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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炼大陆游学记-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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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沸腾结束了,惆怅中。为了表达纪念之意,这节特意弄个银瞳出来,哈哈……虽然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种族……
第二十节 达芙妮的月桂
帕塞芙恨恨的走在终日灰暗无光的冥界,对于哈迪斯的不满和怨愤依然溢满她的心房。
方才的那一剑,帕塞芙下手并没有留情。虽说要不了冥王的性命,但伤上加伤,哈迪斯怕是要将息很久才能动弹了。
离开冥王宫殿之时,帕塞芙没有半分心思去确定哈迪斯的伤情和生死。虽然那个男子是她的丈夫,虽然万年来他对她极好,虽然她能恢复健康和力量全是因为他的缘故,但她丝毫不领情,怒火早已充斥她的大脑。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干了一件在旁人看来有些可耻的事情——临阵脱逃。在她看来,若是她的青鸟分身能发挥神族的一分实力,她也不会丢下赫墨斯一个,独自逃回冥界。因此,此刻她的心里并没有多少自责,只是一味的怨恨着哈迪斯,把自己的逃跑行径都归罪于他。
帕塞芙并不知晓战斗的结果,但她笃定赫墨斯并没有败亡,因为冥界并没有迎来他的灵魂。这样想着,她总算能平复些许情绪。
就这样,她一边慢慢习惯着使用自己的本体,一边向着冥界入口行进。当她接近冥河区域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阴影突兀的投射过来。她抬头望去,拥有三个巨大脑袋的怪物出现在她的面前。那是为冥界看守地狱门户的顶级冥兽——地狱三头犬。
“请您止步,殿下。”地狱三头犬最中间的那个头说道,“身为冥后,您不能离开冥界。”
“让开!”帕塞芙冷冷喝道,“真是令人讨厌的狗头!”万年前帕塞芙曾经和冥界怪物大战一场,三头犬的厉害她很清楚。但她压抑不住对那臭狗的记恨和厌恶,想也不想就要教训对方,尤其是在地狱三头犬固执的拦住她前路的时候。
三头犬正中的那个头还要说话,帕塞芙的魔法已经轰了过来。边上的两个头兴奋的“嗷嗷”直叫,也开始大口大口的喷出地狱之火。那是两个好战份子,有架能打,它们求之不得。
于是,漆黑幽深的冥河之畔,轰隆的巨响四处回荡,帕塞芙和地狱三头犬缠斗起来。
……
大陆西部,莱芜共和国的首都,艺术之都达芙妮城,皮炎等人刚刚找好落脚的旅店。
这里是拟音使的圣殿,大陆著名的歌剧之城,也是美丽的月桂之城。据说此地在上古时代是月桂女神达芙妮的神殿,大地上遍种月桂。莱芜人便以女神之名为自己的都城命名。在大陆各国的历史教材把神族归为恶魔一类的主流思想之下,莱芜国是唯一一个公然把自己和神族传说挂钩的国度。这是因为莱芜人的艺术细胞和浪漫细胞过分丰富。能和神族扯上关系,他们不以为错、反以为荣。
莱芜号称艺术之国,万年前的神族故事成为他们进行艺术创作的最好素材。揪着这个借口,莱芜国硬生生在其他国家的反对声中存活了下来,并且近年来对于神族的传说更是有了追捧、迷恋的趋势。正因为此,许多国家禁止本国国民进入莱芜国,也不许莱芜人在本国进行涉及神族内容的演出。这样一来,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莱芜国反而成了一个高雅而神秘的所在,复古和时尚的完美结合体。尤其是那些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高官们,把到莱芜国观看表演作为最有品味、最具格调的一件事情。即使在战火纷飞的现在,莱芜国的各大剧院仍是人满为患。
皮炎之所以选择此地作为自己新旅途的第一站,正是因为莱芜国毫不避讳万年前的神族文明。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个真正的神明想要不着痕迹的隐于人类之中,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或许,在这里能够找到光明神爱洛斯的神殿踪迹。
此时正是七月之末,达芙妮城一片月桂飘香。在众人居住的旅店里,也是随处可见棵棵月桂。
“花花,你在做什么?”清早起来,猪猪发现月桂树下早有一人。花花正仰着头,从枝头摘下一束束狭长的绿叶。
“我请求店老板让我取用一些月桂的叶子,它们是很不错的药材。”花花一边采摘一边解释,“它能助消化,抗菌止痛,对皮肤极好。对了,有种特殊的斑纹月桂叶还有强烈的麻醉效果,西方有些魔法师很喜欢拿它的叶子做魔杖的装饰呢!”
“魔杖的装饰?”猪猪吃吃笑起来,“难道他们想用魔杖上的叶子熏倒对手?哈,这个想法不错,就是效果肯定不如我的‘小猪’!”
“对。”花花抿嘴一笑,“斑纹月桂叶并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麻痹效果,但它胜在隐蔽性好。一般人都不知道那魔杖上的漂亮绿叶装饰会有麻痹作用。你想想,两个人对战的时候,一方于不知不觉中吸入香气,导致施法时精神迷糊,在输了以后还得以为是自己的失误所致呢!比起你那霸道无比的大王花,斑纹月桂叶可是迷人细无声啊!”
猪猪听得两眼放光,一迭声道:“哪里有这种叶子?快些告诉我!我又能多一种厉害武器了!”
“斑纹月桂数量稀少,大多是高门大户私人培植的。而且它和一般的月桂叶几乎没有外形上的区别,外行人很难辨别。”花花为难的说道,“就算是我,也只是知道那斑纹叶的作用,没有见过真货呢!”
猪猪嘟起嘴来,缠着花花询问辨别斑纹月桂的方法。两人正说着,其他人也陆续走入庭院,一起听花花讲述斑纹月桂的特异之处:“那斑纹月桂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在强光下它的叶脉中心位置会有细小的斑纹。因为那些斑纹很细小,一定要在最耀眼的阳光下才能发觉,所以用肉眼很难辨别出来。”
“喔……”猪猪一摊手,“要我在大热天里逐一翻看每片叶子,我才不干呢!不找啦!反正我有小猪就够了!”
“我来找找看,反正我有空。”说话的是金笃。他冲着花花温和一笑,“你一定很想研究一下这种叶子的麻*醉药效吧?不知道我们的运气是否好到能在这里碰上一株斑纹月桂。”说完,他就用“飘浮术”升到半空,拧开手头的聚光灯,就着强光一片一片叶子察看起来。
“金笃真是温柔体贴、细心周到啊!”毛毛球促狭的笑道,“花花,你好有福咯!”
花花羞红了脸,低头不语。其他人打趣了几句,见花花的脸已经红得像要滴血一般,这才住了嘴,嘻嘻哈哈的往街上去了。
众人都乔了装,换了厚重的衣服,倒也不怕被人认出来。在达芙妮城的闹市区,猪猪、花花和毛毛球四处游看,大饱眼福。宋槐倒是没心思游玩,跟在几人后面一脸警惕。皮炎有气无力的走在最后,越加轻挽她的胳膊,低声同她说着话。
皮炎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精神力却只有平日的十之一二。她拼着仅剩的精神力,给自己和同伴都罩了一层假的精神波动。这样一来,众人等于变成一个全新的身份,安全大有保障。她自个儿却是累得死狗一样,在逛完主要街区以后,便再也走不动了。只是她心里想着,众人的前途艰辛,祸福难测,大家能有一日休闲游览的时光殊为不易。看着朋友的笑脸,她宁可自己多受累,也不愿扫大家的兴致。
“大家休息一下吧!”越加看出了她的疲累,大声招呼道,“我有些饿了呢,不如先吃点东西!”
皮炎侧过头,见越加冲她微微一笑,不由得吐吐舌头,算是表示感谢。当下,众人找了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馆,打算边吃饭边歇脚。
此刻将近正午,咖啡馆里竟是人山人海,完全和其清幽淡雅的外在风格不搭配。越加找人问了问,才知道在这里喝着咖啡闲聊的人绝大多数是等着去隔壁剧场看下午场的观众。
众人有些无奈,只得挑了一处最里间的桌子,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被迫听着周围人的高谈阔论。大家的话题都集中在马上要开演的那出歌剧——达芙妮之恋。据说剧情是描述太阳神阿波罗和月桂女神达芙妮的恋情故事。两个神明心心相印,却因为另一个女神的百般阻挠而难成正果。在达芙妮为自己的爱情而英勇抗争之后,那个妒火中烧的邪恶女神把她变成了一棵月桂树,令她永远不能和心爱的阿波罗在一起。而痛失爱者的阿波罗不能终止对达芙妮的爱,便“赐予月桂四季常青,以枝叶做桂冠,以木材做竖琴,以花朵做弓饰,代表自己永远的爱”。他还在自己的属地全部种满月桂,以怀念自己最爱的女神。
客人们津津乐道于这故事的悲剧色彩,谈论着月桂女神对爱情和自由的追求向往,感动于两个神明的痴心一片。他们谈得兴起,皮炎却是听得直翻白眼——阿波罗那个混蛋也有这样的好口碑,真是创世神无眼!待她听到那个剧中反派的名字,更是差点儿跌下座椅。那位嫉妒达芙妮的邪恶女神,名字叫作普旭珂!
“幸好不是赫卡……”皮炎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暗暗想着,“要不然幽灵部落非来和这些人拼命不可!”
“喂……”毛毛球把头伸了过来,用极低的声音问道,“那个……不是灵魂女神的名字吗?”
“是啊。”皮炎低低回应道,“这个故事还真是编得……有趣。”
“那个月桂女神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猪猪也凑了过来,满脸的八卦模样。
皮炎摸了摸脑袋,想了好久:“喔,想起来了!达芙妮并不是神明,她好像只是阿波罗的一个神仆,管理太阳神殿花园的神仆!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女仆、花匠、园丁!因为太阳神喜欢花园多种月桂,大家习惯称呼她为月桂达芙妮。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现在,达芙妮竟然成了月桂女神,还是阿波罗苦苦追求的恋人!唉,这故事根本是瞎编,阿波罗那样自大傲慢的主神怎么会自降身份,去喜欢自己的神仆?其实呀,他喜欢的是灵魂女神……”
她的声音很低,满以为在如此嘈杂的店里没人会听到自己的话。但事与愿违,她这厢还在絮叨着自己得自灵魂女神上古经历的记忆,旁桌一个瘦削的青年已是一下子蹦了起来,冲着她们大喝道:“喂,你在胡说什么!”
一桌人都愣住了,就听那个青年跳着脚,怒气冲冲的嚷道:“你们这几个无知的人!不要随便亵渎月桂女神!她和太阳神的爱情故事是传自上古遗稿,根本不是你们瞎编乱造的那种情况!”
皮炎等人还未反应过来,咖啡店里的其他人交头接耳议论起来:“快看,是斯内尔!”
“哪个斯内尔?”
“哎呀,就是‘达芙妮之恋’的剧作者啊!”
“喔,就是他啊!怪不得他这么生气,那几人肯定对剧中的达芙妮提出了一些负面意见,哈哈!”
“喂,你别太认真嘛!我,我刚才说的都是从杂书上看到的……我也不知道真假……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皮炎不愿暴露身份,赶紧扯开话题,“那个,对了,你是作者啊……那个……剧目有几场啊?晚间几点开始?我,我们要去看的……”
“我才不管你是从哪里看到的!你方才胡说八道,亵渎了我们达芙妮城的象征——月桂女神!还侮辱了伟大的太阳神阿波罗!我,要和你决斗!我要以你的鲜血洗刷掉你带给‘达芙妮之恋’的耻辱!”斯内尔威风凛凛的说。
奶奶个腿的!皮炎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这人是不是疯子啊?我随口说说他就要决斗?她转念又想:这个臭小子满口都是神啊神的,好像对神族尊崇得不行,怎么没见弑神家族杀了他?我本本分分做人,老老实实游学,怎么就招惹得到处是弑神家族的杀手?真是苍天不公啊!
她却是不知道,这莱芜国的艺术家们,又自大又疯癫,极没品,疑心重,最是神经质。她随口一说,那位斯内尔却是觉得,她一定是自己的敌人故意派来羞辱自己的!不然,她为什么知道自己躲在这咖啡店?又正好坐在自己的旁桌?还趁着自己利用魔法偷听店中讨论的时候说些胡话?这些明明都是谋划好的,要来侮辱自己、侮辱自己的剧作、侮辱自己心中女神的手段!这样想着,他越发咬定,要和皮炎决斗。
“你好不要脸!”猪猪按捺不住,怒骂起来,“无缘无故就要和一个病弱的女生决斗?你是不是疯子啊?”
咖啡店里的其他人开始劝架。但,“小姑娘不懂事,提些意见也是无心的”这类话却令斯内尔觉得这一切更像阴谋。他越发不依不饶,闹得店里更加喧嚣。
“好了好了。”越加实在看不下去了,“要决斗也行,不过你的对手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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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读者“十一月的枫叶”提供名字!嘻嘻,万谢~鞠躬~
第二十一节 我想死,死不了
斯内尔把目光移到发话者身上,顿时眼前一亮。
越加刚刚放下魔法袍的兜帽,取出魔杖来做应战的姿势。虽然他用改妆掩盖了些许亮色,但那出色的外形依然耀眼夺目。见他长身玉立,丰姿俊雅,粉脸朱唇,眉目如画,嚷着要决斗的斯内尔不由得呆了一呆。待到越加的魔杖尖触到他的肩头,他才惊醒过来。
“既然你接受我的应战,那就请你选定决斗地点吧。”越加潇洒的一转魔杖,完成了他的应战礼仪。
“好,就在城中的竞技场吧……”斯内尔瞬间恢复了原状。见他变脸如此迅速,皮炎不由得赞叹他的心志坚强,在越加这等美男面前也能保持镇定。
却见他又转身朝着周围劝解的人们说道:“这场决斗是为了捍卫艺术的尊严,希望大家都能来为我助阵。”
只是平平淡淡的一句口号,偏偏那些刚才还在好心劝架的观众们马上变得群情激愤起来,簇拥着斯内尔出了店门。看那模样,咖啡店里的人们都成了斯内尔的拥护者,纷纷为他加油打气,一路吆喝着朝竞技场去了。
“怎么回事?”猪猪有些莫名其妙,“这个疯子在此地很有人望吗?”
“是精神蛊惑。”见他来了这么一手,皮炎变得郑重起来:“没想到这疯子是个精神魔法师。等级嘛……估计不低于特级魔法师!”
她这么一说,其他人望向越加的目光就添了一缕担忧。谁都知道,精神魔法是各大主系魔法的克星,就像亡灵魔法是精神魔法的克星一样。越加身为风系魔法师,等级再高,冥想力再强,也需要时间来吟唱魔法颂文。而那精神魔法师能默发加瞬发魔法,肯定比越加的施法要快得多、隐蔽得多!
越加却是愉快的笑起来,冲着同伴们眨眨眼:“别担心,这次叫你们看看我的新本事喔!”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到街上去了。
“虽然化了妆,不过他眨眼的模样还真迷人……”皮炎喃喃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你们看到没,越加方才笑起来的时候,真是比女人还媚!”
“喂,你……你怎么在这个时候犯起老毛病来了?”猪猪狠狠拧了皮炎一把,“也不表示一下担心!”
“看越加那样儿,我就不担心了。”皮炎嘻嘻一笑,“他肯定有所倚仗,大家放心瞧热闹好了。”
宋槐斜眼看了她一眼,心中感慨。从刚才的话里,他突然发现——皮炎似乎很了解越加,也非常信任越加。而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越加那般的待遇,被她了解和信任呢?
一行人赶到竞技场的时候,斯内尔已经做好决斗准备了。场地中央,公证人、评判官、结界师、医护人员一个不少。
两人到了决斗场,斯内尔先鞠躬行礼,扬着脖子说道:“斯内尔。坎齐,精神魔导师。”
“明海灵,风系魔导师。”越加朗声报了个假名,含笑道,“还真是巧了,都是魔导师。”
“正是平级间的魔法决斗才有看头。”斯内尔召唤出一只巨大的白色魔狼,“这是我的魔宠,高阶雪狼。”
这只雪狼身形魁梧,皮毛之上覆盖着一层厚重的冰霜铠甲,显然是狼族中最顶级的霜之雪狼。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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