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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争霸-第4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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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仍然会以守备为主,想要攻取吴国,却是需要山东平定之后,我大夏才可能抽出手来,对吴国用兵。要知道吴国边上,并不只我们在磨刀霍霍,一旦吴国败亡,我们将要与清国,宋国接触,大夏还没有做好争夺中原的准备
    “快快打开城门!”城头下,一支疲惫的银甲铁骑来到城门下,如今大夏军中,铠甲皆以墨黑色为主,只有陈庆之的白马军,赵云的羽林卫以及韩德让的右龙武卫着银白铠甲,与墨黑铁甲的冰冷森森,沉重不同,银白色的铠甲锋芒毕露,在阳光之下犹如一个小太阳,可谓是银芒乍泄,白芒闪眼,拉风的很。 吱嘎,吱嘎。巨大的城门缓缓的被推开,这一支大约只有八百余骑的骑兵鱼贯而入,领军的将领正是少年得志,平步青云的鲜少阳,鱼少阳当初埋葬了十万燕军,后在地方镇守府锤炼了数年,在禁军扩军中调入了了赵云麾下,担任一军指挥使。
    蹬蹬蹬,得知赵云和军师在城头之上,鱼少阳甩了马,直接奔向城头。脸上虽然疲惫,却有一股遮掩不住的喜色,快速的登上城头,隔着老远,就大声的叫喊道:“军帅,军师”。
    “鱼少阳,本帅好像有过命令,不准军指挥使擅自离开驻地,否则军法从事,你是不是想试试本帅的板子”。赵云虽然这么说,但口吻却不是不重。
    鱼少阳打着哈哈,凑上前,道:“军帅,这个军法一会在谈,这一次少阳深入敌后,可是抓了一条大鱼,军帅听了,怕是就含不得打我的板子,反而要嘉奖我一番
    “哼,想的倒是美,就算是天大的功劳,本帅这顿板子也打定了”。
    “真打?。
    “恩!”
    “好了,少阳,把你那条大鱼拿出来瞧瞧,如果真是大功劳,遥顿板子就暂且记上,日后再说,如果不是。嘿嘿,谎报军情,罪加一等哦”。
    “军师?。鱼少阳苦笑着脸。将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番,原来鱼少阳在军内呆的实在是要疯了,就偷偷的随着一支人马去了吴国境内,打打草谷,而冷锋口周边地区几乎已经是了无人烟,于是鱼少阳就改了行军路线,转道向西南方,在行了两日后,绕过两座堡塞,深入到了吴国境内,寻了一个。俘虏才知晓,他们已经出了蓟县境内,进入了三边中部的燕州,而燕州乃是三边之一。北部就有要隘燕锁关,而他们一行居然迷迷糊糊的进入了燕州中部区域。并碰到了一支往北运送粮草的格重车队,这么大块肥肉,鱼少阳自然不会错过,于是带着兵马就半路
    。
    这插重车队兵马不多,步卒一千。骑兵五百,而鱼少阳手中有一千骑兵,又是半路截杀,吃掉这支插重车队那还不轻松,但谁想到这支插重车队居然不是寻常的三边辐重车队。而是从吴三桂那里来的辐重车队。吴三桂为了打压三边总督洪承畴。既要削弱洪承畴,又岭须要保持克制,毕竟将洪承畴逼反了,对吴国的打击可是毁灭性的,而拉拢分化的手段的自然少不了,这边一边不断的克扣粮草,让三边粮食吃紧,另一边却是用粮食,金银拉拢洪承畴麾下将领,而这支抬重车队就是前往前方,打算拉拢洪承畴麾下将领的车队,而队伍中的一千步兵倒是普通的插重兵,待遇最差,基本上没有多少战斗力的士兵,但那五百铁骑可是吴三桂麾下最精锐的禁军骑兵关宁铁骑,而保护的人则是吴三桂得宠妃子的小舅子,一个仪表堂堂。却满肚子男盗女娼的纨绔。
    鱼少阳错估对方的实力,靠着偷袭虽然让敌方混乱了起来,但关宁铁骑毕竟也是精锐骑兵,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不过这关宁铁骑也有一个软肋,就是草包张文通,吴三桂的小舅子,这个草包作为指挥,瞎乱指挥,关宁铁骑焉能不死,但最后关宁铁骑的反噬也十分厉害,居然让鱼少阳麾下战死上百人,重伤数十人,不过却也将张文通抓住了,随行的财物尽数被缴获,而这些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从张文通的口中得知了吴三桂与地方总督的巨大矛盾,而这个消息比起万两黄金还要贵重,鱼少阳将粮草尽数烧毁后。一路马不停蹄的就朝着冷锋口赶,就算如此,也用了四天时间才回到冷锋口。
    徐茂公在听了鱼少阳的叙述。道:“吴国以四疆分封四边总督,总督统领一方,拥有军政大权,而四边总督中,除了吴三桂之父为东边总督外,余下三人都是昔日明国大将,当初不知道吴三桂许了什么诺。让这三个大将拥立了吴三桂为王。但随着吴三桂坐稳了王座,吴三桂都无法容忍拥有军政实权,盘踞的方的总督,矛盾也是有的,这点我们的参谋情报部早就有分析,但是没有想到,吴国中央与地方总督的矛盾已经到了这种不可调和的地方。限制粮草,抚住地方总督的脖颈,然后拉拢分化麾下将领,端的好手段,不过这种手法却也很拙劣,很容易让矛盾激化,一个不好就会导致内乱,到时候吴国不灭都不行 不过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如果好好利用的话,或许能兵不血刃的扩建千里
    “军师是想利用双方矛盾,拉拢的方总督归夏!”赵云很快就猜想出了徐茂公的想法。
    “恩,不过还要好生的筹刮一番才行。少阳,你抓到的那个张公子呢?。
    “被关到一座营帐里”。
    “走,去见识见识这位吴三挂的小舅子,或许还能掏出更多的东西也说不定!”
    三人走下关墙,一个赵云亲兵却匆弈的跑了过来,对着赵云一行行了一个胸礼,道:“军帅,军师,西北镇守府加急消息!”
    “哦!”赵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西北镇守府不是驻扎在澡河附近对峙柔然汗国么,难道那边出事了,赵云接过整理好的消息,快速的看了起来,然后递给了徐茂公。
    徐茂公看了之后,道:“军帅,事不宜迟,马上带兵前去迎接昭君国的使团,如果晚了,怕是会有危险啊”。 “不过是一个使团而已,军师何必那般急切!”
    “昭君国怕是抵挡不住天可汗国的攻势了,昔日昭君国还有东胡汗国这个庞然大物可以依靠,如今东胡汗国与我大夏一战,其下各汗国不是依附我大夏,就是依附北面鲜卑,还有一部分已经被灭掉,昭君国国力有限,虽有主城天险为要隘,但如果没有援军,早晚都只有败亡一途。昭君国既然派使臣来我大夏,肯定是要求援我大夏,但我大夏与那昭君国间隔近两千里,虽势力有所触及,但兵力却不足以到达此地,素闻昭君国公主爱民如子,与人和善,而那天可汗国的兵马却十分凶残,如果遇到抵抗之部落,城池。定以铁血屠城来威慑地方,所以昭君国此番求援定然会以疆土为条件,以求我大夏出兵,而事态紧急。容不的我们双方慢慢商量,所以此行很可能是那昭君国公主亲自来使,昭君国位置很重要,而且一旦昭君塞破。天可汗国兵锋就会深入此间,日后定然是我大夏大敌,对陛下攻略中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所以昭君国我们肯定是要援救的!”
    赵云听了徐茂公所言,点了点头。道:“马上传令,召集两营骑兵到北关外集合,另外让伙房将做好干粮。送到关口,马上,快”。
第五百七十四章 我是赵云
    我叫哈尔只拉,释为草原上黑涂,我是天可汗国名千爽心  卜岁就开始跟随父亲征战草原,十二岁那年,父亲与邻居部落争夺草原上战死。部落灭亡,他成了草原上的一只流浪的孤狼,在残酷的大草原上,他奇迹一般的活了下来,并拉起了一支不到百人的骑兵,纵横在瀚海
    原。
    瀚海是蒙古大草原上最大最美丽的湖泊,它那博大的胸怀孕育了周边八千里的汰野草场,牛羊成群。马群如云,在瀚海周边,云聚和大大小小数千个部落,每一天这些部落都在为争夺那丰盛的草场而战斗,草原人的鲜血浸润着这片土地,十八岁的那年,一支强大的骑兵进入了瀚海,就好像草原飓风一样,席卷了整个瀚海,鲜血流入了瀚海,让蔚蓝的瀚海都变成了红色,那绿色的草地,变成了夕阳的残红。
    无数昔日强大的部落不是归顺了这支强大的军队,就是被踏平了部落,这支军队用他的铁血,用他的战无不胜抚平了瀚海,从此之后,瀚海在也没有了阿拉拔,卓木,脱不脱。白凡,库罗斯这些汗国,取而代之的是天可汗国,而瀚海的新统治者。则是那照耀着整个草原的太阳。大蒙古草原唯一的汗王,成吉思汗铁木真。
    我幸运的成为了天可汗麾下的一员骑兵,因为我战斗的英勇,我被招入了成吉思汗的常备骑兵军团之中,成了蒙古之剑忽必烈汗麾下的一员,两年之中。从北到南,忽必烈汗就如同那锋利的剑,用鲜血告诉一切不听从天可汗国号令的部落。顺者昌,逆着亡。兵锋所指,片甲无存。两年时间,死在我手中的敌人多达一百三十一人,其中千夫长一人。百夫长十二人,士卒百余,靠着我勇猛的作战以及战功,我成了蒙古之剑这支精锐军团的千夫长,并拥有了自己的千人帐,成了一个小的草原贵族。
    靠着手中的弯刀,我的营帐内拥有着无数的战利品,还有十数个漂亮的姬妾,在瀚海边上最丰饶的草场上,是归属与我的数万牛羊,马匹。不过那种安逸的生活并不适合我,勇士之路就是不断的征战沙场。天可汗大旗飘扬的地方,就是大蒙古帝国的边疆,在窝了一个冬天之后,忽必烈汗终于再次发出了召集令,我带上帐下的数百草原勇士离开了我的封地,在蒙古之剑的忽必烈汗剑锋所指的昭君塞外汇合。
    昭君塞,据说那高大的城桓之下。埋葬着数十万蒙古人的骸骨,那怪外的土地不是黑色的,而是红色的,蒙古人的铁蹄在这座巨大的雄关之下,被阻挡了四年之久,不过这一次这座雄关将会被天可汗的利剑劈开,被蒙古人的铁蹄踏平,没有人可以阻挡蒙古之剑,他们的忽必烈汗。
    作为生活在瀚海边上的我,除了马术之外,还懂得游泳,所以我被万夫长选拔了出来,带领着从军中选拔出来的懂得游水的勇士游过了那要月湖,绕过了那道阻隔在他们身前的城池,躲过了对方在湖面上的巡逻船只,来到了昭君国的后方,一片肥沃的土地。
    这里的牧民居然象汉人一样开辟田地,种植粮食,不过望着地里那金黄的麦田,我却不得不举起火把将其付之一炬,因为我的任务就是破坏。将这片美丽的地方彻底的破坏掉,甚至毁掉那些可以攻下的村镇,可惜的是他们只能看着那些精美的瓷器,华丽的丝绸,散发着金黄色光芒的漆器葬生在火海之中,并将那些享用过的漂亮女人杀掉,因为这片土地还没有完全属于天可汗国,成吉思汗的光芒还无法照耀这片土地。    在这个草原国家内游戈了半个多月,尽管几次碰到了前来围剿我们的骑兵,但英勇的天可汗骑兵是无敌的。所以我们仍然活着,并继续着烧杀,这一日,外出的斥候再次发现了一个猎物,一队千余骑护卫着的精致马车缓缓的向东而行,本能的,我感觉到这一行并不简单,于是我让斥候让着我前往看到那队骑兵的附近,一辆四马的精致马车,而四周护卫的骑兵每一个都身着着铁叶甲。这种行头就算是我也有些羡慕,尽管天可汗国发现了数座大铁矿。但是天可汗国的军队实在是太多了,光是使用的弯刀都不能保证人手一把,铁叶铠甲只有那些万夫长才有资格配备,而我只能穿着上好的牛皮铠甲,只是胸前多出一个护心镜,就算这样也比那些临时征召的军队的将领的铠甲要精致的多。
    我知道我很可能遇到了一条大鱼。而那马车之中一定有着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否则不会有这样精锐的骑兵护卫左右,我没有半点犹豫的命令手下召集游走在周围的游骑兵们,并远远的坠在这支人马的后方。
    两天时间,这支队伍似乎出了昭君国的范围,继续往东行进着,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但我已经等不下去了,身边已经聚集起了差不多三千余人,还有另外两个跟他一样的千夫长,旭日干和哈丹巴特尔。这两个混蛋依旧那么让人讨厌,因为这两个家伙从瀚海开始,就跟自己是死对头,不过上天似乎总是那么捉弄人,这两个家伙居然又一次的跟他碰到了一块,而且还成了亲密无间的战友,这让我心中很是不爽。
    总算还好,这两个混蛋并没有象往常一样跟他对着干,很快我们就布置好了埋伏,但我知道这个埋伏根本就瞒不过人,因为这附近的小山坡根本就遮不住上千骑兵,但同样对方也无法摆脱他们,因为那辆马车根本就走不快,而那些铁甲的士兵需要保护那辆马车。
    “杀”。我挥动着手中那分量十分的狼牙棒。这可是他最喜欢的兵器,几十斤的纯铁打造的大家伙,尽管对面已经摆出了防御阵型,但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因为骑兵从来都是用来冲锋的,用来防御的骑兵是愚蠢的,可是我喜欢他们的愚蠢,那个身着铠甲,好似对方将军的家伙冲着我迎了上来,哼,让他领教一下我的狼牙棒的厉害。
    这个人到是有两下子,居然挡住了我的狼牙棒,巨大的反震力让我的虎口微微的颤抖着,手臂也有些酥麻,不过对方也不好过,战马蹬蹬的退了好几步弈旬书晒细凹曰甩姗不一样的体蛤。川的力量还差的远,既然你能挡得住我的击,那么就再状几接一击。
    又一次的当空劈下,对方终于躲无可躲,我享受着那体内沸腾的热血燃烧的力量,这是我在一次大战中,力竭的生死关头领悟到的能力,狂暴之力。随着我战意的升腾,力量也会源源不竭的产生。不过狂暴之力的副作用也很让人头疼,战斗过后,我需要休息三天时间才能恢复正常,但此刻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狼牙棒砸在对方的长枪之上,对方只能用枪来挡,但他又怎么可能挡的住我势大力沉的一击,狼牙棒砸在他的肩膀之上,我甚至能清楚的听到对方肩膀上的骨裂之声,下一击,就要你的命。
    混蛋,旭日干那个混蛋。难道他不知道眼前这人是我的战利品么,狡猾的狐狸,居然投机取巧,真怀疑他是不是一个蒙古人,怎么能跟那些汉人一样的狡猾,无耻,如果不是正跟敌人厮杀,我真的想给这个混蛋一棒子,将他砸死,但现在我只能忍下这口气,这笔帐早晚都要讨回来。
    失去了指挥将领的敌人兵没有士气低落,反而爆发了更强大的战意。我并没有惊讶,心中反而越发的兴奋了,因为对面的士兵反抗的越激烈,越坚决,说明马车之中的人越重要,这个功劳是属于我的,或许这一次后,我就能升为五千户也说不定,杀,挡我者死。
    眼前的这些骑兵很难缠,不过在我狂暴的力量之下,几乎无人可以挡住我一合,距离那辆马车越来越近了。而那些护卫着马车的骑兵也越发的疯狂,每一个。都不要命的冲上来。在接连砸死数人之后,我才发现身边已经全都是对方的敌人,竟没有一个士兵随着他冲到这里,苦战么,哈哈,我哈尔巴拉,草原黑虎。怎么会怕眼前这些杂碎,敢挡着我的路,那就去死好了。
    呜呜呜,什么声音,轮舞的狼牙棒将身边的苍蜗全都击飞出去,我皱着眉头扭头向呜咽的号角声的方向望了过去,那东面的山坡之上,一个身着银白色铠甲,胯下是一匹雪白的没有半点杂色的宝马,战马前蹄飞扬而起,在阳光的照耀下,那银白色的铠甲上闪烁银白色的光芒,微风中,身后的披风迎风飞翔,下一刻。辽:坡上,出现了一排排的银甲铁骑,只见那正中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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