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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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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人不坏,也许他当时真的只是好心提醒,但听在老汪耳朵里,却绝不是那么一回事。老汪可能觉得老马是在威胁自己,是在要封口费,所以送了笔钱给老马,但依老马的脾气,我觉得他可能不敢要。
“我猜你肯定没要钱。”我洞若观火的看着胸无城府的老马。
“是啊,我没敢要,足足十万呢!谁敢要?我怕坐牢啊。我觉得他根本不必送我钱,我不会揭发举报他的,我不干坏事,也不会阻止别人干坏事,我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平平安安的就行了。反正他盗卖的是单位资源,又不影响妨碍我收入,我不多管闲事的。”
我心说,这下麻烦了,老马其实是真不敢要,可在老汪看来,他会觉得这老马胃口太大了,十万都封不了他的嘴。会不会是个无底洞?是不是想要跟我平分这灰色收入?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那么,心怀鬼胎的老汪接下来极可能会报复老马,甚至灭口。
我联系前因后果,捋了一遍事情经过:老马无意中得知老汪的秘密,他不想要什么好处,更没有威胁老汪的意思。但人心隔肚皮,老汪心里怎么想只有他自己知道。
邪恶的秘密就和自己的女人一样,是无法与人共享的。此外,如果你没有什么大本事,千万也不要试图去探寻别人的秘密,否则后果你承担不起,这点我是深有体会。如果我当年不是好奇多事,也不会被日本人害成那样。
后来,老马因捉奸而心力交瘁,严重影响车间工作效率。而老汪可能并不知道老马的私事,还以为他是消极怠工,自然会想,这老马钱也不收,工作也不做好,这不是故意在给我难堪使绊子么?
当然,换个思路,也许那个老马妻子出轨的谣言就是老汪散布的也说不定。
然后老马就一步一步布入他们设置好的程序,疑神疑鬼捉奸捉奸不成,草木皆兵,更加疑神疑鬼稍微一点风吹草动,稍微一点撩拨,这老实人或许什么疯狂的事都能做得出来。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测,我不会也没必要说出来给老马听。
老马的结局已定,说出来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只会又深深的刺激他一次,然后又更加内疚妻儿的死亡。
我心里风起云涌,脸上却是云淡风轻:“没什么,是我想多了,哪儿有这么神通广大料事如神的人?”
老马这才放心。
如果真是有人设计,那老马跟我的遭遇基本一样,只是结局略有不同,我比他下场好点。
想到这里,我后背一凉如果不是悦儿及时赶到,制止我施暴,我的下场岂不是和老马一样?故意杀人罪?
我当时舞着手术刀确实是抱着杀人念头的,因为梦里杀人不犯法。
那么,我最终的下场和老马是一模一样,故意杀人罪,无可避免。人证物证俱全,百口莫辩。
如果世上真有这样故意制造无懈可击的意外事件来报复某个人的话,我相信肯定不是老汪设计的,一个生产经理哪儿会有这样的才能?我想一定是有个很专业的受人雇佣的杀手组织,做出这样的事。
很多新闻暴光过,当今社会的确存在一些专业的杀手组织,在qq群等社交软件中招揽生意。他们明码标价,例如替你暴打仇家一顿,轻伤一万,取仇家一条腿致残二十万,取性命五十万等等。并保证不连累客户,不留痕迹,永无后患等等。
这种杀手组织有时会主动的加你,问你有没有仇人,需不需要服务。
相信很多常上网的人都收到过这样的广告信息。
网上和现实中潜伏着不少这样的杀手组织,他们通过各种社交媒体软件来偷偷散布广告信息。
自古以来就是赔本的生意没人做,掉头的生意有人做。
杀手组织看似离你的平静生活很远,好象你从来没遇到过,那是因为杀手脸上不会写上杀手二字,就像坏人脸上也不会写着坏人二字一样。
当你真的需要这些人时,百度一下,或者去车站的公共厕所转几圈,一定能找到相关的信息。
这个城市,是不是已经有了一个这样的组织?
他们专业替人报仇,且是高智商犯罪。做案不留丝毫痕迹,不牵连到雇佣的客户,甚至连他们自己都牵连不到。
因为他们设计出来的局,是让你主动去犯罪,借着政府的手来惩戒你。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组织,那么,我有理由怀疑老马是被人陷害,甚至是和害我的人,压根就是同一批人!
这是什么样的一批人,竟然能想出这样可怕的诡计?
他们的作案手法的确称得上是高智商犯罪,让我和老马几乎都察觉不到这是一个阴谋。其实就算察觉到是阴谋,但也毫无办法去法庭申辩。
这个过程中他们是谁我们都完全不知道。
至少我连他们一根毛也没见着。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存在着这样神通广大的组织,还是这一切只是我的臆想。
我问清楚了老马的工作单位及地址。我想的是,万一哪天真的确定了是有人聘请了这么一个专业的高智商犯罪组织来害我,我或许可以通过老汪去得知那个组织的具体情况。
我就是觉得老马的事不是偶然,是有人精心设计,更直觉害我的人跟害老马的是同一批人,同一个组织。
第二百二十二章 法庭激辩()
第二天,我要被押送至法庭了,和狱友们一一含泪话别,那场面感人的就像军人服役期满——
不知道别的囚犯出狱是不是也像我这样依依不舍。
我留恋的当然不是冰冷的看守所,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人都是感情动物嘛,毕竟朝夕相处这么久。
我握着老马的手最久,因为我知道他十之**是死刑,此生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
老马经过催眠后,变得正常了许多,我没有设法消除他的记忆。
因为我觉得删除他的记忆还是不好使,因为他一定会追问身边人、甚至法官,我是因为什么而进的监狱,我为什么会在这里?那样,他还是会想起他曾做过的事。
我能改变他的思想和记忆,却改变不了他所处的特殊环境。
所以,我的办法只是引导老马重新以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件事情。我告诉他你杀的其实不是你亲生儿子,是奸夫的儿子,我只要催眠使他忘记他曾做过亲子鉴定这个小细节就可以了。
这样一来,老马就完全放下心理负担了。
虽然善良的他也唠叨自责了几句,我是不是过分了点,不管是谁的孩子,孩子总是无辜的,我怎么可以杀孩子?
我说,不怪你,当时你以为柜子里藏的是奸夫,这是误杀。
大错已经铸成,自有刑法伺候他,他也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不想再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他什么。我只是完成我答应他的事,让他在临死前最后几个月不必再陷在自责痛苦的深渊里。
有时心理折磨远远大于生理折磨。
这次再上庄严的法庭,我心态比上次轻松了很多。
曾在网上看过一个贴,有人问法庭工作人员,你们见过最无知的法盲是什么样?
那个法庭工作人员道,见过一个暴发户拿着烟挨个给工作人员发。
听起来很搞笑,庄严肃穆的法庭,怎么可以这样亵渎。
我原本也想亲身示范一下,使别人对我第一印象就是觉得我疯疯颠颠的,感觉我旧疾复发。但终究没敢这样,总要给悦儿留点面子。
书记员宣读了七条法庭基本规则,然后全体起立,请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我站在过道里等候,虽没入庭,但能听见书记员说话,他继续道:“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崔冕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听到审判长敲法锤宣我入庭后,两名司法警察便摁着我肩膀,走向法庭。
开始自然是审判长问我姓名,住址,个人情况,我一一作答。
随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某年某月某日,我做了什么,经调查经过是什么,结果又是什么,较冗长的一段话。
他们调查的经过是这样,当事人崔冕误入302病房午睡,碰巧此病房原先住着一位与他同名的前列腺癌患者。刚进门的医生错将此崔冕误认为彼崔冕,在准备进行例行检查时,睡醒的崔冕认为自己无病,继而奋而反抗,最终执刀伤人。经调查,医生手续正常,无误诊错诊可能。
这调查过程还是比较客观的,说明调查人员也费了一番心思。
那个前列腺癌患者也上法庭了,他长的面黄肌瘦比我还难看,他解释自己的行为:“审判长大人,我不叫崔冕,那只是随口一编的假名,我真名叫作崔云鹏。万万没想到那么巧,竟然有一个也叫崔冕的跑到我的病房中来。”
我气的直翻白眼,没人请我进去,没人拉我进去,确实是他妈的我自己犯贱跑进去睡觉的,我能说什么?
审判长问:“去医院你为何要报假名?”
前列腺癌患者沉声道:“我报假名的缘故是因为这种检查较为**,我不愿让他人知道。”
前列腺涉及男性性功能,和性病差不多,确实比较私密,不愿让他人知道也是人之常情,再说医院挂号报假名并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法规。
审判长和审判员们相对视,随后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我叫道:“不对,那是住院部,你都准备住下治疗了不是吗?”
“不是,星海市只是我的工作所在地,我的家人并不在此地,真确诊为癌,我一定不会在人民医院开刀,为方便家人照顾我,我会回老家开刀。再说真要确认为癌症的话,我也不会再报假名了,开刀这样的大事谁会报假名啊?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毛病,以为是前列腺炎那样的小病才报的假名,那病房只是和医生约好的检查地点而已。”
这个人之所以这么说,也是考虑周全。因为如果涉及到开刀等大手术,病人家属一定会签什么手术风险协议书,还涉及到保险报销等一系列手续,所以没有人会丧心病狂的使用假名。你报假名医院并没什么损失,只会给自己添麻烦。而做一些检查简单开药之类,很多人去医院都会随便报个名字,没人会深究,也没任何不良后果。
我听崔云鹏的意思也就是说,当时他只是和医生约好了在那间病房做前列腺例行检查而已。至于核磁共振报告,常规来说,应该是医生肛门指检觉得有异常后才建议病人去做的。
当时那两名医生是在忽悠我,说已经确诊为前列腺癌了,并假意要做手术。其实就是在吓唬我,逼我动手伤人。
试问在那种情况下,什么人会不反抗?哪个男人会愿意失去前列腺?跟自宫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一定会反抗,我一反抗,便陷入了他们的算计之中。
然而,光反抗还不够,如果只是拳打脚踢这种普通打架还够不上刑事犯罪。于是,他们给我送来了放在盘子里的手术刀,愿者上钩,我是自己取刀的。
更妙的是,他们弄断了我的手指,让我以为自己在梦中,那么行为自然会更加癫狂。
这是苦肉计啊!那俩个医生以及这个病人,绝对跟害我的杜臣是一伙儿的!
然而,我记得周律师叮嘱过的,不要在法庭上把案情搞的太复杂,因为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医生当时对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那间房没有摄像头才是最要命的!法庭是讲证据的,你说出那样离奇的话,根本不会有人信你。再说了,案子搞太复杂了反而对你自己不利,你就一口咬定是梦游好了。
所以,我有口难言,只得将自己经历的那一幕憋在心里。
最后,公诉人结语是:“犯罪嫌疑人崔冕于1月9日在人民医院执刀蓄意伤害一名医生,上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院依法向贵院提出公诉,请依法予以裁决。”
审判长问:“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有何意见?”
周律师递过一份文件,我猜应该是我曾经的病历资料,他道:“据我了解,我的当事人当时是在梦游,并无民事责任能力。现场至少有十多名证人可以证明我当事人多次提起其身在梦中。此外,这份资料是我当事人去年在朝阳精神病院就诊治疗的病历报告。”
审判长道:“传证人。”
几个证人我不认识,这当然是不注意视盲的体现。当时我处于疯狂中,是众人视线的焦点,他们都记得我,我的注意力只集中在两个医生身上,并没注意到他们。
审判长:“证人,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证人在肯定答复后,分别在保证书上签字,随后分别发言道:“我们确实听到被告多次提起这是在梦里,砍人不犯法,这个梦醒不过来之类话语。”
周律师又递上一迭照片:“这是物证,能证明我当事人有梦游习惯。”
审判长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又命法警将照片递给我:“被告可认识这些照片?”
我看了几眼,照片上照的是我家的情况,我记得我把家贴满了字条,字条分别写的是:是不是在做梦、扳指验梦吧之类字眼,那是为修练清明梦而准备的。
“认识,是我家的情况。我常会梦游,分不清现实与梦,所以贴这些纸条提示自己。”我心道这周律师确实有两把刷子,办事滴水不漏。
悦儿也是证人之一,她道:“我睡觉沉,不知道男友有没有梦游现象。但我知道他在玩一种叫做清明梦的游戏,这种游戏确实常会分不清梦和现实。”
悦儿没有说谎作假证,说话也没有偏向我,她在实话实说。但我挺怨她为什么非要说出清明梦这个常人不理解的新鲜概念,我又得费一番口舌来解释什么是清明梦。
公诉人问:“既然是梦游,那你就该无意识能力,不可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证人提到你曾多次对这位女警强调自己在梦里!如果你知道自己是在梦里,那还能算是梦游吗?据我的认知,梦游的特征是当事人并不知自己身在梦中!审判长,我认为被告是在假装梦游患者,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章 测试()
公诉人一下击中我这种说法的软胁。我当时在医院说的话,好处在于能让众多目击证人想到我在梦游;矛盾处在于,梦游是不知情的,你怎么能知道自己在梦游?
我本不想再扯什么清明梦,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清明梦是什么,这还是个小众的精神游戏,跟格式塔实验似的。
但现在,我不提不行了。
我只得很详细的给他们普及了一下清明梦的概念。因为清明梦这个东西并不像某些夸张气功一样是伪科学,也不是什么忽悠人的邪教,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所以我毫无顾忌讲述的异常详细。
我道:“我因为玩清明梦这种游戏,所以有时我能意识到自己在梦中或是梦游,但却醒不过来,那感觉就像是鬼压床。大家很多人应该都体验过鬼压床那种醒不过来的感觉对不对?当然我不是在法庭上宣扬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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