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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寻亿-第2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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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比赛又继续,旁边的观众各个都相当的专业,对那些踢法以及相应的队形都很清楚,完全都可以当解说员了。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到,有的抱头仰头觉得胜利无望,有的则是慢悠悠的吃着水果,跟着旁边的人有说有笑。总之,几家欢喜几家愁。
  随着一声令下,比赛进入休息阶段。
  那些队员就回到各自休息的地方,商量相应的对策。从目前的情势来看,贵族队打得相当的精彩,领先四个球。
  观众纷纷站起来,去买些水果或者上厕所等等。聊的话题永远都是刚才的得失,兴高采烈再去押注的也有,垂头丧气被夫人训斥的也有。
  说起那个押注,押注贵族队胜利的特别多,绝对是平民队的三倍。看来经过上半场的比赛,许多人都见识到了这个队伍的厉害之处。
  闻人起身去厕所,宛兰则要他去买些水果。给了他钱后,闻人便离去了。
  可是宛兰怎么总感觉,在押注那边有他的身影?
  过了一会儿,观众纷纷坐了回来,比赛是要开始了啊。
  她看着旁边空空的毯子,心里打起了问号,这个人怎么还不回来看比赛,之前嚷嚷的要看,现在都不知去向。难道掉进厕所里了?
  又一声令下,比赛继续开始。宛兰正专注的看着。
  这次比赛,由平民队进行进攻。经过一场讨论,感觉配合好了点,传球什么的有模有样。只是总感觉有一个人有点不合拍,故意只是自己一个人踢,不注意队员的配合。
  不过,好在这个人带球技术不错,旋风似的绕过对方几个人。正要临门一射,关键时刻就被贵族队的成员铲球给带走了。
  下面的人唏嘘一片,直叹惋惜。
  也是刚刚平民队的那个人,竟然直接撞开抢球的人,害得对方在地上滚了几圈。也就趁这个空档,球一脚设进去。进球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附体?
  虽然进球方式野蛮了,但撞人什么的绝对不是违规,相反还觉得挺讲究规则的。
  平民队再得一球,让那些支持这队伍的人送了一口气。下半场可算有的看了。
  而宛兰见到旁边还是空空的,心中真确定了——闻人真掉进厕所了。她无奈要起身,去厕所捞人出来。无意间撇到赛场中,看到一个非常熟悉的面孔。
  “我靠——”她忍不住轻喷出来。她居然见到闻人穿着平民队的队服,在场中狂欢。这是什么节奏?他——他真的去场中踢球了啊。这——这——她大脑有点运转不过来了。
  而且刚刚进球的人,没有看错的话,就是闻人!
  不知道闻人处于什么目的而上场,总之,应该会使得这个比赛变得更加有趣味吧。
  宛兰不得不改观之前对闻人的印象,以为他是在自吹自擂呢。没有想到,他确实能踢一脚好蹴鞠,且技艺不错。
  也就在这么一佩服的功夫里,闻人协助队员,一个漂亮的传球,几个队员的相互配合,终于是再进一球。这样的话,贵族队之前领先的优势慢慢缩小了。
  这可急坏了贵族队的队员了,他们绝对是完完全全放下自己的高姿态,撞人,铲球,什么样的低劣手段都使了出来。而平民队也稳扎稳打,打得样样出精彩出奇迹。在下半场,可真是势均力敌,进球的数目都相差不多,最多的时候不过三个球。
  进入到比赛最后的阶段,平民队只差一个球就能平局。
  刚开始是贵族队获得机会,飞速的往对方鞠室冲过来,看那牛逼哄哄的架势,绝对是想把平民队干翻。
  但是平民队可哪有那么简单,两个人从两个方向同时铲球,把那架势给刹住,人被铲得跌倒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而那蹴鞠就快速的滚落到一边,眼看就要出界。
  只见闻人从一侧飞速冲过来,赶在球出界的之前,一个拐弯,将球踢起。
  球划了个大大的弧度,众人的目光也急急跟去,随着球的影子追踪而去。只是这个球,好死不死的传到贵族队的一成员脚下。
  “唉——”旁边的人好一阵的可惜啊。
  贵族队的人也抓住这个大好乌龙传球时机,火速朝着对方鞠室赶去。平民队真是拿出拼了命的精神,正面直接撞过去,才夺下脚下的球。
  场面一时大好,再大家的欢呼鼓励下,平民队传球极其谨慎,万分都不敢放松。对方几次抢球,都安然无恙的度过危机。最险的一次,就是贵族队明目张胆来撞人,平民队的人见状,硬是两厢撞过去,宛如两辆马车硬碰硬,目的只是保证球不被抢走。
  传给闻人的时候,他离鞠室最近,还以他会去射门呢。而他却将球一勾,漂亮传给后面一个。也就是这么一个动作,让贵族队的人物误以为是他在射门,错误的判断下,起码五个人围着闻人,想要撞翻他。
  由于五六个人围住了闻人,却留出了一个破绽,使得平民队控球成员能毫无忌惮的射球。
  所有人都认为毫无悬念之时,贵族队插上一脚,一个凌波微步,将球带起,可惜技术不够带不起来,让球往闻人那方向四十五度飞来。
  由于闻人被五个人围住,无法脱身。大家就此以为球会飞出场外,进而时间到了,贵族队获得胜利。很多压贵族队胜利的人巴不得球飞出去呢。
  却万万没料到啊,那么一个瞬间,闻人从五个人堆中跳了上去,居然放胆用单手撑住某人的肩膀!更绝的在后面,单脚接住球就径直一射!
  进球啦!
  众人欢呼,举场同庆。
  宛兰松了一口气,不禁抹了一把汗。
  事后,宛兰找到闻人,正看到那些人在答谢他呢。
  “你是怎么混进比赛的啊。踢得太酷啦。”宛兰拍拍他后背,带着十二分崇拜。
  “他们缺人呢,我正好听到。我就要求试一试。”闻人哈哈大笑,对于刚才的表现他相当的满意。
  两人有说有笑的讨论着刚才的战况,来到马房。
  “我们的马儿呢?”宛兰怎么找都找不到。
  看了一场比赛,马都不见了。
  “这是人家答谢我的东西。”闻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摊开手中的奖励,也就一些钱还有纪念品。
  结果,都不够买半匹马。宛兰看着他手中的奖励,哭笑不得:“该说你什么好呢啊。”
  

第三十章  一日看尽长安乱
更新时间2014…11…17 17:45:26  字数:6029

 踢了一场蹴鞠,就把马给弄丢了。这是该高兴呢?还是该悲剧。
  好吧,就当做来长安的一次见面礼吧。
  踢完了蹴鞠,就该去长安城见识见识了。想到这,宛兰就激动难耐啊。
  有一段话叫做“九天阊'chāng'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liú'”,可想而知长安城是多么大的影响力了。至于其历史,就这个时代往前推一点,在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置长安县,高帝七年,定都于此。刘邦开始在渭河南岸、阿房宫北侧、秦兴乐宫的基础上重修宫殿,命名为长乐宫。高祖七年(前200年)建造了未央宫,同一年由栎'yuè'阳城迁都至此,因地处长安乡,故命名为长安城。
  怀着亢奋,两人放佛虔诚般的来到长安城的城门楼下。
  最直观的感觉,就是这个城——真是太大了。左右四望,这个城墙都要看不到边了,即使非要估摸一个数据,恐怕那得用千米计数了——保守估计的话,至少3000米吧。这还只是长度,还没有说宽度呢。
  光光长度折服人不够,还要从高度上让人心存敬畏。从底下往上望,如果排除城上楼亭的高度,单单算城墙的,就有十米高吧。这在当今的技术,算是顶尖的啦。
  两人所处的位置是处在城的东边,这东边就开了三个颇大的城门。宛兰和闻人跟着这些百姓在一个城门排队——且看这个城门,最显眼的就是上面大大的牌子,宛兰勉强辨认出上面写的字“宜平门”,是东城墙最北的一道大门。说到大,确实是这样,高高的城门大约六米高三四米宽,灰黑厚实的城门洞开迎接各方百姓。
  如果说这样一个城门算是大的话,那么其他的城门——比如皇帝出行的门,那该有多宏伟呢?
  两人宛若进了大观园,傻不拉几的跟着这些百姓,一点点的蠕动进去——今天的检查倒是挺严的,一个人要搜查蛮久。
  闻人一直就在旁抱怨怎么还不得进去,以前从来就不用检查的,今日可真够奇怪的。
  总算是通过层层检查,来到这个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只要一看上,就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
  他们所来到的是集市,里面热闹非凡的很呐。摩肩擦踵,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有小贩有行人,有普通着衣的市民,也有逗弄鸟儿的富家公子哥。
  走过那么多的城市,都没有一座城能堪比得上长安城的。即使是生活了四年多的南越番禹城,与这里相比,就是个弹丸之地啊。
  最主要的,就是这个集市特别的井井有条,就算是这里望过去有上千人,但就是不会感觉到有繁杂之感。两人走进去,就知道其中的魅力——这个集市大约分成了五个区吧,他们所在的区是卖家禽的,有点像现世的菜市场,两边是小贩,按照规模划分区域,他们在区域内进行贩卖,未出现抢铺位争地盘的现象。中间就是给人行走的地方,大约两米宽,供人挑选货物。
  行走了一圈下来,更有一个可喜的地方,那就是非常的干净,别看是宰杀猪样鸡鸭的地方,中间的过道可干净如新呢。
  宛兰根本看不够,又蹦蹦跳跳的来到卖装饰手饰等区域。那么这里,可以说是购物天堂啦。宛兰都觉得每一样都是那么的新鲜,就像当初刚穿越过来的一样。
  在一个卖家用饰物的小摊,宛兰驻足了蛮久。比如拿在手里的东西,是用黄铜做成,不算很大,高约二十厘米,但是蛮沉的;底座是正正方方的,而上面则像一个宝鼎,上面加个盖子,这些是一般工艺就能做到的,而它的神奇就在于上面的雕刻,像似云又像似龙,给人一种厚重之感。这个东西应该是熏香炉,打开里面,放着一些香灰。
  一问价格,才知道这个东西相当的贵。她承受不来,悻悻的放了回去。
  好奇心依然很是浓厚啊,她慢悠悠的在每个摊点停留,看着那些不太常用的东西,或者是工艺非常精美的装饰。
  反倒把闻人给冷落了。他在旁边可没有那么多耐心,终于是受不了她看东西又不买的样子,一把拉过她,“别看了,都差不多一样的。赶紧找东西吃才是重要的事情!”
  宛兰吐吐舌头,也发觉自己真是饿了。
  自然,这个集市也有吃货天堂的地方。那些香味绝对能勾起他们肚子里的蛔虫啊,根本停不下口水的节奏。
  但是由于东西太多了,看都看花了眼,闻得鼻子都快要掉了下来。兜兜转转转了许久,都还没决定要吃什么。
  闻人可没有宛兰那般犹豫不决,只是逛了三四家,就在第五家径直坐下,也不问宛兰的意见。或许问了,恐怕得更久时间。
  点上这里的特色菜,两人就美滋滋的等着了——吃货的愿望真心简单。
  不一会儿了,就上了两大碗还有一碗汤。先说这两大碗,一碗是面皮,另一碗是牛肉煮面,那碗汤就是羊肉汤。
  且说这面皮,就是现世里常见的凉皮。由于鲜嫩、滑爽、口感好,绝对是必吃的圣品。据店长介绍,凉皮传说源于秦始皇时期,相传有一年大旱,稻谷枯萎,百姓无法向朝廷纳供大米,有个叫李十二的用大米碾成面粉,蒸出面皮,献给秦始皇,秦始皇吃后大喜,命每天制作食用,形成了久负盛名的传统小吃——秦镇大米面皮子。而店主自我介绍就是当年李十二的重重孙(谁知道是真是假)
  吃完了滑溜溜的面皮,再喝上羊肉汤,真的是暖到了五脏六腑里。其中的羊骚味,当真是浓郁,全身心都处在羊味的熏陶之中。
  她看了看旁边的闻人,还在舔舐最后的一滴羊肉汤。喝完直呼是天下第一美味,这话可把店主美得啊。
  吃饱喝足,那就是找一小店好好歇歇。
  这不,就在吃面皮的小店旁边,就找了一个小店。据闻人说,可以天天吃到天下第一美味的东西哈。
  *
  住了小店,好好的歇息一个中午。宛兰还想接着去逛长安城——今天上午逛的,只是一个冰山一角啊。还有许多宫殿都没有看过呢——比如最著名的未央宫,真的好想去看一眼。
  如果可以的话,想打听打听能不能找到千亿——虽然希望够渺茫了。
  向店家打听未央宫怎么走,店家却有些惊讶。
  “我是外地来的,想去看一看。我不是说想进去,只是外面走一圈。”宛兰担心店家说她是个乡巴佬。
  但店家的回答却很让她吃惊,“别去,长安城最近比较乱!”
  乱?宛兰首先就是想否决这个形容词。从早上的踢蹴鞠,到上午的逛集市,哪里出现乱这个字眼啊。看到的,都是歌舞升平的和平城都啊。
  见她不太相信,店家神神秘秘的拉过她,到了一处安静的角落。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人,听听声音,确定没有耳朵在墙边。这样的局势,不禁让她紧张了——难道店家要告诉她一个重要的机密?
  “你们新来的人不知道,我们可很清楚。”店家小声的说道:“我所说的乱,正是王宫里的乱呢,只是还没有波及开来。”
  宛兰不禁想起今天上午进城门的时候,士兵要仔仔细细的检查每一个人,莫非是怕有刺客进宫行刺?
  “这些事情,很多人都知道,只是不敢乱讲而已。”店家郑重其事,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高后,她病了,病得很严重——”
  高后这个人被提起了很多次,在南越国的时候,就是这个女人下令断绝与南越国一切往来的。常言说,最毒女人心,但最毒的女人当属高后,人彘便是她弄出来以震慑众人的。
  如今这样一个老女人,病得很严重,虽然同情,但却觉得还不如早点下台。
  店家有鼻子有眼的说道:“高后病了,王宫的那些大臣便开始——要求高后让位。那些大臣觉得这是个好机会,长期受到残酷的压制——且不符合礼法,哪有女人管理朝政的,哪怕是临朝听政都不行——所以呀,都闹着呢。”
  宛兰捂着嘴,很是惊讶。长安城看似很平静,其实早就酝酿一场大变动了啊。
  高后的暴政早就引起了许多大臣的不满,关键还在于名不正言不顺啊。高后自从汉惠帝死后,一介女流,就一直把握着政权,扶持吕家的势力然后打压刘家的势力。现如今她病得很严重,大臣早就想趁此机会赶走高后了。
  店家又说道:“这段时间,还是不要出门比较好。外面会很乱的。”很是谨慎和小心。
  宛兰也不禁紧张起来,问道:“不是只在皇宫内吗?难道外面?”
  “谁知道会不会扩大到外面呢?听说高后为了打压其他大臣的势力,把她的亲信都叫了过来——不瞒你说,掌管军队的将军可基本是姓吕的。前些日,我还看到这些将军带着大批的士兵回到城中,估计是为了镇压造反的大臣。”
  宛兰赶紧点点头,心中有点害怕。
  上了楼,她赶忙告诉给闻人。尽管她说的十分的严重,还有板有眼的,谁知闻人爽朗的一笑:“这些传闻,不过都是假的,有什么可信的。”
  “你不知道皇宫的局势,大臣都想赶走高后,让她赶快下台。”宛兰有些着急:“所以这段时间恐怕会相当的乱,我们先不出去,免得被兵抓住。”她是瞬间联想到前两年,在西于国,她上街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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