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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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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母亲恨我啊,这两个孩子一定不好过,我找了整整十二年,请你继续帮我找到他们。
  他说:其实我是爱他们的母亲的,只是,这份爱来得太晚了,我已经有了你的母亲,我当时放开了手。
  但我并不知道有了这两个孩子,我知道的太迟了,他们的母亲死了,他们也找不到,请你找到了他们,对他们好一点。
  然后。。。。。。那个强硬了一辈子,癌症末期的疼痛也没让他掉过了眼泪的男人突然间泪如雨下。
  他本应是恨他父亲的,明知是错的事情,为何还要去做?
  已经做过了,为何还要放弃?
  即然已经放弃了,你又为什么偏偏要再提起?
  往事已经是往事,那两个孩子也将有他们的命运,凭什么让他去拯救?
  他找得出千万条的理由来生气来拒绝。
  但是,有谁能忍下心让将要离世的亲人在眼前流泪?
  他的家庭并没有什么纷争与战斗,父亲就算中途背叛,但还是没有离弃他们母子。从小到大,父亲对他虽然强硬,但终究是本着一颗望子成龙的慈父心。
  于是他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父亲,我会尽力的,请您放心。
  病床上的老人终于放下了心。
  他这个儿子,他是真的用心教导。
  他这个儿子,一言九鼎。
  默默看着床上放心离去的父亲,他在心里说:我会尽力去寻找,如果找不到,是他们的命,如果找到了,我会带他们去为您扫墓。
  他真的去寻找了,可能没有多么着急,但也没有耽误任何时间,父亲留下的资料,他接着找,也可能是缘份,十几年都没有找到的人,他在第二年就有了消息,他终于找到了一个。
  
  叶竞成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
  对于他这样的身份,就算是嫖,也永远不会来这种地方。
  那个门槛他进时都要低头,阴暗的看不清人们本来的颜色。
  对着一个眼神浑黄的看着像管事的人说出要找的人,那人抬头看他,问:你们要在这里还是带走?他以为,这又是那种一群人一起弄一个的生意。
  叶竞成皱着眉,不去争辩,说出带走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带走就不再回来的话,对面的人便伸出五个手指:“五百,不过话要说清楚,完事后如果人还活着,你们丢掉就好,如果死了,也不要送回来。”
  在当时,这个人看这些人西装笔挺的样子,以为自己大敲了一笔。
  本来也是,那孩子来了不到一年生病就生了五个月的病,就算生病了也不停接客,可还哪有人喜欢要他?
  现在手又伤成那样,这样下去他挣的还不够他的药钱!
  叶竞成让手下给了钱,他本来是带了支票本来的,没想到跟本就用不上。
  看到那人去带人,叶竞成他们退到外等着,却也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孩子,五百块钱就卖了。
  叶家大少吃一餐饭可能都要成千上万。五百,是个什么样的数字?
  几分钟后,那人带出来一个衣着单薄又破烂的小孩,扔在雪地里,骂了一句,走了。
  叶竞成看过去,靠在墙角缩成一团的孩子的黑色的头发过长几乎挡住了青白的色的脸,一样青白色的手和脚,衣服上一片片的血,右臂上缠着破败的纱布,头也抬不起来。当时心就猛的疼了一下。
  然后他走上前去伸出了手,走吧,我是哥哥,我们回家。
  孩子抬起头,长长的留海下是小小的脸;眼睛因长久的折磨和与年龄不符的经历;沉黑的像看不到光亮的乌墨。
  他长久的看着叶竞成伸出的带着黑色手套的手;然后,黑眸仿佛被一点点的点亮。
  终于,他试探的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握住叶竞成手套的一个手指;扎挣着站起来。
  是的,叶家人一定要自己站起来,除非他死了。
  在那时,除了心中一刹那的疼痛外,其实叶家大少并不喜欢这个孩子。
  如果说觉得他分去了自己的父爱那就太文艺了。不过,他,以及另外一个不知在哪里的孩子,真的确确实实是父亲背叛的证据。
  但是,既然已经对他伸出手,决定将他带回去,他叶竞成,便不会再后悔。
  小孩光着脚在雪地上走,赤着的青白色的脚显得尤其的小。叶竞成先上车,看到孩子不知所措的站在车边,显然是怕自己把车座弄脏。
  “没关系,上来吧!”他轻松的拍拍车座,脏了扔了就是,虽然并不喜欢他,但他做为叶家的人,也不必为这样的小事烦恼。
  仿佛是怕会被再次丢弃,他低着头,但仍然强打精神睁大眼睛,“先睡一会吧,离得很远,到了我会叫你。”
  是的,他住的地方和这个贫民区完全是不同的地方。
  开始这个孩子还在尽力的保持清醒,但是身上的伤和长时间的疲备让他终于闭上眼睛睡过去。
  这一睡,就是半个月。
  其实这个孩子的名子很好听,叶惊鸿,惊鸿一瞥,再难忘怀。
  叶竞成靠在窗边看着病床上正在打营养剂的孩子。
  一个已经十来岁的少年,长期营养不良让这个孩子几乎瘦的皮包骨头,躺在床上,被子几乎看不到拢起,呼吸浅浅淡淡,几乎连存在感都要消失。
  父亲如果还在可能看到他会心疼吧,这个小小的身体,各种各样新的老的伤痕,有烟头烫的,鞭子抽的,刀片划的,那些凌虐的痕迹,几乎看不出身体本来的样子。
  最严重的是左手背一直到上臂的一道伤口,很钝的器皿划出来的,深得几乎见骨,先前缝过,但是线几乎烂在了肉里。
  可是就这样了,他也还是想活着。
  留着叶家的血,果然,就学不会放弃么?
  而后的两年,这个孩子礼仪要从拿勺子和筷子学想、文化从小学一直学到了高中、各式各样的社交舞,他一日日不停的练习,从未见他说过一声苦,道过一声累。
  
  看着手下送来的报告,叶竞成的拳头紧紧的攥起,手中黑色的钢笔终于承受不住硬生生被掰断,墨手顺着他的指缝流出。。。。。。
  已经半年了,惊鸿离开已经半年了。
  这半年中,他一次一次的问自己,到底还在牵挂些什么?他本来也是将工作列为生活的第一位,这半年中,更是每天不将自己累到筋疲力尽就只能借助安眠药来入睡。
  只要他一放松下来,惊鸿那天笑着流泪的样子浮现在他眼前,然后,就会心疼。
  叶竞成用力握紧手掌,他对付不喜欢面对却已发生的事,从来没逃避过,他一遍遍强迫自己去回忆。
  上中学时因为身体瘦小被人欺负、第一次谈生意时因准备不足备人嘲笑、刚刚听说自己的父亲在外面还有一对私生子、父母的去世。。。。。。
  这些本来让他很难堪难过的事情,他在脑中一遍遍刻意的回放后,至今也可以像电影一样记得清清楚楚,只是那些发生时的难过,却早已在这一次次的反复回忆中消失殆尽。
  唯独这件事!
  惊鸿喜欢他他是知道的,他见过多少事情,这个才十几岁的小孩,那样的小心思,尽管再怎么掩示,他也是看得出来的。
  他生日的那天早上,当他等小孩儿起床时,小孩儿那样感动的样子。一瞬间,他就也说出了喜欢的话。
  然而,他心头那点点滴滴的喜欢,丝毫不能与他兢兢业业努力的工作相比。所以当然看到郑暖阳有意无意的盯着惊鸿看时,他也就理所当然的提出了条件。
  他也很奇怪在他向郑暖阳提出时心中突然一空的异样的感觉,这是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过去所有的事尽管危急却也无法动摇他的心神。
  所以当对方客气回绝时他并没有再提而是脑中想着还有其它可行的方法吧。
  可是站在门口的惊鸿却全部听到了,他当然明白这个孩子是想报答他,正在心中矛盾时,惊鸿却已收拾好。
  此后,他一遍遍的想起当时那个小孩泪流满面的也不抬头看自己一眼,笑的比哭还难看,说句走了就晕倒在郑暖阳怀中。他想把小孩接过来的手只是一犹豫。
  只是一犹豫,就再也无法挽回。
  他不断的想不断的想,然后越想心中就越痛,不但记忆越来越清晰,就连那胸口的疼,也是不断的变得更疼,更疼。
  他无法克制也不知如何克制,直到前几天,在听到助理偶尔说起在宜家看到一个在买家俱的少年好像是惊鸿时,他就立刻要找人去跟踪调查惊鸿。
  下意识的,让人去查这个他本来并不想找回的,后来自己为是的顺手就轻易送人的孩子。
  如今,他终于明白了,他终于明白这个本来可有可无,没有最好的孩子,在与他相处的两年中,对他而言,变得有多么重要。
  叶竞成恨死自己,他从来就讨厌这种人,得到时不却珍惜,失去时又不想放手。可是,如今,他还就是无法克制。
  不离开他也不知道的,他以为那天顺口说了自己喜欢他是情境所致,但是,现在他竟然发现,他是真的爱上了惊鸿。
  爱的,不愿意放弃。
  到底是怎样爱上的?
  何时爱上的?
  也不想再去想了。是了,这一刻,他已经失去了,但是,叶家的人,不会这样轻易的就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留个言吧~~~~~~~~~~~~~~~~




16

16、第 16 章 。。。 
 
 
  
  九月,艳阳高照的天气。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我想往了很多年的学校,郑暖阳在校门口挥挥手,笑眯眯的看着我走进去。
  我心中的那个学子的天堂,与身上的光鲜的颜色衣服不同,我心中贫穷的像是从未出过深山老林的孩子,不论我读了多少书,也不论我有多么的努力,我仍然向往那个地方。
  这样执着的向住,也许,就是从那年,那个小小的穿着校服的孩子,塞给我的那个棒棒糖开始,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也能进入这个叫做学校的地方,是不是,就也资格可以品尝那种真真正正的甜味。
  深深的呼吸,我直视校门口行云流水的校名题字。
  如今,我终于如愿以偿。
  但愿,从今日起,我的人生,也可以抬头挺胸。
  我知道身后那个人一定在看着我,不必回头也知他的表情。
  那个穿着雪白的衬衫的人,眯着眼淡淡的笑,我若此时回头,定可以在他的眼中,看到我的倒影。
  耻辱的开始,推拒的过程,半年的时间。
  那个对我说着一见钟情的人,一直在我身边如此看我。
  
  郑暖阳靠在车侧面看着少年一步步走入学校。
  这个孩子,除了在校门口顿了一下外,并没有回头或停下脚步。
  连惊鸿自己也没有发现吧,这个小小的少年,或许有想往,或许有忐忑,但是背脊,始终是挺的笔直。
  曾经那样的生活,磨的他没有了爱人的自信与表白的勇气,却始终,没让他丢掉对生活的向往。
  他是喜欢自己的吧?
  郑暖阳摸摸下巴,沾沾自喜的想。
  现在还不爱有什么重要?人生一世,几十年光阴,如果动了心思要只与一个人偕手,那么,半年或一年或十年的追逐,只要对方还允许自己对他好,日子又怎能算长。
  只要在一起,就不算是漫长。
  可是,郑暖阳使劲揉了揉下巴,咬着牙想,其实,大学新生的这半个月封闭式的军训,实在是太他 妈长了!
  远远看到小孩手中拎的背上背的包被迎新学长们接过去后,又想,以前瘦的皮包骨头的已经很让人心动了,现在喂胖了一点,更好看了。果然吧,上过大学的谁不知道,这群老生来迎新无非是称着新生人生地不熟一片茫然时制造机会给自己挑个合适的目标。可是这群人现在明显是放着一群刚刚进学校的女生理都不理,几个人一窝蜂的来抢我家的小孩手里两个本来也不重的包。靠不能轻点吗?推到他怎么办!那个包里全是零食有重到需要两个人一起拿吗?
  郑暖阳恨不得自己再回到那个青涩的年纪,去和他那个小呆呆一起上学好给紧紧的看住了。果然还是嫉妒了吧?其实自己把他藏在家里不给任何人看的心思一直都有的!
  唉!想了想又叹了口气,他的小呆呆和他和所有人也是一样的,爱情,可以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种温暖幸福,但是,就算自己是怎样的爱,也不能自私将他藏起,他也应该有自己的世界。
  虽然也担心,当惊鸿有一天可以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并有了自己领域时,是否眼中的人,不再会是自己,却更是期待,当这个孩子真的爱上自己,而并不是因为必须依靠自己,而是真真正正的爱情时,会露出多么美好的笑容。
  不过这些屁小孩也太过份了,这么一会就已经勾肩搭背了!
  果然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才几年的时间啊,想当初他在这个年纪时,迎新看到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时那呵护的笑容。
  郑暖阳恶狠狠想着,丝毫没想到那时他是想吊女朋友,而现在这群人面对的叶惊鸿其实是个同性,当然也就不那么计较。
  看着越来越往里走的身影,突然手机响了起来。
  “。。。。。。”
  “呆呆?”这小呆呆的手机号码,果然,打个电话也不说话。
  “快回去吧,校门口很晒。”闷了好半天,惊鸿说出这一句。
  果然还是我的呆呆啊,他一下也没有回过头,却知道,我在后面看他。
  于是,这个帝王般的人物,突然就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郑暖阳,一个喜欢叶惊鸿的普通男子。
  那些不甘心啊什么的一下子就全部消失了。
  唉!半个月的军训,果然还是太长了啊!
  也不知带的东西够不够吃,可别好容易养出来的一点肉再给训没了。
  回来就给他炖骨头汤吧,他从来没在太阳下晒那么久过,得好好补一补吧。
  再让人送点燕窝来,虽然呆呆自从上次知道了他常说的营养剂其实就是燕窝后就不肯再吃,但是再哄哄吧,也许能补回来也说不定啊。
  还有那面团一样的白色小脸啊,一定会晒黑吧?!晒黑就算了,可别再晒伤了啊,现在的阳光很毒啊!
  唉,为什么开学是九月啊,秋老虎那么威风,这时军训什么啊!
  就这样一句一句,在郑暖阳已经想到了明年再给学校捐些钱让他们取消军训,甚至想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开学不在九月份时,也丝毫没想到,他喜欢的这个人,已经在今年九月份开学了,军训了。
   

作者有话要说:向玉树地震死难的同胞默哀。。。。。。




17

17、第 17 章 。。。 
 
 
  彼时惊鸿正以笔挺站姿站队列中接受烈日的爆晒。
  这一代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不论家中环境如何家长们也都是会力所能及给予他们最好的,娇生惯养自不必说。
  校方有意煅炼新生的意志,将这一年所有的新生不会学院全部打乱了顺序,军训的教官是从附近的军队直接请来的,从军多年,新兵都带过无数回,极其严厉。
  一群可怜的大学新鲜人,第一天时还有男生嘻皮笑脸的和教官、副教官插科打诨,还有女生娇笑着八卦聊天,可是开完了玩笑,聊天告一段落后,围着操场跑的那二十圈和在太阳下的站姿四个小时训练,着实给这群少年一个下马威。往后的几天里,哪还有人敢儿戏,大家全明白,那样吃苦的可是自己。
  活了十六年,若要比在阴暗的环境吃过的苦,整个队伍里虽然他年纪最小,也未必有人能比得过他叶惊鸿,可是,一个曾经在阴暗中活的那么辛苦,那么渴望阳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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