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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鬼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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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群小丐也不会蠢的去触那些帮会买卖的霉头,只拣那些无依无靠的下手。而且鬼哥现在罩的这几闸香火,其实是经过两年多惨烈的斗争,才从一伙更大的‘供奉’那里抢夺来的。
鬼哥如今也不过十六七岁,前两年自然更加弱小,想要与成年供奉抢香火,无疑是自讨苦吃。鬼哥至少有十几次差点被人打断了气,有几十次被人扔下大正河。
但这都没关系,鬼哥的性子生来坚韧沷狠,越挫越勇,越来越聪明,也越来越有经验。竟以无孔不入之势,对那伙供奉治下的香火展开了惨无人道的报复。鬼哥自己算过,那一年里他烧过的货少说也值上百两银子,就连船都烧过一只。
这样持续的死磕,受苦的大有人在,在众香火叫苦连天的哀求之下,对方终于被迫接受鬼哥的存在。
而且直到如今,鬼哥的名号在长湾已经颇为响亮,少有人敢招惹。甚至有几闸香火,也是全靠打着鬼哥的招牌,才敢来长湾立足过活,陈七这一闸便是如此。
“鬼哥,你看老陈他们这事,是不是能抬一抬手。毕竟都是老相识了,他犯一回糊涂也有情可原。”一个小丐俯耳向鬼哥说道。
鬼哥眨了眨眼,掂着手中的铜钱,点头道:“我也是带兄弟混饭吃的人啊,都不容易。既然你志老弟都为他们说话,这回就算了。你回去告诉陈七,三天之内送过来二两银子,我就当今天的事没发生过。”
呆头呆脑的二狗张大了嘴道:“二两?”
志哥儿连忙朝二狗摆了摆手,奉着鬼哥继续走了,只留下失魂样的二狗站在人声汹涌的码头。
(本章完)
第3章 拦路()
鬼哥的大名叫闻思归,这个名字是他从城中说书先生嘴里听说的,这名字本来的主人是二百多年前名震天下的一位大侠。如今的闻思归虽然落魄,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自己决定叫了这名字之后,一定会成为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大人物。
但是认识他的人听他说出这个大号时,都在背地里不约而同地为他取了一个绰号‘瘟死鬼’,而鬼哥这个称呼,就是这么来的。
瘟死鬼很好,至少鬼哥是这么认为的。而且鬼哥二字叫起来非常江湖,相当霸气。原本他只有三个‘手下’,但自从他命令手下三个乞丐叫他鬼哥,他的势力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有十八个小丐归他统领。
一年多来鬼哥几乎没有再扩展势力,因为养活手下要花钱,而他的收入却很少。再想向成年供奉们开战,恐怕就难以善了,或者会出人命。而且凭他们的力量,打起来没什么胜算。
鬼哥很有耐心,他不但要让这些小丐变成他的死忠,更要等大伙长到身强力壮再做打算。他给自己的这个小团体起的名字,叫花衣帮。
在鬼哥的带领下,花衣帮众小丐相当活跃。前日打谁的闷棍,昨日放谁的闲屁,今日拢谁的杂毛,明日又踩谁的尾巴,当真好不忙碌。当然这些都是小丐们为了与江湖接轨,为他们的谋生行当发明的‘切口’,好让外人难以知晓。
打闷棍其实不独是用布袋套上何人的头,然后乱棍打下,其实包括了他们所有祸害人的手段,凿船点火亦在此列。放闲屁,其实便是造谣,众丐十几张嘴,焉能光吃饭不干活。用鬼哥的话说,旦有一斤力气,也得当成二斤使,这叫男儿自强不息。所以这类买卖,鬼哥也是一概不拒。拢杂毛,说白了是打探消息。而踩尾巴自然就是跟踪了,这两样一般不会分家,但也有例外,时间长了,这两样难免就分开收费了。
可是不得不提这些买卖的东主,也就是那些大小帮会势力了。这样下作的脏活,他们是不愿亲手来做的,一般便要这些乞丐来做。赏钱层级克扣下来,必然少的可怜。但乞丐们一向是有求必应,双方交道打的久了,这些帮会自然也就会略加庇护。但那也就止于他们与苦力的纠纷,若真若了大麻烦,是绝不会有人为他们出头的。
鬼哥为了他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前途,处处学习江湖中人的言谈举止和武功。哪里有江湖人江湖事,他就往哪里去。两年下来,武功虽然没怎么学到,连三脚猫都远远算不上,但身上倒还真沾了点江湖味。不但说话是江湖味,就连这黎城南北的江湖事,他也是尽知尽晓。
鬼哥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巡查在他勒索之下的五伙苦力的工作,好对他们的收入心里有数。此时巡查完毕,就带着众小丐游走玩耍,吹牛作乐,向城内走去。
“我跟你们说,上回黎水帮的龙头洪勇洪老大,请我到东正楼喝酒,还请来了黎城第一名妓陪客。******,那东正楼的赵掌柜竟给我们上了几坛四十年的黎水老窖,那回可把我喝多了,一夜吐到天明,连那小美妞都没顾得上。”鬼哥的唾沫星子飞扬,吹的是昏天黑地。
而其实黎水帮帮主洪勇,是黎州第一大帮的龙头老大,第一流的人物。连东正楼这种不入流的酒楼都不屑踏足,又怎么可能会请这种低贱的小丐喝酒。
众小丐面面相觑,哪敢怀疑,可是凭他们这副脏模样,又有谁能踏得进酒楼。就更别说青楼,甚至黎城第一名妓了,连老鸨子也还没见过。但此刻想入非非,竟大部分都忘了早饭至今还没有吃到嘴里。
这个叫小志的,明显是这群小丐中的二号人物,众人当中,也只有他敢随意在鬼哥面前说话。
小志媚笑道:“鬼哥,你一说起酒来,你看连我都快忘了酒是什么味了。”
鬼哥得意的一笑道:“那还不简单,晚上回来收了银子,正观楼我坐东,酒肉全都有。”
众小丐一听此言,纷纷喜笑颜开,不由自主的开始觉得嘴里有肉味了。
一个小丐奉承道:“报告鬼哥,正观楼昨晚大火,烧了他妈一个昏天黑地。”
另一小丐怒道:“他奶奶的,鬼哥要去,是给他们正观楼面子,敢在这个时候走水。”
“真他妈不识抬举!”
“让他们立马重新盖起。”
“扫了鬼哥的兴,盖起也不去。”
“他们再盖,咱们再烧。”
众小丐七嘴八舌的连吹带拍,极为离谱。但大伙都知道,鬼哥一言九鼎,更是十分义气。既然答应了这顿吃喝,自然不会反悔。至于哪家馆子着火,他们是不会在乎的。
一行人又走了百余步,马路上行人渐多,但见了他们这群全身臭气的脏叫化子,无不避让而走。众小丐竟是大摇大摆,倒有股睥睨自若的意兴。
小志不由奇道:“我还只道咱们鬼哥的威名,只罩着长湾,想不到在城内也这么有份量。”众小丐纷纷点头称是,鬼哥则负手不语,只是得意之情却在瘦脸上写得清清楚楚。
小志再问道:“鬼哥,今儿个这是要带兄弟们到哪里去开眼呢?”
小志的疑问也是小丐们的问题,因为他们混码头的,轻易是不敢到内城的地盘来乞讨的。如若这般,定会引来内城乞丐敌视,甚至冲突流血。所以平时连城都不敢进的他们,现在大摇大摆的走入城中,都不免大觉不妥。
鬼哥嘿嘿笑道:“今天可不一般,今天鬼哥要带着你们这群小玩意儿们去玩鹰。”
玩鹰?众小丐都瞪大了眼,不知所以然。其实黎城十景之一,便叫做黎崖鹰飞。黎崖是黎山中段正好探入黎城的一座山崖,此崖极为高峻,足有数百丈,兼常年有冰雪覆盖,等闲之人根本攀不到崖顶。而黎山特有的一种黎山鹰,便在此崖附近栖居。
而黎城近年来,则兴起一股斗鹰的热潮。盖因显达权贵之人,斗鸡走狗早已瞧得厌了,只不过看在赌金的份上,仍多有暗埠。但自从几年前的西域商贾将斗鹰这一游戏传到此地,既新鲜刺激又别开生面,精彩纷呈,很快便在黎城兴旺起来。
鬼哥从不把勒索来的小钱攥着不放,而是有多少花多少,尽数拿出与兄弟们同乐。那就是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生财之道就是玩鹰。鬼哥早在几百次的观看斗鹰中发现,无论是西域雪鹰,南疆红鹰还是东夷的海鹰,没有哪一种能斗得过黎山鹰。
但其实他看见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斗鹰。只是鹰性好斗,被携到此地的鹰一旦放飞,自然便侵入了黎山鹰的领地。有时凶悍的黎山鹰便会出击,与来犯者打个你死我活。
黎山鹰不但极其凶悍,更是狡诘非常,数量也颇少。是以虽然许多人愿意付高价收买,也有许多人亡命上崖捕捉。但事实上至今为止,黎城根本没人拥有驯服的黎山鹰。鬼哥所见到的,只是斗鹰时不慎引来的野生黎山鹰而已。
一只黎山鹰的价格,已被收购者喊到了上千金。但若是能用黎山鹰与他人赌斗,不用说必是财源滚滚。不出三年五载,必然能买下一条街。鬼哥心里越想越是高兴,左顾右盼间似乎在挑选喜欢的街道。正望着前方聚贤楼的招牌时,却见楼堂内抢出四个劲装大汉来。
说来奇怪,这四个大汉竟然直奔着这群小丐而来。当先的一个汉子喝道:“哪个是瘟死鬼?”
更奇怪的是,小丐们非旦不惧,竟是忽地散开。
小志也是大喝道:“保护鬼哥!”立时十八个小丐分作三重,紧紧的将鬼哥护在当中。
四个大汉似是一惊,为首的汉子低声对同伴低声道:“阵势还不小。”
倒是鬼哥在此时反而显出气度来,一百伸手面前拍拍小丐的肩膀,一面越众而出。挺胸昂头,脊梁拔得溜直。
昂然道:“小弟闻思归,不知几位朋友是哪条线上的。”
为首那汉子略一怔,随即便看出,这几个小兔崽子哪一个也经不起他一根手指头。不过这几个小丐这股子打了鸡血一般的勇气,倒很是有趣。
这汉子嘲讽般的一笑道:“在下黎水帮齐三刀,奉我们大龙头之命,请闻兄到聚贤楼一叙。”
(本章完)
第4章 赴宴()
这汉子话里殊无半点恭敬之意,但说话却已经非常客气。但那也并不奇怪,因为大龙头在楼上吃酒,无意间看见了这几个要饭的,随即便让手下护卫高手将他‘请’来而已。
黎水帮齐三刀之名,鬼哥是‘久仰’的,因为在他听到的传言里,齐三刀的武功在黎水帮绝对是屈指可数,三刀也并非他的本名,不过他出手,至今还没有用过第四刀。齐三刀身为大龙头洪勇的亲卫之首,并不参与帮务,一直因在洪家坐镇而极少露面,若非近来事出非常,哪会轻易出现。是以鬼哥虽然早听过他的名字,却不认得。
鬼哥显然想不到长黎湾第一大帮的龙头老大真会来请他,从前他也只不过远远见过人家一面而已,适才与众小丐吹牛,也无人能知真假。但此刻洪老大竟然如此赏脸,鬼哥顿时心花怒放,立觉在众兄弟面前豪气陡生。更重要的,一旦与这等扎根上百年的老牌大帮会扯上关系,不消一个时辰,全城的乞丐恐怕都会有所耳闻。那么说不定,将来在内城也会有他一席之地。不过内城的地盘分划,向来是比武定输赢,在这一点上,鬼哥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鬼哥昂首负手,只感觉脚下的每一步,都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他根本不去看身边这几个大汉是何脸色,因为在他想来,这是两个帮派间的高端对话,犯不着挑下人毛病。所以神态自是顾盼自豪,泰然自若。
位于黎州南市入口的聚贤楼是本城最为豪华的酒楼之一,到此楼者非富即贵。这虽然与此楼黎水帮的背景大有关系,但更因这座八角顶盖的五重雕楼背后,便是名噪当世的闻玉阁。
有传说闻玉阁主之容姿,名列天下十美,乃是一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儿。但闻玉阁主素来不见生人,到底如何美法,倒是鲜有人知了。不过闻玉阁主琴艺绝伦,却早为定论。当今武林的绝顶奇侠霍空神听琴之后,曾亲自写下‘天下无双’四字墨宝礼赠,而闻玉阁主竟毫不推辞的收了,并拓成匾额,高挂阁中。
到底是不是天下第一,少有人敢论。想要一闻琴音者,都毫无例外的会选择这聚贤楼。可惜来到此楼者,大多不是附庸风雅,便是自抬身价,更有的抱着偶尔能看见闻玉阁主身影的念头。但不论这些人因何而来,闻玉阁一侧的厅堂总是宾客满满,而价格亦颇不菲,大把的银子自然也就留在了聚闲楼。
试问若市外嘈杂,酒楼喧闹。与邻的闻玉阁纵然宅深,在这般境地里,谁人会有抚琴之心呢?所以真正想听琴的人,都会挑选晨暮之际,清静之时,最好能借得三分雾色,再偶悦梦里仙音。比如说今天。
鬼哥来在聚贤楼前,眼见前厅富丽堂皇,而众兄弟们却是灰头土脸,颇觉有些不自在,于是回头向众小丐道:“洪大哥找我,一定有事要谈,你们在外面等。”说着便随齐三刀等走进楼中。
洪勇年过五旬,两鬃已斑,身材却是高大雄壮。双眼的精光与高鼓的太阳穴,都显示着他深湛的内力。此时他面色阴沉,坐在一张藤椅之上,晨光尚未照进这宽阔的明堂,四周侍立着帮中精选的护卫高手一声不响,使此间弥漫着一股不同寻常的寂静。
似黎水帮这般雄霸一方的百年老牌帮派,在黎城树大根深,无论与黑白两道还是三百六十行,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更兼势大财雄,门路又广,单在黎城来说,已少有他洪勇办不到的事。但是今天,他遇到了一个难题。
鬼哥负手拾级而上,不住的指指点点。说道:“早听说聚贤楼是洪大哥的手笔,就是一直没机会来,今天一看,确实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咳,我对洪大哥神交已久,可惜是缘悭一面,今儿总算是遂了心愿。”
洪勇何等耳力,虽坐在五楼上的明堂之中,但此刻聚贤楼空旷安静,鬼哥的话却早一字不落的听进耳中。心中却是生气,暗忖道:“就凭你这小叫化,也敢与洪某称兄道弟。”
在洪勇旁侍立之人是一个矮瘦长须男子,面色蜡黄,倒与鬼哥有几分形似,不过他眼中精光内敛,内行人实看得出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此人名为吴尚贤,不但是黎水帮的长老,更是洪勇的首席智囊。虽为黎水帮的二号人物,但辈份却高于帮主洪勇,连洪勇都要尊他一声吴先生。
他见洪勇神色不悦,笑道:“龙头不是为了一个小乞儿动气吧?”
洪勇叹道:“自天剑门使者出示天剑令,我确实是一直心浮气躁。不知为何,总感觉心神难定。”
吴尚贤点头道:“我黎水帮虽是地头蛇,但却不宜插手武林大派之事。将来若事情有变,被这煞星得知消息,自然难以善罢。帮主想要谁都不得罪,其实也并非无法。”
这正是洪勇的心病。昨夜天剑门令使到此,明言令下所指,乃武林中最具盛名的魔头之一,血眼金刚空玄和尚。而这个空玄和尚,在江湖邪魔榜上名列第五,凶名煞气武功,哪样都让人忌惮。天剑门为当世大派,要杀空玄问题不大。但像黎水帮这样的地方帮会,招惹空玄这种纵横当世的绝顶高手,就多有不便。
吴尚贤并不卖关子,继续低声道:“所以这件事,便要着落在这个小兄弟身上。”
洪勇略一怔,身躯从椅中坐直,双眼放光。道:“先生是说。。”
吴尚贤点点头道:“正是。不过龙头需谨记两点。第一叫做假戏真做。而其二嘛,叫做心甘情愿。”
洪勇似是恍然大悟,连连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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