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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之梦中证道-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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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已对学到辉那神技暂时不报希望的巴特闻言大喜,忙道:“没事,我和班虽然没什么天赋,但咱们老大可是很有战斗天赋的,甚至自行领悟了狂风斧法,这也是我们佣兵团名字的由来!还有丹尼丝,她可是我们中央大陆万中无一的魔法师,天资绝对是一流的!”

    “又胡闹,你也知道丹尼丝是魔法师,学什么战士的技能?”队长丹尼尔板着脸道。除了面对妹妹丹尼丝,丹尼尔在队员面前还是很有威严的。

    “没事,我说了我这功法严格来说并不是近身战斗的战士技巧,而是修炼一种特殊的能量,这种能量能大幅度提高人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比如力量,速度,敏捷,甚至是寿命。呃,因为还有减缓衰老,有一定的驻颜功效——”段明辉刚提到“驻颜功效”就被丹尼丝抢着打断了,“我要学!”

    看来不管哪个世界,女人对保持容颜都是有极大的兴趣的。

    “既然辉兄弟愿意将你的技能教给我们,我们也会将我们的技能交给你!不过你可能会吃点亏,因为我们的技能都只是最低级的一二级技能,而且班的圣光术和丹尼丝的魔法,你没经过神殿的洗礼和魔法协会的启魔,也很可能学不会。。。。。。”队长丹尼尔很诚实地说道。

    “必须经过神殿的洗礼和魔法协会的启魔才能学会神术和魔法吗?”段明辉问道。

    “那倒不是,也有天赋极好的人不需要洗礼或启魔就能学会神术和魔法,不过这种人很少,几乎十万中挑一。”丹尼尔答道。

    “没事,我本来就不是非得学你们的技能,只是怕你们觉得不好意思罢了。即使你们不拿你们的技能交换,我也愿意将我会的东西教给你们,来报答你们救了我一命!”段明辉道。

    “那可不行,我们救了你,而你因此答应加入我们这样没前途的小佣兵团,已经是两清了。现在我们是一个团的兄弟,既然交换技能就应该尽量平等,如果你不学我们的技能的话,你那技能我们也不学了!”队长丹尼尔坚定地说道。

    不管是做作还是真性情,段明辉顿时觉得这个队长人挺不错,也许加入这么一个看上去不怎么样的小佣兵团也不是一件太糟糕的事。

    “辉,练你的这种,呃,内功必须这样打坐吗?这样盘坐的姿势太难受了!”粗胳膊粗腿,身体结实坚硬的巴特盘腿打坐了不到两刻钟就受不了了,哭丧着脸问道。

    “倒不是必须,不过以这种姿势练功更有效率。”段明辉道。

    “那就是说如果不怕效率低一点的话,也可以不用这姿势喽?”巴特大喜道,并顺势将盘着双腿伸开,解脱似地长长伸了懒腰。

    “以后等你们可以较清晰地感受到体内的运功路线,能自主行功后,确实可以不用打坐的姿势练功,不过现在你们连气感都没有,最好还是按我教你们的五心朝天的打坐姿势来练,这样更容易找到气感,进而入门。”不同于上个世界跳脱中二的个性,这个世界的段明辉外貌年龄和心理年龄都很接近他现实中的实际情况,中年人,已经放弃了少年时的狂妄,青年时的跳脱,变得内敛沉稳起来。说话不急不快,也缺乏情绪变化。整体给人的感觉:这是一个稳重却乏味的人。

    “完了,看来我是没希望学会辉你这种技能了——”巴特夸张地叹气道,段明辉正犹豫要不要说些什么来安慰他,哪知他又道:“还好我的目标是存够钱回乡下娶媳妇种地当农民,而不是像班那样成为高级佣兵,所以,学不会就学不会吧,我还是早早放弃,不再受这罪了!”

    如果是上个世界,段明辉一定会巴拉巴拉地劝上一通,但现在,他却只是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便走向另一旁的丹尼尔和班,一句话未说。

    “哎,本以为会多个打屁对象,没想到又是一个班一样的闷葫芦,不,简直比班还沉闷无聊!”他听到了巴特的小声嘀咕,却装作没听到,径直走开了。

    班和丹尼尔仍在盘腿坚持,不过从他们僵硬的姿势和发抖的四肢来看,他们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段明辉也不打扰他们,在稍远的地方坐了,看看他们,再看看远处警戒的丹尼丝,思绪慢慢地飘开。

    这是一个剑与魔法并存的世界。这是经过这么些天与丹尼尔他们接触后得出的结论。这个世界,或者说中央大陆上除了人族,还有其他许多种族,只不过人族占统治地位,在大陆各地建起了聚集地,城市,甚至是王国。而其他种族则在人族的压迫下生活在偏僻、阴暗的角落。各种族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融洽,时有小规模战争发生。据丹尼尔他们所知,最近的一次种族战争是三十年前西北方的兽人部落与黑森王国争夺黑森林统治权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双方谁都没能彻底取得黑森林的统治权,基本上是平分了黑森林。除了这次较大规模的种族之战外,生活在人类城镇外郊野的地精,兽人,半兽人也时不时地与人类发生冲突。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类占优,毕竟数量优势明显。

    中央大陆除了人类王国外,规模较大的种族聚集地还有西北方的兽人部落,西南方的地精部落,南方的精灵王国,以及东北方的矮人王国。而人类王国则占据了整个大陆土地最肥沃的中央平原,以及东部沿海线。

    人类王国众多,各王国之间也时有战争发生。这也是人类对其他种族占有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却也无法彻底压制、驱逐其他种族的主要原因。

    狂风佣兵团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大陆中央人类领地腹地的索恩王国。因为身处人类领地腹地,没有其他种族战争威胁,所以不论是国家整体军事实力还是民众人个实力,都不算高。像狂风佣兵团,最开始时只是四个普通平民组成的,只是后来接的任务多了,才慢慢地各自学了一点技能。即使这样,实力最高的丹尼尔整体实力也不过二阶战士的实力,而丹尼丝则是只会一个小火球术的一阶魔法师。班虽然一直以成为一个会圣光治疗术的圣骑士为目标,但到现在为止圣骑士入门必会的一阶圣光术还没完全掌握。即使他真的完全掌握了圣光术,凑够神殿圣骑士身份认证注册费又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一直以凑够钱回家当农民为目标的巴特甚至连任何战技都不会!只是一个强为强壮点的普通人。而像狂风佣兵团这样的小佣兵团在索恩王国佣兵界占据了绝大多数,而这些数量众多的小佣兵团以及为数有限的中佣兵团、更加稀少的大佣兵团则组成了索恩王国除数量有限的军队外,最大的军事力量!

    还不够,第十一更

    (本章完)

第30章 会掉粉的地狱墙 单身妈妈的选择() 
狂风团这次接的任务是清理一块农田附近的小树林,因为小树林里经常会有一些野兽窜出来袭击劳作的农夫。本来这些小树林里的野兽实力一般都不会超过一阶,也不知道那头二阶的利爪熊是怎么跑到这儿来的,结果却很悲惨地被发狂的段明辉给打死了。当然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轮到丹尼尔他们悲惨了。野兽的实力普遍要比同阶的人类实力更强一些。如果不是段明辉,丹尼尔他们遇上这头二阶利爪熊即使最后能战胜之,怕也会伤亡惨重。

    又最后在小树林里巡视了一天,确定里面不再有大型能威胁到那些农夫的野兽后,丹尼尔决定返程交任务。任务完成的差不多是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是虽然天气已经很凉了,放了整整三天,那头利爪熊的尸体虽然仍完好如初,但还是早些抬到镇上卖了的好。要知道这么完整的一头利爪熊的尸体,差不多能卖四个金币了,而原先他们四个人,忙活这么多天,佣金也不过才三个金币而已。即使是这三个金币的报酬,也是当初巴特同那个抠门的镇长讨价还价了半天的结果。

    其实严格说起来挺也不算那个镇长太抠门,请一个最低级的一阶佣兵团,花费三天的时间清理一处威胁性不大的小树林,给三枚金币,已经是很慷慨的酬金了。要知道一个农夫辛苦劳作一天,也不一定能挣到五个以上的铜币,而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铜币。也就是说一个最低级的佣兵一天的收入最少是一个农夫收入的五倍!如果不出现狂风团这次碰到的出现了意料外的强力野兽的情况的话,当佣兵算是挺划算的。这也是人类王国佣兵众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世界的人类生产水平很低,即使是那些贵族国王也没太多的钱财来养数量庞大的职业军队,甚至是半农半兵的民兵都不行,但不论是清缴境内敌对异族,防范野兽袭击,打击强盗土匪,维护治安都需要相当的武力,这样私人佣兵团的出现就顺理成章了。有事的时候国家出钱雇佣他们办事,而没事的时候就不用理他们,任由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多好。

    丹尼尔率着众队员回到镇上,找到出任务的镇长,将那只如小山一般的利爪熊的尸身往镇长面前一抬,也不多说,就等着镇长自己加钱。果然只是普通人的镇长老头看着这巨大的野兽尸身,脸都吓白了,乖乖地又加了——两个金币。

    巴特还要再争取争取,丹尼尔却挥手阻止了他。做生意嘛,总不能逼得人太狠了。没见那镇长老头拿出那两个金币时脸上的肉痛之色吗?如果这次逼的狠了,以次再想从他这得到任务怕是千难万难了。毕竟像他们这样的小佣兵团多的是。

    出了镇长家,众人又兴高采烈地抬着小山般的利爪熊的尸体向镇上的佣兵酒馆走去。队长丹尼尔有心,故意多绕了几圈,引得更多的镇民围观,也算是给自己的狂风佣兵团免费打了次广告。平时看起来巴特心眼挺多,嘴也滑,跟人讲价谈判的事大都由他来,但真正论起大智慧,还得看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丹尼尔队长。

    将尸体抬到佣兵酒馆倒不是为了将利爪的尸体全卖给佣兵酒馆,它也吃不下这好几百斤的利爪熊肉。不是这里来来往往的佣兵们的胃口不够大,而是这种珍贵的二阶野兽肉给这些粗俗的佣兵吃太浪费了,他们也吃不起!这批肉卖给城里那些有钱的贵族、大商人才能最大化地实现其利润。

    最后佣兵酒馆的老板和镇上的兽肉商、皮毛商合伙吃下了这头利爪熊。而狂风团拿到比原先估计要多一点的金币,整整五个金币加一百五十个铜币!之所以不全换成金币是为了好分配。团里五个人,每人分得了一个金币加三十个铜币。之所以这样平分,是因为先前在镇长处领的五个金币的报酬,也是一人一个金币平分的。按说清理小树林的任务,段明辉除了打死这这头利爪熊外,其他什么都没做。但队长丹尼尔说了,既然我们现在是一个团的兄弟了,钱财理所当然要平分。所以这头虽然是段明辉一个人打死的,但卖得的钱也在他的强烈坚持下这样平分了。

    三天的任务,加上来回路上花费的两天时间,五天时间每人挣得两个金币三十个铜币,相当于一个农夫近两个月的收入,所以人都极其满意。

    巴特直嚷着干脆再去哪找头利爪熊杀了卖钱,而班则动了心思用分到的钱去镇上的神殿租上一间最低级的神术练习室练习下圣光术,争取正式达到一阶的水准。如果钱还有剩余的话,干脆就在镇神殿注册成正式的圣骑士!

    “呵,连马都没有的圣骑士!别指望跟我借钱,我这钱可还要留着给我的艾西买火之叶魔法杖呢。要知道丹尼丝的那根就花了一百多个金币呢!所以千万别打我的钱的主意!”巴特抓着自己的钱袋紧张地说道。

    “你的目标不是娶了艾西回乡下种地当一个农民吗?还给她买这么贵的魔法杖干吗?难道你想着艾西每天拿着魔法杖跟你在地里种土豆?”原本还想着跟巴特借点钱的班打算落空,难得地出言挖苦道。

    “对啊,我是准备娶了艾西回乡下当财主的,干吗还要给她买魔法杖?可是如果我不给她买魔法杖的话,她一定是不会同意嫁给我的,这可怎么办?”巴特陷入了无边的苦恼。

    丹尼尔走了过来拍了拍班的肩膀,“钱不够的话我的钱也给你,反正丹尼丝的魔法杖也买到了,我暂时也不需要花什么钱。”

    “算了吧老大,多琳姐都等你这么久了,你还是把你那点钱存下早点娶了她吧。多琳姐那么漂亮,追她的人那么多,还是早娶到手放心——”班对队长说道。

    段明辉冷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想了想,趁着丹尼丝将自己的钱袋塞给班之际,也将自己的钱袋丢了过去,“拿着吧,等你学会了圣光术,我们再出任务也更安全了。而且我也暂时不需要花什么钱!”

    班很感动,想了下,也没有拒绝,转身拿着钱向镇上的神殿走去。

    “在神殿学习神术很花钱吗?”段明辉过了好一会儿,装作随意地问道。

    “光是最低级的一阶神术练习室一天的租金就得一个金币。注册一级圣骑士得十个金币。而巴特先前买那本圣光术则花了整整一百个金币!中央大陆有句俗语:神殿之中只有金币才是唯一的货币单位。就是说在神殿中不论干什么,最低的消费都是用金币来计算的!”丹尼丝在一旁答道。她大概十八九岁,长的还算甜美,身材高挑。许是长年在外东奔西走的缘故,并不显胖的身体很结实,手臂和小腿处也颇显肌肉,并没有印象中魔法师身体都是很孱弱的样子。

    “确实挺贵的。”段明辉心里算了下,点了点不再说话。

    队长丹尼尔去佣兵酒馆看任务榜了,班去了神殿,巴特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所以旅馆里现在就剩下了丹尼丝和段明辉。

    中年人心性的他很不习惯和丹尼丝这样年轻又不熟悉的女孩儿相处,有些局促地又呆了会儿,便找借口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自己的房间,其实却住着除丹尼丝和班之外的狂风团的其他三个人。不过现在丹尼尔和巴特都不在,他也正好趁机练习下从其他成员处学来的异界技能。

    先前自己用九阳功从其他佣兵团成员处学来的技能有三个,队长丹尼尔的二级战技狂风斧法,魔法师丹尼丝的一级小火球术以及班的一级圣光术。

    狂风斧法先不考虑,因为场地不允许。而且见惯了东方精妙武功招数的他对这种异界大开大阖的粗糙斧法也不怎么放在眼里,他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以前从没接触过的魔法与神术!

    他先是闭上眼按丹尼丝教自己的那样,集中精神,想象天地间无所不在的游离魔法元素,很快便感觉到了那活跃游走的魔法元素,青色的风元素,红色的火元素,黄色的土元素,蓝色的水元素,紫色的雷元素。他意念一动,那些魔法元素便按照自己的意识排列组合起来,像是最听话服从命令的士兵。

    “怎么这么容易?丹尼丝不是说普通人没有经过魔法导师启魔的话,想要第一次感觉到魔法元素都是极难的吗?更不要说像我这样轻松地控制这些魔法元素了?”段明辉一分神,刚还控制自如的魔法元素忽地一下四散开来,如发现老师走出了课堂的调皮孩子们一样,四下的撒欢乱跑起来。

    “哦,这些魔法元素居然如此地活泼,倒是比其他世界的天地灵气更难控制!不过这才对吗,要不然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我产生幻觉了呢。”段明辉心道,然后又轻松地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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