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2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韩明秀知道自己的弟弟什么德行,可不能让他留在这儿让高大爷和高大娘为难。所以就故意这么说,算是给高大爷和高大娘一个台阶下。也是说给大乱听,鼓励鼓励他,让他长长记性。
高大爷和高大娘听到韩明秀这么解释,就都点头欣然同意了。
大乱在听到高大娘要他在这儿住的时候,还很高兴呢!正想就坡下驴地答应下来,没想到秀姐又发出了那么一番言论。尽管心里不怎么乐意,但看到高大爷和高大娘同意他出去住了,他也没办法,只好顺着韩明秀的话说“行,秀姐,我肯定在外头好好锻炼自己,肯定能给你长脸。”
第二天早上,韩明秀去上学了。晌午回来的时候对大乱说,她上午请了假,帮他找了一处房子,这就带他到那房子去。
那处房子,其实就是她前段时间买的多套房子中的一处,位于后海附近,是一套只有四十多平米的住宅楼。
这栋房子可以说是她所购买的房子中面积最小,装修最破的一套了。
也只有这样的房子才能让大乱相信这是租来的,而且他也能承担得起房租的费用。
不然,要是让他住四合院或者太好的房子的话,租金太少会引起他的怀疑的,多了的话他又承担不起。
而且,就他一个人,让他住四十多平米的房子已经很好了。就算是大舅和大舅妈都来了,三口人住四十多平米的房子,也住得下了!
大乱一听秀姐帮他把房子都找好了,赶紧吃了午饭,饭后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韩明秀去了他的新居。
新居的位置倒是挺好的,离后海很近,风景不也错,就是楼太旧了。
大乱看到房子里的家具一应俱全,而且秀姐还已经给他买好了米面油等日用品后,也就没啥不满意的了。
“以后你就在这住吧,等会我领你上商场去买几身替换的衣裳,再给你买点牙刷牙膏等日用品,记住了,往后天天刷牙洗脸,不管干啥工作,都得把自己拾掇得干干净净的,你要是把自己造的埋了巴汰的,人家瞧不起你。”韩明秀教育他道。
“我知道了,秀姐。”大乱一边点头,一边撒么着屋里的摆设。
这屋子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还带了一个后阳台,屋里的格局设计得很合理,家具啥的也不算太破,还都很实用。
怎么说呢,这房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当然了,跟高大爷家的别墅肯定是没有可比性的,但是比他在司家洼子老家的房子却好多了。
而且,这房子里有暖气片,冬天的时候不用他烧炉子,屋里自己就热乎了。而且屋里还有厕所,冬天上厕所的时候也不会冻屁股蛋子了……
打量完房间,韩明秀把房钥匙给了大乱,就领他去商场买衣服买日用品了。
韩明秀不是个小气的人,花钱也一向大手大脚的,什么东西都挑好的买。不过这一次却没有挑好的,什么东西都是捡便宜的买的。
所以这么做,就是不想让大乱产生不劳而获的依赖心理,也不想让他上班后在人堆里太扎眼了。
大乱本来就爱显摆,爱吹牛,要是让他穿得太好了,他肯定又该得瑟了,拉仇恨的结果就是被大或排斥甚至是陷害,她得尽量帮他避免这些。
给他买完东西,韩明秀就把他送回了家。又教他如何使用电饭锅,煤气灶等。教会后嘱咐他,“往后你就自己一个人在这边住了,记住,要是过不下去了,想回老家时,可以随时来找我。”
大乱却胸脯一挺,梗着脖子说,“姐,你这叫啥话啊?啥叫过不下去了啊?我跟你说,我指定不会过不下去的,指定能越过越好的。说不定再过几年,我自己就能有本事在首都买房子呢。”
他这套牛皮吹得,可谓是天花乱坠了,但韩明秀一个字都不信。眼下,她只希望他能沉淀一下自己的性格,能安安分分地做一样工作,她就心满意足了。
安顿完大乱,韩明秀就赶着回学校了。
今儿个晌午为了安排他,她连午觉都没睡。回家匆忙地吃口饭后,就带着他这走那走地儿地帮他安顿了。
但愿这家伙别让自己失望,能好好地留在这儿,别给她惹祸。
晚上放学回家的时候,韩明秀跟高大爷提起了大乱工作的事儿。
韩明秀的意思是想问问高大爷,能不能帮大乱找个活。不能太累,但也不用太清闲的。不用挣得太多,够他吃喝就可以了。
高大爷的名下有很多产业,纺织厂,酿酒厂,制药厂和造纸厂。
不过,那些厂子现在都归国家所有了,他只是在那些场子里当挂名的副场长,月月拿工资,没有什么实质的权力的。
不过,虽说没有决定权,但毕竟是个副厂长,要是他想在哪个厂子里安排一个临时工,还是可以做到的。
韩明秀斟酌了一番,最后决定让大乱到酿酒厂去上班。
因为制药厂的味道不好,大乱这孩子挑剔着呢!要是让他整天在充满药味的环境里工作,干不了多长时间他就得跑。
造纸厂和纺织厂里纤维太多,对人的肺部不好。为了大乱的身体着想,韩明秀决定不选这两个场子。剩下的就是酿酒厂,还有几家饭店和古董铺子了。
饭店她可不敢让大乱去,用菠萝盖想都能想到,他要是上饭店上班去了,百分之百得偷吃。
古董铺子就更不行了,古董价贵,大乱毛手毛脚的,玩意打破了东西,他可拿啥赔人家啊?
挑来选去,最后她决定让大乱进酿酒厂。
正好酒的味道还挺醇香迷人的,让他在一个味道好的环境里工作,兴许他就能干长些。
第二天早上上学时,韩明秀特意去了大乱那一趟。
到那时,大乱还没起来呢。韩明秀把他敲了起来,进了屋。
进屋后,看到屋里一片狼藉。这个臭小子,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就把屋子造得跟猪圈似的了。东西皮儿片儿地撇了一地,厨房的灶台上还放着两只没刷的碗和半匝儿没煮的挂面。
锅里是半锅粘稠的面条汤,应该是他昨天煮完面条没有刷锅。
唉!这生活能力简直归零啊!真不知道他这种能力的,咋就这么有自信要出来闯呢?
韩明秀拧着眉头,看着猪窝似的房子,忍了半天,才忍住没骂他一顿。最后,把让他上酒厂当临时工的事儿,告诉他了。
“别看只是个临时工,但也不是那么容易进的,好多首都的人想进酿酒厂都进不去呢,你可要珍惜这次机会。”
韩明秀叮嘱他说道。
大乱一听这份临时工的活一个月能挣十八块钱呢!周周还能休一个周末,而且过年过节的时候还有福利。如此的好事,他当然愿意接受了。
“好哇!好哇!秀姐,那我啥时候能去上班啊?”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挣钱,想要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韩明秀说“明天吧,明天我让高大爷带你去,到了那儿后,你可不能透露出你跟高大爷之间的关系,不然的话,高大爷在工厂里就难做了。”
“还有,在厂子里要是见了高大爷,千万不能叫高大爷,得叫高厂长,记住了吗?”
“嗯嗯,记住了记住了!”“”
大乱鸡吃米似的点头,脸上已经乐开花了,一张大嘴也快要咧到耳朵丫子了……
“这个活儿可是我精挑细选才帮你挑出来的,你要好好珍惜,要是这份工作你没干好的话,往后就别指望我再能给你找工作了!”韩明秀警告他说道。
第二天,大乱果然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高高兴兴的来到了高大爷家。跟高大爷一起上酿酒厂报到去了。
------题外话------
晚上九点还有一更!
第500章 大嫂考上大学了()
某日傍晚,霍长生急匆匆的走进家门,一进屋就大声说,“娘啊,我大嫂考上大学了,进首都了,现在住着洋楼,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过得跟神仙似的呢……”
霍大娘正做饭呢,听到儿子的话后,抬起头,一脸地懵逼模样“你大嫂?谁呀?”
霍长生说“还有谁啊?就是霍建峰媳妇儿啊,孙敖屯老韩家那个!”
霍大娘一听,冷笑一声“就她,考大学?我看她烤地瓜还差不多,她连初中都没毕业呢,考个屁大学啊?你又在哪听到的瞎话,准时他们糊弄你呢。”
“是真的,我听王瘸子家那个大乱说的,刚才我不是上司家洼子找我二姨借钱去了嘛,在他们屯子的大广播喇叭里听着的。”霍长生言之凿凿的说道。
霍大娘说“你不是说王瘸子家那个活猴儿说的吗?咋又成大广播喇叭说的了?到底是谁说的啊?”
“哎呦,就是大乱在广播喇叭里说的。”霍长生一时还解释不明白了,着急的嗓门儿都拔高了。
霍大娘还是不信,“你说老韩家那死丫头上大学了?那活猴儿跑广播喇叭里去广播了?这你也信?那活猴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嘴里哪有一句真话?你信他的话,都不如信大跛萝盖儿呢……”
霍长生见他咋说他娘都不听,急的直拍脑门子,“算了算了,你不信拉倒,我不跟你说了!”
霍长生有点儿气急败坏的起身,进自己的屋里去了。
屋里,他媳妇喜凤儿正坐在炕上看孩子呢。
如今,他家已经有俩孩子了,他媳妇的肚皮还算争气,一连生了两个大小子。因为有这两个儿子拴着,再加上之前把家里的金链子给弄丢了,这两年来喜凤还算是安分,没有再张罗进城去得瑟。
虽然没有再张罗进城得瑟,可并不表示她这颗心就安分下来了。事实上,她这颗心一直蠢蠢欲动着呢,只是没机会罢了。
刚才听到她男人说韩明秀考上大学了,她立刻精神起来。等她男人一进屋,她揪着她男人问咋回事儿?
霍长生见终于有个人肯信他的话了,就坐下来,把自己在广播喇叭里听到的和跟别人打听到的都告诉了他媳妇。
“真的,我不知问过一个人,都是那么说的,听说王瘸子他们两口子去年帮着他们看了一年的孩子,开春才回来,王瘸子他们遥哪显摆,说韩明秀考上首都的大学了,还是学外国话的大学呢。”霍长生神情复杂的说道。
“那你大哥呢?他不是在部队当连长呢吗?你嫂子上首都上大学去了,他可咋整?”喜凤怀里抱着小儿子,两眼发光地问她男人道。
霍长生说“我大哥还在部队里呢,部队里走不开,就只能分开了。”
“那孩子呢?他们家的孩子咋整了?”喜凤追问。
霍长生说,“孩子叫我大嫂带首都去了,听说我大嫂认识不少首都的有钱人,那些人都对她可好了,不光让她上他们家住去,还帮她看孩子,还给她钱花呢!”
“对了,大嫂去首都上学的时候,把他们一家子都领首都去了,还是坐飞机去的呢?听说在首都呆了好几天,那个大乱就是在首都没带够,又偷着跑首都去了……”霍长生补充。
“瞅你说的有鼻子有眼睛的,真有这么回事咋地?”霍大娘从外面推门走了进来,刚才儿子没头没脑的跟她说了那么几句,她虽然没完全信,但到底在心里画魂儿了,正想接着问问儿子到底咋回事儿呢,就在儿子的门外听到儿子的解释了。
听到那个死女人真的考上大学了,霍大娘心里这个恨呀!
她跟章淑珍比了一辈子,结果,儿子儿子不如人家,媳妇儿媳妇不如人家了,她能不气吗?
更让她气恨的是——她一直都认为霍建峰是她养大的,虽然她对霍建峰并不好,霍建峰在她家时她也没怎么管他,但即便如此,她也占了十年他养母的身份,霍建峰现在出息了,就理应孝顺她。
可是他倒好,前脚跟她分了家,后脚就带着章淑珍一家子坐飞机上首都去了,这不是故意气是人儿呢吗?她能不生气吗?
就好像她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庄稼似的,自己忙了一春零一下,最后秋收的时候叫别人给收走了。吃了这么大的亏,她能甘心、能咽下这口气吗?
当然,最最让她气愤的,还是那两口子越来越能耐,越来越有出息了。而她这个‘娘,’却捞不到任何好处了。
从打老太太死,不光是家里月月都给的抚恤金断了,连霍建峰从前每个月邮给她的五块钱也没有了。养了十年的儿子,现在没有任何回报了,她的心里能平衡吗?能好受吗?
霍长生说“当然是真的了,不信你自己上孙敖屯跟孙茂文媳妇打听去,孙茂文他闺女的对象不就是我大嫂介绍的吗?他肯定知道咋回事儿。”
“不用打听了,你都知道这么多了,肯定是真事儿了。”喜凤在一边肯定地说道。
一边说,还一边观察着婆婆的神色。见她婆婆眼神阴鸷,一副阴暗莫测的模样,就知道她婆婆心里肯定是不得劲儿了。
嫁过来这么多年,喜凤已经摸清了婆婆的脾气。
这老太太,平生最恨的人就是她那个前妯娌了。
不光是因为前妯娌比她更得婆婆欢心,还因为前妯娌明明比她小,却比她先生出了儿子,害得她那些年的心理压力好大好大,差点抑郁了。
后来,她的儿子又比她的儿子强,虽然她的心里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可是事实已经摆在那儿了。霍建峰就是比霍长生强,这一点,她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人家年纪轻轻的就出去闯荡,现在已经是部队的连长,可她的儿子还在乡下种地呢,还又懒又馋又滑头的,连种庄稼都种不好。
这样的儿子,无论咋比,也比不上章淑珍生的那个啊?
她跟章淑珍了比了一辈子,较了一辈子的劲儿。本来还以为她抢了章淑珍的儿子,日子也过得比章淑珍好,已经赢了章淑珍呢!
可是不知从啥时候起,她就被章淑珍不声不响的给比下去了,还越甩越远。现在,人家都能坐飞机上首都去溜达了,可她呢?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都还没出过镇子呢!
因此,王淑芬也更恨章淑珍了!
喜凤正是抓住了婆婆的这种心理,趁机给她婆婆猜忌后悔药,好看她懊悔难过。
“娘,不是我说你,你当初就不应该跟大哥分家,这要是不分家,上首都溜达的不就是咱们家了吗?哪还轮得到他们老王家呀?”
王淑芬也正为这事懊悔呢,听到儿媳妇戳自己的伤疤,不由得勃然大怒,骂道“你还有脸说,当初还不是为了那条金链子,我才同意跟他们分家的?结果呢,你这个败家玩意儿,非闹着要分家,把我好好的一条大金链子给弄丢了,要不然,那条金链子留到现在,咱们还至于眼馋别人吗?”
喜凤见婆婆冲开开火儿,撂下脸,冷言冷语的说“有话好好说呗,喊啥呀?在我跟前这么能耐,有能耐你在那个大学生跟前儿也这么横啊?”
“我跟人家横什么横?我都跟他们分家了!”王淑芬火气不下,声调依然很高,跟吵架似的。
霍长生说,“娘,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还跟我们分家了呢,可我们不也照样还生活在你们跟前儿,还叫你们一声爹娘吗?你跟大哥大嫂虽说也分了家,可大哥毕竟是在咱们家长大的,是你的养子,都说‘养恩大于生恩’,不管到啥时候,你都是他的娘,他就是想不承认都不行……”
王淑芬抿了抿嘴,倔强的说,“我不用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