过那柔软的毛茸茸的耳朵问。
  “这是传统,如果你希望一个人交好运的话,就把猎物的耳朵割下来给他。”阿尔托说着跨上了马。
  “你可真是越来越会讨人欢心了,修格,结了婚后你变了很多。”乌松把獐鹿耳朵放进马鞍上挂着的小袋子里,“如果我是女孩子,也一定会为你倾倒的。”
  “闭嘴,秃子,”阿尔托叫到,“我有康妮就够了,其他女孩子我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没想到你还是这么专一的一个人呢。”
  “哎,结婚后我就不多想别的了,我只想着和康妮还有哈维一起过平静的生活,其他什么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了,我就想这样跟着他们过一辈子。”阿尔托抬起头看着天空中巨大的雨积云说,“看来今晚会下雨。”接着,他回过头问乌松:“你呢?”
  被问道的人耸了耸肩膀,“我不知道,也许会跟着你在这里,也许会出去。”
  阿尔托转过头,用灰绿色的眼睛看着举棋不定的朋友:“其实你和埃利奥在这里也挺好的,至少你们不会受伤害,等过段时间,我把康妮的妹妹们介绍给你们认识,你们就待在这里吧,我们三个人可以做一辈子的兄弟,每天打打猎,放放羊,骑着马在山谷里漫无目的奔跑,然后等我们老了就看着我们的孩子在一起玩闹。”
  平稳的声线描述着美好的生活,仿佛遥不可及却又近在咫尺,虽然平凡,但却那么让人心动。乌松的心颤了一下,“我…”
  阿尔托看出了乌松的犹豫,他露出了些许寂寞的表情,但又很快地被没心没肺的笑容掩饰,他拍了一下好友的肩膀,“好好考虑吧,你这个傻瓜!”接着,他就催马向村子里奔去。
  望着那孤单却又愉快的背影,乌松微微叹了口气。
  阿尔托的儿子哈维显然继承了父亲急躁的个性,他牙都没长齐就扑向獐鹿,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咬着獐鹿的耳朵。
  康妮笑着任儿子胡闹,她有些自豪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像一匹小狼一样,这说明了他天生勇敢的个性。
  阿尔托显然被自己儿子的可爱举动和自己妻子崇拜的目光取悦了,他表示,我会再去猎一只更大的猎物的!今天,可是以猎物的多少来判断谁才是安德科的勇者啊!因此,阿尔托这个外乡女婿总是希望能在比赛中获胜来向所有人证明康妮嫁给他是正确的!
  就这样,跟在一只花鹿身后,阿尔托一直追到了山谷外围,这可是一只大家伙,看那分叉的角,红棕色的艳丽皮毛,要是猎到了它,他今晚一定会被称为勇士的!
  那花鹿被追了好几公里,累得不行,阿尔托找准机会张开了弓,却发现花鹿好像突然被什么惊吓到了,急速地拐了个弯就窜到了旁边的灌木里。
  阿尔托勒紧缰绳,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从树后走了出来,那人大约有一米九的个子,满脸胡渣,眼睛却精明地像只狐狸,他张开嘴,发出仿佛金属划过玻璃般的嗓音:“好久不见,修格 阿尔托。”
作者有话要说:  

☆、远方的家乡11

  自然界是公平的,兔子吃草,狼吃兔子,狼死后被草吸收,接着再次循环,每一步都有它存在的道理,每一步都在维持着整个大自然。
  安德科人相信一切皆有其发生道理,不仅是自然,人的命运也是如此。
  而阿尔托从来没想过,这样的报应发生的如此之快。
  大个子的男人微微笑了笑,举着枪的手臂却没动,那黑黢黢的枪口像野兽的眼睛,执拗而残酷。
  “你看上去很惊讶,但你其实应该早就发现我们了,难道说过于安逸的生活让你丧失了从前赖以生存的技能了吗?”
  阿尔托心中一惊,仿佛被什么刺中,他大吼道:“我警告你,别动我的家人!”
  “你拿什么警告呢?是你手中那粗糙的不值一提的弓,还是你腰间那连胸膛都刺不穿的匕首呢?”男人笑了笑,“你变得懦弱了,从前你可不这样,你把枪口对着那些人的时候,你可是一匹最有耐心的狼。”
  “我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了,我说过。我在忏悔,我已经不再干那样的事情了,我只想和我的家人一起活下去。”
  “但是你手上有无数条人命。你让他们家破人亡。”男人低沉地说。
  一股凉气窜上了脊背,阿尔托看着他哀求道:“我请求你的原谅,你到底想要什么?”
  男人放下枪让后面两个男人盯着阿尔托,他点了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我是我哥哥养大的,我们之前都很贫困,但我哥哥是个有才华的男人,他被政府赏识不久就做了卫生部官员(就是上次那个被阿尔托打伤的胖家伙啦),也是他把我从毒瘾中拉出来,让我走上正常的生活,我爱他,我爱他胜过一切。”他停顿了一下,仿佛在忍受着切肤之痛,“但是你,你为了金钱,一发子弹就结束了这个男人的生命,他那时正和自己的小女儿在一起,你知道吗?后来玛蒂尔达疯了,她的脸上溅满了自己父亲的脑浆!你不仅杀了他,还毁了他的一切!”
  男人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咬碎了香烟,他一口吐掉被截碎的烟头,用通红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红发男人:“我对玛蒂尔达和莉莉安保证,我要亲手杀了你,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必须死!”
  “停下,你疯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请你停下!”阿尔托叫到。
  “本以为你还是那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我听说过你的名号,‘灌木里的郊狼’,但你现在,你看看你,变得像只吓尿的兔子!”男人让手下抓住他,接着扯着他的头发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所以,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你亲眼看着自己的家人在你面前被我们弄死,到时候,我会看着你比玛蒂尔达更悲惨的表情!”
  就在阿尔托挣扎的时候,男人俯下身,用匕首隔断了他膝盖后的肌腱,接着又割断了他手臂的肌腱。
  阿尔托疼得连叫都叫不出来了,四肢都丧失了活动的能力,现在的他就像从前被自己弄伤的野鹿一般在地上蠕动。
  “捕猎开始了…”男人哑声低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和幸福一样,痛苦也来得太突然

☆、远方的家乡12

  天色渐渐黑了,天空中飘起了小雨,康妮等了很久不见自己的丈夫回来,显得有些着急,乌松把不断流着口水的小哈维从自己身上扯下来,表示自己愿意去寻找那捕猎狂人的踪迹。
  “你小心点,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康妮抱着哈维说。
  “放心,无论他在那里,我都会把他拎回家的!”乌松说着跳上了一匹灰马,接着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
  “愿自然之母保佑我的丈夫和我的孩子。”康妮喃喃道。
  那个家伙一定还跟着那只前几天看到的雄鹿身后,乌松几乎可以肯定。那天,他们在树林里第一次见到那只雄性花鹿的时候,阿尔托就叫到:“嘿,看看那家伙!那是我的!我要让它的角成为我家最华丽的装饰!我要以后每天跟我儿子讲他爸爸是怎么战胜那只雄鹿的!”
  其实你捉不到它你也是哈维和康妮眼中最好的父亲和丈夫啊!乌松不仅弯起了嘴角。
  雨越下越大,乌松的衣服都黏在了身上,这让他感觉很不舒服,现在,他只想找到那个臭小子,给他脸上来一拳。
  走了很久,都不见好友的踪影,乌松几乎迷路了,但这时候,空气里传来了一声野兽的吼叫,是那只雄鹿的声音!乌松一惊,难道那傻瓜已经猎到了那只鹿吗?乌松已经能想到那家伙会以怎样的小人得志的笑容面对自己了,他一定会说:“看看老子,是不是最棒的猎人啊!我儿子肯定会乐坏的!”
  乌松催促着马儿向前,看到了那只没来的雄鹿,它的眼神很平静,头上的大角甚至让它看上去有些威严的气息,乌松愣了一下,接着,雄鹿就跑开了。
  这时候,乌松听到了嘶吼声,他往远处一看,几匹郊狼正在撕扯什么,他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是一个人,一个死人。
  他再次向前几步,一匹郊狼发现了他,转过头向他低吼着,乌松透过它转移的身体,看到了一头火红的头发。
  他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几乎是跌下了马,乌松拔出腰间的手枪,打死了那匹狼,其余的狼受到了威胁纷纷逃走了,于是,乌松冲到了那个人面前,那是已经被啃得不成人形的阿尔托。
  “唔…”阿尔托转了转暴露在外面的眼球,看到了自己的好友,他几乎发不出声音了,嘴里也满是血。
  “修格!修格!!”乌松的头脑一片空白,他抱着自己的朋友,双臂颤抖地几乎抽搐起来。
  “是谁干的!!!”看到手臂上明显的割痕,乌松抽泣着问。
  “救…我的…康妮…哈…”阿尔托嘶哑地说。
  “有人来袭击我们?”乌松问,阿尔托微微点了点头。
  “我这就带你回去!你不能死!!天哪,上帝!!”乌松用尽全身力气抱着自己的朋友,“我带你回去!!修,记着你的妻子,还有哈维,千万别死!”
  血把马背染红了,乌松看着自己怀里气息愈渐微弱的男人,狠狠地踢着自己身下的马儿,马儿发出痛苦的嘶鸣,在狂风暴雨中艰难地奔驰着。
  等天空完全变成黑色,乌云掩盖了明月,乌松来到了安德科的村庄。但除了地上留下的有人存在过的证明,其他什么都不剩了。
  “康妮!!”乌松叫到。他现在孤独一身,好友最期盼见到的人却无影无踪,回答他的只有冰凉的雨水打在树叶上的嘈杂声。
  他们去了哪里?阿尔托已经快不行了,为什么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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