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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基须防鬼神知-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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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没见过这么白净秀气的年轻人,老汉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直到云孟侨下床坐到他对面,他才憨厚地笑了笑,略含歉意的问道:“小伙子,俺吵醒你了?抱歉抱歉。”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发完之后硕鼠啥也不干说就遁了,在半夜打了无数个喷嚏之后终于忍不住,暗戳戳地看了看评论区……还好还好,没人给我寄刀片。
不过我这种贱兮兮地小期待是肿么回事儿……
第211章 21天(四)()
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从窗外翻进了屋子; 对圆成球的小胖砸笑道:“小弟弟,你裤裆被刀划破了。”
三岁的云孟侨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匕首,又看了看自己的开裆裤,默默地扭过了头:“切,凡人怎能理解开裆裤的魅力。”
小阿协将地上的匕首捡起; 用随身带着的手帕包好; 却并没有给云孟侨; 而是揣进了自己兜里; 打算一会儿还给护工阿姨。他低头看了一眼巴巴望着自己的小胖砸,不由得忍俊不禁地掐了掐他果酱似得绵软脸蛋,宠溺地哄道:“匕首不好玩,我先帮你保存着; 不要哭哦; 我有更好地东西; 等你长大就给你好不好?”
于是年幼地圣爹君他,毫不出乎意料被鄙视了。
“你的欺骗让我想起隔壁烤肉店的那个屠夫,他宰在肉源不够的时候; 宰了自己女儿精心养大的宠物兔,并对她说‘我保证这是最后一个,我会给你买一只小猫的’; 但事实上他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女儿养大的小兔子在不久的将来,命运依旧会与前任一样。”小云子深沉道:“让我相信你这种苍白无谓的空头支票,真的比杀了我还难。”
完全没有想到三岁大的熊孩子竟然是思维如此浩瀚的家伙; 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小阿协陷入了长时间的呆滞之中,但就在小云子打算从他手里拿走匕首时,这个眼睛非常漂亮的小孩忽然朝他笑了起来。
云孟侨觉得,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个干净赤诚地笑容。
“那你说的对,所以为了证明我没有骗你,跟我做朋友吧,一辈子的好朋友。”
小孩子的心思永远是最单纯地,一辈子的诺言在他们看来是那么的轻易,也是那么的郑重,心思敏感的小云子感受到了阿协对于诺言的郑重,但他还是忍不住想道:
“这是哪儿蹦出来的傻帽?”
颠簸的火车让人极度容易困倦,也让人始终难以安心睡眠,一声广播将云孟侨从睡梦中拽了出来,他揉了揉发痛的额头,发现已经到站了。贳城靠近西北,风大沙也大,云孟侨没有行李光棍一个,顶着漫天地黄沙一路狂奔,很快就就跑进了火车站里。
作为人员稀少的偏远城镇,贳城的主要建设资金显然没有用到火车站上,事实上,这个占地只有三百平方米的火车站实在是显得有些寒掺,简直就像是个没有装修过的破工厂不要说跟s市的火车站比了,就算是叶晚萧他家,都比这只有四个候车椅的火车站宽敞点。
不过这火车站小就小点吧,偏偏人还特别少,当云孟侨看见站在门口的那个高大汉子时,几乎连找个掩体的时间都没有,就彻底暴露了。
“云孟侨,我终于找到你了。”
这高大汉子光是胳膊就要比小云子的大腿粗,在大风天里他只穿着一条军用长裤和白色背心,健美的身躯看起来如钢铁般难以撼动,除了裆部的拉链貌似没拉之外,整个人简直如条凶悍的鳄鱼一般无懈可击。
前提是他没有小内八的冲到云孟侨面前,一脸少女心的期待摸摸抱抱举高高。
云孟侨忧伤的看着只差一步就能成功闪避的座椅,回头深沉的对刘雪凤道:“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你说的那个美少年我不认识。”
刘雪凤掏出怀里的金卡在他大衣前一划,小云子兜里那张篆刻这“龙组”的金卡便嗡鸣一声,掉到了地上。
云孟侨:“……”
云孟侨:“……我可以解释,这张卡上的龙组其实是一家夜总会的名字,这家夜总会里面有一群磨人的小天使,他们的副领班是个资深【哔哔】爱好者,特别喜欢震动的东西,这个卡就是为他设计的。”
刘雪凤:“为什么我觉得你的胡说八道好像毫无违和感。”
刘雪凤会出现在贳城并不是什么巧合。
他本是奉命到西北大草原追杀偷猎者,巧合的是他原先服役的地方就是西北军,因此在任务完成之后,他就顺便去给过去的战友扫了个墓,没想到只是拖延了一天回归,就接到了上头的新任务,命他立刻到贳城寻找云孟侨,监督并协助他完成任务。
虽然刘雪凤什么都没说,但这背后的推手是谁小云子用屁股都能想明白,尽管心里暗骂皇帝实在狡猾,但云孟侨还是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好在这次的任务机密等级为甲上,他的行踪属于高级机密,刘雪凤无权将资料泄露出去,不然不出小半天,陷入半疯狂状态的叶晚萧一定会飞过来将他拎走。
至于刘雪凤,他与黄疏朗一样,都是华夏的军人,他们的准则就是一切行动必须以国家安全为己任,监督小云子只是在做本职工作而已,充其量算是加了个班而已,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太大的牺牲。
国安局提供的资料刘雪凤也有一份,他知道小云子的目的地,因此这次来接驾其实是开着一辆低调的军用卡车来的,两人各坐一边皆是一语不发,过了良久刘雪凤才忍不住问道:
“叶队怎么没跟你一起来,真是好久没有看见他了。”
云孟侨虚着眼睛,出神的望着头顶的车灯道:
“他很忙。”
“也是叶哥一直都很忙,要照顾公司还要照顾家人,平时自己的修炼也不能拉下。”刘雪凤一边开车一边点头道:“不过我还是挺怕成为他这种人的,束缚太多,连为自己活的权利都没有。”
云孟侨斜眼看了他一眼,然后扭过头去淡淡道:“如果你此时是穿着衣服说话的,我绝对会忘了第一次见到你是在精神病院。”
刘雪凤震惊道:“我那么迅速而隐蔽的脱衣**竟然被你发现了!?天啊,你真是个可怕的人,我要用炫酷的车技来表达一下我的恐惧”
“……”
所谓“炫酷的车技”,其实就是在开车过程中不断做出各种破廉耻的健美动作,小云子只是看了两眼就觉得眼睛火辣辣地疼,可偏偏刘雪凤这禽兽在车子里安了无数面镜子。于是,这些镜子完美的告诉了云孟侨什么叫“天罗地网”,什么叫“避无可避”。
等健硕的裸男一路浪到车站时,小云子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感激王诩——感谢他将车程设计为只有十分钟,而不是更长,真是万分感谢。
他们的目的地就是王诩往帝都打电话的地方,也就是一个破旧的公用电话亭。事实上,王诩给皇帝打电话时用的是自己的匿名手机,因此他在电话亭里打电话,一定有他特别的寓意。
留刘雪凤在车子里穿衣服,小云子一个人摸到那个电话亭里。电话亭整体被漆成了亮黄色,只不过早已年久失修,露出了一块一块深褐色的锈斑,透明的塑料隔板上也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广告,几乎将两面墙都忽地死死地。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亭子里的电话还是好的,键盘也非常完整,云孟侨随手拨弄了一下键盘,就将目光锁定在了右侧靠近马路的那一面塑料隔板上。
准确来说,是隔板地小广告上。
血红地“三分钟无痛人流”和“七分钟包…皮走人”占据了这面墙的最大版幅,其次就是“军人开锁电话xxxx”“祖传老中医专治阳伟早谢”和“王八〇老板你不是人,还我血汗钱”等诸如此类喜闻乐见的小广告。但让云孟侨感到在意的是,这些小广告中间有一条明显的缝隙还未被封死,也就是说,他可以顺着这条缝隙——
准确的看到对面马路的那个公交车站。
等云孟侨从电话亭走出来时,刘雪凤刚好穿好了衣服走下车,见小云子眉头紧皱面色凝重的模样,不由得问道:
“怎么了,什么都没发现吗?”
“不是,我已经找到王诩想要告诉我的地方,就是对面那个13路车站。”
刘雪凤不解:“既然已经知道了,为什么你是这幅满脸迷惑的样子呢?”
云孟侨看向他:“不,让我感到的迷惑的不是王诩而是你——话说你究竟是从那里撸出来的勇气,竟然穿了一条小碎花的长裙!还是最难看的泡泡袖的。”
刘雪凤看了一眼自己身上那条被肌肉绷得紧紧地小裙子,认真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们这些做斥候的特种人员是不能轻易暴露身份的,适当的伪装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的融入环境,从而更完美的完成任务。”
“说的是很有道理。”云孟侨看了一眼不断朝这里偷偷投来目光的围观群众,满脸黑线道:“可是你这么穿明明更扎眼了好不好,别人不想记住你这个变态绅士都难!!”
刘雪凤无辜地摊了摊手:“那你说我该穿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云孟侨闻言沉吟了一下,“这里环境恶劣,风沙极大,你要学会因地制宜的变装才行,所以……”
他在女装壮汉期待的目光下,毫不犹豫道:“就决定是它了——上吧,泳装!”
“……”刘雪凤咆哮道:“这里是沙漠哪来的海,哪里因地制宜啦!?”
云孟侨闻言又迅速低头,深思熟虑了两秒之后,而后眼睛一亮道:“那就肯定是它没错了——蓝白条三点式泳装!”
“蓝白条又是什么鬼,完全没有看出来跟上面那个选项有什么不同啊!”
刘雪凤继续咆哮,然后一脸不屑地把自己的碎花小裙撕碎,露出了准备已久的波点v型连体性感泳衣。
果然,只有这种性bian感tai泳衣,才能最大程度上的展现出他完美的肉♂体!他陶醉地摆了一个健美姿势,然后在女人惊恐地尖叫声中,得意地迈开粗壮的双腿,在滚滚黄沙中迎风奔跑。
云孟侨:“感谢雾霾。”
作者有话要说: 喂喂喂,人家虐身虐心的那部分细胞的确死光了啊,不然我为什么会把这种悲伤地故事写成这种奶奶样。
还有,组团说要给我补刀片的你们够了,某国不仅管制qiang械也管制刀具你造吗?万一有一天我拖更了,一定是被请去喝茶你信不信,没错,我就是威胁!我现在就是腿跪麻了,等我一会儿好了我分分钟要你们好看!还有,看什么看,没见过被吓尿裤子吗?
第212章 21天(五)()
虽然裸奔、露【哔】、穿女装; 但刘雪凤知道,他是个好变态。
至少他往后门藏东西的时候不会故意让别人知道(黄鼠狼中枪),也不会一言不和的就变成女人(黑犬打了个喷嚏),更不会莫名其妙地多出一些疯狂的想法,三天两头就想毁灭一下世界(云孟侨:呵呵)。
事实上; 他并不讨厌云孟侨; 至少不是向黄疏朗那样千方百计的防着他; 但当他真的近距离尝试与云孟侨合作时; 他忽然就明白了孙恒那句话:“跟小云子在一起,有时候你会觉得自己的一身力量都是多余的。”
虽然明面上是云孟侨的搭档,但很显然,刘雪凤能起到的作用大概只有提款机这一项。
电话站不远处就是一家招待所; 二十块钱一间房; 刘雪凤看了看自己的身材; 果断订了两间。云孟侨选择了那间离楼梯更近一点的房间,用房卡打开大门之后,就一头扎进了柔软的床单里; 哼哧哼哧的往上面被窝里钻。
“所以你得出的结论是,我们需要在午夜十二点去坐13路公交车?”他看了看手表,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云孟侨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不由得郁结道:“可是,为什么啊。”
“因为他聪明呗。”虽然在火车上睡了一天,但这并不影响云孟侨日常犯困,他打了个哈气道:“王诩是个心思如鬼魅的家伙; 他的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行为,往往到最后都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作用,所以很难想象他会去做什么毫无意义的事儿——因此,按照这个逻辑来推论,他在中午十二点整,从贳城的打电话去都城,绝对不会是想要奢侈一次漫游费这么简单。”
揉了揉生理眼泪,小云子的声音也因为舒服变得颓废且漫不经心,可他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丝毫不敢轻视:
“贳城原本名为束城,是自由军最初造…反的地方,因为战后获得赦免,所以受赐‘贳’字。贳,本身有着宽恕的意思,与代表束缚的束刚好对应,抛开这些历史因素不谈,贳这个字本身在古华夏也有着出借和赊欠两个截然相反的意思,但王诩显然并不是想找我借钱,所以他所要表达的,就是‘相反’这个信息。也就是说,他要我们在午夜十二点钟,在这个公交站等车,而那辆车,将会载我们去阴阳相交的地方。”
刘雪凤听完寻思了半天,然后回头出门了:“我下楼跑两圈消化一下。”
贳城的风沙在午夜十二点钟悄然停止。
空气中弥漫这来自西北沙漠的土腥味,与阴冷的空气混合在一起,发出让人极为不安的气息。这个时间段对于s市而言或许才是夜生活的开始,但对于贳城的百姓而言,夜晚代表着极度的寒冷,除了流浪汉,没有人愿意留在外面。
一个瘸腿的老头弓着腰从马路对面走了过来,在云孟侨的身后站定,小云子并没有看他,而是低头专心的啃着自己的苹果,顺便将身上的大衣紧了紧。刘雪凤也罕见地穿上了一身厚实地风衣,焦躁地在站派前走来走去,朝着马路尽头不断张望。
他们没有等多久,在秒针马上就要跳过十二点的刻度时,两束明亮地车灯从马路尽头一闪而过,很快一辆破旧的公交车便缓缓朝他们驶了过来。
这辆公交车上并没有号牌,只在车身上印了一个“冥”字。
云孟侨望着那车,忽然想起了一个传说。传说中在有些地方死去的人太多,天道为了平衡不能立刻将死人的魂魄回收,因此就会幻化出一辆冥车出来,每天周而复始的重复着相同的工作,不断将死去亡灵送往冥海之滩。偶尔会有一两个不知情况的活人闯了上去,但没有人知道他么你的结局如何,因为这些人没有一个成功的逃脱回来。
他这样想着,便走上了车子,随手把吃剩下的苹果核扔进投钱箱里,然后慢慢悠悠地找了个最靠近车门的位置坐了下来。刘雪凤坐在云孟侨的身后,与他们一同上车的还有那个一语不发的老者,待三人坐定之后,车门“噗嗤”一声关闭,整辆车子震动力起来,开始向前继续行驶。
……
从云孟侨消失那天起,叶晚萧就开始疯了一样的找他。
他太清楚小云子的个性了,这人就是个疯子,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杀人放火,也能够微笑淡然的屠杀妇孺,虽说这些事情迄今为止他还没有见云孟侨做过,但他有绝对理由相信,如果真的需要拿起屠刀,这个人绝对不会手软。
但他却并不是在担心云孟侨会为非作歹,而是隐隐预约感觉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
事实上,在分手的前一天,他们还互相表白心迹,云孟侨那双向来都十分无神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依恋和快乐,叶晚萧实在无法相信,只是不到一天的时间,他便能如此冷漠的自己拒之门外,甚至一言不发的就消失人间。
虽然他是个精分,但精分也不是这么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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