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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眼记者-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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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足金乌。”过了良久,徐行慢慢的说出了这四个字。
“什么?什么屋?”崔明寒一脸茫然。
“我怎么没想到它呢,从天而降的一团天火,喜食人的眼珠子,力量强大到足以在我面前瞒天过海,”他突然顿住了,“不对,这张纸条是谁放在这里的?”
他和崔明寒对视了一眼,两人同时冲着停车场的门口跑去,他们在外面找了整整一圈,仍未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人物。于是只好重新回到车上,看着那张纸条静静的发了好一会子呆。
“你觉得送这个纸条的人会是谁?”崔明寒率先打破了车内的寂静。
“上次我去找何成礼的时候,他曾说过有一个人已经来找过他了,我在想,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那个人会是谁呢?她为什么要来提醒你真凶是谁,她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崔明寒的声音戛然而止了,过了好久,他才慢慢的转头望向徐行,“那个人,会是吴汐吗?还是你早就怀疑她是吴汐?”
“我们去胡成礼家。”
车子在夜色中飞驰,车窗外的风景飞速的从眼前掠过,就像是手中抓不住的风。
“你刚才说的sd大厦的真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崔明寒一边掌控着方向盘一边问道。
“相传汤谷上长着一棵扶桑树,十个太阳就栖息在这株树上,一个太阳刚刚回来,另一个太阳就起身出去,太阳们出行时就负载在一只乌鸦身上,这只乌鸦长着三只脚,每次背负着太阳外出时,身上都会发出炫目的金色的光芒,因此被称为三足金乌,也叫三趾。到了大尧时期,有一天,这十个太阳一起出来玩耍,结果给人类造成灭顶之灾,它们带来的炎热烤焦了森林,烘干了大地,晒干了禾苗草木。为了拯救人类,尧派后羿前去除害,他射下了九个太阳,独留一日昼出夜归。可是那只负日的鸟,却从此不见了踪迹。有人说它在东海的尽头,整日以啄枯木为生,有人说它化为九婴,终逃不了被后羿射死在凶水的命运。可传说终究只是传说,在我看来,三足金乌其实是一只可以御火的怪物,它每逢出现,世间总免不了大的火灾,它喜食人的眼珠,因为眼珠代表光明,而光和热正是它最需要的东西。”徐行顿了一下,“对了,还有那些丢失的首饰,现在看来也可以解释了,因为它最爱的就是这些闪闪发亮的东西,所以sd大厦里面总会出现失窃案件。”
“这些人都是被三趾杀死的?”
徐行点了点头,“现在看来这些案子的脉络就非常明显了,证券公司的那名员工当时应该站在窗口吸烟,三足金乌用首饰引得他探出身来,然后趁机将他扑到楼下,那男人刚掉下去就被曲经理发现了,当时是黑夜,所以他根本没有看见他的旁边还有一只浑身漆黑的鸟,可就在他冲下楼的这一点时间,三足金乌就啄掉了那男人的眼睛。至于余叔,他一定是在半空中被它劫走了,它的速度很快,所以余叔的同事根本无法发觉,他们还以为他去了厕所,殊不知他早已成为它的盘中餐了。而杨政的事情就更好解释了,他从厕所中出来,看到了储藏室里面放着一条项链或者是耳环之类的东西,所以就走了进去,于是在那里丢了性命。”
崔明寒打了个哆嗦,“这是什么怪物啊,这么恐怖,还吃人的眼珠子。”
“还不止如此,三足金乌非常善于隐藏自己,我师父曾追踪过它整整五年,可最终还是让它给跑掉了,现在看来,它一直隐藏在离我们如此之近的地方,只是从未被人发觉。”
“天哪,你这是讲神话故事呢还是说真的啊?”崔明寒瞠目结舌的看着前面,“不过,我有一点没弄明白,按理说它在二十年前就到了这里,可是为什么到现在才出来杀人呢?还有你说的那个鬽,它和三足金乌又是什么关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三章 火命()
“第一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你,因为连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第二个问题倒是好解释,那场火灾是它引起的,里面所有的冤魂应该都是被它控制的,它知道我一直潜伏在sd大厦中,所以想转移我的视线,它为了把矛头引到的身上,操控它去杀掉何向阳,可是我还是搞不清楚,它干脆直接跑掉不就一了百了了吗?为什么非要用如此曲折的方法把火引到别人身上呢?难道sd大厦中隐藏着什么它必须留下不可的理由?”
“你都搞不明白我就更搞不明白了,”崔明寒听得是满脸黑线,“胡成礼家就要到了,我们还是先弄清楚那天来找他的人是不是吴汐吧。”
两人来到胡成礼家门前,那扇贴满了广告的铁门虚掩着,门缝里隐隐约约的露出了一双没有穿鞋的脚。
徐行心里一惊,推开门就走了进去,他看到胡成礼躺在地板上,微睁着没有眼球的双眼,他的脖子上,是一个深深的伤口。
“怎么了,他怎么了?”崔明寒在屋外哆哆嗦嗦的问道。
徐行走了出来,“他死了。”
警察在现场拉起了黄线,徐行和崔明寒坐在车里远远的望向楼洞前看热闹的人群。
“是三足金乌做的吗?可是,它为什么要杀死胡成礼呢?”
“胡成礼一定知道它的什么秘密,所以为了防止他泄露出去,它干脆把他给杀掉了。”徐行看着胡成礼的尸体被警察抬了出来,不禁握紧了拳头,“如果我没找他,也许他根本就不会死。”
“你也别太自责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它并除掉它,这样也算是为胡成礼和他的工友报仇了。”崔明寒安慰他道,“不过,胡成礼到底知道它什么秘密呢?这个秘密有这么重要吗,以至于被它痛下杀手。”
“也许胡成礼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徐行若有所思的说。
“真实身份?”
“走吧,再送我去个地方。”
叶欢一手拿着本食谱,一手把一盘子切好的肉丝倒进锅里,只听“噼里啪啦”一声响,锅里崩起的油点子溅的她满手都是,把她烫的连铲子都扔到了地上。
“叮铃。”门铃响了起来,“来了来了,”叶欢边说边冲到客厅把门打开,看到门外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楞了一下,“怎么是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
徐行皱着眉头嗅了一下,“有什么东西糊了吗?”
叶欢发出一声惊叫,连忙冲向厨房,可是她好不容易切出来的那盘肉丝早已烧的焦黑,锅子还在冒着黑烟。
“先关上火。”
徐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了,叶欢哦了一声,赶紧把煤气关上。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他,“那个,我平时都叫外卖,对于做饭这种事确实是不太在行,不好意思啊,在你面前献丑了。”
徐行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道:“熟能生巧。”他脑海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她曾经也把厨房搞得像犯罪现场似的,但是后来,也渐渐的可以做出一些像样的饭菜了,虽然不是非常美味,但是至少吃不死人。
“徐行,你在想什么?”看到他嘴角抿起了一丝少有的笑意,叶欢忍不住问道。她心里涌上了一股酸酸涩涩的感觉,因为她能感觉到,这缕微笑专属于某一个人,而这个人,必然不是自己。
“没什么,”他把笑容收了回去,“我来是想问问你,你这里有没有你父亲在制衣厂时候的照片。”
“照片?我记得应该是有,但是不知道是放在我这里还是妈妈那里,你等一下,我把相册拿出来。”
叶欢从柜子里搬出了一本厚厚的影集,她把它翻开,一页一页认真的看着,“好像真的不在我这里,可能是在我妈那,我一会儿问问她吧”一张照片从相册中滑到了地上,徐行把它捡起来拿到手里,那上面是一个胖胖的婴儿,她只穿了一个小肚兜,手里抓着一支毛笔。
叶欢赶紧把照片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她的脸涨红了,“这这是我的周岁照。”
没想到徐行又一次把那张照片拿了回来,不过他没有看照片上的人,而是看着上面写的日期,“周岁照,那往前推一年就是你的生辰?”
“这还用问吗?”叶欢被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搞得一脸不解。
徐行把照片还给她,“叶欢,你知道杨政和何向阳的生辰吗?”
“以前做团队建设的时候我统计过,”她打开电脑,点开了一份文档放在徐行面前,“这里有他们两个的生日。”
徐行看着那几个数字,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果然如此,我想我知道他不能离开sd的原因了。”
“你到底发现了什么?我们的生辰难道和大厦里发生的那些怪事有关吗?”叶欢满腹疑惑。
“你、杨政和何向阳都是火命,火命在五行中有六种,分别为天上火、太阳火、霹雳火、山头火、山下火和炉中火,你们三人分属其中的三种,如果我没猜错,证券公司的那名员工和余叔应该属于另外三种中的两种。三足金乌身上一定有某种封印,将它压制在sd,要想彻底破除这个封印,它就必须杀死这六种火命的人,吞噬掉他们的灵魂,才能使自己的力量强大到冲破封印的束缚。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只是还有一个人我还没找到,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徐行,你在说什么?什么三足金乌,什么火命,我怎么听不明白?”叶欢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
徐行把一枚纸符交到叶欢手里,“你把它拿好,真凶应该快要浮出水面了,必要的时候它应该可以救你一命。”
叶欢把那纸符紧紧的握在手心,那上面仿佛还留有他的提问,“你要去哪里?会不会有危险?”她看着急匆匆朝门口走去的徐行问道。
“辞职。”他头也不回的甩下这两个字,现在终于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第十四章()
叶欢看着母亲从那个半人多高的拉杆箱中一样一样的朝外拿东西,不一会儿她带来的物件儿就铺满了客厅的地板。这里面不仅有她爱吃的泡菜和烤红薯干,还有一袋子小米。另外还有用的,比如荞麦皮的枕头,它被母亲用绳子绑的实实的,放在箱子的一角,还有几条丝瓜瓤,也被她从老家带了过来,是给叶欢洗碗用的,当然,最为重要的东西是一件织的厚厚的毛衣和一条绿色的围巾,它们承载着巨大的职责,那就是不能让她在乍暖还寒的天气中着凉。
叶欢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一地的杂物,她当然不会告诉母亲自己几乎不做饭,更不会让她知道那颜色鲜艳的围巾和毛衣和她如今的身份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毕竟这些物件上都浸润着母亲的心血。叶欢把这些东西一一整理好,她看着面前那个头发斑白的妇人,撒娇似的拉着她的手,“妈,你这都快把家搬来了,不如就真的在我这住下吧,我也好照顾你,不用天天记挂着你为你操心了。”
“你怎么又来了,妈妈呀还是喜欢在老家生活,你姥姥你姨都在那,我也不寂寞,在这里我整天就一个人,没事的时候总会想起”她眼里掠过一丝悲伤,但是很快就被她掩盖起来了,她把手覆在女儿的手背上,“我现在就盼着你赶紧找一个体己贴心的人儿,把自己给嫁了,这样我才放心,我女儿条件这么好,找个合适的人应该不难吧,欢欢,你是不是太挑剔了?”
“我也想啊。”叶欢叹了口气,可是那个人都走了几个星期了,却连一点消息都没有,她甚至连他的电话都不知道,看来他于她而言,连个生命中的过客都算不上,顶多就是一缕拂面而过的清风,给她带来一丝春天来过的假象。
“你在想什么呢?”看着女儿失神的样子女人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啦。”叶欢强打起精神,“妈,相册带来了吗,有爸以前在他们厂子里的照片吗?”
“在这里呢,”她从贴身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合影,两百多号戴着帽子的工人密密麻麻的排成了三排,他们脸上带着拘谨的笑,连头顶的阳光都比这笑容灿烂上许多。“你要这个做什么?”母亲好奇的问她。
叶欢用手指轻轻抚过那个她熟悉的人影,她的笑容黯淡了下去,“没事,现在应该也用不上了。”
叶欢今天正式晋升为设计三组的组长,何向阳死后,这个位置一直空缺着,而叶欢的表现一向亮眼,尤其是这段时间,她出色的完成了两个大型广告的策划和设计工作,所以被部长破格提升为小组组长。
“来,让我们为叶组长干杯。”还是单位门口的那家小馆子,在小晴的提议下,同事们都站起来恭祝叶欢升职。
“等等,”叶欢站了起来,“我们还是先陪杨政喝一杯吧,上次聚餐他还在这里,可是现在”她的眼眶湿润了,小晴拍了拍她的手,和大家一起端起了杯子,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从饭馆出来已是深夜,大家纷纷打车离开了,叶欢也叫了一辆车,她坐上去就给家里打电话,让母亲早点休息不要担心自己。
“小姐,你要去哪里?”司机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金桥公寓,就在”叶欢突然停住不说了,她隐约看到大厦的拐角处有一双人脚,她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毕竟现在她的位置和大厦有一百多米的距离。可是,那双脚突然动了,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拖着一样,慢慢的绕过墙角朝里面挪了过去。
“小姐,我说你到底要去哪里啊?”出租车司机愈发不耐烦了。
“对不起,我不坐了。”叶欢说着就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神经病。”司机撂下这三个字,一脚油门驾车离开了。
叶欢的心“突突突”跳的厉害,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勉强拖着像灌了铁一般沉重的双腿朝那栋黑乎乎的大楼走去。她先来到大厅,想找到保安一起去查探情况,可是大堂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时间不等人,她只好又从大厦中走了出来,把身体贴在墙面上,一点一点的朝墙角挪去,快到转弯时,头顶突然响起一个惊雷,把她吓得差点腿一软坐到地上。
“叶欢,镇定。”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引起那场大火的凶手,如果看到他的真面目,说不定就能为那些枉死的冤魂报仇了。
眼角的余光冷不丁瞥见身旁站了一个黑色的人影,叶欢发出一声惊呼,猛地朝一旁弹跳开来。等反应过来,她长长的舒了口气,那哪里是什么黑影,不过是她映在玻璃外墙的影子罢了。可是此刻她的前面已经没有外墙的遮挡,整个人暴露在清冷的月色下了。
她面对着的是一条空空的小道,这里就是余叔消失的地方,此刻,除了几盏孤零零的路灯居高临下的瞅着她外,并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叶欢深深的吸了口气,一步步的沿着大厦的北墙朝里面走去,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那片路灯的光线照不到的区域,那里是黑色的,黑的让人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是不知为何,她好像能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那片黑暗中流动。
又是一声惊雷,轰隆隆的响声似乎贴着她的头皮滚了过去,叶欢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翅膀扇动的声音,随后,她感觉到前方有一阵气流腾空而起,它带起的灰尘迷住了她的眼睛,让她一时分辨不清它到底是什么。
叶欢觉得自己的头顶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她使劲揉了揉揉双眼,惊慌的朝上看去,她的眼睛猛地瞪大了,那是一双脚,此刻,它正慢慢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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