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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肯尼成长日志(第一部)by沈肯尼-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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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吃多少,因为确实太辣了,李浩然和沈煜伦都满头是汗,李浩然只是笑,不说话,那种舒服的笑,属于他特有的,我也忍不住激沈煜伦:“那你呢!不是说喜欢吃川菜吗,还加辣,你吃光啊!”

“吃就吃!”沈煜伦开始大口大口地吃,等他吃完,我和李浩然再看他的时候。

他脸色发红,不是满头,是浑身,浑身都是汗,最让人发笑的是,他整个嘴都肿了,然后都笑了,我说:“行了!别吃了!逗你呢!呵呵!”

“你说的啊!你准了!你准我就不吃了!”他用筷子指着我,语无伦次地说,嘴唇还在发抖,估计是麻的。

然后倒了一大杯可乐,加了很多冰块,拿纸拼命擦汗,我说了,沈煜伦智商不到10岁,每次激他,他一定中招,但让人讨厌的就是,他却总是喜欢装出大人样,因为这样,会让人心疼,我讨厌心疼的感觉。

晚上我们又到了沈煜伦家,李浩然已经习惯性地进门洗澡和拿饮料,我也完全当做自己家一样的,因为在那儿比在宿舍舒服多了。

晚上,三个人一起在床上看了电影,依旧三个人睡在一起。第二天一醒,离上课只有20分钟,大家都以为对方会调闹钟,结果都没调,然后冲到各个卫生间,还好沈煜伦准备了漱口水,因为第一节是化学课,迟到的话,那老师会数落你一节课,然后不上课,激起全班对你的公愤,所以我们一直觉得那老师应该做心理学老师,而不是化学老师,如果你翘课,成绩一定会不及格。

所以那天我们三个人都没洗脸,穿了衣服,往门口冲,两个人把我撇在后面,两个死东西,果然大难临头各自飞。李浩然和我头发稍长,沈煜伦是短发,李浩然发质比较柔软,所以发型还算说得过去,但我是那种发质特别硬的人,或者你如果百度过我,看一下我的头发,你就能想象,要是我早上不洗头,头发真的是超级赛亚人的造型。

我们是踩着铃声进去的,对于我们三个人的各种出格,班上同学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宝玉姐看到沈煜伦说:“袜子穿了两个色!哇!好Man!”

然后,化学老师、侯擎宇、李浩然、我、黄斌,最后是沈煜伦,都瞪了她一眼!

中午休息的时候,李浩然又没回宿舍,直接回家,看来他真的打算不回宿舍了,但这又让我更好奇,究竟侯擎宇和他到底有什么关系,可我还是一直没开口问过,我总在等,到了合适的时候,他一定会告诉我。沈煜伦连中午睡觉也不老实,非要爬到我床上来和我玩,侯擎宇的病情有了些缓和,但依然不和我们主动聊天。黄斌继续带着耳机摇头晃脑,歌舞升平。

下午上课,又有两节化学课,我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叫黑色星期五,但自从四节化学都排在周五后,我算是大致理解黑色周五的寓意。李浩然又神采奕奕地出现,没再愁颜不展,似乎已经开始接受侯擎宇的存在。

下午发生了一件让大家极度无语的事情:化学老师估计早上记住了宝玉姐见到帅哥的失控的反应,突然点她起来回答问题,别说她,我都冷不防的吓了一下。

“第三组,第二排的同学,回答一下,第6题选什么!”老师这么一说,全班人都开始数第三组,第二排是谁,因为只有这个极品老师不叫同学名字。

一看!是宝玉姐,她完全没反应,捧着脸,闭着眼,甜蜜地笑着,我仔细一看,居然是在闻侯擎宇的头发。我勒个去!全班都安静了!

侯擎宇转过头也被吓了一跳,她这才缓过神,老师咬着牙,下巴左右摆动,糟糕,魔女要发飙了!

“你!!选什么!!!”老师直接指着她问,宝玉也被吓坏了,立马弹跳起来,但估计确实太过紧张,一下子没有Hold住,居然!!

唉!她居然!

她居然放了个屁,而且是那种有点长,然后声音怪怪的,全班再一次鸦雀无声。

但这还不是最极品的,最极品的是,魔女居然又嘶吼着问她:“你说什么?选哪个!大声点!没听清楚!”

第三次鸦雀无声,只有侯擎宇一个人拿着一本书在扇,味道好像慢慢扩散开了,老师才咳了咳嗽,捂着鼻子,自己尴尬地接了句:“嗯!对!选B。”

全班哄笑,宝玉也跟着笑了出来,所以我说啊,她的偶像是吴君如是有道理的!而且,后来宝玉还真进了影视学院。

下午放学,李浩然又急匆匆的回家,沈煜伦过来问我:“第四天,准备好了吗?”

“放马过来!”我也无聊,陪他玩呗。

“爽快!嘿嘿,今晚7点,广场见!打扮得帅一点,我等你!最帅的状态!好吗?”他对我眨了眨右眼,突然挑逗地抓起我的右手,吻了一下手背说:“等你!老婆!”

“你有病啊!这学校呢!不要命了!”我小声地说,然后一个飞脚踢在他膝盖上。

他无赖地笑笑,说:“我回家换衣服,今晚见!”

我笑着对他点点头,沈肯尼,你也喜欢这游戏,对吗?

然后找了黄斌一起吃饭,我们买好饭找座位发现旁边已经没什么空座位,就侯擎宇那儿一个人坐,还空着三个座位,我对黄斌说:“过去坐!”

黄斌一下子晃到我前面挤眉弄眼,小声对我说:“你疯了!沈肯尼!”

“怕什么,跟着我!”我朝侯擎宇方向走去。

“把书拿开!我要坐这儿!”我对侯擎宇说。

他抬起头看到是我,倒也把书拿开了,不过脸上是一种仿佛对我皇恩浩荡的恩威。

我坐下来,点点头,示意黄斌也坐下来,黄斌无奈地挤挤小眼珠,坐下来。不过那天三个都没说话,抬起头发现,好多同学都看着我们这边窃窃私语,想也知道,大家肯定在想,怎么突然间这个身边这个怪物不再是一个人吃饭了。

吃完饭,按沈煜伦的要求,回到宿舍,洗了澡,贴了面膜,换上新年妈妈给准备的小格衬衫,穿上新皮鞋,西裤,我知道沈煜伦喜欢我怎么穿,我也知道我自己怎么穿好看。走到镜子前面,看着镜子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而且还挺好看,弄好头发,喷上香水,手上捏起长款皮夹。

沈煜伦,我倒要看看我们两这次博弈到底是谁输谁赢。

下楼的时候,又碰到了侯擎宇,他盯着我,不说话,整个人呆滞状,我经过他的时候问他:“很帅!对吗?我知道!”

然后继续下楼,朝校门走去,路上很多人看我,可能是因为我自恋地以为我的脸蛋漂亮?可能是因为有些不符合我这个年纪男生的装束?还是因为我的香水味?但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我沈肯尼就是这样坚持所谓的自我,就像我知道当我写了这些日志出来,会有极端分子,分析我,揣测我,他们甚至研究沈煜伦送我的17瓶香水要值多少钱,也告诉我珠海海滩上没有情侣,说我在杜撰,可是我确实有整整一柜的香水,我的朋友们,空间里,博客里,都有这些佐证,而因为珠海还是住了很多人,我说的海滩他们一定知道,所以真相我不需要解释,智慧往往把握在为数不多人的手里,才会难能可贵。

所以,我不会需要知道身边他们讨论我什么,走出门口叫车,去广场,到了广场发现自己提前了20分钟,我开始一个人带着耳机在广场晃荡,低着头,一块一块踩着大大的地砖,我的心怎么像约会一样的欢呼雀跃,然后看到一双皮鞋停在我前面,抬起头,这个人穿上了西装、衬衫,系上了皮带,头发又一次全竖起来,确实很帅!这个人是沈煜伦!

他对我笑笑,问我:“喜欢吗?”

“帅!”我也笑了。

“今晚的主题是?”我问他。

“先上车。”他指指对面的的士,我跟着他往车上走,上了车,他朝我脖子闻过来,说:“真香,真好看,真棒,真喜欢!”

车停在后街的巷口,我刚准备开门,沈煜伦说:“稍等!”

然后他从右边先下,绕道左边帮我开门,说:“Please!”

而后伸手给我。

牵手一晚上跑两条街都做了,还怕这个,我把手伸给他,我从来没想到沈煜伦有这一面,路灯打在他的脸上,依然是雕塑一样的俊朗,只是今晚,他多了温暖,整个人和之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

接着他带我进了一家酒吧,我第一次进这家酒吧,一进去,人潮涌动,但都是男生,没有一个女生,除了我看到几个以为是女生的男孩,因为他们身着异装,我们一进去,所有眼光都投向我和沈煜伦,接着一个酒保带我们找了个座位,然后沈煜伦点了东西。

“这是哪儿?”我问沈煜伦。

“酒吧!同志酒吧!”他坏笑着说。

“那我们来干吗?”我不自然地笑笑,毕竟依然很多人注视着我和他。

“不是说都听我的吗?除非你承认你是!”他知道我的软肋。

“好!要怎么做?”我问他。

“先喝了这两杯。”他开始给我斟酒。

这是我第一次到同志酒吧,我看到了很多男孩,很多漂亮的男孩,肌肉的大叔和奇怪的男孩,他们接吻,拥抱,不时地看看我和沈煜伦,交头接耳又露出暧昧的笑容。

接着是酒吧表演,有异装表演,猛男秀,Solo。

一开始酒吧闹哄哄的,后来突然音乐变得缓慢,舞池上灯光变得柔软,沈煜伦站起伸手给我,说:“跳支舞,赏脸吗?”

他绅士一样地鞠躬,周围的人只是微笑着看着我们,从未有过的包容,我对沈煜伦笑笑说:“Darling;我不会跳舞,别闹了!”

他不说话,依然鞠着90度躬,还是那个手势。

“我真的不会!其他都可以!”我小声说,依然面带微笑,但当时如果没人,我一定一脚飞过去,这不摆明要我难堪,这么多人!

他还是不动,旁边的人开始鼓掌,他终于抬起头对我眨了眨右眼,坏笑着说:“我也不会!嘿嘿!来吧!”

我把桌上喝剩的酒往嘴里一扣,把手递给沈煜伦,起身和他朝舞池走去。以前那样都过来了,还怕什么,豁出去了,我安慰自己!

走到舞池中央,他微笑着对我说:“把手放到我肩膀,只看着我眼睛,哪儿也别看。”

我按他指示,他也把手放到我腰上扶着我,然后他说:“顺着节奏,想象你是我,想象我们是一体的,你就知道怎么摆动。另外,宝贝儿,今晚你真的好漂亮。”

果然按他说的,我们开始慢慢跟上了音乐,我看着他,和他一起慢慢地游移在舞池。柔和的灯光扫过他的眉宇、鼻头、唇角、脸颊,他已经脱了西装外套,淡蓝的纯色衬衫,解开了好几个衣扣,他眼神时而温柔,时而迷离,偶尔我会轻微张开嘴想说点什么,他会马上温柔地说:“什么也别说,只要感受!”

然后我会一样给他笑容,按着他的节拍,和他慢慢摆动,后来把我的腰拉向他,紧紧贴在一起,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闭上眼。

他亲吻我的头发,我完全没有抗拒的意思,事实上,我开始越来越喜欢和他的这个游戏,很久以后,舞池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人越来越少,我抬起头,再看看他,他神情复杂,然后无奈笑笑对我说:“我觉得我沈煜伦完了!但我认了!”

音乐快结束的时候,我感觉到沈煜伦身体下面有东西在和我对峙,坚挺地对峙,我刚想离开,他又继续贴近我,更近,然后他喘息急促地问:

“可以吻下来吗?就今晚,让我吻下来,就一次,可以吗?”


(26)玩火*(Play with Fire and Burn to the Sky*)
沈煜伦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轻浮,他往往在这些时候特别深情,在他的瞳孔里,我看到了昏暗灯光下自己的轮廓。

酒吧里周围的人越来越少了,音乐声调小了许多,他摆动的节奏越来越慢,眼前的他,衬衫西裤,是我不认识的沈煜伦,我的心有些恍惚,总有一阵阵的东西,推使我靠近他,后来我才明白,这东西叫欲望,而那一瞬间,我浑身汗毛竖起,心房在剧烈撞击的那一瞬间,叫做心动。

“怎么不说话,那我当你默认了,或者说,其实根本不需要你答应,这是我的事,对吗?”他停下来舞步,朝我吻过来,他和李浩然相仿的身高,和这个角度的移动,让我想起来上次李浩然在我家浴室吻我额头、泪水,那一次。

那一次,浑身是伤,泪水、血液、绝望和狰狞混杂在我们之间。

“对不起!”我重重地推开沈煜伦,及时闪开,转过身,吧台上还有几个人盯着我们,面带和善。

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为什么和他开始所谓的十日谈,为什么和他来这样的酒吧,为什么拒绝他,最大的疑惑是,我沈肯尼抽风,为什么说对不起!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吻都是理所当然,除非是能牵动我情绪,能让我在意的人,那沈煜伦,我拜托你,不要是这样的人!不对,应该是拜托我自己,拜托我的心。

沈煜伦从背后伸过手,环绕地抱着我,他把头放低,架在我的肩膀上,我听见他轻声地笑,牵强地笑,气息里是无奈和苦楚:“真的这么难吗?还是我太急了?呵呵,这已经是第几次拒绝我了?”

“对不起。”

他越是这样温柔的说话,对我越像是严厉的审判,我倒还真宁愿他沈煜伦摔东西黑脸的对我大呼小叫,因为这样的他才是正常的他,虽然让人讨厌,而我一定是像从前那样讨厌他,才是正常的。

又一首新的音乐想起,他依然从背后抱着我,我在等他说点什么,但他终究没再吭声,他的脸紧挨着我的脖子。

“走吗?回家吧?好吗?”我说。

他没动静,依然那样抱着我,我尝试挣脱,他却更加用力,用力到我无法呼吸的拥抱,和那次一样。

“放手!”我开始有些生气。

“哪儿也不准去!”他绕到我前面,两手捏着我的脸说,对,是捏着,他额头上,脖间血管都在阔张,里面的血液在急速涌动。

“够了!”我用尽全身力气把他推开,然后转身开始离开酒吧。

走出酒吧,昏暗的橘色灯光洒满整条街,时间已经将近午夜,没叫车,没有想去哪里,我低着头往城市中心走,每走过一个路灯,慢慢的会有另外一个人影变长,然后在到达下一个路灯之后,影子又慢慢缩短,和我的距离永远不变,如此往复,没有休止,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沈煜伦,他没再追上来,也没再说一句话,那晚我们一直朝市区方向走。

爱情是人与人关系的最完满升华,爱上一个人,我们开始变得敏感,多疑,会喜悦,甚至狂喜,可以付出全部的守护,我继续向前走,就在到达下一个路灯垂直角度的的时候,我驻足,心想,沈煜伦,你要不要试试朝前几步?

可是微妙之处就在于,每次我停下,身边沈煜伦的影子也会停下来。但当我又继续往前走,影子又会继续,既定的模式。

走过路口的时候,抬起头是山丘的方向,李浩然带我去过那儿,在那儿理疗了所有坏情绪,那次和他,沈煜伦,三个人赤着脚,躺了一个晚上。

再走过下一个街口,就是沈煜伦的活动地带了,他说那一带是他罩,在那儿附近有一家酒吧,在那儿,有人流泪,有人流血,也有人的心曾在那儿被活生生一片一片撕碎过。

走过最后一个十字路口,左拐就是往沈煜伦家方向,右拐是学校,继续向前对面的巷子能通到公园,那一次在巷子里第一次和侯擎宇碰面,然后摩擦就从来没有消停过。

在三岔路口,我又一次停下来,希望沈煜伦是不是会走上来告诉我,该往哪个方向走,但他依然那样,我停下来,他就不再往前走。

我回过头,发现他脸上居然没有半点愁颜,他的腿外八的迈开,肩膀上挂着我和他的外套,双手一如往常地插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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