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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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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哭得久了,意识到自己丢人了,便夺门而出了。
  严桐拎著两碗粥和一些小菜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孟晓阳哭著从楼梯上跑下来。
  严桐走进房间的时候严梧正在发呆,听见严桐进来才从神游中回神。
  “小桐,刚刚我跟孟晓阳说了,我爱你,我不可能把你让给他!我觉得这些话,我有必要也和你说一下!如果说以前我还在乎血缘,但是等到你离开,我面临失去的时候,我觉得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无关紧要的,只有你才是最重要的。”
  严梧说这些的时候,眼神晶亮,一瞬不瞬地盯著严桐,像是要看到他的心里去。
  “那我们回去在爸妈面前说清楚!我们这辈子都不分开了!”
  “不是这辈子,生生世世都不要分开!”
  
  严梧和严桐回到S市,严梧说要谢谢庄励帮他找到了离家出走的小屁孩。
  严桐嘟哝著你才小屁孩,但是还是给庄励打了个电话。
  庄励此刻正在飞往天津的飞机上,手机关机。夏铭之说要去天津把那些遗憾给全部弥补了,否则他觉得这辈子不圆满。
  还是那一家酒店,不过房间不是那一个。
  两个人做了一个多小时的飞机,也不累,在房间里做了一次,酣畅淋漓。
  到了傍晚的时候,夏铭之就拉著庄励在天津之眼下面排队。
  等了也没有多久,两个人终於是上了摩天轮。
  一上摩天轮,夏铭之就猴急地抱住了庄励,庄励笑得很贱,“莫非要我在这里干你?”
  夏铭之没理庄励,开始在他的耳边轻声地念诗。
  “满意的小屋远胜无情的宫殿,
  爱情所在,一切俱足。
  爱人离开他心爱的对象便不能生活,
  他过著既是两个人的,又是半人的生活。
  爱人的心,一定会全部装著他心爱的那个人。
  爱比恨更强而有力。
  爱情能持之以恒才是一件好事;
  可是,如果在别的方面没有恒心,那麽爱情的恒心也就一文不值。
  真爱究竟是什麽?
  是──盲目的忠诚,
  死心塌地的低首,
  绝对的惟命是从,
  不顾自己,不顾一切,
  无言不听,无言不信,
  把整个心、肝、灵都交给你去主宰!
  你是我灵魂的最後之梦!”
  庄励偏著头,“还有最後一句,爱假使过於强烈,定不会天长地久。”
  “最後一句,我觉得有点哀伤了。情深不寿,我偏不信,我想要和你天长地久。”
  庄励回过身子,抱住夏铭之,轻柔地说道:“只要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幸福充实就好了。”
  夏铭之在庄励的怀里蹭了蹭,“这也对!不过我现在我要表白!”
  “准了!”
  “先从当年来天津说起。那段时间,我正好处於极度怀疑自己变成一个同性恋的状态,脾气很暴躁,你跟我说要来天津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但是最後还是答应了。”
  “本来我做什麽你都反对的,那一次,你愿意和我去天津,我还觉得我是不是有机会了。”
  “哎,别打断我说话。我继续说。我当时的感觉就是我已经有90%以上喜欢你了,被你生生地掰成了歪的。但是我所接受的同性恋观点是,同性恋圈很乱,很难长久,所以我觉得不能就那麽容易地就答应你,要好好考验你,而且你也知道,我和你冷战那麽久,要我突然放下架子来,有点为难我!所以我就在你邀请我去天津之眼的时候,很傲娇很无理地打击了你。”
  “你那什麽破德行,就你那破自尊,搞得我们纠结了那麽多年!傲娇果然坏事!”
  夏铭之一巴掌拍在庄励的屁股上,“批斗大会等我全部讲完再开。”
  於是庄励便不在说话,夏铭之继续:“後来我是真的在桥边等出租等了很久,一直等你来找我,但是等我回过头来,你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我回到房间,气得要死,躺在床上,觉得你混蛋的要死,连哄得不肯哄!你别笑啊!我当时是真的把自己当成王子的,觉得所有人尤其是爱我的我爱的人都得顺著我,围著我转!後来,你那啥我了,我哪里受过这般对待,所以我恨你恨得牙都痒。所以我就很缺德地去勾你弟了。我承认我恶毒不善良,好在他现在也得到了幸福,我才不难麽内疚了。後来,我在法国发现了你的戒指,才明白过来,你那天那麽对我,是有原因的,你没错,我也没多大的错,就是命运要考验我们!”
  庄励笑喷,“你还命定论起来了!”
  夏铭之再次冒黑线,“我这麽严肃诚恳地跟你表明心迹,你就不能正经一点?!你难道没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庄励不屑地鄙夷:“这些我都猜了个大概了!你不说我也知道!”
  夏铭之沮丧地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银戒指,拉起庄励的手,很不温柔地戴了进去,“我用剪刀刻的字母,有点歪,别介意,将就一下。”
  然後把另外一枚小一点的给了庄励,翘起手指,“给我戴上!”
  庄励笑著接过戒指,笑得眼睛都看不见,然後单膝跪地,一脸深情,“铭之,戴上它,下辈子我凭它在你身上的印迹找到你!”
  夏铭之含著眼泪把手指伸进那枚小小的指环里,然後放在嘴边亲了一口,“要不我们去荷兰或者美国某些州结婚吧!”
  “你不知道中国法律中有一个霸王条款叫公允良俗啊!有了它,就算我们在外国结婚,中国也不承认好不好!”
  夏铭之嗷嗷乱叫:“好烦啊!你怎麽这样啊!浪漫懂不懂啊!”
  庄励看了看外面,“最高点了吧。”
  夏铭之“啊”了一声,茫然。
  庄励然後没等夏铭之反应过来,就拉住他,吻了上去。
  曾经有人说过,要在摩天轮上升到最高的时候接吻,那样很浪漫,整个世界都在脚下,我们在最高的地方一起疯狂。
  夏铭之,是不是你说的?肯定是你说的,因为我找不到有哪个人比你闷骚。
  闷骚得我欲罢不能,被你虐了千百回,依然待你如初恋。




做出来的爱1(庄勉)

  庄勉在大学里面教书,主讲的是艺术史。他本身就是个很喜欢看书的人,涉猎很广,很多艺术家的八卦都能掰个几下,调节气氛。
  再加上当年跟著夏铭之,著实也看了很多的哲学书,有时候又能讲出些哲学思想出来,他尤其喜欢後现代,显得特别博学多才,加上卖相又很好,倒是让很多艺术系的很多女生都不翘课了。
  艺术系每年招的人不多,绝大多数又都是女生,这让庄勉这个从小就惧怕女孩子的人有点无所适从。
  那天下午,他讲完课收拾好东西准备走,班级里一直很活跃的女生姜晓冉突然凑到他身边,神秘兮兮地问道:“老师,你是个GAY吧。”
  庄勉著实被吓了一跳。他自小就活得比较自我,很少和人交流,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被腐女占领了。
  姜晓冉其实也就是觉得她们的小庄老师比较有受的气质,哪想到,庄勉居然是一副被说中了的惊慌失措样。
  “老师,你别害怕,我没有恶意的!哎,你没有男朋友吧,我邻居有个大哥和你是同道中人,是个型男,我介绍你们认识吧。”
  
  於是,庄勉稀里糊涂地跟著姜晓冉去体验了一把相亲的感觉。
  等到对方来的时候,姜晓冉就尿遁了,剩下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两个人都不是很喜欢说话的人,但是气氛却没有想象中那麽尴尬。
  沈默了半晌的两个人,最後才发现还没有互通姓名,於是庄勉对面的男人开了金口,“我叫郁承非,是个刑警。”
  声音很低沈,很man,搞得庄勉不怎麽想开口。
  於是在郁承非很爷们的声音之後,一个显得特别嫩的声音响起,“庄勉,是个老师。”
  互相介绍完之後,两个人又开始沈默。
  咖啡馆里香气缭绕,热气氤氲,两个人慢慢地喝著,时不时地打量对方。
  郁承非是光明正大地盯著庄勉,带著点职业习惯地观察这对面那个细致得有点不太真实的男人,男人?男孩来得恰当一点吧。明明姜晓冉那个小丫头说是二十五岁的,结果看著最多也就刚成年。
  庄勉也偷偷地瞅著对面的男人,很高很结实,五官端正,说不上多帅,但是长得却是很有型。
  两个人在半个小时之内就这种无语的氛围内喝完了咖啡。
  其实只是庄勉喝得比较慢而已,郁承非过来的时候,天有点热,点了杯冰咖啡,立马就下肚了,其余时间都是在等庄勉慢悠悠慢悠悠地搅几下,喝一口。
  
  两个人走在马路上,中午的太阳有点大,晒得人犯困,庄勉躲进了一家大型的书店里,郁承非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书,但是还是跟著进到了里面。
  “你有事的话,就先走吧,我看会书。”庄勉是这麽对郁承非说的。
  这句话其实很像是赶人的话,但是郁承非知道,眼前这个玻璃一样的人儿,绝对说不出这麽高深的赶人的话来。
  他若是想赶人,肯定用最直接的方法,决计不会绕弯子。
  所以郁承非看著四周密密麻麻让他头晕的书,还是坚定地留了下来。
  可以说,郁承非在和庄勉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成了最了解庄勉的人,没有之一。
  庄勉的心思其实不难猜,但是很少有人愿意深入去研究。
  他的父母不消说,他们的教育模式差点让他和庄励连兄弟都做不成,庄励其实也不怎麽和他交心,夏铭之就更别说了。
  所以,庄勉的运气不算太差,老天还是让他遇到了郁承非。
  庄勉在书堆里逛了一个下午,郁承非在武器书籍那里呆了一下午,看得也算是津津有味。
  晚饭的时候,郁承非问庄勉要吃什麽。
  庄勉看著郁承非,想了想,说去吃火锅吧。
  若是他的队友们说大夏天去吃火锅,他肯定每人踹他们一脚,然後骂一句,脑子有病。
  但是眼前的人不是他的皮糙肉厚的队友,而是睫毛卷卷,眼睛大大,鼻子翘翘,嘴巴小小,皮肤白白的易碎品。
  所以郁承非只能妥协了,两个人晃荡晃荡地就进了小肥羊。
  空调开得很大,吃得热火朝天也不觉得热。
  两个人点了鸳鸯锅,郁承非是湖南人,无辣不欢,庄勉是典型的S市人,口味清淡,有点嗜甜。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才慢慢有点交谈,哪里人啊,家里有些什麽人,爱好是什麽,平时都做些什麽事情。
  两个人平时的世界,是两条平行线,一个喜欢动,一个喜欢静,除了两个人都不怎麽喜欢讲话以外,似乎两个人都没有任何交点。
  没有共同语言,但是却也有点相互吸引的意味。
  郁承非对庄勉的印象很好,至少很有干他的欲望,男人是精虫上脑的动物,郁承非从来就不反对这个观点。
  但是他看不太准庄勉对他是什麽感觉,不排斥是肯定的,但是再进一步就不知道了。歧视说得具体一点,他就是想知道庄勉愿不愿意让他干!
  
  吃晚饭,郁承非开了辆小破车,把庄勉送到了家门口,庄勉把郁承非请了上去。
  那个是庄勉的父母给他置备的一个住处,他不想回家的时候就来这边住著,把自己我埋在自己的世界里。
  安静,却太孤单。
  他是一个人太久了,於是他把郁承非请了上去,并且很自然而然地和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上了床。
  洗澡,上床,当他被脱光的时候,他都有点恍惚。
  当年他和夏铭之在一起的时候,做了这一步,但是最後的时候,夏铭之突然就停止了。
  他想,那个时候夏铭之肯定是想到了庄励,所以对他,一点性趣也提不起来了。
  郁承非看身下的人有点心不在焉,他伸手在庄勉的脸上捏了一把,庄勉睁大眼睛看著他,倒是一点羞涩的感觉都没有。
  “以前做过吗?”
  庄勉摇头,郁承非倒是有点吃惊,第一次就能这麽淡定?这个庄勉总是能出乎他这个警局有名的淡定哥的意料。
  庄勉让郁承非去抽屉去KY和避孕套,这个更让郁承非疑惑?但是他却又无条件地相信庄勉真的是个处的事实。
  他千年难得的矛盾纠结起来。
  “我很寂寞,真的。很想找个人,就算只是做爱也好。”
  庄勉十分淡然地承认著自己一个人的寂寞,坦然得叫人心惊。
  玻璃做的人儿,不,是水晶做的人儿。
  庄勉在郁承非的心里的等级又上升了一个层级。
  第一次,郁承非就做了一次,没有伤到庄勉,当然,也没有让庄勉有特别大的快感。
  完事後,郁承非帮庄勉洗澡,庄勉也照样丝毫没有羞涩,浑身赤裸地躺在浴缸里,被郁承非视奸了好多遍。
  庄勉很累,任著郁承非在他身上吃豆腐,他觉得他们既然已经都做到了最後,在浴缸里被摸摸也没什麽大不了。
  庄勉其实也是个简单的人,心思也算是单纯,唯一一次不单纯,也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让他差点到现在对爱情都敬谢不敏。
  他会和郁承非做爱,但是他不觉得自己爱郁承非。
  他只是太寂寞太孤单了,想找个人来陪,郁承非正好这个时候出现,他对郁承非的感觉也不错,甚至是有点好感的,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
  这是几年前,甚至是一年前他死也不会想到的,他会这麽随便地把自己交给一个算得上是陌生人的男人。
  他屈服给了自己心中的荒芜。
  饥不择食。

作家的话:
我其实一直很喜欢庄勉… …(我连夏铭之都很喜欢… …)好吧,其实我更喜欢的是郁承非。。。。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庄励= =(我是双眼皮,所以我要用= =,不能用… …)




做出来的爱2(庄勉)

  两个人的关系就这麽确定了,炮友之上,恋人未满。
  郁承非很忙,闲下来的时候就去庄勉那里,两个人凑在一起大多时候都是在做爱,在房间的哪边发情就在哪边解决,三室一厅的房间,几乎每个角落,两个人都尝试过。
  郁承非发现自己和庄勉意外的契合,第三次的时候,庄勉就被他插射了。
  他真的是爱死庄勉那毫不做作的叫床声,嗯嗯啊啊,爽到了就叫,毫不忸怩。
  而且庄勉的柔韧性极好,无论什麽姿势,都毫不费力地就摆了出来,也不管姿势是不是羞耻,原始而又纯粹地服从自己的欲望。
  郁承非感叹,这种简单的不带一丝累赘的人,居然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
  於是,在他的心里,庄勉变成了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他觉得自己捡到了一个很好的宝贝。
  
  两个人除了做爱,很少说话,但是不会觉得尴尬。
  郁承非休假的时候,就愿意窝在庄勉那里,各干各的。
  睡觉,看电视,举哑铃,上上网,在跑步机上跑步,这是郁承非。
  看书,听歌,画画,看看小众电影,这是庄勉。
  郁承非在的时候,饭都是他做的,做的没有庄励好吃,但是也不至於难以下咽,比外面没营养的盒饭要好上很多。
  吃晚饭,照例说是该庄勉去洗完的,但是郁承非想想庄勉那白嫩嫩的手伸进滴了洗洁精的水里,就觉得太暴殄天物。
  於是,向来只做饭不洗碗的郁承非皱著眉头去洗碗了。
  直到洗了很久,郁承非才知道,庄勉是请了锺点工的,这些碗完全可以让阿姨来洗干净。
  郁承非问庄勉是不是故意整他。
  庄勉无辜地说,“我看你二话不说收拾了就去洗碗,我以为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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