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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十年代-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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粢饭团是糯米做的饭,里面放上东西用布包着用手捏紧做出来的。有甜的也有咸的,甜的外面是不加任何东西的糯米饭,里面放上两勺子白糖拌芝麻,再放上一截在油里炸到松脆位置的油条;咸的却是用加了酱油猪油的糯米饭,里面放几粒花生、一点榨菜还有一点葱花加油条捏出来的。当然,摊子上还有咸菜什么的可以选择。

如今东西便宜,粢饭团有五毛的也有一元的,但大部分人吃个五毛的就足够饱了。

“我要白的糯米饭,里面放咸菜花生和油条,秋月要一个甜的粢饭团,锐锐要一个咸的。”朱云轩让小惠去买的时候是这么要求的,买回来的也合乎他的要求。

饭团捏成椭圆形,两头小中间大,作料都在中间,甜的两头还沾了白糖,让朱秋月吃的很高兴。李锐的咸饭团散发着猪油拌饭的味道事实上他就是带馅的猪油拌饭。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朱秋月吃完东西就去玩李锐带来的拼图了,朱云轩则看向了李锐。

昨天两人没什么时间单独相处,他也没有细问,结果一晚上辗转反侧,重生这样的事情太过玄幻,得到这样的机会以后,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想要改变的过去实现的愿望的吧?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幸福一生,李锐呢?说实话,李锐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得到别人努力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那这辈子

“你呢?”李锐反问。

“我想让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不过现在我太小了”朱云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已经改变了一些了,但根本没多大关系。

现在,他寄予厚望的就是那些自己设计的衣服了,昨天郑笑晴走了以后,他就让姜月秀不要给郑笑晴订的衣服做她常做的样式,这一点让姜月秀非常不理解,觉得他是小孩子多事,甚至决定从昨晚就开始开工

那时候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哭:“妈妈做的衣服不好看,那个阿姨肯定不会穿的!”这才让姜月秀打消了念头,就说今天下午,他还打算陪着姜月秀到镇上买布料然后给郑笑晴做几套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呢!

“我也太小了,以后估计会选择经商现在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小说。”李锐开口,曾经他一度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也写过不少东西,不过突然被扔去军营以后,所有的一切就被扔下了。他现在年纪太小不可能有机会去赚钱,但是写写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你想抄袭那些知名小说?”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看过小说,朱云轩记得自己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迷上金庸古龙了,再后来也看过一些网文。

不过,以后李锐打算经商这一点倒是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你还记得那些小说具体的内容吗?恐怕连情节都记不全吧?”李锐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他不是电脑更没办法过目不忘,早就忘了自己当初看过的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

“我记得,你上辈子离家出走好像是作文被抄袭?我们现在的年龄也只能写作文了吧?我现在倒是能保证自己的作文被刊登出来了!”朱云轩记得那时候学校的老师立志于拿着大堆的作文去各个地方投稿,可惜他从来没中过那会儿朱秋月倒是中过一回,还得了五块钱的稿费,这事被家里人念叨了很久,朱秋月还特地收藏了好几本刊登了她的作文的小学生杂志。

写作文?小学生作文基本没稿费不说,这也太幼稚了!“我以前写过一篇武侠,前段时间抽空重写了两万字,你要不要看看?”李锐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念初中的时候,内向不敢跟人交流,干脆就用课余时间写小说,那篇文他整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班级里不少人都看过,每次回家还会用电脑慢慢地敲了发到网上去后来他又写过好几本小说,不过说到底,最初的这篇武侠是他注入了最多的心血的。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我前几天去过新华书店,里面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书其实你可以写写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个人了。”朱云轩同样不知道这时候武侠小说能不能出版,前几天他在镇上四处看的时候,租书店里最多的还是金庸古龙和琼瑶。

“写了再说,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就算不能出版也没关系,我早点写了,等十年后放到网上,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大神。”李锐笑了笑,没打算把写作当正职,不过他如今再去上小学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如此,就抽这辈子最空的这段时间来写写小说好了不管朱云轩怎么决定,他知道自己以后还是要回上海或者回北京的,到时候,就绝对没机会写小说了。

“你一定能成的。”朱云轩笑了笑,从李锐这里找到了纸笔,开始画衣服的样式,画到一半,他突然抬起头来,一口气说了一大串:“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年级第一,参加所有的比赛,让我爸妈也为我自豪一回!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学书法和绘画?要不要我陪你去?见鬼了,我上辈子竟然一样特长也没有!”

朱云轩上辈子很喜欢摄影,大学以后加入了专门的摄影社,可惜后来为了赚钱还是放弃了。

“好啊。”李锐答应了,上辈子他妈妈让他学钢琴,可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关系,李佳欢李佳杰去学了钢琴,他反而只学了一个学费最便宜的书法。

朱云轩想样样得第一,可书法这玩意儿,他估计得不到第一了,其他地方,两人也要比一比才行——自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太过低调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朱秋月拼好一幅小红帽的拼图以后,姜月秀就来接朱云轩了。

目送朱云轩出去,看着小惠已经在厨房里忙了起来,李锐无所事事地进了房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而朱云轩,跟着母亲去了镇上的布店,对着各种小碎花色彩鲜艳的布料一时无言。

选了很久,到底还是选了几样花纹典雅的布料,文德镇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养蚕,朱云轩的棉衣被子里面装的都是蚕丝,而这边的人又会种棉花,布料倒是质量不错又便宜的,如果款式做的新一点,就算郑笑晴不会拿来穿,估计也会发现里面的商机要是郑笑晴真的没有发现,他也只好按原定计划让母亲去附近的厂里问问了,可惜这边的厂规模都不大,如果他们不讲诚信的话,他们可能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最后,等姜月秀在给洋娃娃做了好几身衣服当做练习,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做郑笑晴订制的衣服的时候,9月1日到了,小学开学了。

19

19、开学。。。

8月30日的时候,朱云轩的外婆就专门来了朱家,按本地的习俗,上学以前,外婆是要帮忙买书包铅笔盒和笔的。

花里花俏的各式书包,朱云轩那个一直很疼他的外婆一个个放到他面前,朱云轩一脸无奈,最后坚持选了一个黑色的书包,包边的是大红色,虽然不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类型,却是他还能看得上眼的。

然后又去了文具店,买了一个两层的铅笔盒,又买了十只一毛钱一只的铅笔和橡皮什么的。

第二天一大早,打扮一新的朱云轩就跟着姜月秀出门了,朱秋月则被她妈妈领了去小学旁边的幼儿园报名,对于这一天,朱秋月已经等了很久了——她特别眼馋幼儿园里的滑梯。

小学门口非常地挤,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什么的全都挤在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试图开到校门口的一辆小轿车就显得特别显眼。

副驾驶座位上,李锐一脸严肃地坐着,手里抱了个天蓝色的黑猫警长的书包。

“锐锐!”朱云轩看到对方就叫了一声,校门口的路很窄,偏偏小学和幼儿园又在同一条路上,所以这会儿这辆汽车没办法上前也没办法后退,让看到这情况的朱云轩忍不住乐了。

李锐也看到了朱云轩,二话不说就作势要去开车门。

“锐锐,你慢点,等爸爸把车停好了再说。”李跃连忙开口,他是昨晚上来到文德镇的,带来了李锐用得上的各种用具,然后今天一大早,就带着李锐报名来了。

他早就知道儿子对那个朱云轩的在乎了,甚至因此还来到这个地方学习,却不想一直没怎么理会自己的儿子,竟然在一看到对方的时候就要下车。

“锐锐,我们一起去报名吧!”朱云轩挤到了汽车旁边,文德镇这时候的路况本身就不好,这会儿小学六个年级再加一个幼儿园一块儿报名

“嗯。”李锐开口,抱着自己的书包下了车,虽然他现在全套的学习用具都很幼稚,可总比以前他要用堂哥堂妹挑剩下的东西好。

昨天晚上李跃带了这么多东西来看他,晚上还给他讲龟兔赛跑的时候,他心里又是高兴又是难受。

李跃跟姜月秀打了招呼以后,就一马当先开路去了,同时一再告诫自己不要跟一个孩子计较——他儿子怎么就那么喜欢一个才见过几次的孩子?

校门口贴着好多张纸,上面用毛笔字写了一个个的名字,文德镇小,也就是这所小学这次的一年级一共有五个班,每个班45到50人不等,李锐的名字就大大咧咧地写在一班的名单最上方,反倒是朱云轩,找了很久以后,在四班的末尾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明明是按姓名首字母排的单子,李锐的名字怎么就能排到第一个?特权阶级啊!朱云轩感叹过后,就坐到自己的班级里去了,李锐却若有所思,他很清楚,郑笑晴只要多提一句,他就能跟朱云轩一个班了。

朱云轩上辈子的班主任是个刚毕业的女孩子,后来三年级又换了个老师,到五年级又换了一个,他早就记不清太多东西了,这次的老师,却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教师,齐肩的头发,一看那张脸,他就想到了“严厉”这个词。

班级里的孩子乱糟糟的,家长们都去办公室交钱了,交好钱以后,就站在窗边看着里面的那些孩子。

朱云轩身边坐了个白白嫩嫩的小胖子,他一直望着窗外,还指着一个大胖子,跟朱云轩说着那是他爸爸,一脸的自豪。

朱云轩已经不知道要怎么跟小孩子相处了,点了点头却没有接话,那个小胖子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在另一个学生进教室以后,就马上从朱云轩身边跑开去对方身边说话了。

朱云轩听着周围孩子说着的童言童语,突然发现这些孩子都结成了一个个的小团队,他微微一愣就反应过来了,这些孩子很多在幼儿园里都是相互认识的。

“安静,大家不要说话了!”讲台上的那个陈老师突然开口,用手里的小竹竿敲了敲讲台,然后底下的孩子就全都安静起来。

文德镇小规定一定要上过幼儿园的孩子才能来上学,估计就是为了管理方便,朱云轩记得自己上辈子在镇上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学写字学算术却是难得才能出去玩一次的,不知道朱秋月以后会不会觉得后悔——那些滑梯,可是能看不能玩的!

然后,那个老师就开始讲起规定来,说到底就是不能乱跑,不能去别的班,一上课就要回教室,上课的时候双手要放在背后坐的笔直就连现在他们只能用木头铅笔不能用自动铅笔、书本都要包封皮的事情的也说了。

最后,她才发下课本来。

厚厚的语文课本和厚厚的数学课本,然后还有薄薄的音乐课本还有美术课本,总共也就四本,似乎,到了五六年级就要学英语和常识了,所谓常识课,教的也就是简单的化学物理生物。

所有人都珍而重之地把课本放进书包,然后在知道明天只上上午半天,后天正式开课,以后每天早上要七点二十分以前到校以后,就一窝蜂地挤出了教室。

朱云轩是最后一个出门的,一出门就看到了姜月秀,然后,教室在这层楼另一头的李锐也拉着他爸过来了。

“姜大姐,现在都中午了,我请你们去吃饭吧。”李跃笑了笑,他刚才看过这所学校了,比想象中要好一点。

其实李锐住在这里也好,这里跟杭州相比离上海更近,以后他常常过来就好。

“不用了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做饭呢!”姜月秀连忙告辞。

“我家锐锐以后还要你们多照顾一点,今天你就不要做饭了,我们一起找个地方吃饭吧。”李跃再次开口。

姜月秀不知道要怎么拒绝才好,最终还是答应了。

那是一家镇上的饭店,李跃问了姜月秀,然后点了丝瓜炒蛋和猪血豆腐汤,自己又加了白斩鸡、白切羊肉、茭白炒肉丝和糖醋鱼段。

这时候的饮料都是一种装在玻璃瓶里的橙色汽水,朱云轩小时候非常喜欢,家里买了七八瓶喝完以后,就会用个篮子提了瓶子再去换一瓶,如今却一点也不感兴趣了,于是要了白米饭。

四人吃晚饭,桌上还剩了不少菜,姜月秀眼里满是可惜,朱云轩当下笑了笑:“叔叔,我爸还没吃饭呢,我们能把这里的菜打包了吗?”

李跃自己也是过过苦日子的,不过跟郑笑晴在一起久了,也就慢慢改掉了打包的习惯,这时候听到朱云轩这么说,对他的感觉反而好了。

几道菜都用塑料袋装了,姜月秀又让厨房装了一盒饭,如今她只需要帮朱成才送饭就可以了——朱阿大和朱成功现在中午都会回家,休息一下睡一觉以后再去卖肉。

姜月秀去给朱成才送饭,朱云轩却跟着李跃李锐去了文具店——他们需要给发现来的书包封皮。

有包上正好合适的塑料封皮,也有印着各式各样的花样的纸质封皮,朱云轩挑了几张大大的可以裁开的纸,然后用那卷起来的纸戳了戳李锐:“你会包封皮吗?”

“我不会。”李锐看了看,他以前的书,从来不包封皮,可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却表示一定要包封皮。

“我帮你包!”朱云轩得意洋洋:“我会好几种包封皮的花样!”另外,他也想去李锐家,李锐让保姆小惠买了一些书回家放着,虽然大多是名著,也能看着玩儿不是?

“谢谢,”李锐笑了笑,“你是不是想卖衣服设计?”他上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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