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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喜-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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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哥。”沈福喜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对在桌旁晨读的沈昱靖道,“我叫人给你煲了汤,快趁热来喝。”

    沈昱靖顿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原来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菡彤盛出一碗,吹到温度适合入口,递给沈昱靖。

    沈昱靖英勇就义般地一饮而尽,咂咂嘴,咦,喝着还不错。

    没有奇怪的味道,也没吃到奇怪的东西,总是无论看起来还是喝起来,都是十分正常的汤,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沈昱靖把她抱到腿上坐好,认真地问:“福喜这两天怎么了?”

    “我?”沈福喜被问得一愣,心想我刚开始思考人生你就突然这样问,难道新开通了兄妹连心业务不成。

    她眨巴眨巴眼睛道:“没怎么呀!我是看阿哥读书太辛苦了,阿娘最近又忙,我才叫厨下给你煲汤的。”

    “最近怎么这样乖?”沈昱靖越发觉得不对劲,四岁的孩子,本来就该是上蹿下跳不安分的,如今却突然懂事起来,实在太反常。

    沈福喜并没有感受到哥哥的焦虑,见他不再追问,便在心里给自己大大点了个赞,表现得十分自然,继续努力。

    谁知晚上,赵氏回家之后,沈昱靖又溜过来讨主意。

    把这几日的事儿说了一遍,然后担心地说:“福喜这是怎么了,突然一下子变得稳重起来,会不会是出了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事儿?”

    赵氏听罢忍不住地自责,最近光顾着去学针线,着实忽略了女儿。

    母子二人埋头嘀咕了大半天,最终定论是——因为赵氏最近太忙忽略了对沈福喜的陪伴,导致她内心产生出强烈的被抛弃感,从而不敢再调皮捣乱,而是迅速乖巧稳重起来,希望通过自己的懂事重新赢得赵氏的关注。

    于是从次日开始,赵氏便不再每日出门,从早到晚地陪着女儿,甚至还跟女儿一起捉弄沈三老爷和沈昱靖。

    沈福喜玩儿得很开心,根本不知道这背后居然经历了这么多波折。

    等过了一段时间,她从沈三老爷和赵氏闲聊中听说了这件事,瞬间呆滞——我去,这都整出心理学了啊!

    为了不让家人继续担心,沈福喜觉得,自己还是恢复原本的状态比较好,蠢就蠢吧,争取萌一点就行了。

    快要出伏的时候,赵氏准备许久的荷包,终于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七夕——隆重登场了。

    荷包整体来说做得不错,不歪不斜,针脚虽然不够均匀细密,但都藏得不错,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

    但荷包上的绣花——正面绣了一个福字,背面绣了一个喜字……

    沈福喜心里内牛满面,这果断是亲娘啊!

    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赵氏的成果都表示了坚决的肯定和大力的表扬,要知道,赵氏以前的女红作品,要么是半途而废、要么是绣坏了然后不得不半途而废,至今从未有过成品面世。

    所以说这个荷包真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绝品、孤品啊!

    “阿娘你真是太好了。”沈福喜把荷包系在腰间,搂着赵氏的脖子蹭道,“这个荷包我好好收起来,阿娘以后不要再这样辛苦了,我也会心疼的。”

    赵氏连连点头答应,要知道,做这么一个荷包,几乎就要了她半条命,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孔三娘帮着完成的。送出手之前她也曾犹豫过,一旦开了这个头,以后可怎么办?

    此时听到女儿这话,顿觉放心,一时间皆大欢喜。

    出了伏天就基本入秋了,京城的秋老虎虽然厉害,但早晚就已经有些凉意,屋里也不再闷热,只要不出门不剧烈运动,坐在屋里也不会出汗。

    沈福喜最喜欢这个季节,秋高气爽,穿着单衣单裤不冷不热,体感舒适度飙升。若不是还有国丧压在上头,真心想去郊游有木有!

    据说御驾已经到了冕山路,但是此时还是停在后方,没有真正到前线督军。而前线再次大捷,几乎将奴玛人赶出了西边最肥美的那片草原,剩下的那些零散部族和小股骑兵,全都四散到更西面的荒野沙漠中去了。

    大梁的士兵没有在沙漠征战的经验,所以都没有继续深入追击,而是在草原边缘安营扎寨,巩固胜果的同时也是休养生息。

    因为御驾到了前线,所以冕山路那边的消息每日都会汇总快马送回京城,一路上换人换马地八百里加急,不出意外两天便能抵京。

    沈三老爷在衙门能看到这些消息,所以赵氏这些日子,总是追着他问前线的情况。

    “娘子,你逼我也没用,送回来的消息都只是与军情和官家有关,并没有阿弟的消息。”沈三老爷磨破了嘴皮子地解释,“再说,万一真有阿弟的消息,我还用等你来问?看到就要赶紧告诉你了。”

    “我也知道,可、我这不是着急嘛!”赵氏抬手抚抚胸口,“这些日子我总是觉得心里发慌,却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第三十三章()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合家团圆的日子。

    沈闳衣襟半敞,官袍下摆掖在腰带里,毫无形象地蹲在一棵歪脖树下,伸手抹了把汗,咧嘴骂道:“这鬼天气,真是要命,衣裳都能拧出水来了。”

    说罢他又抓抓胸口,啐骂一句,“这蚊虫也太厉害了,隔着衣裳都能咬到肉。”

    赵继祖也是这幅尊荣,嘴里还叼着根草棍儿,笑着说:“沈大人,早说不让您跟来,您还不信,南边的林子就是这样,蛇虫鼠蚁多不说,好些地方还有泥沼或是瘴气,一年四季草木旺盛,若是没人带着,走到死都走不出去。”

    “衙门里有什么趣,下面那些官员要么事事不管,要么溜须拍马,气闷得很。”沈闳摆摆手道,“再说,费了这么大力气下套,总要亲眼看看套住的是野猪还是兔子。”

    赵继祖吼吼地大笑,又扯了根草棍继续嚼:“我就是喜欢您这样脾气的上官,若是换个人,这差事办得就没这么痛快了。”

    “你烟瘾不小啊?”沈闳早就发现,赵继祖嘴里的草棍就没断过。

    这边正在蹲点儿候着山匪,不敢点火,怕打草惊蛇,所以只能随便嚼个东西解馋。

    “可不是么!”赵继祖啐掉嘴里的草渣,“年轻那会儿因为抽烟误过事儿,幸好后来找补回来了,但还是吓得不轻,那之后,当差或是行军在外,就不敢随便抽烟了。”

    沈闳从袖袋里摸出个烟荷包,丢到赵继祖怀里道:“西洋的烟叶子,劲儿小,放在嘴里嚼正好。”

    “多谢沈大人。”赵继祖高兴得不行,再劲儿小的烟叶子,也总比草棍儿解馋,赶紧捏了一小撮丢进嘴里。

    “沈大人,赵大人,有山匪过来了。”前面放出去的斥候一路小跑地传信回来。

    沈闳神色一凛,凝神注意着前面的动静。

    赵继祖赶紧把烟荷包揣起来,狠狠嚼了几口,啐掉烟渣,整个人觉得精神都为之一振,抄起兵器道:“走,去会会他们,看到底是什么路数。”

    京城沈家这边,沈三老爷陪着娘子,带着一双儿女,去皇觉寺烧香礼佛。

    沈福喜第一次出城,欢喜的不得了,难得没用人叫,自己一大早便醒了,穿着里衣里裤,趿拉着睡鞋便跑到东内间去,站在帘幔外面问:“阿阮,阿爹阿娘起来没有?”

    “小娘子自己进去看看。”阿阮笑着掀开帘子。

    沈福喜见阿阮让自己进去,就知道里面肯定没有在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钻进去便叫:“阿爹,阿娘,起床啦!”

    沈三老爷坐在窗边看书,抬手招呼女儿道身边来,笑着说:“等你来叫起床,那还不什么都耽误了,你阿娘去阿婆屋里请安了,等她回来吃过早饭,咱们便出发。”

    “阿爹,你说过咱们今晚要住在城郊庄子上是不是?”沈福喜爬到沈三老爷的膝盖上问。

    “放心,阿爹从来说话算话!”沈三老爷放下手里的书,伸手护着女儿,生怕她掉下去摔着。

    此时的沈三老爷并不知道,自己对女儿的第一次食言,会来得这样突然。

    皇觉寺在京郊依山而建,离家较远,路上差不多要走两个时辰。沈福喜开始还扒着窗户看外面,很快就没了兴致,不管看多远都还是差不多的模样,很快就偎着赵氏睡着了。

    沈福喜一觉醒来,没想到自己还在车厢中,同样的摇晃节奏让她顿时垮下了脸,怎么还没到啊?

    “快了,再有一盏茶就到了。”赵氏安抚着女儿,“你阿爹说山门外有许多摆摊卖东西的,等会儿让阿靖带你去转转。”

    赵氏话音未落,就见女儿的小脸儿瞬间亮了起来,赶紧补充道:“不许买吃的。”

    沈福喜吐吐舌头,赶紧收敛了脸上的喜色,端坐在赵氏身边。

    赵氏跟大多数家长一样,根本不理解地摊儿对孩子的吸引力,只觉得什么东西都是自家的好。外面那些摊子或是挑子,不管是吃食还是玩意儿,都是粗制滥造的东西,根本不该出现在女儿面前。

    所以说,赵氏完全不懂从小摊儿上淘到东西的快乐,而沈三老爷就能很好的理解这一点。

    皇觉寺是经济范围内香火最鼎盛的寺庙,平时都是人流如织,更不要说是八月十五这样的大日子。

    消费决定供应,今日摆摊的人也格外的多,沈福喜看得目不暇接,偶尔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也会要求阿杜拿过来看看。

    这也是赵氏的要求之一,必须由阿许抱着,不许随便去拿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于是把东西拿起来给沈福喜过目的差事,便交给了第二个被沈福喜记住名字的下人——阿杜。

    地摊上也并非没有好东西,沈福喜很快就看中一个摊子,摊主是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小姑娘,她的摊子被左右两边的人各占去一块,只剩下一溜溜的地方,她就只摆了几个几朵珠花和两个珠串。

    沈福喜指着个红白配色的珠花问:“这个样式的,还有别的颜色么?”

    “有的,有的。”小姑娘赶紧去袋子里翻找,很快又拿出几朵珠花交给阿杜,满眼期待地看着沈福喜,希望这位小娘子给自己今天开个张。

    “阿哥,你说是石榴红的好看还是姜黄的好看?”沈福喜的选择困难症又犯了,举着两朵珠花回头去问沈昱靖,又犹豫地说,“那个蓝色的似乎也不错……”

    沈昱靖拿起珠花细看看,见做工还算精细,冲那小姑娘一抬下巴:“都要了。”

    沈福喜内牛满面,难怪人家都说,为什么选择困难,还不都是因为没钱。如今自己是有钱了,却完全没有有钱人的自觉。

    于是走到下一个摊子面前,她也十分含蓄地抬抬……额、双下巴,淡定地说:“都要了!”

    别问,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福喜,你买这么多佛珠干什么?”身后传来沈昱靖困惑的声音。

    有钱人沈福喜任性失败,情绪低落地陪着赵氏拜过菩萨吃过斋饭,准备出发去自家京郊的庄子。

    突然有小沙弥叩门,进来道:“沈大人,宫中有人急着见您,此时正在门外等候。”

    宫中?

    沈三老爷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急急起身出去一看,竟然是内侍监易公公。

    易公公一脸的强作镇定,面皮却难以控制地抽动,粉扑簌簌地往下掉,绛紫色的衣服肩头跟下了霜似的。

    他看到沈三老爷,简直像看到救星般扑上来,声音颤抖中带着哭腔地说:“沈大人,圣、圣上驾崩了!”

    沈三老爷整个人都不好了,脑中瞬间闪过无数个念头,最后定格在一句话上面——我去,特么的遗诏在我手里啊!

第三十四章() 
皇上……啊不;先帝御驾亲征之前未雨绸缪地写过遗诏?这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如果有那个脑子,当初就不会脑袋一热跑去御驾亲征。

    沈三老爷所谓的遗诏,是先帝临出发之前;让他拟的一份立太子的诏书,放在如今这么个情形下;也就跟遗诏是一样的了。

    当时拟这份诏书的时候,正是易公公在一旁伺候的。

    所以一接到则个消息,易公公也信不过别人,自己赶紧出宫去找沈三老爷,从家里一路追到皇觉寺;总算是把人给堵住了。、

    沈三老爷现在整个人还是有些魂飞天外,抓着易公公走到角落问:“消息可确实?”

    这其实是一句废话,这么大的事儿;冕山路那边如果不是再三核实确定已经死得透透的不可能再活过来了,是不敢把消息递送入京的。

    至于传递消息的过程会不会出问题;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这类消息算得上是最高机密,在御前拟好,用过印,装在竹筒内,一头用蜡封好,着人快马递送回京。

    而即便途中出现意外,消息遗落到他人手中,对方也是不可能看得懂的。

    因为竹筒内的消息是经过双重加密的,不知道加密方法的人,看到的也不过只是一堆杂乱不连贯的文字罢了。

    这双重加密方法,分别掌握在京中两位官员手中,接到消息之后,要由两个人依次解密,最后誊抄出来,才是真正的信息。

    这样的一套流程不可谓不严密,但如今也就因如此,把人最后的一丝幻想都戳破了。

    易公公哆里哆嗦地说:“当然是真的,杂家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拿这样掉脑袋的事情开玩笑,如今也是要找您拿个主意,到底怎么办才好啊?”

    沈三老爷此时脑子里也是乱的,两个皇子都还是奶娃娃,两位亲王却都正值壮年,宫中贵妃被宠得一家独大,皇后都要避其锋芒……先帝居然丢下这样一个烂摊子驾崩了,可见从他决定要御驾亲征开始,就已经注定是个靠不住的了。

    “现在都有谁知道这件事?”沈三老爷努力理清混乱的思绪。

    “消息还是蒋大人和戚大人解密出来的,咱家跟在一旁伺候,出宫之时还只有我们三人知道,现在,就说不好了。”易公公似乎是被沈三老爷的镇定感染了,此时说话也连贯多了。

    “赶紧回京,多叫几位大人见证,去把立储的诏书取出来再说。”沈三老爷很快决断道,“这件事不能拖,越拖越容易旁生枝节。”

    他转身回到禅房,声音压得极低,把事情飞快地告诉给赵氏知道。

    赵氏惊得张口结舌,半晌才说:“太后的国丧还未过,这又要加上一重,阿靖的婚事也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去。”

    沈三老爷:“……”娘子,这不是重点好么。

    “咳咳,赶紧收拾收拾,咱们一道回城,你回去之后,把这件事跟阿娘说一声,不知道宫中或是京中会不会乱,还是早做提防的好。”

    沈福喜被沈昱靖抱起来的时候才回过神来,我擦,皇帝挂了?

    真是作孽呦,年运那么背还敢学人家玩儿什么御驾亲征,得,玩出事儿了吧?这就是典型的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沈三老爷护着家人一道入京后才分道扬镳,他跟易公公直接进宫去了,赵氏带着两个孩子回家。

    到家直奔田氏房中,见全家都聚在一起,正有说有笑地吃晚饭。

    田氏见到她也是奇怪,问:“不是说去拜佛,住在庄子上明个儿才回来么?”说罢看见赵氏的脸色不对,坐直身子道,“出什么事了么?”

    赵氏扫了一眼,屋里的人实在太多,大家吃饭的当口,也不好叫人都退出去,只好求助地看向田氏。

    田氏见状知道肯定有事,自己起身道:“吃饭倒吃出汗来了,阿赵,你陪我去内室更衣。”

    赵氏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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