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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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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遗墨
作者:麦田里的逐梦者
备注:
赠君一方墨,留作画上香
相遇是一场偶然,更是一场注定,并非天时地利,而是彼此珍惜。
爱,起始于满街灯火下,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
成就于春秋交叠中,一生不渝的执著痴心。
无论最终是否在一起抑或分离,都将化为世间一幕幕最长最短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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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涩涩酒香溢

  chapter1 青梅涩涩酒香溢
  “你还是放弃吧。”他又听到了这句话。
  他已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只是额头和手心处的冷汗,昭示了他内心深处的惶恐。
  那声叹息似乎还回响在耳畔。
  然而,商店外的车辆,和行人的喧闹声又在真切地告诉他,这不是无数个夜不成寐的晚上,而是繁华的百货大楼。
  他在恍惚间,被那双温暖的手推进试衣间待他出来时,从试衣镜里看到了自己的脸,白净的脸上带着久病后的苍白。而事实上,他很少生病,只是身体单薄了些。
  “你看这件怎么样?”
  “我穿着不好看,我们还是走吧,我不想买了。”他低垂着头,小声说道,声音里带着点哀求的意味,还有些不安。
  “你再看一下这件。”说话间一件棉质T恤就被放到他的怀里。 
  “你……这是件情侣衫的女款,你别再开玩笑了。”他的脸微微涨红。
  “我还以为你一直低着头没看见呢!呵呵……好了,不捉弄你了。你看这件英伦风的格子衬衣,很配你。我喜欢你穿上衬衣后沉静的样子。”
  “好吧,我最后再试一件。”他拿着衬衣,快步走进试衣间,几乎是用跑的,可还是听到了旁边几个青春靓丽的女店员的笑声。他觉得自己肯定又丢脸了,扣衣服的手指情不自禁地颤抖。
  “看,你又这么不小心。”温润修长的手指拂过他的脖颈,直到衣襟上的扣子,他往后缩了缩,腿也有些软。那只手的主人帮他扣好,又顺势拂平衣领,力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是呢!他对他一向温柔、体贴,称得上是完美的情人,只是在某些时候才会表现出他的强势,非得把他的眼泪逼出来才肯饶过他。
  狭小的空间里,彼此的呼吸都能听到,许陌的心跳有些快。他没看见另一个人的嘴角勾起的那抹笑和那双俊美的眼睛里盛着的满满温情。
  程翊朝那发红的耳朵吹了口气,满意地看见他手掌下的肩膀颤了颤。
  “你真可爱,张嘴,别咬嘴唇。”他抚了抚他的发顶,揽着他的腰,一同走了出去。
  因为在成长时期没有得到足够的营养,许陌一直都比同龄人单薄矮小。纵使后来在程翊的精心养护下,也一直很瘦弱。他今年21岁,却才172cm,足足比程翊矮了一个头——他的发顶正好碰到他的下巴。然而,这件衬衫却很好地衬出了他的清秀,皮肤光洁,几乎看不见毛孔,眼神温润,像一潭清泉,虽不如程翊那般让人一眼惊艳,但他却独有一种沉静的美。只要一旦碰触过,就再也不想放开。
  就像一颗青涩的桃子,虽然还没成熟,却已能让人想到他日后甜美多汁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咬一口。
  为什么程翊会遇上许陌呢?又或者许陌怎会遇上程翊?他们的人生本不会有交集,但他们今后的命运却紧紧联系在一起。也许这对于许陌来说是一种幸运,那么对程翊而言呢?
  


☆、最初最初的相遇相识

  chapter2 最初最初的相遇相识
  他们的故事要追忆到2个月前,那时,许陌刚被一家小型销售公司辞退,正抱着纸箱在公交站下等车。天下起了很大的雨,许陌的鞋子已经被路面上跳跃的水花浸湿,冷风吹来,寒意从脚底传来。他缩了缩身体,却还是于事无补。衬衣被,水打湿紧贴在皮肤上,湿漉漉的,很是难受。他想,他真是倒霉,今天既丢掉了工作,又遇上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许陌在心里叹息,却又在为自己打气。
  “明天都会好的。”他想。
  这时,一辆黑色的汽车从他面前驶过,车轮下的雨水不可避免地溅到他的身上。许陌拿面纸擦了擦,可是泥水的污渍却怎么也擦不掉。看到身前那双穿着皮鞋的脚,他抬起头,视线触及到一位高大淡漠的男子的眼睛。许陌看到他身上剪裁得体、一丝不苟的西装,又想低下头去,他想,他肯定是狼狈不堪。可是,那道目光却始终停留在他身上。
  “对不,天太暗,刚才没看见这边有人,淋了你一身的水。你住哪,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许陌这才迟疑地看着他,确定自己没有看到一丝鄙夷或轻视的神情,才讷讷地说了句:“我等公交,不用麻烦了,谢谢。”
  一道低沉的声音□来:“今天下雨,路太滑了,过了七点就没有公交车了。”
  “哦,谢谢,可是我的衣服、鞋子都湿了。”
  “没关系。”
  然后,肩膀上一沉,暖意传到了他的脊背,就好像被人拥抱一样。衣服被人拢紧,他没有嗅到任何烟草味或香水味,许陌红着脸想,他很独特呢!不像那些整天应酬的都市精英,要么抽烟,要么浪荡在各色女子中,热衷于以爱情为名的游戏。
  “走吧,我帮你安放箱子。”
  许陌不安地往,外瞧了瞧。车里的空调正开着,许陌终于不再觉得冷了。男子递给他一条毛巾,“这毛巾是干净的,你擦擦头发,小心感冒。”
  “嗯,安苑路19号,我住那。”
  他又问,你喜欢听什么歌,许陌顿了顿,报出了一首最近颇为流行的歌曲的名字。只是那首歌是摇滚音乐,吵吵闹闹的,许陌不太喜欢,只是最近公司的几位女职员,都在听这首歌,都在听这首歌。他也是倒水喝时听她们说的。男子皱了皱眉,挑了张碟子,片刻后,缓慢低沉的男声慢摇就在车厢里流泻出来。许陌本是极累,再加上下午没吃饭,又淋了不少雨,胃也有些痛,便有些昏昏欲睡。如果睡着了,那就不会感觉到痛了,这是他的经验。
  不知过了多久,许陌睡醒了。起初他还有些恍惚莫名,几秒过后,他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偷偷地往前面看了一眼,结果视线正好撞入了那双黑潭般的眼眸。他支支吾吾地说了句:“对不起,我睡着了,耽误你时间了吧!”
  “没关系,才到不久,这是你家吧!”
  “嗯,谢谢你载我回来。”
  “你号码是多少?你既然谢我,那不如就请我吃饭吧!”
  “哦,好,我的号码是8…9…1…4…3…9…5…2。”
  “好,那再见了。”
  许陌看着那辆黑色的车缓缓驶进雨幕。
  他转身准备开门进去,手却碰触到了过长的衣袖。他赶紧向车的方向喊了一声,却不想,声音被雨声掩盖,车从他的视线里消失了。
  然而,就在许陌四处寻找一份新的工作时,那个人却迟迟没有给他打电话。或许,他那天愿意载他只是偶然至极的一种恩赐,像他那样的有钱人,又怎会在意他这样的平凡人。他大概早就忘记他了吧。
  就在许陌屡屡遭拒,积蓄剩下不多的时候,他接到了那名男子的电话,而这已经是在距离他们相遇的那个雨夜的两个星期以后。听到对方平静、淡漠的声音,他有些受宠若惊。男子约他明天中午见面吃饭,嗓音给人一种不容拒绝的感觉,许陌便答应了,并且记好地址。他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对他的强烈感激之情。在他如此落魄之际,却还有一个人,记着他,并且“需要”他。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人关心他。


☆、蛰伏已久,只待尔诺

  chapter3 蛰伏已久,只待尔诺
  第二天早上,许陌早早地醒来,把自己打理一番,确认自己不会失礼,又把租的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房子不大,摆上一些必要的家具后,其实已经有些拥挤了。但胜在主人的精心布置,倒显得温馨、安静。阳台上还有一盆小小的仙人球,绿意盎然,为稍显陈旧的房子添了不少生机。一切准备就绪后,许陌锁好门,向约定地点出发。那里恰好离这不远,有公交直达,只需坐五站即可。
  等他到达那家咖啡厅,已是半小时过后了。其实他们约定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半,现在时间尚早。却没想到,对方已经在这里等候了。透过大大的玻璃窗,他看见男子专注的侧脸。阳光破碎地洒在桌前,似乎是在调皮地追逐男子的剪影。他想起了从前的女同事们喜欢看的时尚杂志,那里面有许多身材高大、脸孔深邃的欧美模特。他觉得,他比他们好看多了。
  尚未等他走近,男子就帮他拉开桌子,然后又替他点了果汁和甜点。男子似乎预料到了他的困窘,低低地说了句:“这顿我请你,我有事让你帮忙。”
  许陌点了点头,很快就被眼前散发着甜美气息的草莓味奶油蛋糕吸引住了,早上他匆匆间只吃了一个水煮鸡蛋,又打扫了卫生,早已饿了。他用勺子小心地舀了一口蛋糕,慢慢地吃下去,然后喝杯清凉的橘子汁。奶油粘在他的唇上,男子垂了垂眼,恰好挡住了他眼里翻滚着的暗色幽光。男子伸出拇指揩去那抹奶油,然后放在嘴里尝了尝。
  “很甜。”
  许陌看见他的动作,不知怎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奶油很甜。”男子又说了句。
  许陌舀了一口,递到他嘴边。男子顿了顿,把那勺带着草莓的奶油蛋糕吃进去了。许陌这才想到,这勺子是他用过的。
  “对不起,刚才我忘了,这勺子我自己用过。”
  “我不介意,你不用担心。”男子笑了笑,似乎很高兴。
  咖啡厅里的蓝调,低沉流转,带着种深情得不到回应的难以言喻的忧郁与苦闷。
  “我朋友报社里正好缺人,你愿意去吗?”
  “我能行吗?”
  “报社不太大,你只用负责着管理文件,校对、审核文章就行了。如果你有兴趣,你也可以撰稿。很简单。不过,报社在东城区,离你家有点远。我在报社附近正好有一套房子,你要是愿意可以搬去那住。”
  许陌被这从天而降的好消息砸中,还没来得及反映过来。
  男子又加了句:“报社每月工资2800元,不包括奖金,房子月租300元,包水电。”
  许陌茫然地点了点头。
  “还有,我的名字是程翊。把你手机给我,我输下号码。”
  许陌下意识地往口袋里掏了掏,然后小声地说了句:“我手机在上周被偷了。”
  “这样啊,那你先随我去买款手机,然后下午再去搬家吧!”
  就这样,单纯的许陌就被程翊拐去了,只是被拐去“同居”的那人还不自知。
  


☆、互通心意

  chapter4 互通心意
  他们相安无事的住在同一屋檐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许陌会在准备早餐的时候多做一份,在洗衣服时会顺便帮程翊的衣服也洗了。第一次的时候,许陌把他那件刚买的、只能干洗的西装洗坏了,程翊也没责怪他,只是让他有不懂的地方就来问他。而他也渐渐习惯了程翊接送他上下班,每天带回不同味道的小蛋糕和那些他从不舍得买的新鲜水果。在程翊出差的日子里,他还会想念他,,甚至主动给他打电话。
  第二天凌晨,程翊坐飞机赶回来,一向注重洁净的他下巴上冒出了不少青茬。他轻轻地打开程翊房间的门,就坐在床前看着那沉浸在睡梦中的人,想伸手碰碰他,又担心吵醒了他。如此,便等到了天亮。
  许陌在早上七点准时醒来的时候,揉揉惺忪的眼睛,看到床边的人影,心里有些诧异,但更多的却是惊喜。他伸手抱了抱他,似乎是在确认眼前所见并非梦中的幻影。
  “许陌,你在电话里讲的是真的吗?程翊的嗓音有些哑,只是紧握的手泄露了他的紧张。
  许陌有些不好意思,昨晚他在电话里脱口而出,说了句,“我想你了。”然后便听到对方的沉默,他手忙脚乱、忐忑不安地挂了电话,关了机,然后钻进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连脑袋也被捂住。
  “许陌,我们试着交往吧。!”程翊盯着许陌的眼睛,试图从那里面看出什么。可是那双眼睛依旧澄澈,不染世事。程翊的心被狠狠刺痛。
  许陌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然后便释然了。是啊!他们的相处方式不正像情人吗?他会因为程翊的满意而开心,这种甜蜜的心情不正是恋爱的典型表现吗?也许,从第一眼看到他,他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好。”许陌听见自己答应了
  “许陌,我可以给时间让你再想想。”
  “不用了,我也喜欢你。不过,我的运气从来不好,大家都说靠近我的人也要倒霉。我怕自己配不上你。”许陌假装镇定地回答。从前那些鄙视的目光,还有粗鲁的谩,至今仍让他的心紧缩。无可否认,那些言语给他造成了难以愈合的伤,即使伤口已结痂,但只要轻轻触碰,便会传来尖锐的疼痛。
  “小时候,有老道士说我是贪狼星运贪多鹜得。我运势强,可以压住你的霉运。你以后不要被我吓到。你看,这些天,我们不都好好的吗?”
  “好,我信你。”许陌觉得自己从未这般坚定过,他选择相信程翊。
  程翊顺势俯身,轻咬了他的脖颈和和肩背,在那留下了一串红印子。
  “你睡衣领歪了。”
  许陌侧头一看,果然发现自己大半个右肩暴,露在空气中从未谈过女朋友的他没有察觉程翊热辣滚烫的视线,也没有发现男子霸道的独占意味,他被标记了,为他所拥有。他隐忍了那么久,终于能够拥有他了。但是,他还不能吓跑他。他自己都难以置信,他究竟用了多少毅力才使自己不去看、不去抚摸那片白皙、光洁的皮肤,那么温暖、柔软,所以他彻底沦陷了。只那最初相见时的一眼,足矣。
  


☆、因为在乎,所以渴望独占

  chapter5 因为在乎,所以渴望独占
  在报社里的新工作很轻松,他只需要静下来,耐心地审核文章就行了。他喜欢这份新工作,空闲的时候,他还可以抱着一本书看。同事们对他也很友好,不会再像以前的那些人,总是把工作推给他,支使他做各种杂事,却把最后的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同事们看到他写的文章,还会鼓励他投稿。他几乎在这体会到了十三岁以后从未感受到的温暖与呵护。十三岁那年,他的父母双双死于工难,他被唯一的亲人大伯收养,只是大伯家中本有一子二女,经济也颇为困难。他的堂哥许强总会骂他是“包袱”“累赘”,他总是肥大不合身的旧衣服,吃着苦涩的水煮青菜。而那些少有的鱼和肉则进了许强和他妹妹的肚子里。徐强一直欺负他,大伯和大伯母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沉默中认同了他的做法。那时,他的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即使是夏天,他也依旧穿着长衣长裤。到了他18岁的时候,大伯在屋门前抽烟,看着他背着书包回来,就站起来,把他叫到里屋里。许陌至今仍记得那昏暗的灯光和那不断升起的烟圈,那呛人的烟味和压抑的气氛让他不自觉屏住了呼吸。
  “许陌啊,一眨眼,你都十八了。你看你强子哥马上就要结婚了,英子姐也要考学了,家里钱不够。你也长这么大,你出去闯吧。”他顿了顿,似乎是在等他的回答。
  “好。”许陌忍住身体的颤抖答了一句,接过大伯递给他的一个小布包,匆匆收拾了下衣服,便离开了这个他住了五年的家。没有人来送他,或许有下人正在为能够名正言顺地甩掉他这个包袱而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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