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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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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穿着廉价的地摊裙子,素面朝天,和一个家庭妇女一样,在菜市场买菜。

    我在穿衣搭配方面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再廉价平淡的衣服我都能将它们搭配的活色生香,路人侧目。

    我觉得以我的容貌和气质,本不该出现在脏兮兮的菜市场,这里跟我的气质完全不搭。

    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要出入这里,只因自己做饭比买快餐吃便宜的多。

    我提着菜篮满载而归,回家路上竟然遇到了大学时的闺蜜。她正像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一个有着蛤蟆一样肚子,潘长江一样身高的中年男人怀里。

    她比那男人高,所以当她如小女人状低头依偎在那男人怀里时,其实很辛苦很别扭,但她脸上的表情却充满着幸福。

    我看着他们上了奔驰车,闺蜜突然看到了我,在车里大叫:“红霞是你吗?”

    我用菜篮遮住了脸,推着的自行车不小心倒在了地上:“不是我,你认错人了。”

    从这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的生活错了。

    为什么我从毕业一直到今天都不快乐?原因就是没钱。为什么没钱?我找的男人不行。

    才貌皆不如我的闺蜜可以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她可以提着驴牌包,穿着一身名牌,用着高档香水,坐着高档汽车,而我却要骑着自行车?

    我满怀心事的回到出租房中,突然的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很多时候,你以为这种平淡的生活会一直过到死也不会有改变,但奇怪的是,一个人,一件小事,就能摧毁你的全部生活、理想、信念、三观。

    长毛不在家,他接到一个大业务,一个农村土豪的娘死了,他要在那儿噼里啪啦吹拉弹唱忙活三天。

    回到家,我收拾衣物,连夜就走了。我买了张到星海的车票,因为全国人都人知道,那里钱多,土豪多。

    一到星海,我就换了手机,决心脱离以前的旧生活。

    我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嫁个有钱人。哪怕这个有钱人胖、丑、矮、挫、病、老、残,我通通都不在意,只要你有钱,你就能拥有我的一切。

    因为我实在是受够穷了,受够那些又粗又硬的地摊文胸、受够那些动不动就起毛球变大变肥的廉价内裤、受够那些把脚磨成血泡的便宜高跟鞋,受够买一根针都得小心翼翼算计着的日子。

    我找到了一份售车小姐的工作,店不大,算不上4s店。那时汽车业方兴未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能买车的自然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因为考虑到工作环境主要是和有钱男人接触,我才选择了这份工作。

    老板是入赘女婿,继承了其岳父的产业,老丈人仍健在,是垂帘听政的太上皇,所以他很怕老婆。

    上班最多不超过半个月,老板就原形毕露了,很好色很变态。他没事就爱拍我屁股,或者假装好心的摸我肩膀,咦,你这儿有根碎头发、有个灰尘、有个头皮屑,我帮你取掉,不然影响店里形象。

    我直截了当的告诉老板,你要是想娶我,我马上就同意,如果只是玩玩就算,没门。

    老板当然不会离婚,他离婚了就会一无所有,他的房子车子以及店里的营业执照,写着的都是老婆的名字。

    但他也没有知难而退,还是依旧不折不挠的骚扰我,我刚到星海,还没完全了解这个城市和售车这个行业,只好暂时忍耐着。

    一天,我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我想出了个主意,决定报复他。但要等一个时机,这个时机,就是来例假的时候。

    在来例假的第四天,我果断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买了一条最淫荡最性感的黑色丁字裤。那是我人生第一条丁字裤,我至今仍清清楚楚的记得它的全貌它前面是蕾丝全透明,后面是一条细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细布条,小到穿在身上会看不见勒在屁股缝里的小布条。

    别看就这么手绢一样大小的内裤,价格都快抵上我一条牛仔裤了,买的时候第一个月工资还没发下来,着实是有点心疼。

    这是我第一次穿丁字裤,开始也和名模林志玲接受访谈时一样,不知道这玩意儿怎么穿,分不清前后,折腾好几次才算勉强穿上。

    穿完站镜子前一看,自己脸都红了,这和没穿有什么分别?可为什么又觉得那么性感,那么好看?

    感觉丁字裤紧紧的勒着下面,很是难受,露在外面的臀部很清凉,心里又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走在路上,很害怕风吹起薄薄的制服裙,春光乍泄。

    穿了这个就没法垫卫生巾,好在我的例假快结束了,不会有很多血,倒也不担心。

    今天一天老板就跟苍蝇一样,围着我转来转去,老喜欢往我身后跑。他还老是“不小心”在我面前掉笔掉打火机之类,然后又很“费力”的在地上摸索半天才能找到掉下的东西,最后找东西时眼睛还总是“不小心”的往上翻,不看地,就盯我裙下风光看。

第二百八十六章 结婚() 
不止是我的老板,今天来的所有客户也爱围着我转。明明店里有七八个售车小姐,结果所有客户都簇拥在我这儿,弄的别的姐妹一直冲我翻白眼。

    我觉得奇怪,怀疑是不是哪儿太暴露了,便抽空跑到了卫生间再仔细对着镜子一瞧,原来是黑西装裙太单薄,造成的效果就好象没穿底裤一样,显得曲线玲珑。难怪今天这么多臭男人围着我转。嘴里虽然在骂,心里却是甜丝丝的很得意,丁字裤可真是件神奇的玩意,以后要是常穿,销售额岂不直线上升?我心想。

    对着镜子才发现,腿上的丝袜竟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一个洞,大概是人多时有些臭男人故意蹭的或烟头烫的。我急忙脱下丝袜,虽感觉有些凉嗖嗖的,但也顾不得了,今天只带了一条丝袜。

    快下班时,老板又笑咪咪的来了,在我耳边小声嘀咕:“下班别走,我请你吃饭?谈下给你升职加薪的事,好不?”

    等了一天,等的就是这句,就怕他不上钩。

    下班后,我出店没走几步路就看到老板的车停在路边,他放下车窗东张西望鬼鬼崇崇的叫我上车。

    我上车后,老板将车径直开往海边,越开越偏僻,看来他是想找一处无人的海滩。

    老板的小舅子是公安局的,经常去酒店查房,所以老板想要干坏事什么的,不是车震就是野战,从来不敢去酒店。

    我假装不安,不停的问,去哪里谈工作啊。老板笑而不语,一幅胸有成竹今天誓要把你拿下的模样。

    开到一处偏僻无人的海滩,老板停车了。他关上车窗,喘着粗气,不由分说的扑向我,在我脸上胡乱亲着,臭哄哄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几乎要呕吐。

    我推开老板:“等会,我把衣服脱掉。”

    老板见一向抗拒的我,今天竟然从了,兴奋的直搓手。

    我撅了撅嘴用甜的像糖的声音发嗲撒娇道:“不嘛,你不要看着人家脱,看着人家,人家就不脱啦。”

    老板笑,将头扭往一旁:“好,小宝贝,我不看着你。”

    我迅速将丁字裤从裙子里脱下,然后将它塞到扶手箱里,用他的烟盒压住。

    t裤小的就跟手绢一样,揉成一团还不如烟盒大。

    “对不起,老板,我来那个了!”我红着脸道。

    老板铁青着脸:“不会吧?你耍我?给我看看!”

    我指给他看,他更加愤怒了,像头咆哮的雄狮,指着车外叫我滚蛋,随后迅速开车走了,将我一个人丢在海滩上。

    他的愤怒绝不仅仅是因为不能做那事了,而是他一向很迷信,觉得见着女人的经血对生意人来说是件很不吉利的事,好像这是他老家的迷信风俗。

    次日,老板没有来上班。

    再次日,公司全体员工接到通知,老板住院了。

    第三日,全体员工去医院看望老板。老板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人事不知,像个植物人,一说话就流口水,吃饭还要保姆喂。

    老板岳父告诉大家,老板是被人打劫了,那劫犯穷凶极恶,竟然把老板打成这样。

    我笑而不语。

    我知道老板娘每天都会不定时的搜查老板汽车,搜到什么都会像狗一样狂嗅,看没有什么女人味道。

    我明白扔一条新底裤是没用的,老板会随口一说,这是买来送给你的呀。

    所以我才选择穿了大半天再藏进老板车里陷害他,丁字裤比普通底裤更贴身,体味和香水味肯定浓烈的不得了。

    到时老板娘一嗅,妈的,这是什么味?她还会相信什么是老板买着送他的么?难道老板要解释是自己穿的么?

    我更知道老板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时常对老板拳打脚踢,更奇葩的是,当老板娘对老公拳打脚踢时,岳父、小舅子、岳母会全家一起上。

    入赘女婿真不好当呀。

    这件事,就这么的解决了。以后老板再也没有来上过班,他是被扫地出门还是做家庭妇男我不得而知,总之我们的店开始由老板娘亲自接手。

    我不会内疚,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这种坏男人就该是这种下场。

    女人没有男人的体力和拳头,能靠的就只有身体和头脑,有时你对别人手软就是对自己残忍。

    当我第一次见到曹国庆时,他那时还没这么大事业,是个土老冒。买车时不知手动档和自动档的区别,分不清宝马与宝骏的标志,把纳智捷当成了日本豪车雷克萨斯。

    他刚进来时,站在装修豪华的汽车店里还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捧在手里的茶一口没喝还泼出一大堆。

    他刚拿到驾照不久,上车就发抖,我义不容辞的陪他试驾。

    店里很多姐妹碰到这样有钱但土鳖的男人,大多是有些不屑的,觉得是没品味的暴发户。我和她们看法不同,我觉得这是潜力股。

    因为我觉得真正有钱很久的男人,花心也很久了,像老曹这种乍富的土鳖心还没玩花,容易勾搭,也相对单纯。

    所以我对老曹表现的相当的热情和耐心。

    第一次他没买,说第二次再来看看。

    其实我看得出来他想买,也带够了钱,之所以拖到第二次其实是想来看我。

    第三次试驾、第四次,第五次……我们开始约会了。

    因为我是想抓住他一辈子,所以万万不可滚床单,得装矜持,得装高贵,臭男人都吃这一套。

    于是无论他再怎么猴急再怎么哀求再怎么送花送礼物,我都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表示不结婚前绝不做那事。最大的程度也就是接吻,允许他浅尝辄止的摸摸上半身。

    很多女孩担心这样的坚持会让男人退却或放弃,应该适可而止的放弃抵抗让男人得逞,其实那是不了解男人。

    我认为男人绝不会轻易放弃一个没弄到手的女人,对于男人而言,追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最诱惑的。

    矜持只会让男人坚定的觉得你是个冰清玉洁守身如玉的好女人,值得娶回家。

    认识两年后,我们终于结了婚。

    那时,他的事业已经蒸蒸日上,财富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我已辞职,店里的姐妹要来送结婚贺礼的,我一概拒绝。

    因为老曹有足够的钱,我压根也不在乎这些礼钱。我更知道我的那些小姐妹全是一等一的*,防火防盗防闺蜜,闺蜜是万万不可领着跟老公见面的。

    像老曹这种农村来的土鳖男人大多都有第一次情结,我非常清楚。他也一直因我的矜持而认为我没有恋爱经验,我认为他娶我,觉得我清纯正经肯定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交过好几个男友了,不是完璧之身,但没事,我有办法。

    在洞房花烛夜前段时间,我吃了一种可以推迟姨妈期的药,在我的精确计算下,我确保结婚那晚将是姨妈期的最后一天,会有极少量的血。

    姨妈期才开始的血是绝不能伪装第一次的血的,因为那时量多,色差也略有不同。

    至于在过程中,要如何伪装出第一次的神态和动作,对交过好几个男友有丰富经验的我而言更是小菜一碟。无非是死咬嘴唇、拼命喊疼、闭目流泪,表情羞涩不安,动作生疏……

    至于对身体的保养,我一向很有信心,蜂蜜都涂过好几斤,绝对粉嫩,绝不像是身经百战的人。

    那一夜,我要求将台灯开得最暗,理由是害羞,其实是心怀鬼胎不想让他看得太清楚。

    这也符合女人初经人事时的害羞心态,老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

第二百八十七章 流产() 
那一夜,老曹看着被经血染红的床单,热泪盈眶:“霞霞,你果真是个好姑娘!这年头,像你这样的好女孩真的不多了。我发誓我要一辈子对你好!”

    不是不多了,是压根就绝种了,这世上哪儿有美女到结婚还能保持童贞的,闻所未闻。

    但好在大多数男人根本就不能分辩经血和开苞血有什么分别,据我经验来说,我估计开苞血可能更鲜艳一些,而经血颜色深一些,女人自己可能都分辩不了。

    结婚后,我们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的跟蜜糖似的生活。

    曹国庆的超市之所以挣钱多,是因为超市里面的许多外国产品都是他直接带翻译飞国外找老外公司谈的。他就是国内最大的总代理,因为垄断,所以暴利。

    虽然同样是超市,面积也相差无几,但其实很多超市是从老曹这儿拿货卖的。所以老曹的超市是市里最挣钱的超市,没有之一。

    在我怀孕一个月时,老曹那段时间基本天天在国外,他想要拿下一个知名品牌奶粉的代理权。

    我们每月的国际长途漫游电话费都要好几万,他是一天打十几个电话絮叨:“宝贝,你吃了吗?宝宝在肚子里听话吗?今天有没有便秘了?要少走动,多卧床休息……”

    坦白说,那时的老曹对我确实是一心一意的,还保留着农村人的很多淳朴本色。

    怀孕36天时,我感觉下体出了点深褐色的血迹,我匆忙去了医院。

    医生诊断:“hcg低,孕酮低,有先兆流产的可能,必须卧床休息服用药物,高度关注有没有继续流深褐色的血,随时来院复查。”

    害怕老曹在国外担心,我没有告诉她,那时我还是一个贤妻。

    大概是受穷受怕了,我总觉得男人事业该是摆在第一位的,我绝不会像有的女人那样没事撒娇要老公放下工作来陪,我总是劝他事业第一,家庭第二。

    我不信什么有情饮水饱,我只信贫贱夫妻百事哀。

    虽然心理压力巨大,我依旧每日装没事人一样和老曹闲话家常,谈笑风生。

    怀孕45天时,又流了很多深褐色的血,这次再去医院做检查,已经监测不到胎心了,说明胎儿已经死亡。

    我没有问上天这么不幸的事为何发生在我身上,因为嫁给老曹这么好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时我也没问过它。

    我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

    当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时,老曹来电话了,我挂着泪水,淡定的和他谈笑风生,就像我不是在打胎,而是在打毛线衣一样。

    他当时大概是在一个北欧国家谈生意,说出流产这事只会让他担心从而影响他的工作,我觉得说出来没什么意义。他就算抛下工作赶回星海也改变不了我流产这个事实,尽管我那时很脆弱,需要男人陪,但我还是觉得男人事业第一,所以没有告诉他。

    我一直是个很理性的女人。

    手术时间很短,一个电话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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