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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重生做什么-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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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七弟分他吃食,帮他熬过了最初的时日。

    说来也巧,七弟第一次分给他的,正是一盒冷透了的糖酥饼。内馅以猪油调和,冷了便起腻变软,七弟很是嫌弃。

    然而成王只觉他一生之中,再多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也比不上那盒起腻的糖酥饼。

    小皇帝两眼晶晶亮,举高手里捧着的点心,成王摸摸他的头,接过来慢慢吃掉。

    物是人非,如今吃下去只尝到满口齁甜油腻,很是不快。

    然而那小童却绽开满脸笑容,嘻嘻笑着在他怀里拱,反复地叫:“伯父伯父!”

    成王喝茶清清口,遂抱着小皇帝教他习字。

    小皇帝单名一个昭字,成王教他写“雁回”,待他及冠,便赐字为雁回。

    昭节迎春来,春来则雁回。

    成王名为沈雁州。

    小皇帝的名与字,都是先帝生前拟好,拉着沈雁州的手,拼尽全力一字一句细细叮嘱,如刻在骨中、烙在眼皮,想忘也忘不掉。

    沈雁州彼时与他两手紧握,冷笑道:“沈雁回?好,好,沈月檀,你苦心孤诣,时时提醒,只为我能保你后嗣王座安稳。你不信我,为何还要用我?”

    沈月檀面如金纸,生机薄弱,眉宇间死气浓厚,却不减清绝之色,抬头望着他时,眼中情谊深厚,“哥哥……虽然宫中有六个兄长,可在我心中,我只当你是哥哥。”

    沈雁州险些咬碎了牙,眼神炽热,几乎要将病榻中人烧穿:“我只愿不是你哥哥。”

    沈月檀轻声道:“只有你是我哥哥,是我骨中骨、血中血,除了雁州哥哥,我谁也不信。”

    沈雁州一个字也反驳不得,默然片刻后,只道:“好,这一世算我欠你,我替你照看雁回,我替你安定天下、重振朝纲,我替你巩固江山、延续国祚。下一世——”

    “若是有下一世……”

    “下一世,哪怕做仇人,也不做兄弟。”

    沈月檀突然笑出了声,一双黯淡双眼浮起水汽,阖眼之时,有泪珠划过苍白干瘦面颊。他语调轻缓,喃喃自语,带着无限欣喜向往。

    “好……好……不做兄弟……”

    是夜,先帝薨,其子沈昭即位,因其年幼,由成王沈楼摄政。

    摄政王公务缠身,小皇帝不能耽误太久,写了两张字,就被领走念书。

    成王再度放下朱笔时,房中的六座铜雀烛台已经换了批蜡烛。他只觉两眼肿胀难捱,便靠坐椅中,合目后仰。

    随侍的老黄门上前,为他按摩头颈肩。

    他呼吸和缓,低声道:“沈梧不见了,恐要生乱。”

    沈梧是成王的五弟,亦是皇后的独子,原本继承大统有望,然而东宫之乱后被褫夺齐王封号,软禁府中。

    那老黄门叹气,“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何必。”

    成王只一笑:“我原瞧着他还算知趣,姑且放他一马,待腾出手来处置时,总能留他一条生路。奈何他自己不肯安分,非要跳出来……那就怨不得我大义灭亲。”

    老黄门是当年破庙里的乞丐之一,姓杜名忠。沈雁州一朝得志,稍微在宫中站稳了脚跟,便兴冲冲去寻这群兄弟。若想安分度日的,便赠金银;若有大志的,便带回京中,安置些寻常职位,慢慢历练。也算是培植了沈雁州最初的一批党羽。

    那老乞丐因妻儿都感染时疫死了,为救治耗尽家财,过得十分困苦。他便狠狠心自己一刀割了,想要进宫混个差事。可惜年纪太大,宫中不收,只得乞讨度日。不想时来运转,便求了沈雁州,进宫做了黄门,一偿夙愿。

    这些年月过去,那批乞儿或是生了异心、被人收买而背叛,或是厌倦于朝堂算计,挂印求去。零零落落,只剩下两三人。而留在宫中的,便只有这位老黄门了。

    沈雁州敬重他,唤他“忠叔”,他也当真数十年如一日忠心耿耿。

    此时便又叹气道:“王爷还是太着急了。”

    成王手段过激,难免引起各方反弹,他看似大权独揽、风头无两,实则如暴风中走钢索,着实凶险。

    不得不急啊……

    六年了,沈雁州日复一日煎熬着,求不到片刻安生。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人生太苦,沈雁州后悔了。

    早知如此折磨,倒不如当初断然拒绝。

    江山算什么玩意?子嗣算什么玩意?

    你走都走了,凭什么留我形销骨立,生不如死?

    沈月檀,沈月檀,你好生自私。

    早一日为沈昭理清朝政,就能早一日去寻他。

    纵然与当初的承诺有所出入,耍一耍赖,若他生气了,想法子哄一哄便好了。

    七弟从不会当真生他的气。

    下一世便不是七弟了,阿月便只是阿月,雁州也只是雁州。

    这点肖想,便是沈雁州如今唯一的寄托。

    摄政王住在晏安宫,亦是先帝尚为皇子时的居所,家眷亦安置其中。

    未立太子时,朝中波谲云诡,人人自危,成王便做了件叫人放下戒心的事。

    他求父皇恩准,娶了一位平民男妻。

    此举非但得不到来自妻族的支持,更连子嗣也不会留下,彻底断绝了他通往王座之路。

    而后他便一心辅佐七皇子,直到七皇子继承大统。

    成王回宫,由宫人服侍沐浴更衣,拆了束发的金冠,便有小黄门来报:“王爷,王妃求见。”

    成王问道:“何事?”

    小黄门嗫嚅说不出话来,杜忠劝道:“王爷,您与王妃半个月未曾见面了。”

    成王垂下眼睑沉吟片刻,才道:“罢了,请王妃进来。”

    王妃捧着黑漆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中放着个彩釉白瓷茶碗。周围人知机,俱都退了出去。

    王妃穿了身月白缎子长衫,漆黑柔顺的长发松松拢在脑后,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眉眼轮廓,依稀有故人模样。如今故人已逝,那些许肖似,看来却有些刺目了。

    他腰身纤细,犹若垂柳,柔和笑道:“王爷辛苦了一日,我叫人熬了百花虫草茶,临睡前喝一盏,能清心养神。”他放下托盘,捧着茶盏往成王唇边送,眼中柔情似水,映着烛火闪动,满溢得要滴出来,“王爷尝尝?”

    成王中途就接过茶盏,放在手边桌上,“王妃还有何事?”

    王妃咬了咬嘴唇,遂下定决心,跪在成王脚边,一面柔声唤道:“王爷……”一面颤巍巍伸手,往男子腿间伸去。

    却连衣袍都未曾碰到,就被成王轻轻拨开:“夜离,你在做什么?”

    他语调不疾不徐,冷得不带丝毫烟火气,却令王妃眼中生出哀戚与惧色,滚滚落泪:“王爷……王爷同夜离成亲多少年了?”

    成王不语,夜离自顾自续道:“十五年,整整十五年!您一天也不曾……”

    成王道:“成亲之前,我说过什么,你可还记得?”

    夜离紧紧攥着衣袖,抖得宛若暮秋时节,冷雨中的枯叶,指节都用力得发白,他深深吸气,压住了哽咽才道:“自然记得……一字一句,不敢或忘。”

    ——我供你荣华富贵、衣食无忧,你只需安心住在王府便是。我只要夫妻之名,不必有夫妻之实,莫要妄想。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尽力满足你。

    他对沈雁州爱重情深,沈郎说什么便是什么。年少时只当万事容易得很,只得一个“沈雁州之妻”的虚名便是天大的恩惠,他甘愿隐忍爱意、别无所求。

    然而岁月如梭,人心易变,他到底忍不住贪念。

    心上人近在咫尺,却碰也碰不得,此中煎熬,宛如人间炼狱。

    夜离后悔了。

    他跪在沈雁州脚边,微微仰起头,宛如少年时。泪珠从光洁如玉的面颊滚落,眼睛微红,泪光晶莹,薄唇轻启,下颌有着坚贞形状,微仰头露出莹白纤细的颈项,无助而顺服,每个姿势、每个角度都绝美诱人。

    这是个得天独厚的男子,岁月未曾留下半点痕迹,只不过为他增添了些许雍容沉静。

    “……十五年来,王爷不近男色也不近女色,王爷您千金之躯,为何如此……自苦?”

    “我本就是王爷的人,无论王爷如何享用,妾、妾身都只有无限欢欣。”

    “王爷……您就当可怜可怜妾身……”

    他痴心一片,卑微如尘,奈何郎心似铁。

    沈雁州不为所动,只沉声道:“夜离,出去。”

    夜离手足冰冷,凉气渐渐蔓延到心中,他还试图开口,沈雁州已站起身来,唤道:“来人,送王妃回房安歇。”

    夜离木然起身告退,眼中的光渐次黯淡,一点一点,终至熄灭成灰。

    成王沐浴出来时,杜忠正往香炉里放香药。那香炉是番邦进宫,通体晶莹剔透,仿佛冰雪雕琢,表面阴刻的花纹颇具异域风情,是件独一无二的珍品,原本是七皇子的宝贝,后来七皇子便转赠给成王。

    杜忠知晓他的喜好,点了白檀香,清浅香气,略带苦涩,叫人格外安心。

第九十六章 顿悟() 
沈雁州十岁时曾生过一场大病; 旁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 将他扔在郊野自生自灭。

    他却命大,挣扎着活了过来。

    他初醒之时,躺在冰冷泥地里; 正被一头野狗嗅来嗅去。那野狗见到嘴边的肉竟敢跑,低低咆哮,张口便咬来。沈雁州拼尽全力撑着地面滚了一圈避开; 那野狗仍不死心; 后腿一蹬,再度扑向那小孩。

    沈雁州全身绵软; 额头尽是虚汗与泥土; 只拼了命撑着。突然间腥风扑面; 那野狗恶黄腥臭的牙齿擦着脸掠过; 牙齿碰撞声尖锐得令人心寒。若是咬中,只怕半个脑袋都要被它撕扯下来。

    那小孩重病在身,又不是昏睡了多久才醒来; 饥肠辘辘四肢无力; 全靠一点执念强撑,连滚带爬地闪躲; 正巧来到一处斜坡; 骨碌碌滚了下去。

    头顶乍然响起炸雷,瓢泼大雨倾盆落下; 沈雁州视野模糊; 耳中全是哗哗雨声; 难以分辨野兽所在,愈发觉得危机深重,然而那野狗竟未曾追过来。

    他稍稍喘了两口气才察觉,这哪里是什么荒郊野外,分明是一处乱葬岗。死尸横七竖八,稍稍体面点的还有一口薄棺,零零落落有草席卷着,更多尸首则随意丢弃,一具叠一具,恶臭扑鼻。

    那野狗只怕是见到更好下口的猎物,这才放弃了。

    沈雁州大难不死,哪里计较这许多,头顶暴雨打得全身疼,他佝偻身躯,摇摇晃晃在死尸堆里行走,寻到一口稍微完整的薄棺,一面在心中道歉,一面将其中死尸拖了出来,扔在一边。自己则爬进棺材里,盖上盖子挡雨。

    四周黑沉而气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败臭气,不知何处传来野兽嘶鸣,满怀恶意。

    他体力耗尽,昏昏沉沉睡过去,然而心底隐隐也觉得不妥。

    不该是这样……仿佛人生缺失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究竟出了什么岔子……

    仿佛漫无止境的黑甜沉眠中,隐约传来几声呼唤。

    “沈雁州,快回来!”

    “雁州哥哥,你走错了。”

    “……陛下、陛下?”

    迷蒙飘渺的声线,最后汇成清晰的两个字。

    “陛下。”

    沈雁州茫然睁开双眼,棺材盖不知何时揭开了,青朦朦的晨曦中,头顶有白云滚滚,仙鹤腾腾翻飞,犹如仙境。

    他一瞬间以为这是死后所见,下一瞬察觉那不过是床帐顶上的丝绣,做得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账外又传来低低一声轻唤:“陛下醒了?”

    那声音苍老而谦恭,带着熨帖的温暖。

    那是谁?

    他又花了些许时间,眨了眨眼,终于自梦魇般的混乱中渐渐醒转。

    便问道:“忠叔,什么时辰了?”

    杜忠轻声道:“辰时一刻了。”

    沈雁州慢慢坐起身来,“竟然这时候了,起吧。”

    杜忠应喏,传了宫人进屋伺候皇帝更衣。

    沈雁州默然不语,有一丝思绪仍旧沉浸在梦中,便愈发觉得眼前的情景可笑。

    当年张太傅一语成谶,事易时移,人心易变,到头来,他果真称了帝。

    回头一看,往事茫茫,怎么就成了今日的局势?

    沈雁州临朝,受百官朝觐。如今天下太平,海晏河清,早朝时大学士竟同翰林侍郎为两月后款待匈奴王时,男后的仪仗凤尾扇,该用十二柄还是十六柄争执起来。

    未免也太闲散了些。

    朝事议罢,沈雁州起身退朝,回宫时斜倚锦缎装饰的步舆上,仍然有些漫不经心。

    突然问了一句:“我、朕立了男后?夜离?”

    这事当真奇妙,又好像是他亲自所为,却又仿佛不该是他所为,沈雁州一时混乱起来。

    杜忠却误会了——皇上册立男后前后,反对者不乏其人,许是被劝说得久了,如今终于生了丝悔意。

    但他也了解皇帝的性子,最是傲慢刚愎,如何能叫人察觉到后悔?

    想了想便只是实话实说道:“陛下虽然赐了凤印金册,但未曾行大典。”

    沈雁州只嗯了一声,却在心中冷嘲热讽,这厮做事当真拖泥带水,若是不愿,群臣之中自然有适龄女儿送来当皇后。既然立夜离为后,索性做了全套,也好堵住悠悠之口。

    如今这不上不下的局面,当真不像沈雁州自己的手笔。

    几如梦魇二十年,一朝醒来,只见满地鸡毛,难以收拾。

    清晨下过一场雨,如今天空碧蓝如洗,微风习习。初夏时节,正是十分凉爽的时刻,沈雁州又问道:“昭儿……雁回可好?”

    杜忠道:“前几日得了风寒,请太医瞧过,开药喝了,如今已大好了。”

    沈雁州道:“在我私库里取些补药送去,再命太医仔细照看,务必要彻底好透了。他自幼娇生惯养,吃不得苦……”

    一面絮絮地吩咐杜忠记下要送去的奇珍异宝,放在右边扶手的手指下意识划拉着,若是沾了墨,写出来就是四个大字:“养虎为患。”

    嘲讽完了,却还是感慨:“雁回今年多大了?二十了?”

    杜忠道:“陛下,再过三个月,八月初六,雁回公子就满二十了。”

    只是雁回公子,不是王爷,更不是太子,甚好甚好,不至于蠢到无可救药。

    沈雁州便笑道:“该成亲了,这孩子骄纵,要给他寻个温柔贤淑、性子静的千金,也不拘什么出身。”

    嫁过来便只能陪伴夫君被软禁终老,出身好的千金小姐,谁傻乎乎往这火坑里跳?沈雁州委实也没得挑。

    杜忠颤巍巍跟着步舆走,一面陪皇帝说话,一声声地应着。

    他年岁也大了,身边跟着的年轻人是义子亦是徒弟,搀扶着他,陪皇帝慢慢走着。

    许是因为步舆架在别人的肩头上,视野变了。当年那高耸幽深、令人心生畏惧的红色宫墙,如今却狭小得叫人喘不过气来。

    宫中的时光仿佛凝固了,一天一天看不出变化地过着。或许正是因此,便令人格外容易健忘。

    当年杀人如麻,被骂成披着人皮的恶鬼、比豺狼更残暴的摄政王,如今也有人写诗做赋,歌颂他的仁德。

    沈雁州自己也快记不清,当初究竟为何贪功冒进,欲在短短数年之内扫清朝堂阻碍,因手段强硬对撞,不得不大开杀戒、斩草除根。

    他只觉自己是个看管园子的园丁,原以为除完了虫就能将园子交托给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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